- 中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报告(2020)
- 李道亮主编
- 9564字
- 2024-08-01 19:21:45
第二章 以数字化助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出“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中提出“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目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普遍覆盖,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明显提升。农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快速推进,遥感监测、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广泛应用。乡村信息惠民便民不断深化,乡村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进一步拓展。网络扶贫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基于上述一系列要求,今后的数字乡村建设任务中,必须紧紧把握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在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任务。
第二节 数字乡村内涵及特点
一、数字乡村内涵
数字乡村是指乡村依托数字经济的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为重要载体,基于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村产业数字化、治理数据化、服务信息化以及生活智慧化。不断解放传统生产劳动力,提高产业生产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重构乡村现代经济发展形态,打造乡村治理数据化新模式。
二、数字乡村特点
1.数字化
通过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深度融合,为新时期的乡村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动力,乡村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为全面提升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生活数字化等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新路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都可数字化,可促进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竞相涌现、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农民生活日益便利、农村管理更加高效。
2.网络化
通过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数字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使农业生产、乡村管理、农民生活形成一个网络。在这个网络下,数据共享、信息透明、管理高效,乡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打破省、市、县、镇4级联通,政务、村务、党务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智能化
通过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数字乡村建设深度融合,一方面,不仅促使农业生产环节改造升级,也使农业管理变得更加智能化、精细化及高效化。另一方面,促使乡村安防以及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如疫情)的应急防控预案更加智能化。
第三节 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电信基础设施全面升级。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快网络覆盖和普及应用,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行政村、贫困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超过98%,农村互联网应用快速发展,基本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的联网用网需求。广播电视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截至2019年年底,农村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84%,农村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19%。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31个省(区、市)调动乡镇、行政村(社区)使用农村应急广播终端设备,展开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为农村疫情防控织密了“安全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遏制。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设立集群战役专班,铲除境内电信网络诈骗设备窝点,斩断黑灰色产业违法犯罪链条,建设技术拦截系统,拦截诈骗电话5100万次、短信6.3亿条,封堵诈骗网站21万个。
二、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开始起步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5大基础性工作和11个重点领域,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做出总体安排。2016年起,在北京等21个省(区、市)开展了涉农数据共享、单品种大数据建设等4个方面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开展大豆、苹果、天然橡胶等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通过数据整合共享,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汇聚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8大类15个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数据,突出实时性、公开性的要求,实现了数字在线查询分析、共享开放及可视化展示等多样化功能。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投入运行,初步实现了“五个一”的农药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绘制了一张农药数字管理地图,汇聚了一个农药基础数据中心,构建了一个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成了一个农药管理门户网站和一个农药质量追溯系统。国家兽药追溯系统覆盖了1814家兽药生产企业、5.25万家兽药经营企业、2443家基层监管单位,截至2019年年底,用户累计申请兽药追溯码104.92亿个,用户体验和口碑都比较好。
三、农业监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1)在种植业信息化方面,全国农情信息调度平台、花卉产业综合统计系统、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提高了农情信息的时效性,与中国气象局完成部分信息共享对接,实现了基础监测数据传输共享,数据开放共享服务更加完善;种植技术数字化指导成效显著,为了保证种植过程科学施肥,建立了县域科学施肥专家查询系统,为农民提供科学施肥信息服务的有效模式。
2)在畜牧业信息化方面,为了全面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工作,扩大养殖场数据采集范围,实现畜牧兽医监管精准动态监测,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实现横向互通、省部互联,扩大了线上填报范围;组织开展直播培训,线上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加快推广科学合理的养殖技术。
3)在渔业信息化方面,各地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电子化,将渔业捕捞许可证纳入国办推行电子证照试点范围,为渔民提供便捷行政许可服务;升级改造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为推进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利用遥感技术开展渔业资源评估和养殖水域空间监测。疫情期间指导搭建全国水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推动各地开展“鱼你同行”水产品驰援一线、爱心助力水产品销售等行动。
4)在种业信息化方面,国内首个作物育种云平台建设完成,在隆平高科、北大荒垦丰种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等育种企业和科研单位成功应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生产经营管理、品种管理、种情监测调度等关键业务子系统得到优化,底层数据实现部分板块互通;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支撑产业发展成效明显,通过共享节水、高抗、机收、稳产高产品种信息数据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优化了种业发展环境。
5)在农机装备信息化方面,支持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物联化、智能化设施与装备升级改造,促进畜牧设施装备使用、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已有45家农机企业将北斗终端作为标准配置,北斗终端已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无人飞机扩展到插秧机、大型自走式植保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等装备;通过开通“春耕农机线上服务站”,开展线上培训服务,为骨干农机提供针对性的网络培训指导服务。为了加快实现农机装备的数字化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数字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四、乡村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提升
基层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共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42.4万个,累计培训信息员106.3万人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1.1亿人次,开展便民服务3.1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342.1亿元。供销合作系统的惠农服务网点更加密集,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供销系统共发展各类综合服务社41.98万个,通过承接益农信息社、气象信息服务站等服务,基本实现了一网多能、一网多用,形成了为农服务的整体合力。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2020年6月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全国3.01万个乡镇,覆盖率为96.64%;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全国53万个行政村,覆盖率为99.94%。
数字化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支撑更加有力,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初现成效,截至2020年上半年,平台线上用户数523.6万,其中包括36.5万基层农技人员、100万职业农民、200多万自增长用户,同时开放接入第三方平台用户166万,建成了以用户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快聚合全链条数据资源,主要涉及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等业务内容,通过数据整合共享,汇聚了生产、国际贸易、成本收益、市场动态、品牌建设等相关信息。农产品线上产销对接服务持续发力,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海南、广西、云南、湖北等近20个省(区)组织开展了线上推介活动,多种渠道促进了产销精准对接。
乡村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乡村网络文化管理与创造加速优化,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活动风靡网络平台,金融支农信息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共法律线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实现全景网络漫游,乡村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乡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面向农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化培训扎实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取得良好成效。
五、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
电商进村综合示范项目取得显著进展,村级电商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上半年,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466个(次)示范县,在全国支持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中心超2000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超13万个,示范地区快递乡镇覆盖率近100%,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人次。邮政在农特产品进城中的渠道作用不断增强,2020年上半年,已培育快递业务量超千万件的“一地一品”项目23个。
乡村旅游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短视频平台大大提升了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知名度,在2019年第一批32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上,2020年继续推出第二批68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丰富了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乡村旅游人才数字技术培训力度加大,形成了“数字文旅”“智慧旅游”等新型服务模式,2020年疫情期间通过开设“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帮助乡村旅游从业者提升能力、树立信心,为疫情后企业复苏、转型升级做了准备。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达850万人,带动就业约4000万人,“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本乡创业创新人员达3100多万人次,年均增长均为10%。其中,利用信息技术创业创新人员超过54%,创办的实体企业87%在乡镇以下地区,超过82%的企业主要发展产业融合项目,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六、数字化推进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互联网+政务”加快向农村延伸,实行“一窗受理”“一条龙”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农业行政审批流程电子化改革初见成效,着力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服务质量,打通堵点难点,加快激发农业农村市场活力和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借助数字化平台理顺了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多地规范化建设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功能,借助建设数字化三资智慧监管系统,将监管范围拓展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全方位管理。
“互联网+基层党建”建设全面展开,推动各地加快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例如,吉林打造“新时代e支部”智慧党建平台,全省8.3万个基层党组织入驻平台、160.3万名党员在平台注册,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点位建设的基础上,动员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的居民群众将自建的视频资源接入“雪亮工程”共享交换总平台,增加了“雪亮工程”在农村地区的覆盖广度。“互联网+村务”创新融合发展获得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坚持传统公开模式和现代方式相结合,以“互联网+村务”为载体,拓宽群众知情渠道,使村民与村务“面对面、零距离”。
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多地启动智慧乡村信息平台,利用布点到村的智能监测站,构建乡村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全天候、全方位、全场景监测乡村疫情防控情况。各地注重突出需求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小程序、健康码等信息化手段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居民提供多渠道便捷服务。各地农业农村市场与信息化系统上下联动,迅速响应,结合当地实际,出台行之有效措施,全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基础支撑。
七、智慧绿色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
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在智慧绿色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入普及,积极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不断推进农田生态数字化监测工作,完成了近4000个土壤环境风险监控点的监测工作。国家追溯平台的功能在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7月初,国家追溯平台共有9.41万家生产经营主体,产品种类981个,企业上传数据量达11.3万条。各先行区围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探索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发展模式。
倡导乡村绿色生活方式,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供水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完成54万处全国集中供水工程的地图标绘和数据采集。拓宽农村涉水问题监督举报渠道,截至2020年上半年,共办结1102件,及时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涉水问题,有力支撑了“补短板,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贯彻落实。
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水土流失信息化动态监测手段不断升级。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加大了无人机、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有效防控了人为水土流失,有力促进了城乡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加强河湖信息化建设,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水利部搭建完成河湖遥感“四查”平台,开发河湖督查App持续支撑河湖督查暗访和“清四乱”工作,共支撑7个流域管理机构、174个督查小组、655人次河湖管理检查工作,共检查5848个河段、1049个湖片,支撑31个省(区、市)自查自纠上报河湖“四乱”问题18407个,为实现美丽乡村目标提供了技术支撑。
八、网络扶贫成效显著
贫困地区网络覆盖目标提前超额完成,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和增加资源投入,加快贫困地区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步伐,为贫困地区打通了网络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贫困村通光纤比例由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之前不到70%提高到98%,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从25%提升到98%,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宽带网络覆盖90%贫困村”的目标。
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物流网络建设、电商主体培育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贫困地区电商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已累计支持1466个县,实现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由2014年的180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7万亿元,规模扩大了9.4倍。
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通过加快学校联网、推广远程教育、开展网络培训、提升贫困群众网络技能等方式,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从2016年底的79.2%上升到98.7%,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普通教室从281万间增至400.6万间,93.1%的学校已拥有多媒体教室,其中74.2%的学校实现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进一步夯实信息化教学基础条件。
贫困地区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强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和扶贫数据交换,围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一县一平台(电商扶贫平台或频道)、一乡(镇)一节点、一村一带头人、一户一终端、一户一档案、一支网络扶贫队伍的“七个一”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网络公益扶贫惠及更多贫困群体,搭建网络公益平台、组织网络公益活动、开展网络公益宣传,充分发动网民、网信企业、网络社会组织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截至2020年9月底,国务院扶贫办已通过平台正式发布7批共103086款扶贫产品,涉及中西部1745个县、28795个供应商,全年可提供的商品价值总量达1.08万亿元。
第四节 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挑战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助推作用不断加强,我国乡村地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任务,但在数字乡村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痛点、短板。
一、数字乡村动力不足,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乡村振兴战略中已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的要求。目前,虽然农业农村信息化有总体规划,但数字乡村建设还处于自下而上的各地自主探索阶段;“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并不是以某地乡村为主体;各类智慧应用功能还处于各自分别应用状态,有待进行系统性统筹。
二、数据获取体系薄弱,区域发展存在差异
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大数据平台欠缺,基层数据上报缓慢,分析及把控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情况存在困难,政策精准调控地区发展是一大挑战;各部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很难实现任务合理分工及统筹协调;天空地一体化数据获取能力较弱、覆盖率低,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借力信息技术,在农业、政务、教育、医疗、金融等方面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仍需持续拓展。
三、科技创新供给不足,产业发展尚待提高
聚焦三农产品开发和服务的企业少,产学研模式推广及落实力度不够;适合三农特点的产品和服务统计体系不健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针对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创新服务动力存在不足;智能终端制造能力不强;农业专用传感器缺乏,农业机器人、智能农机装备适应性较差。与其他领域相比,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研究应用明显滞后。
四、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数字化需求不足
农业基础良好,部分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智慧农场初具规模。不过,部分农业用地仍以散户居多,规模化种植水平低,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成本高,群众收益低,导致群众数字化发展积极性不高;留守种植人员以老年人和儿童为主,以经验种植、养殖为主,接受信息化、数字化等新技术意识薄弱。
五、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以城带乡挑战极大
虽然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推进,但与智慧城市建设相比,差距还很大,城乡数字鸿沟长期存在。加之数字乡村建设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农民综合素质较低、建设投入资金有限,很难短期内弥补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差距,以智慧城市建设带动数字乡村面临诸多挑战。
第五节 我国数字乡村未来政策取向
一、抢抓战略机遇,努力推进数字乡村新基建
今后将数字乡村建设摆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抢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推动新基建向数字乡村延伸。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农村应用。加快推动农村电力、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农村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二、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努力提升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
深化制度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装备、农机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等领域的融合,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各环节深度融合,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积极打造科技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三、释放创新活力,扎实推进数字乡村新业态
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持续强化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进一步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以数字技术带动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加快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快互联网技术应用与推广,持续改善农村电子商务环境,面向农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化培训扎实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大力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生产经营组织,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品牌,因地制宜培育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
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数字乡村民生信息化
大力推进数字乡村民生信息化,促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乡村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乡村网络文化管理加速优化,乡村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活动风靡网络平台,金融支农信息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共法律线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实现全景网络漫游,乡村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乡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大力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产业,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新动能
大力扶持与培育农业农村信息化企业,提高大型农业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经营能力,特别鼓励精准农业、精准牲畜、农产品品质检测、农业无人机、拖拉机无人驾驶等领域发展壮大,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出台相关数字农业、数字乡村企业产品的补贴政策,鼓励国家建立数字农业、数字乡村专项,培育和壮大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产业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农村信息传播商业化运作模式,依托专业大数据平台,开展农场精准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以及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新动能。
六、坚持城乡统筹,推进数字乡村治理新格局
坚持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保障,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智慧城市建设拉动数字乡村协同发展,引导人才、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把乡村建设成为与城市共生共荣、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好家园。
七、坚持开放合作,引领全球数字乡村新模式
坚持开放合作,加强数字乡村“引进来,走出去”工作,不断学习国外高水平数字乡村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在整体规划设计、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乡村中国模式。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发计划署(UNDP)等国际组织交流,借助“一带一路”,主动推出数字乡村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进而引领全球数字乡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