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混淆

亲密关系本身难道不是一件美好的事物、一束促进关怀照料的温情吗?借用一个从非个人关系到亲密关系的连续统,有助于我们在这些方面避免一些常见的、带有道德色彩的混淆,例如将亲密关系视为情感、视为关怀照料、视为真挚、视为天生美好的事物。许多学者试图依据亲密关系通常引起的情感来界定这个概念,比如依据热切的、温暖的感觉等,然而这是错的。从妇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亲密关系,到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在如何表达或抑制情感方面是有系统性差异的。亲密关系也并不排除愤怒、绝望或羞耻(大多数医生和配偶对此都很清楚)。亲密关系intimacy)一词也常常使人想起照料关怀(caring attention)。许多亲密关系中确实包含一定程度的照料(care),即提升被照料者生活福祉的持续关怀(attention)。但在另一些亲密关系中,双方对彼此保持冷漠,甚至对彼此造成伤害。例如,虐待的性关系当然是亲密关系,但不是照料关系。这种关系至少使一方获得了有风险的信息,因此需要某种信任,但不涉及关怀照料。所以亲密关系和照料确实常常相辅相成,但它们没有必然的联系。

那么所谓真挚(authenticity)呢?人际关系方面的学者经常区分真实的感情和伪装的感情,用伪亲密关系pseudo-intimacy)、情绪管理emotion management)等术语贬低情感伪装。他们常常借用如下观点,即认为在服务员、空姐、商店职员等工作中,情感表达的例行化使社会关系失去了它的意义,并有损于相关人员的内心生活。在这种观点看来,真正的亲密关系依赖于真挚的情感表达(例子参见Chayko,2002;Hochschild,1983)。(7)然而,我们越是仔细考察亲密关系,就越能发现这种论证的两个缺陷。首先,在某个给定的身体里,并不存在一个单一的“真实的”人;在不同的人际关系中,感情和意义会有很大差异,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适的。事实上,在母亲与子女的关系中经常涌现的感情和意义可能会成为恋人之间关系的严重阻碍。其次,在某些类型的关系中,感情和意义的伪装有时会成为一种义务,或至少是一种服务。只要思考一下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或者护士与病危患者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理解这一点。

最后,亲密关系本身通常看起来像是一件美好事物,这对于那些悲叹亲密关系在人情冷漠的世界中逐渐丧失的社会批评家来说尤其如此。然而,只要反思一下对亲密关系的不良利用——约会强奸、敲诈勒索、恶意流言,等等,就会发现关于亲密关系的另外两个事实。第一,亲密关系既包括维持性的,也包括破坏性的;既包括使人满足的,也包括给人威胁的;既包括深厚的,也包括淡薄的。第二,亲密关系对于当事双方和第三方都很重要,以至于人们总是在亲密关系的适当运用和不适当运用之间划定道德边界。没错,亲密关系带有道德性,但这正是因为不同种类的亲密关系在其道德性质方面有所不同。当人们区分“真实的”和“虚假的”亲密关系,并把“真实的”亲密关系当作一件本质上美好的事物时,他们就是在做这样的区分。

因此,在所有的亲密关系中,当事人和旁观者都会非常小心地将其与其他具有某些相同属性的关系区分开来。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性关系经常包含金钱的转移。然而,参与其中的人都会小心翼翼地确定这种关系究竟是婚姻关系、求爱关系、卖淫关系,还是其他一些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在不涉及性的亲密关系中,人们也会对医生、护士、配偶、子女、邻居或同居佣人提供的照料服务进行精细的区分。在每一种情况下,当事人和旁观者都会经常激烈争辩给这种照料关怀的不同形式与水平的报偿是否合适。他们通常禁止某些关系与交易、支付媒介的结合,认为这完全不合适。本书后面的章节将提供大量关于亲密关系的变化形式和道德边界划定的例子,人们甚至会对亲密社会关系的变化形式及道德边界的划定提出解释。

我们以心理治疗关系为例。这种关系必然很微妙,因为治疗是否取得成效依赖于这种关系本身的质量。美国一份关于心理治疗中法律问题的半官方指南,就治疗关系中的适当支付体系提出了以下建议:

“特殊的”计费安排会使患者变得“与众不同”,有可能增加(真实的、失位的[displaced]或推断的)误解,并在反移情崭露头角时造成不合适的或不符合标准的照料(请比照对VIP患者的治疗)。以实物支付的安排可能尤其有问题。而货币则是一种非常稳定的交换媒介,患者对货币的反应是可以合理预测的,也是心理治疗师(以及法官或陪审团,如果到了那个时候)可以理解的。用临床服务换取货币以外的其他东西,如商品或服务,虽然并不违反法律或有违道德,但会使治疗变得复杂,增加边界问题和移情—反移情问题出现的概率。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减免费用的看护照料。(Reid,1999:60)

可见这份指南还划定了哪些支付媒介(法定货币,而非“特殊计费”)和财产转移方式(报酬,而非实物支付或赠与)适用于治疗师与患者的关系。

此外,该指南手册还明确区分了被许可的和不被许可的心理治疗师—患者关系,并特别提醒注意被许可的和不被许可的关系之间的界限标志。当涉及性关系时,有一些象征着不适当的“越界行为”的“小红旗”,包括:

● 未能记录明智的心理治疗师应该在病历中记录的事件或部分治疗过程(例如,不提及礼物、跟患者的通话、性方面的材料,或与这些方面相关的临床讨论)。

● 在偏远的诊所或办公室里单独接待异性患者,特别是在非工作时间或晚上。

● 在没有记录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改变服务时间或会见环境。

● 在患者或您的家中单独接待患者。

● 对一两名女性患者没有进行督导、提供咨询或记录归档,但这些事情对其他患者来说是例行公事。

● 在治疗过程中锁上办公室的门。(83—84)

该指南还界定了医患关系中与性无关的“越界行为”,包括接受患者超出常规费用的大额礼物或报偿,或从患者处获得关于投资的“内部信息”并从中获利。该指南宣称,“您对患者的有用性,在于您的临床技术,您应当扮演专业人员的角色,以区别于患者生活中的其他角色”(89—90)。

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一份为临床心理学家编写的相似文本甚至更进一步,提供了一个真正的矩阵来列明作者认为有问题的“双重关系”(dual relationships)。根据该手册,双重关系不仅会威胁医患关系,而且有给心理治疗师带来法律处罚的风险。表1.1节选自这个精细的矩阵。虽然人们可能认为性侵犯是这种关系中的主要风险,但该矩阵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它警告说,各种与性无关的关系也都有风险;第二,医患关系中的风险有时来自先前存在的关系,而非相反。跟其他专业人员—客户关系一样,在关系、媒介、交易的适当匹配与不适当匹配之间,心理治疗师和执业心理学家也建立了一套复杂而相对清晰的区分方式。

表1.1 执业心理学家与患者之间有风险的双重关系

资料来源:改编自Evans & Hearn,1997:55—57。

如何解释关于经济交易和亲密关系之间相互影响的区分、实践、叙事和道德禁令的大量激增?为什么当事人、评论家、道德家、法学家和旁观者都如此担忧能否为各种亲密关系找到某种“正确的”报偿?涉及该议题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正在造成何种社会效果?或他们至少在试图造成什么样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