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红少爷

1

第一次知道红少爷的故事,是在2016年的冬天,那时我刚被一个妞甩了,一气之下辞了工作,跑到北方一个可以看雪的小城疗伤。

我爸妈都在国外,没人管我,况且这里房租极其便宜,几百块钱可以住一个独门独栋的老房子——的阁楼。

房东就住在楼下,是一个热衷于腌酸菜的老太太和她家老头儿,俩人八十多了,身体还硬朗,一顿能吃一只鸡,附近住的都是类似画风的老头老太太,土生土长的本城人。

他们见到我的时候,无一例外地惊讶,说:“真是出鬼了!这孩子长得,简直和那个谁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们说的是谁,也懒得知道,我每天足不出户,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给那个离开我的姑娘写情诗,写得面黄肌瘦,人鬼莫辨。

房东老头有每天早起晨练的习惯,房东老太太见不得我每天在阁楼上等死,扯着我的耳朵叫我跟他们一起打拳,房东老头因此很高兴,打完拳去菜市场抢菜的姿势都特别勇猛,有人问他:“老王,又带你孙子来买菜啊?”

他就笑,也不搭茬。

被默认为老头的孙子我并不亏,老头打拳的时候,身上是带着真功夫的,一举一动都特别有气势,就是不大耐心。

我若是跟不上或是露出什么疲软的架势,老头骂人的声音能把几百米外的老太太喊醒:“你个小杂种!又他妈的偷懒!这拳打得,娘唧唧!你也配像红少爷?”

我挺委屈,我要真是他孙子,被摔打到二十来岁,恐怕也是一位能人了。可是我并不是啊,那个时候我还以为,红少爷是他孙子。

后来我发现,红少爷不是某个人的熟人,而是这群老人,或者说这代老人共同的一个回忆。这个人长得又和我有几分相似,因此他们半个世纪前的回忆被唤醒了,动不动地,他们就会笑骂着提到红少爷。

“你个窝囊瘪锤的玩意儿,还怕这东西!红少爷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自己都能打头野猪了!”

这是某个老太太替我赶跑一头朝我狂叫的小泰迪的时候说的。

“干啥呢干啥呢?行了!祖宗,我背吧,红少爷要是看到你这死出儿,气都气死了。”

这是我替一个老头提煤气罐上楼的时候,他气急败坏叫出来的。他认为我的龇牙咧嘴完全来自于我想偷奸耍滑,和那玩意儿整整二十斤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编织出来这样一位少年,他力大无穷,聪明机警,明朗得像一个生机勃勃的太阳,戴着狗皮帽,骑着枣红马跑过这座城市,跑过这群老人共同的青春。

我一张书生脸,瘦得像会走路的排骨,在南方尚算中等身材,来到这边,完全可以称得上瘦小了。这样的形貌不仅和英雄扯不上什么关系,还有几分男生女相,那个甩了我的女孩就曾经跟别人吐槽过,她觉得我这种长相给不了她丝毫安全感。

因此我对红少爷慢慢有了兴趣,我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告诉她,男人不靠muscle也是个英雄,后来有一次看所有老人都在那里乘凉,我就去问房东老头,“爷,红少爷到底是谁啊?”

老人们笑起来,“哟,你孙子打听红少爷呢!”

房东老头的表情很纠结,似乎又是想笑,又想立刻板起脸给我一脑瓢。

我在他选择后者之前赶紧狗腿道:“爷,我不是个写书的人吗?听你们老提,我想把他的故事写下来。”

“写红少爷啊!”

爷爷奶奶们摇着蒲扇,似乎陷入了某种遥远的记忆。

“那可有得写了。”

2

当时这城里有个土匪,叫花脸狼,二十几岁就捡了条枪带着兄弟占了山头,乱世起起伏伏,后来竟成了地方一霸。

这红少爷,就是他们家的少爷。

七十多年前的秋天,夕阳西沉,少年骑着枣红马,守在山林外。突然,远处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随着树木倾倒,一头野猪发了狂一样跑过来,几只狗不断狂吠着纠缠着它。

少年啪地拉开枪栓,那野兽低吼着摆脱了猎狗,血红的眼睛朝少年的方向冲去,一时间,惊呼声四起,“红少爷小心!”

然而少年不退反进,拍马疾行,快得像阵风,把人声和狗吠抛在身后,谁也看不清他是到了多么不可思议的近前,只知道他抬手就是两枪,正中那野猪的胸膛。

那野兽与他擦肩而过,应声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终于没了声响。少年翻身下马,一刀插在巨大的猪头上,清秀的脸终于露出一丝自得的笑。

围猎野猪的人群兴奋地聚拢过来,“红少爷猎到山货了!”

“恁大个野猪!红少爷一枪就毙了命了!”

少年被众人举起,高高地抛在空中,他的脸上溅了野猪血,那是胜利者瑰丽的图腾。他扬起下巴,得意地看着人群外一个骑黑马的青年,“怎么样?小虎子!我十六岁就猎了第一头野猪了!比你强!”

“德行!”青年懒洋洋地笑着,“这二十几个人,十多条狗,陪你耍了三四天才猎到这么个玩意儿,你当你脸上有光啊!”

少年急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那,我,反正,那下回你们都不许跟着!”

瘸老张是跟着司令占山头的老人,一听这话不得了,赶紧打圆场,“这猎野猪哪有一个人的?司令和少爷打猎的时候,咱们不也跟着吗?要我说,红少爷这一手枪法,不比老爷子当年差!”

红少爷一听,眼睛亮了,“真的吗张叔?我枪法真的不比我爹差吗?”

“张叔啥时候哄过你啊?瞅瞅,这野猪不刚在你手里断了气吗?”

红少爷顿时美得不知道怎么好,黑马青年就嗤笑一声,“你就听他哄你吧。”

他把红少爷扛起来扔在马上,自己也上了马,喝令:“收拾收拾,红光子落山前回去。”

“是,少爷!”

红少爷坐在高头大马上,天边的夕阳美到悲壮,打猎的热血还在烧着,晚风呜呜地吹,只觉得不能再畅快了。

“冷吗?”

“有点。”

身后的青年抖开一张斗篷,给他围上,“到家喝点酒就好了,快走几步?”

“好!”

青年夹紧了马肚,奔马像一阵旋风似的跑起来,山林、落日、扛着野猪热热闹闹的人群,都被抛在脑后,只有猎猎的风声作响。

“你说的话——得算数!”

红少爷还记挂着什么,青年笑笑,说了句话,但被山风吹得听不清,红少爷追问:“啥?”

结果刚一张嘴,就被灌了一肚子风,再然后就被青年捂住了嘴。

得意也只有这一路,刚到家门口,俩人就撞见了正要出门的沈司令。

沈司令土匪出身,后来被招安,安上了司令的头衔,自觉十分成体统,每日在军营里操练着弟兄们:“立正!”“稍息!”

他回家了也不闲着,眼见着两个惹祸精过来,立马腆着肚子[1]摆起谱来,“立正!”

红少爷连滚带爬地从马上滚下来,站得溜直,青年也下马,立正。

“这大冷天的,你们两个小兔羔子又干他娘的啥去了?”

俩人还没搭腔,后面扛着野猪和野味的人就挤挤挨挨地过来了,瘸腿张老远就喊:“大当家的,红少爷今天猎了头野猪!”

沈司令一口气好悬没背过去,伸手就打了青年一脑瓢,“你又带他去野!”

“您这话说得,好像我乐意带着他似的,我这刚到家,气儿还没喘匀呢!他就扯着我猎野猪,我有啥办法?”

沈司令气得一佛升天,回头就要打,可是看着红少爷可怜巴巴的模样,打坏了可惜,把蒲扇样的巴掌放下了,“妈了个巴子的,回头让你娘削你,往死里削,我可不拦着!”

然后又气沉丹田地朝青年吼起来:“他小!你也小啊!不知道野猪那玩意儿的生性啊!把你俩顶个透心凉,倒霉的是老子我!”

青年扯扯嘴角,也只能小声来一句:“也不知道谁是亲生的。”

“你又嘟囔啥?”

“我说,是!司令!”

年关将近,沈司令这浑身的事儿,也没空跟他俩计较,觍着肚子走了,还不忘骂瘸腿张,“你他娘的!咋还不把野猪皮剥了?”

瘸腿张还挺茫然,“剥皮干啥啊……”

沈司令这一怒非同小可,差点一巴掌打过去了。

“妈了巴子的!老子的儿子十六岁打了野猪!还不得给人看看啊!不剥皮老子吹牛的时候拿啥说!啊?”

3

老头们还沉浸在当年无数场打猎当中,闹闹嚷嚷地讲那些野猪、狐狸、山神爷(老虎),那古怪的鸟叫和漫山遍野的坟头。我却忍不住打断了,“爷爷,那红少爷到底是不是花脸狼的儿子啊?”

房东老头摇着蒲扇,“听我爷爷说,这花脸老沈也是一代英杰,就一个毛病,子息不旺,年近四十了,还只有正头夫人给他生的一个孩子。大名叫沈汉之,小名就叫虎子,那才是咱辽东城正儿八经的少爷。”

“那红少爷怎么回事儿?”

“说有一年沈夫人带着儿子回娘家,被老沈的仇家给暗算了,带的十多个人死了个干净。那沈夫人也是个有排头的,江湖上还有个诨名叫白狼三娘,生生带着儿子逃出一条生路来。”

“可谁知道阴沟里翻船,她一脚就踩雪洞里去了,数九寒天的,那是要命的事儿,也是沈夫人命不该绝,晚上正好有个小乞丐路过,把讨来的吃的,都给了沈夫人娘俩,还去给花脸老沈报信儿。”

“结果沈家非但没有散,还兜头把那伙人一锅端了,据说沈夫人出来就一句话,那娃以后就是我亲生儿子!这就是后来的红少爷。”

“爷,那你咋知道的呢?”

“我咋知道的,那瘸腿老张啊,就是我爷爷。”房东老头笑。

“还挺惊心动魄,那为啥你们不老提那正牌的沈汉之,老提红少爷啊?”

“沈汉之……”房东老头眉飞色舞的神情暗了暗,说,“没什么可提的,年纪不大就出国去了,让他爹管得服服帖帖,没什么意思,倒是红少爷……”

倒是红少爷,被宠成了辽东城最明亮的少年,他骑马打猎,也喜欢新式的玩意儿,骑着自行车满大街地溜达。

若是遇到欺男霸女的行当,当即便出手教训了,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他那一手好枪法。据说当时有伙盲流子绑了一家掌柜的独子,要五百块现大洋,不然就撕票。

红少爷当时隔了一百多米远开了三枪,一枪崩死一个贼首,最后人到了地儿,那帮贼人是跪着迎人的。

那天晚上,是我来以后老人们最开心的一个晚上,他们讲他们的红少爷,红少爷的俊俏,红少爷的英武,红少爷十六岁就能打野猪,沈司令把野猪皮挂在门口,一敲就咣当咣当地响……

4

没人肯再理我了,这时候正好房东老太太叫我,“明啊,过来给我拿东西。”

我就颠颠地过去了,她拿了一大盘瓜子、地瓜干、山楂条什么的让我给老爷子们送去,我回来的时候,她一边洗碗一边让我去拿水盆里泡着的西红柿。

“他们聊什么呢这么起劲儿?”

“聊红少爷,就跟我长得特别像的那个。”

老太太的手停下来,碗面上溜过一滴水,吧嗒地落在水池里。

“红少爷啊……”她笑着叹了口气。

“咋啦?奶,你年轻时候,不会跟他有点啥吧哈哈哈?”

房东老太太差点拿碗给我开了。

“红少爷不是那时候你们的全民偶像吗?肯定全城的妞儿都想嫁给他吧……”

房东老太太噗嗤一声笑了,不知在想什么。一会儿擦干净手,突然说:“明啊,你想看看红少爷的照片吗?”

“啥?你咋有他照片呢?”

“当年在圣诺亚女中的时候,我们是同班同学。”

“啥?啥?”

5

“我打死你个兔崽子!让你野!”

红少爷像被火烧了屁股,满屋子乱窜,沈夫人拿着鸡毛掸子在后面追。沈汉之见过分了,就拦着,“妈,你跟这东西置什么气?再说了,不就是去打个猎吗?我当年也没见您……”

“她能跟你这大小伙子比?一个女孩儿家!每天往外野野野!我看你是不想好了!”

“妈!你小点声!”红少爷不乐意了。

“哎兔崽子,你爹惯着你,你还真魔怔是吧!你是个女孩家还不让人说了!嫁不嫁人啦!啊?”沈夫人更生气了,手一快,活猴儿一样的红少爷就结结实实地挨了几下。

“小虎子救我!”她这下是真的尖叫起来,像只树袋熊一样往沈汉之身上爬。

沈汉之把她托起来——这孩子真重,一看平时就没少吃肉,笑吟吟道:“叫谁呢你?叫哥,叫哥我就救你。”

“你大爷……哎呦,哥哥哥哥,好哥哥救我!”她又生生挨了几下。

沈汉之就把她举起来,放在肩膀上,沈夫人打不着,恶狠狠地抽了儿子几下才罢休。

“行了妈,她到现在还没吃上饭,你就饶她吃点东西去吧。回头打,回头打哈!”

他扛着红少爷,转头就跑,被沈夫人一把拦住。

“穿鞋!”

她瞪了那不知好歹的小东西一眼,然后把棉鞋怼进她脚上。

6

那年,沈夫人在雪洞里抱着儿子等死的时候,洞口探出一张脸。

黑黑的,满是脏污,圆眼睛亮亮的,叫:“姨!你是不小心掉进去了吗?”

沈夫人喜从中来,“对对对!孩子,你,你有吃的吗?你能给姨往家里送个信吗?好孩子,姨给你糖吃,还给你好多现大洋。”

小孩给她偷了馒头,还不知道从哪儿弄来几件破衣服,让她裹着驱寒,不过送信之前,小孩犹豫了一下。

毕竟那时沈家还住在山上,离这里百十里路,沈夫人怕他反悔,赶紧说:“孩子你放心,姨说话算话!我给你好多钱!要多少有多少!”

“不是,我不要钱,就是……”小孩犹犹豫豫地开口了,“就是完了之后,你能抱我一下么?”

他指了指沈夫人怀里的沈汉之,“就像你抱弟弟那样,我没有过娘,我想知道,娘是什么滋味。”

刚才还虚弱得说不出话的沈汉之马上炸了毛,“谁他妈的是你弟弟?我大!我大!”

沈夫人一个脑瓢扇过去,对小孩说:“孩子,从今天起,我就是你娘。”

那个时候,他是个自小流浪的小乞丐,没人知道他多大,也没人知道……他是男是女。

接到府里后,他像个小豹子一样,充满活力又招人喜欢,很快就把沈府大少爷沈汉之的位置夺了去,坐上沈家第一受宠的交椅。

他打架厉害,不服输,人还没有枪把高就练得一手好枪法,那时候还不是沈司令的沈花脸美得不知道怎么办好,觉得老天爷疼自己,这儿子比他亲生病秧子更像自己多了。

于是领着他骑马打猎,红少爷那一手好枪法,就是这个时候练出来的。

可惜养了几个月,沈老爷才发现一个让人悲痛欲绝的事实,这儿子,居然不是个带把儿的。

红少爷不让人给自己洗澡,她又天生十分怪力,精力充沛,虎头虎脑的,自然让人觉得,这就是个带把儿的小子。可是真相就是这么残酷,这货,是蹲着撒尿的。

红少爷被发现了,臊着脸吼:“我是女的咋啦?我不比男的差!”

所有人都瞠目结舌,沈花脸一拍桌子,看红少爷扯着裤子哭唧唧的样子,就大吼:“女的……妈了巴子的,女的也是老子的小儿子!”

于是红少爷就这么糊里糊涂地长到十六岁,长成了辽东城的第一纨绔,如果不是个矮,八成还是北城所有少女的春闺梦中人。

不过养子终究还是养子,沈汉之比他早上两年学,念完私塾就被送到国外去了,自此年节才回来,红少爷一直在本城念到十六岁。

7

红少爷骑在沈汉之宽阔的肩膀上,威风得不得了。

“去厨房!我要吃肘子!”

“德行,我看你像肘子。”

沈汉之懒洋洋地扛着她回了自己屋子。

“哎你干啥你干啥?”

“我给你个好东西。”

他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漂亮的盒子,上面印着长肉翅的小美人,红少爷知道这是西洋的玩意儿,眉开眼笑地接过来,“这是啥?”

沈汉之点了烟,笑,“自己看。”

她打开,满满一盒西洋果子,做成小人儿的形状,漂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真好看!”

她吃得腮帮鼓鼓的,沈汉之看她吃,自己也笑。

“还有个东西要送你。”

“什么?”

沈汉之往后一仰,躺在床上,指了指枕头旁边,“你自个儿去拿。”

红少爷以为是吃的,连忙跳到床上手脚并用地打开,发现是一包衣服。西洋式的小裙子,白色的,裙摆上是大朵的蕾丝。

“要死啊你!”她像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连忙扔了。

沈汉之撑起身,从她后面伸过手臂,拿起裙子比在她身上,“明年你就出去读圣诺亚女高了,该有件像样的衣裳。”

“我不去读女高!你说了!要是我猎了野猪,就带我去出国!你答应的!”

“国外早晚要去的,不着急一时。”他环住她,轻声在她耳边说,“穿上试试,我想看。”

“滚你娘的,这么娘唧唧的衣服,你自己怎么不穿?”红少爷恼了,下床就要走,沈汉之别住她,她反手就是一拳头,两人真刀真枪地过了几招。

俩人是一个师傅教的功夫,沈汉之身体弱,一向是不如红少爷的。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去了两年国外,竟然真把红少爷制住了,把她剪了手压在身底下,笑问:“服不服?”

“不服!不服!”红少爷叫嚣。

沈汉之就挠她痒痒,她素来怕痒,挣扎了几下就撑不住笑起来,“我服了服了,别闹了。”

“叫哥!”

“呸!”

她穿着男孩儿的短衫,脸色绯红,一双眼睛水漾流光,沈汉之不知怎么地就想起猎野猪的时候,她脸上带血的那个回眸,艳色逼人,让他从头到尾地发起热来。

红少爷以为他还要再挠,没想到他静下来,一双黑如墨色的眼睛就这么沉沉地看着她,让她心慌。

“行了——别闹了,怪饿的——”

“你跟了我吧。”他说。

这下红少爷是真的恼了,反身推开他,“又犯病了,我跟你说什么来着,再说一次这个话我他妈就废了你!”

她还没说完,他的吻就落下来,狂风暴雨一样,任她怎么挣扎都躲不开,直到她将他的嘴唇咬出了血,他才将她放开。

她抬手就是一巴掌,用了十足的劲儿,“老子不是粉头!”

她头发散了,挣扎得太过衣服也乱得不堪,眼角发红,沈汉之只觉得心加倍痒起来了。

伸手就制住她的手腕,再次把她压倒在床上,“你再说一次这话,老子马上就办了你!”

“谁把你当粉头?我告诉你!你是老子的女人!你耍什么横我都惯着你!只有这一条不行!”

两人对峙的时候,突然有个声音怯生生地传来:“少爷……红少爷……夫人问你们俩怎么还没去吃饭?”

门口站着一个吓傻了的小丫鬟。

红少爷一把挣开他,转身就跑,跑到门口突然停下,她想,老子慌什么?我他妈又没做亏心事!

她转过头,想放句狠话,却见沈汉之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懒懒对小丫鬟说:“瞧见什么了慌成这样?不用慌,没人要封你的嘴。”

他分明对小丫鬟说话,却看着她,“你们红少爷,早晚是我的女人。”

8

照片中的少女穿着西式的礼服裙,打开小扇子,端庄地坐在茶几边,似乎是化了妆,黑白照片也掩不住的艳色。

“这是红少爷?这……哪像我啊?”

“听他们说,短头发的时候像,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不是他们记忆里的那个小少爷了,西洋先生给她起名,叫蒂尔达,旗袍也穿,洋装也穿,好看啊。”

房东太太一边纳鞋底一边说,“旁人都是父母送来的,就她是未婚夫送来的,那男人就是以后的沈大帅。啧啧啧,生得好皮相,没个好心肠啊。”

“怎么就没个好心肠了呢?”

“他们没说么?”

“说啥?”

“红少爷死了,死在沈汉之跟别人的新婚仪式上,她的性子烈啊。”她仍旧在纳着鞋底,脸隐在阴影里,“都说她是自杀,可是我晓得的,是有人让她死啊。”

9

“蒂尔达!”

“干吗?”

她生了一双浓眉,瞳仁比一般人黑,下巴尖俏,穿着西装校服,看起来完全就是个新式少女。

“姐,你怎么跑得这么快啊!”莉莉勾住她的胳膊,气喘吁吁地说,“先生找你。”

“找我做什么?”

蒂尔达仍然保持着做少爷时的直来直去。

看了看四下,莉莉小声说:“你是不是又要去游行?我的姑奶奶,那是掉脑袋的事儿,你当你是沈家人就不会出事了么?听话,跟我回去吧!”

蒂尔达甩开女孩的胳膊,“跟你回去做什么?弹琴读书唱洋人的曲儿?小姐,国将不国了!你要我跟没事儿似的往那一坐?我坐不住!”

“谁坐不住?你屁股上长钉子了坐不住?”

德拉老师带着警卫员从后面跑过来,呵斥道:“滚回去!”

这要是在辽东城,谁敢跟红少爷这么来一句,估计大板子就跑不了了。可是她现在不是红少爷,她是穿着旗袍的蒂尔达。

她必须谨慎,必须听话,必须乖巧懂事,三从四德。

“老师。”她按捺住自己的脾气,说,“我今天是真的有事,你让我走。”

德拉老师不懂什么学问,就是入了教,出了趟国,又有一身捧高踩低的本领,才做了这女校的训导员。

本就看不上这群爱折腾的女生,又听说蒂尔达不过是沈家的童养媳,因此对她格外凶悍,“你叫花子打架,穷横什么?到底不是沈家的种,三辈子也刮不去骨子里的穷酸相,你们!把她按住了,锁屋里。”

他吩咐旁边的警卫,“你们沈大帅吩咐了,不让她出学校给沈家丢人!”

“别别别,女孩家让这群臭男人抓着还见不见人啊。哎呀,姐,你快给老师认个错。”莉莉着急说,“你这个傻子!天塌了有个高的撑着呢!我们这女流之辈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

她似乎自语了一下,然后冷笑一声,从腰里掏出枪来回头就是一枪。

百米开外,一个红木相框啪地落在地上,玻璃碎了一地。那是本校的教员名单,子弹正嵌在“王富贵”上——那是德拉老师的本名。

她转过头,周围已经捂着耳朵蹲了一片,她对趴在地上的王富贵说:“爷六岁摸枪,十二岁跟我爹打靶,弹无虚发。三百步之内,爷说废了你招子绝对碰不着别的地儿!你信不信?”

王富贵吓得瘫软在地上,已经尿了裤子。

她把枪转向警卫,一字一顿地说:“别说爷不体恤你们,谁刚才要是碰了我一下,现在就拿着手接自己的眼珠子呢!沈汉之来也一样!”

刚才还乱糟糟的操场鸦雀无声,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她收了枪,扬长而去。

10

沈汉之再次见到她,是在警察局里。

街上学生运动,她一柄枪和数十个警察对峙,愣是逃了十多个进步学生。

“听说是辽东城的红少爷,那一手枪法!当时要真开枪,咱哥几个都得见阎王!”

“长得这么细皮嫩肉的,还以为是女的。”

“听说就是女的,在外面野惯了,才叫红少爷,是原来的沈大帅给儿子备下的童养媳。”

沈汉之进了门,局长才带着属下恭敬地站起来,“大帅好。”

“人呢?”

“在捕房里关着,咱们这有程序走,没法子。”

“钥匙。”

沈汉之进门的时候,她穿着粗布短打,坐在地上闭目养神,脊背挺直,一丝不苟,见人进来就睁开眼睛,里头说不尽的寒冽清光。

“你们都出去吧。”

支走手下人,沈汉之脱下身上的大衣,扔在她身上。

她捡起来,利索地穿上。

“长本事了是吧?在学校里打枪?杀警察!”沈汉之强压着愤怒,冷笑着说,“怎么着?我听说我来你也照杀不误?”

她平静地说:“要是我手里有枪,你进来那一刻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沈汉之一脚踹向牢门,一声巨响。

“你厉害,你是红少爷,神枪手,一把枪跟十几个警察对峙,人还活着!你以为是为什么?人家怕了你吗?因为你是沈家人!因为你是老子的女人!你换个平民试试!人家一人一枪都足够把你打成马蜂窝了!”

她抬起头,说:“我不是你的女人。”

“你想不是就不是?”他冷笑,“三年前老子办你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她一秒钟也没有犹豫,伸手就是一巴掌,干脆利落。

“三年前你也不是[2]叛徒!”

11

“沈花脸是被日本人打死的,到底是土匪,有股子劲头,当着日本人的面叫嚣,[3]誓死不屈决不让步!结果回程的路上,就被人暗杀了。”

房东太太一边纳鞋底一边说,“她请假回家奔丧,我以为她不会回来了,可是到底,还是被沈汉之送回来的。”

“我记得那是个下雪天,她穿着黑色的大衣,沈汉之给她打着伞,俩人就站在校门口说话,那画面,就跟演电影一样,我半辈子都忘不了,我看着她哭,想蒂尔达姐姐怎么会哭呢?她那么亮堂堂的一个人,后来沈汉之就把她抱进怀里,那时节哪像现在?男女在街上抱一块,稀罕事儿呢,我就躲过去听,听她说,你要给爹报仇,他说,放心吧。”

“我记得,她回来以后,就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了,原来那么神采飞扬的一个人,现在什么也不干,光坐在那发呆。我以为沈汉之会常来——原来他就常过来,给她带吃的,带玩的,领我们这群小姑娘去打球、游泳、去舞厅跳舞。大家伙儿都知道蒂尔达学姐,有个又高又帅的未婚夫,可是现在,她那么难过的一年,他居然不来了。我问过她,她说,汉之在给我爹报仇呢,当然不能常过来。”

“但是没有啊,沈汉之后来啊和日本达成了合约[4],辽东城就这么给了出去——当初沈花脸就是不愿意,才被杀死的,也许为了自保,谁都没错,但是她过不去这个坎。”

我忍不住插嘴,“当然过不去,那是我们的国家啊!”

“你们啊,现在受教育长大,上网敲一敲,外国都在眼前了,那个时节我们懂什么呢?女人活一辈子,可不就是活她的男人呢,可是她就能跟沈汉之恩断义绝。”

“帅!”

房东太太笑了笑,“哪那么容易啊?只有男人休弃女人的,哪有女人不要男人的?”

12

红少爷到底回了辽东城,只不过穿着旗袍,被沈汉之抱着,谁也不知道她是那个威名赫赫的红少爷——关于她是男是女,辽东城里一直稀里糊涂的。

“今儿先睡吧,明天再去见妈。”

“日本人的地界儿,我睡不着。”她说。

沈汉之低头看着她,竟笑了,凑在她耳边说:“待会儿累了,就睡着了,你信不信?”

她朝他脸上吐吐沫,被他躲开了。

“给夫人换身衣服。”他笑着说,这一年喜怒无常,下人们已经很少见他笑了。

她吃了药,筋骨酥软,只能任丫鬟们摆布。

“红少爷你这是咋啦?”丫鬟们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叽叽喳喳的,“你都好久不着家了,我们都想死你了!”

“您什么时候跟少爷结婚啊?老夫人老说结婚之前不让我们改口,但一提红少爷这几个字,大帅就不高兴,非让我们叫夫人,您说他们是不是诚心为难人?”

“这丝绸好看吗?大帅从西洋带回来的。”

“还是这碎花的吧,红少爷穿惯的。”

她任她们摆弄,最后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想喝茶。”

这府内上下,差不多都知道“两位少爷”要成夫妻的事儿,但是沈汉之直接让她睡在自己卧房里,还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但是老司令走了,这家可不就是沈汉之一手遮天。别说人家要和自己未婚妻睡一个屋里头,就是外面睡个把女人,谁又能说什么呢?

宝蓝蕾丝的西洋床上,她穿着淡色的丝绸睡衣躺在那里。尽管嘴唇都咬破了,浑身还是一点力气都没有,她不敢相信沈汉之居然给她下药——这么下三滥的事他都能做,真他妈的没什么做不出来的。

等了一会,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毕竟是从小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气息,她又很多天没好好休息过了,她甚至短暂地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还是十六岁,一枪打中了野猪的胸膛,浑身热血上涌,不能再畅快了——

直到一双手在她身上摸索,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沈汉之压在她身上,松垮的睡袍露出一点胸膛,一边吻她,一边重重地沿着她身体的曲线揉捏。

“你做什么?”

“一年没沾你了,你说我做什么?”他懒洋洋地看着她,笑,伸手扯开衣服,袒露肌肉虬结[5]的上身。

“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

他笑得很放肆,“你不是厉害吗?你他妈再厉害也是个女人!来,你再厉害一个我看看!”

“你他妈的混蛋……”

他吻着她,几乎是在撕咬了,她侧过头,他就吻她的脖子。一只手上下摸索,“这几年我做梦都是你……给我生个儿子!给我……”

突然,他停住了。

她嘴里含着一片瓷片,瓷片上已经沾了血,就差一步,就差一步,那瓷片就会划过他的颈动脉——那是他们小时候,师父教的保命功夫。

她嘴硬,他知道,可是他做梦也没想到,她真的会对他下死手。

13

阴暗的灯光下,俊朗的男人赤裸着上身,血从他锁骨上滴落下来,他身下的少女,衣衫凌乱,脸色绯红,分明是无比香艳的一幕,却冷酷得让人不敢直视。

“为什么?”

他看着她,眉目依稀是那个夏夜里一起捉蛐蛐的少年。

“我们从小一块长大,你第一次打靶是我教的,你第一次骑马也是我教的。当初薛蛮子说你是叫花子,我命都不要了,去跟他打架,最后废了他一只手,差点让我爹用马鞭抽死。十三岁那年开乱枪,我把你护在身下,还有……你去打猎,我为了救你被狼咬在肩膀头,这疤你还记得吗?”

他指着自己的肩头,那上面是长长的一道疤。

“那年……”

“别说了!”

“凭什么不说?那年,槽子沟野林子里,你把自己给了我,咬下这块疤,说礼不在外头,在心里,从此之后你就是我的女人,你还记得吗?”

那是他刚回来的时候。

虽然他总跟她说些……乱七八糟,娘唧唧的话,但是从小到大陪在身边的人,一朝去了国外,她还是想得不行,日也盼,夜也盼,盼着他能回来。

回来之后,他看她的眼神就变了——或许一早就变了,只是在他挑明之前,她总装着看不见。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她心里没把自己当过女人,可是现在有人要她做自己的女人,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硬着心肠不理他,又想得慌。见他和这个小姐那个小姐去打高尔夫、打网球,心里泛酸。

这就是情爱吗?她想,做女人可真他娘的折磨人啊!

14

那年冬天,她独自一个去槽子沟打猎,上个月他们俩打猎的时候,他刚被狼咬了肩膀,她不让他跟着,他还不听。

“不许跟着我。”

“哟,槽子沟是你红少爷开的啊!我就跟着走怎么了?”

她没办法,俩人一前一后地走。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走深了,还遇到了暴风雪——这北方的大雪可不是闹着玩的,两个人赶紧往回走,可是天黑路远,一下子迷了路。

天要黑了,再走可能要出事,他身上带着伤,零下五十多度的雪地,不是闹着玩的,也合该两个人命不该绝,遇到一个猎人的小屋,里面有柴火,山货,俩人就躲在里面了。

暴风雪下了一天一夜,俩人一直被困在里面,沈汉之这身体是娘胎里带来的弱,之前又受了伤,当夜便发起了高热,说胡话,说雪地里有个人朝他招手,让他过去。

红少爷半辈子没信过神鬼,那是第一次哭着求菩萨,别让野地里的鬼魂把他带走。

“小虎子,小虎子你不是说喜欢我吗?你别跟别人走好吗?”

他烧得眼睛通红,痴痴看着她,“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了,我总生病,你就像这样,在床头守着我,我心里有个念头,为了红小子,我不能死,我不能让他哭,你怎么又哭了?我自己心里头发过誓,死都不能让你哭的。”

“我不哭。”她把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大老爷们儿哭什么?你不走我就不哭。”

“你知道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一天是什么吗?就是我爹告诉我,你是女儿家,以后就是我的女人,我当时装着嫌弃……其实我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哪怕……立刻死了也高兴,你,红儿,你知道我爹把你许了我吗?”

“我知道。”

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可是我爹说了不算,你那么倔强,你像太阳一样,谁能管得了你?你不愿意跟我,嫌我弱,我暗地里,从来没停过努力,我多学了许许多多东西,我想得到的是个太阳,我得争气,可是终究是……来不及吗?”

“……我不是不喜欢你,小虎子,我不喜欢你还能喜欢谁?你长得这么好看,事事都做到拔尖儿,这天下的男人挨个排,我数第一,你就第二,我不是男的,你可不就是第一吗?我就是……就是没想过做女人,我……我……”

她没说完,就被亲了嘴。

“你让我亲亲吧……求你了,我感觉,我要死了……野地里那个人招呼我过去了……你让我亲亲,我就不走了。”

炉火还在不停息地,热烈地燃烧着。

她慢慢地,慢慢地被他压倒在床上,她虽然是当男孩养的,却也知道礼义廉耻。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是又能怎么样?他要死了,发着高烧,说着胡话,那么温柔悲伤地求着她,她又能怎么样呢?

最后一刻,他似乎恢复了些许清明,看着她,“你喜欢我吗?你……你不喜欢我,我就不做了。”

“我不喜欢你还能喜欢谁呢?”

那一刻,她终于面对了自己的心,她是个女人,她喜欢眼前这个男人。

就算……实在太痛,痛得她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被劈成两半,她死死地咬住他的肩头,渗血的伤口,终于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深深的疤。

后来,家人找到他们,木已成舟。

他后来又反复问她是不是喜欢他,她从没回答过。

他以为就算她不喜欢他,也至少认定了他。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真的对他下死手。

“沈汉之,你这辈子就在犯同一个毛病,自以为是!”她浑身没有一点力气,眼神却亮得惊人,“你以为把一个女人睡了,不管你是个怎么样的畜生,她这辈子都跟定你了对吧?我告诉你,不是!你曾经是我兄弟,我男人,可是你当叛徒[6]那一刻,不是了!”

她昂起头,一字一顿地说:“就像你跟杀父仇人做交易,就再也不是我爹的儿子!你以为我一把枪跟十几个警察对峙,是仗着我是沈家人吗?”

“呸!你沈家人敢杀日本人吗!我告诉你!我敢!而且杀了不止一个了!我仗着什么?我仗着我是我爹的儿子!我一条命不要!也要跟他们对着干!”

15

在结婚前,久丽子曾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女人。

她是沈汉之自小定下的未婚妻,在一年前被登报休弃,却因着旧情没被赶出门,以一种尴尬的身份住在沈府里。

久丽子以为她一定是个沧桑而怨毒的下堂妇——那个年代有许多这样的妇人。

却没想到她那样年轻,皮肤光洁,眼神明亮,正穿着男士衬衫,叼着烟在刷马,见到她,像男孩子一样吹了个口哨,歪头笑,“日本人?”

久丽子点点头。

她冷笑着骂了句粗话,然后把烟扔在地上踩灭,“真他妈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

“你就是沈红小姐吗?”

她就懒洋洋地笑,这笑容和沈汉之年轻时候同出一辙,“还真没有人这么叫过我,辽东城里的人都叫我红少爷……我有个英文名,叫蒂尔达,女的都叫我这个。”

“你读过书?”

“啊!圣诺亚女校,本来准备出国的。”她仍然一下一下刷着那头庞然大物,“那儿的英文老师不错,你要是中文说不利落,我跟你用英文聊也行。”

“不用……我的中文是很好的。”

准备好的说辞似乎都派不上用场,这个女人有一股匪气,一种万事都不放在心上的野蛮和从容。久丽子感觉无论自己表现出怎样的尊贵高雅,在这个女人眼里,都与马身上的泥虱并没有什么区别。

“找我什么事儿啊?”

“是这样……我觉得,我和沈君成婚之前,似乎应该拜见一下姐姐。”

“别别别,我不喜欢这一套,咱们俩还不一定谁大呢。”她又点了支烟,把刷子扔给下人,“走吧,去那边坐坐。”

沈府的后花园是比照着老王爷的府邸,花了大价钱归置的,一年四季都好看得像画,红少爷斜靠在凉亭边,点了一支烟,那些旧时的纨绔少年倜傥风流的影子,一闪而过。

“沈小姐是很了不起的女人,我和沈君结婚之后,仍然会尊敬你。”久丽子说。

“占我土地,杀我百姓,现在连我的家,都是你们的地界儿了。小姐,你这不叫尊重,叫施舍,就跟你弯下腰,给路边的叫花子点零钱一样,这尊重你打发沈汉之吧,我不屑要。”

“你误会了,我是来跟沈君结婚的……”

红少爷吐出一口烟圈,笑得风轻云淡,“结婚?别恶心这个词儿了,不过是两方做些见不得光的买卖前,拿出点诚意来罢了。要我说你们也挺厉害,明知道沈汉之是条狼,还要和他抢食儿吃。对了,你们准备在结婚多久后做掉他?”

“沈小姐!”久丽子忍无可忍地打断她。

红少爷嗤笑一声,“就像你们这个不是婚礼一样,我也不是他的女人。所以咱打这种暗语,真没必要,将军有剑,不斩蝼蚁。你若是觉得我会为难你,就太看不起我了。”

久丽子被她的狂妄震惊了,红少爷眯着眼,捻灭了烟,扬长而去。

16

沈夫人上了年纪,一会清醒一会糊涂的,糊涂的时候,歪着头问:“红儿呢?是不是又跟她爹出去野了,你们把她给我找回来。”

清醒的时候就哭,“我他妈的该天杀啊!我对不起祖宗啊!我怎么生了这么个丧尽天良的儿子?”

不管她清醒还是糊涂着,红少爷都陪在她身边,那个一言不合就开枪的少爷温柔地哄着她,“妈,您吃饭,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沈老夫人没喝上那碗媳妇茶,在沈汉之和久丽子要成婚的前一个月,撒手去了。那时候沈汉之还在外面处理军务,旁边也只有红少爷。

后来丧礼大办,辽东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到齐了,红少爷却不见了踪影。沈汉之招待了一天的宾客,晚上才倒在沙发上歇了片刻。

突然他听到一阵钢琴响。

抬起头,大厅里没开灯,却有个人在弹钢琴,沈汉之走过去,是红少爷。

她一身缟素,戴着重孝,看起来有几分阴森,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头发竟长得那么长了,就那么乱糟糟地散在脑后。

她的钢琴是当初沈夫人找名师教的,沈夫人自己是个土匪,偏偏想让闺女儿子都沾点读书人的味道。

那时候他们俩都嫌娘唧唧的,不爱练,沈汉之倔,就真没好好学,但是红少爷被逼着,一路练了下来。虽然弹得不怎样好,但是人前显摆是够用了。

一曲终了,红少爷的手滑下来,叹息道:“老也不弹,手都生了。”

“挺好的。”

她轻轻笑了,“我就不爱练这玩意儿,但是我这辈子,最心疼的人就是娘了,她一哭,我就跟猫抓似的难受,所以就这么练下来了。后来终于弹得像那么回事了,可是娘终究没听上几回。”

沈汉之沉默了,隔了很久,才说:“我帮你把头发梳上吧。”

她往后脑勺一摸,自嘲地笑笑,“原来都长这么长了。”

他把她困在这儿,两年了。

落地窗淡淡地映出两个影子,一个坐在钢琴凳上,一个站在后面,为她束发。

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也只能想到一个词。

岁月静好。

“你知道娘临走前说了什么吗?她叫我不要杀你。”红少爷轻轻叹了口气,“老太太看着糊涂,心里是门儿清的。”

沈汉之不动声色。

“你让我走吧……就算我不弄死你,日本人出手也是早晚的事儿,我留在这儿干吗,给你收尸?”

“爷在你心里就那么无能?”沈汉之声色冰冷,手上却是极尽温柔,“爷还真告诉你,日本人,我成事之后早晚要一个一个全杀光,到时候我给爹做水陆道场!而你!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就算你挫骨扬灰,也休想离开我半步!”

红少爷闭了眼睛,一句话都懒得说了。

那些少年策马的快活时光,终究是回不去了。

他为她盘好了头发,缓缓插上钗。

“你是红少爷,你无忧无虑,风流倜傥,你以为这是为了什么?是因为你爹是沈花脸,是爹在扛着我们这一大家子,而现在,是我来扛着这沈家上上下下几百口,是我在扛着整个辽东城,我不知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最痛快吗?”

“我也想像你活得这么简单快活,可是你告诉我,沈家怎么办?辽东城怎么办,嗯?”

黑暗中,两个人对视着,都能看见对方眼睛里的泪光,沈汉之抬手在她脸上抹了一把。

“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年你做了些什么……和外面那些革命军,你就没断过联系,你多任性啊。”他轻声说,“我他妈的多想让你永远这样啊。”

红少爷推开他,“别说得那么好听,沈汉之,你就是太贪心了,这世界上不可能什么都是你的。你有苦衷,你虚与委蛇地保住沈家!可以啊!但是你摸着良心说,你要的仅仅是沈家而已吗?”

“[7]你的野心明明不止如此,可你朝窗外看一看,我们半个国家都在战火里,辽东城的百姓有一个算一个,活得像条狗[8],这时候是谈你野心的时候吗?还有,你口口声声说你要我,你又要和对方[9]联姻,我就问你一句,凭什么?凭什么我要不明不白待在这里?看那个日本女人脸色?凭什么因为你的贪心,我就要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啊?”

“我说了这只是暂时的!那根本不是婚礼!我……”

“别说了沈汉之。”红少爷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你放我走吧。”

“不。”

两人对峙了片刻,红少爷突然奇怪地笑了,转身就走,走到门厅,却听见他轻声问:“你爱过我吗?”

红少爷回过头,眼里还带着泪光,却笑了,她第一次笑得那么好看。

“从来没有。”

17

“后来呢?”

“后来啊,在婚礼上,红少爷住的小楼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火三天三夜,也没烧干净,人都说,是沈家少爷在丧期结婚,遭了天劫。我们同学说起来,都说,是蒂尔达学姐刚烈,容不得他有别的女人,宁愿一死,要我说啊。”

房东太太怔怔地,“是那个日本女人容不下她,沈家有那么一部分人,不满沈汉之和日本人合作,是站在红少爷这边的,日本人怕她让辽东城变了天啊。”

“对啦,明啊,这些别跟你爷爷讲,他还以为红少爷十六岁之后就去了国外,快快乐乐过了一辈子。他听不得这些的,就让他们的红少爷,永远停在十六岁吧。”

我应了一声,心里一阵酸楚,“那沈汉之呢?”

“沈汉之后来和日本人翻脸,打了几场大战。”外面的老头已经三三两两地回来了,房东太太从容一笑,“沈汉之用命把日本人赶走了。”

18

沈汉之倚靠在战场上,那是他熟悉的硝烟味道。

手里的弟兄们死伤无数,可是辽东城,终于干干净净地属于自己人了。

真他妈的痛快,他想,他早该这么做!

这是个冬天,雪花慢慢地从天空中飘落,像是给这场盛大的死亡服丧。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也是这么个雪天,她还是个小乞丐,眼睛那么亮,一笑还有豁牙,非说他是弟弟,之后也真把他当弟弟照顾。

那时候他身体不好,半夜发烧醒来,总能看到她不错眼珠地守着他,往他身上擦白酒。她握着他的手,在暗暗的烛光中,像一尊小小的菩萨。

后来不知道怎么着,爹娘生了场大气,原来她是个女娃。那时候他还四六不懂,慌里慌张地想给她求情。

他想,妈了巴子的,就算红小子是个女的也是我兄弟!给他爹气得直乐,一个脑瓢扇过去,“你他妈随谁啊?长了个猪脑子!女的咋给你当兄弟……”

后来十几岁的中秋夜,他们俩陪爹娘喝酒,她这方面一向没什么节制,很快喝得酩酊大醉,他偷奸耍滑的,还清醒,就听见他爹说:“这他妈没用的俩崽子,酒量还得练!小虎子!你起来,把红儿扛回去。”

他嘟嘟囔囔地顶嘴:“干吗我扛?她沉得跟肥猪一样。”

他爹一个脑瓢就扇过去,“你媳妇儿你不扛谁扛?”

他一激灵,那点酒也醒了,就看娘朝他笑,“小虎子,把红儿许你你乐意不?”

“我才不,嗯……爹!是真的吗?是真的吗!红小子以后……以后是我老婆吗?”

他爹就笑,“那就看你本事了!红儿可不是一般女子,她不乐意,谁说都不算!”

那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月亮拨开云朵,亮得像年少的梦。

他把她抱回房里,偷偷地亲了又亲。他想,你等我长大,我要比谁都聪明优秀,才能做你的男人。

他拼了命地努力,读书,练枪,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配得起她。

他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几年的课程,一想到她,他不累,虽然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学成归来的那年,她拉着他去猎野猪,那一点血迹飞溅到她腮边,如同胭脂,艳得蛊惑人心,他的心猛烈地躁动起来。

她不喜欢他,他知道,她还太小,没什么男女之情。他太害怕她爱上别人,于是在那个猎人小屋,他如同无数次梦中那样,占有了她。

他终究是土匪的儿子。

此后一年,她逐渐学会当一个女孩,会羞涩,也会与他亲昵。本想着她毕业之后,就是婚礼,再然后,他就带她去国外。

谁想,一朝战火起。

沈汉之无神地看着天空,他想起那一日回家,她看向他的眼睛,恨意昭然,把手上的戒指撸下来,狠狠地扔在他脸上。

这种眼神他无比熟悉,因为整整五年,她都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他也想给爹报仇,可是更重要的,他始终记得爹弥留之际,拉着他的手,说:“红儿和你娘,整个沈家,都交给你了。”

一个家族在乱世中保全,太难了。

她不懂他为什么要这片江山,因为乱世之中,不争,就是死。

于是他成了她最讨厌的那种人。

他其实并不贪心,他所有的委曲求全,只是希望有她有爹娘有个家。

可是——

可是——

那场大火,她就这么走了。

这辈子他最爱的女人,明亮得像太阳一样的女人,就这么,在他新婚礼成的那一刻,离开了他,永永远远的。

那一刻世界悄无声息,他知道江山乱世,名利权欲,已经全然没有什么意义了。

他的生命自此只剩下咆哮的长夜。

远处,他看见了狙击手在瞄准,而他已经没有子弹了。

他闭着眼,听见了呼啸的风声,好像年少时节打猎归来,和他最喜欢的女孩共乘一骑。奔马像一阵旋风似的跑起来,山林、落日、扛着野猪热热闹闹的人群,都被抛在脑后,只有猎猎的风声作响。

“你说的话——得算数!”她大声朝他喊。

“我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当然算数。”

“啥?”风太大,她没有听清。

这辈子,竟然就这么,错过了。

19

“我本不应该跟你讲这些的,可是我总觉得,蒂尔达学姐啊,不应该就这么默默地,被人忘了。”

“你是个写书的人,明啊,好好写写她,挺多人说,她是个假小子,不像女人,但是我总觉得,像她这么活着,才叫女人。”

红少爷的壮烈,奇迹般地治好了我的情伤,我突然为我那些寻死觅活的矫情感到羞愧。而那个因为我没有发足够红包给她就说没有安全感的女人,也对我突然失去了吸引力。

后来,我把《红少爷》写完,就离开了,临行前爷爷奶奶们给我塞了各种各样的好吃的——这小半年,我成了他们共同的孙子。

反正也辞了工作,我飞美国看望了一下父母,其实我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可是我的父母对我能回国生活有一种近乎狂热的期待,所以我能讲一口流利的中文。大学以及后来找工作的时候,没人怀疑中文不是我的母语。

在旧金山的长夜里,我经常会梦见那个倔强明亮的少女,骑着枣红马呼啸而过,永远那么年轻昂扬。

我从来没想过我还会再遇见她。

那是我要回国的前夜,为了找东西,我把家里的阁楼都腾空了,发现一个红木盒子。打开来,发现是一把驳壳枪,一支钗,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男孩,一个个子很高,穿着西式大衣。眉眼俊朗,另一个穿着貂皮袄,浓眉,圆眼睛,有一种男女莫辨的清秀。

我看了很久,看了又看。

因为那个少年,生得像极了我。

20

“你说那个啊?是奶奶留的照片,哈哈哈是像你!你出生的时候你大伯就说,你这眉毛眼睛的,长得跟你奶奶一模一样,若是你奶奶还在,不知道多稀罕你。”

“爷爷奶奶啊……听说你奶奶以前家里遭过大难,她从大火里逃出来的,自此参军,你爷爷是她打战场里捡回来的,听说俩人是发小儿。”

“然后?然后两个人就一直杀敌抗战,[10]敌人投降后,两个人就去美国了。你奶奶原本就一直想来美国读书,后来有了我和你大伯你姑姑。”

“家?你奶奶不爱提之前的事,她总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但听说他们是辽东城那场战役上认识的。”

我挂上电话,没有继续问。

红少爷的故事,就停在这里吧。

不管那对我没见过面的爷爷奶奶是不是隐姓埋名的红少爷夫妇。

我都愿意相信,那个乱世,他们的爱情,山水流转,最终重逢。

21

战场上,沈汉之闭了眼睛,一声枪响。

那边的狙击手应声而倒。

沈汉之抬起头,看见不远处赶来一匹枣红马,马上的少年,风华正茂。

“你爱过我吗?”

“从来没有。”

你有。

他笑了,像个得胜的将军,戎马半生,终于得到了自己最最渴望的胜利。

“觍着”字有误,应为“腆着肚子”

“汉奸”改成“叛徒”,指代性不那么强“誓死不当亡国奴”指代性略强,改成“誓死不屈绝不让步”

如果没有这一句解释的话,后面“日本人的地盘”那的剧情会有些奇怪

字错误,虬结

汉奸改成叛徒

觉得删除了原来的话有点不连贯

不连贯。之前的老师删除原文后稍微改变了衔接的意思,我就加上了这句

我把“日本”改成了“对方”

“日本”改成“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