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关系、法律、经济活动

接下来各章广泛引用了美国的法律纠纷案件。对这类纠纷的考察揭示出许多内容,其中包括关系工作在司法领域的独特形式。例如,法律对配偶之间相互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与配偶二人自身对这些关系的界定存在差异。不过,本书对美国法律案例的处理可能会让专业的法学学者感到奇怪,甚至感到危险。本书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对美国法律如何处理亲密关系进行总体性描述,更没有解释亲密关系何以在法律中占据特殊地位。至于法律对亲密关系相关问题的处理方式,如妇女因失去丈夫的关怀而获得赔偿,本书对其重大变革作了历史性的简述。但这些简述从未详细再现导致这些变革的法律过程,也没有系统地论述这些变革对法律程序的影响。

总体而言,我选择了在我看来最具一般性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美国的制度的两个特点,使我的方法有些冒险,甚至可能会引起法律专业人员的反感。第一个特点是各法院和各法律领域之间——特别是各州法院之间——在亲密关系和经济交易方面所采用的具体法律理论和实践存在很大差异。我们已经看到了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苏里州法律之间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是如何影响19世纪40年代的科尔诉卢卡斯案的。第二个特点是现行法律具有不断变化和充满对抗的特性。美国法律是通过对抗制诉讼程序(adversary proceedings)和观点之间的竞争来运作的。在1847年剥夺了帕特茜继承权的法律已经消失,但规范“9·11”事件遗属索赔事宜的法律还一直存在,尽管在今天面临着激烈的争论。有法律争论,意味着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上,相互矛盾的学说、实践和判决总是普遍存在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某个部分。我并没有每一次都指出这些差异和矛盾,而是关注那些趋同点。

本书会经常呈现一些具体的法律案例,以说明律师、法官和法学学者如何处理那些在经济交易和亲密关系交汇的争端中几乎总会出现的微妙区别。我广泛搜索了法学评论文章、论文和案例记录,并咨询了该领域的专家,最终找到了几百个案例。从这些案例中,我选择了一些记录格外完备的案例,来阐释因充满争议的经济交易和亲密关系之结合而起的、各种形式的纠纷。但我并不会声称自己收集了所有这些案件的代表性样本。

在尊重有关这一主题的最佳法律学术研究的同时,我并没有对相关的法律现状做出自己的调查、综述或批判,更不会提出或支持某个法律改革方案。读者会发现,我偶尔会采取规范性的立场,尤其是在涉及亲密关系的法律处理中存在的性别、阶级或种族不平等时。不过,本书的价值并不在于它对美国法律现状的或含蓄或直率的评价;相反,本书集中展示了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处理亲密关系经济(intimate economies)的相似与差异。这两个领域在相互阐明彼此。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每个领域中的参与者都不得不频繁地处理经济关系和亲密关系的不断混合,却又一再试图将二者视为独立的、甚至是对立的本质。

本书下一章将探讨法律学说和实践如何处理亲密关系与经济交易的结合。例如,美国法律体系何时、为何以及如何去考量亲密关系的经济价值?然后,我将用三章的篇幅来论述亲密关系的不同领域——伴侣关系、照料关系和家庭生活。在每一章中,我都会对日常的社会实践和法律的处理方式进行比较和联系。最后,本书结论处会回到这一章论及的一般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