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其死者停灵于其面前者72,免于诵读祷文《听》、免于《立祷》、免于经匣73。抬灵床者74、其换班者、其再换班者、在灵床之前者、在灵床之后者75、其为灵床所需要者,都得免除。其不为灵床所需要者,则必须诵读76。所有这些人都免于《立祷》77。
2.葬毕死者而归,若开始诵读78后能在未到吊慰行列前完成,则开始;若不能,则勿开始。立于吊慰行列中者:内列79免于诵读;外列必须诵读。
3.妇女80、奴仆81、孩童82免于诵读祷文《听》,免于经匣;但必须诵读《立祷》、守门柱经匣83之则,且诵读《谢饭祷》84。
4.失精者85在心里默诵86,且不做祝祷87,不在诵读前,亦不在诵读后。对于食物则在其后祝祷88,而不在之前祝祷89。拉比犹大说:“在这些90之前和之后都做祝祷。”
5.若立诵《立祷》之时记起本人为失精者,勿停顿,而是缩短91。若行浸礼者92到日出前能起身、着装并诵读93,则当起身、着装并诵读;若不能,则以水覆体94而诵读;但勿以污水95或废水96覆体,直到向其中冲水97。当离这些98和大便99多远呢?四肘100。
6.经历失精的漏症患者101,其经血冲出精液之经期女性,行房时见经期来临的女性102,都需行浸礼103;而拉比犹大予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