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怎样进行国际政治学科的专业学习?

学习国际政治专业的学生与业余的国际问题爱好者是不同的。挪威学者托布约尔·克努成(Torbjrn L. Knutsen)认为有两个区别。第一个区别是“方法”。经过专业学习的学生是用方法论为自己压舱,在面对问题的时候能够获得特定的科学哲学和学术规范的指导。第二个区别是“理论”。国际政治专业的学生能够自觉地沿着一条前人已经走过几个世纪的道路来探究战争、财富、和平和权力问题。14

国际政治专业学生具有的这两种素养,来自两种学习,即知识的学习和方法的学习。理解这两种学习各自的内涵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是完成国际政治专业学习的前提条件。

一、关于知识的学习

进行国际政治专业学习,必须掌握两类知识,一类是经验主义的知识(empirical knowledge),另一类是概念与理论知识(conceptual and theoretical knowledge)。

经验主义的知识主要指涉国际关系的各种具体事实,包括历史事实和正在发生的事实。实际上,“国际关系”正是由无数这样的事实组成的。了解这些事实,才能对国际关系有真切的认识。我们可以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1)国际格局的主要历史发展(例如民族国家的兴起与演进,单极、两极和多极格局的更替,国家间结盟的兴衰,全球化与全球政治的出现等);

(2)主权国家及其对外政策(例如国家间的双边与多边互动,国家的对外政策决策,国内政治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国家为追求对外政策目标而使用的工具等);

(3)国际冲突与战争(例如冷战、海湾战争、巴以冲突、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俄乌战争等);

(4)重要的跨国合作与多边议程(例如在国际反恐、军控、环境安全、人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5)国际制度与国际组织(例如海洋法、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气候大会、上海合作组织、欧盟、联合国等的现状与作用);

(6)国际经济互动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例如地区经济一体化、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危机等的性质与作用)。

概念与理论知识主要指有关国际关系事实的概念抽象与理论解释。如果说前一种知识回答了国际关系“是什么”,那么这种知识回答的则是国际关系的“为什么”。在分析国际关系的过程中,概念与理论知识可以提供一种有助于简化现实的知识架构。正如地图能够指引人们从一个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理论知识对于指导国际关系研究也可以起到类似的作用。

国际关系学中的概念与理论知识大体上包括这样几部分:

(1)核心概念(如无政府状态、权力、制度、规范、国际体系、国际组织、外交、安全、全球治理等);

(2)研究范式(如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科学主义、传统主义、理性主义、建构主义等);

(3)主要理论(如权力平衡、霸权稳定、安全困境、相互依赖、国际合作、集体安全、社会建构等)。15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经验主义知识和概念与理论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人们可以运用理论知识理解与解释现实,也可以运用经验主义知识概括和演绎出相关的概念与理论。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讲,人们研究国际关系,最终是为了得到有关国际互动的理性知识,从而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指导。

进行国际政治专业知识的学习,相比经验主义知识,理论知识的学习无疑居于更重要的地位。事实上,不了解本学科的理论知识体系,就不能说已跨入了国际政治学的专业之门。

然而,从专业要求来讲,仅有知识的学习还是不够的,因为要成为国际政治的专业人员,最终需要具有研究能力,能够自主地创造新知识。因此,在学习知识的基础上还需要学习研究方法。

比较知识的学习与方法的学习,可以说方法的学习更重要。在20世纪20年代,教育家蔡元培在美国参观调查时,曾与在纽约的中国留学生谈过知识与方法的关系问题。他讲了“点石成金”的典故:传说吕洞宾有点石成金的法术,遇一贫士,要点金送给他,但那人却不要金子,而提出要吕洞宾能点石成金的手指。蔡元培认为,我们得知识是得金,得方法是得指头,自然是方法更重要。16

进一步讲,知识与方法的关系实际上还涉及一种学习的境界。《论语》记载孔子评论子路(仲由)的音乐造诣时说过这样的话:“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这里的“升堂”是指入门,“入室”是指进入更高的境界。在国际关系专业的学习中,掌握基础知识只是“升堂”,掌握了研究方法才能算是“入室”。17

二、关于方法的学习

在国际政治专业的学习中要“升堂入室”,就要系统地学习研究方法。也许有人认为研究方法不过是研究经验的总结,无须专门学习,但实际上研究方法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其中包括有关方法的理论,即所谓的方法论,也包括对论文写作规范与各种学科方法的理论阐述与操作说明。进行这方面的学习,人们需要熟悉相关的概念、原理与规范,但更需要学会应用,能够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悟性与研究、创造能力。

学习国际关系学研究方法,人们首先面对的是怎样认识“世界”的问题。对于研究者来说,无论是进行国别研究、地区研究还是进行问题或理论研究,都需要对事实与观察、理论与解释、途径与范式等带根本性的问题有适当的思考。对这些问题怎样看,决定着研究者对方法的理解与选择。

1.事实

事实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点。“科学是建立在事实上面的建筑物。”18对国际关系学者来说,要进行成功的研究,就必须选择适宜的方法,而要做适宜方法的选择则需要对事实有恰当的了解与认识。

什么是“事实”?在中文里,“事实”一词的释义是“事情的真实情况”。19在这里,“真实”是个关键术语。所谓“真实”,一是指事情存在或已经发生;二是指有关事情的陈述“与客观现实相符”。在英文词典中,有关“事实”(fact)的基本释义也可以概括出上述两层含义。20这两层含义,强调的都是事实的客观性。

除了客观的视角之外,对事实的界定还存在主观的视角,即根据有关信息相信为真的东西,以及经过研究证实为真的东西。在这里,“确信”(know)就具有主观的含义,指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对于一般的大众来说,“确信”事实大概主要是依据经验,但对于研究者来说,则还需要进行学理验证。所以,研究者对于事实还有一种界定,即“如果所有(或绝大多数)科学家认为一项观察结论(an observation)正确,那么它就是事实”。21这个定义涉及科学研究的实践,即经过证实的东西才是事实。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出“事实”的四层含义:(1)真实存在的事情;(2)反映真实情况的信息;(3)通过相关信息被认为是真实存在的事情;(4)被证实的观察、观念,即经过科学研究被证实的事情。在这四层意思中,“真实存在”是最根本的一条,有了事情的存在,才可能有对事情的认识和反映事情的真实信息。

把有关事实的概念应用到国际关系研究中,就有了“国际关系事实”这一概念。这种事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作为真实的事实,包括行为体本身,也包括行为体的言论、行动和意图,以及行为体互动的结果。另一类是作为文本的事实,即有关事实的描述和解释。这两类事实,后者是以前者为依据。

由于真实是事实的第一要义,因此从属性上来讲,国际关系事实首先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存在也可称为实在(reality),其构成包括国际关系的实体(substances),也包括这种实体的功能和行为所导致的属性(properties)、状态(state)、关系(relations)、过程(process)和事件(events)等。就这两类范畴来说,作为实体的国际关系行为体构成了事实的第一要素或第一存在,因为它们是各种行为、属性、关系、状态的承担者。以美国为例,它本身的存在是第一存在,它的对外政策属性,诸如新保守主义、单边主义,它所采取的对外政策行为,诸如推行印太战略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国际关系现状,都是以美国这个实体为载体的第二存在。

在国际关系中,不论是国家行为体还是非国家行为体,其存在的最基本的表现都是进行互动。在这里,互动的含义是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行为体参与各种互动,会造成国际形势的某种状态。状态是指实体在特定时刻的性质的总和。例如,和平、战争、紧张、缓和等都是行为体互动所造成的国际形势的状态。实体间互动的不同状态的存在,表明国际关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

行为体互动所导致的结果,无论是事件、状态还是过程,在本质上都可以概括为行为体间一定的关系。国际关系事实从关系的角度讲,是一种复杂的和系统的存在。一方面,构成关系的行为个体具有复杂性,不同的个体会对相关的事件、过程、状态、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些个体因存在复杂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又会使国际关系事实在整体上表现为一种系统的存在。在这个系统中,任何一个实体都存在于与其他实体互动的链条之中。国际关系事实的这样一种复杂的和系统的存在现状,决定了它既是一个包含不同元素的复合体,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连续体,既具有可以还原为不同个体、不同事件、不同状态和不同过程的个体性,也具有不可以还原为组成元素的整体性。

国际关系事实作为一种实在,经由人们的观察和研究,会成为某种“文本”。文本是对于国际关系事实的描述与解释。在国际关系学界,由于绝大多数研究者很少有机会直接接触真实存在的事实,只能阅读文本,因此文本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资料来源。在当代,有关国际关系事实的文本大体上包括这样几类:

(1)描述和记录经验事实的文本,这类文本包括新闻媒体的各种形式的报道,也包括诸如外交档案之类的资料;

(2)国际互动当事方正式发布的文本,诸如宣言、声明、条约、报告等;

(3)各类研究文本,诸如论文、专著、评论等;

(4)各种数据库的统计数据。

国际关系事实作为真实存在的事情,都是人的行为的产物。由于人的行为都有意图与目的作为指导,都具有特定的“意义”,因此这种真实乃是不同于自然事实的社会事实。大到国际战争、联合国大会,小到招待来访领导人的菜谱,22都是如此。从这个角度讲,国际关系的真实又是一种具有主观性的存在。例如,美国在欧洲部署反导系统,是一定的主观意图的产物,俄罗斯对此作出强烈反应,也是一定的主观意图的产物。双方基于主观意图进行互动,使得该事实具有了遏制、反遏制的权力政治意义。

就国际关系的实在而言,“意义”除了会体现在行为体的行为所造就的各种事件、过程中之外,还会体现在一些看似纯物质的人造物中,诸如核武器、航空母舰等,因为这些人造物的存在都是人有目的、有意识行为的结果。例如,美国保持庞大的航母战斗群,是为了确保在全球的军事霸权;朝鲜试验核武器和发射导弹,是为了在权力互动中增强自己的地位。

国际关系事实所具有的这种主观性,在文本中的体现就更清楚了。作为人造物,文本的形成是来自人的观察、描述和解释。在这一过程中,即使观察者持完全客观的态度,受观察条件所限,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客观。面对国际关系事实本身所具有的复杂形态,任何直接的观察者都只能观察到事实的某些片断和方面。要描述和解释完整的事实,他们都不得不通过思维整合有不同信息来源的文本,并且加入主观的推断。由于作者的主观推断会反映其“背景知识”(包括有关对象的知识以及理论偏好和价值好恶),因此造就文本实际上是一种带有主观性的活动。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国际关系事实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从事实的存在来说是客观的,但从人的主观意识的作用来说则又是主观的。国际关系事实的这种双重属性,决定它既具有可以观察的一面,又具有不可以观察的一面。可以观察的一面是指其外在现象,不可以观察的一面是指其内在意义。由于国际关系事实具有这两种属性,因此进行国际关系研究既需要观察其外在现象,也需要诠释其内在意义。进行这两种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途径。

对事实的外在现象进行观察,研究者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对于研究者来说,事实的外在现象有怎样的形态、过程与结果,相关的描述与解释是否与真实相符,都需要经由观察作出判断,而不能依靠主观想象。

对于事实的内在意义,由于不能进行客观观察,不能通过感官感知,因此原则上需要进行诠释,即理解和解释反映行为体意图的文本。虽然行为体的内在意图或迟或早会以外在的方式表现出来,但要确定这两者的相关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很多情况下,研究者需要解读出行为体没有通过话语表达出来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对于理解事实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从方法来讲,研究事实的内在意义需要在理解文本的语义、语境的基础上,基于研究者的“背景知识”进行判断。这种对于“意义”的理解与解释活动,可能是经由推论,也可能只是想象。

总之,国际关系事实既存在可以实证的一面,也存在不可以实证的一面。对于研究者来说,根据事实的属性选择适宜的方法是一项基本原则。以主观的诠释方法研究事实的可以观察的一面,以客观的实证方法研究事实的不可以观察的一面,都是南辕北辙。

2.理论

无论是进行实证研究还是非实证研究,从学理角度讲,都需要上升到理论。对于纷繁复杂的国际互动现象,人们如果不能进行某种程度的理论化,很可能无从理解和解释。有了理论,人们对国际关系事实才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23

什么是理论?迄今为止学界依然言说各异。《现代汉语词典》对“理论”的界定是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24《新牛津英语词典》的界定是意在解释某物的一个命题或概念体系。25这两个界定,前者说明了理论的外延,即理论是涉及各门学科的系统知识;后者说明了理论的内涵,即理论是解释一定对象的命题和概念体系。把这两层含义应用于国际关系理论,可以提出这样的界定:国际关系理论是对国际互动事实的系统解释,其形式是一组相互联系的概念和命题。

探讨国际关系理论的界定,“解释”是一个关键术语。在中文里,“解释”的词义是“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等”。26在英文中,意为“解释”的常用语有两个,即explain和interpret。这两个词语,explain的释义包括对理由、原因的解释,而interpret的释义则包括对社会事件或行为的意义(meaning)的诠释。27对比这两种释义,可以看到,中文的“说明含义”,对应于英文的interpret,而“说明原因、理由”,则对应于英文的explain。从方法论的角度讲,把“解释”一词的含义区分为对因果关系的解释和对意义的诠释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两种解释刚好对应于两种不同的研究和得出的不同理论。

进行实证研究所得到的理论,作为对因果关系的解释,人们通常认为可以得到证实或证伪。28这种理论产生于探求客观规律的过程之中。进行这样的研究,途径包括经验观察,也包括概念演绎。进行经验观察是为了描述现象之间的联系,以便发现规律。进行概念演绎是为了对规律进行解释,以便建立一套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

浏览学界有关理论含义的讨论,可以看到,有较多学者认为理论是对变量间关系或规律的解释。例如,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Waltz)认为,理论“是对规律的解释”。29康韦·亨德森(Conway W. Henderson)提出,理论是指意在解释与推测一定研究领域的变量间关系的一组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30就当代国际关系研究的主流理论来说,新现实主义所阐释的国家趋向于形成均势的理论31,自由主义提出的民主国家间无战争的理论32,就都属于这一类解释。

对于事实的不可以观察的一面进行研究,即对意义进行诠释,所得到的理论是不能证实或证伪的。在这种理论研究中,一个最基本的假定就是人的行为乃是其意图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体现。要解释这样的意图,就必须联系历史和社会条件理解和解释相关的文本。例如,以英国学派为代表的传统主义者,就主张在审察和理解证据的基础上,依靠判断、直觉和洞察力得出结论。33

以上所讲的两种研究途径和由此而产生的两类理论,是分别对应于事实的可以观察的一面和不可以观察的一面的。由于国际关系事实具有双重属性,既有可以观察的一面,亦有不可以观察的一面,因此实证研究与非实证研究两种不同途径,解释规律与解释意义的两种不同理论,对于国际关系研究都是必不可少的。

3.途径

国际关系研究是通过一定的途径(approach)实现的。这种途径包括研究问题、分析视角、资料搜集、概念运用、方法选择等要素,可以为研究提供指导,为回答有关问题提供准则。在研究实践中,学者们通常会采用不同的“途径”,并因而会发生各种争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某一种“途径”得到广泛认可,取得支配地位,成为标准的研究和解释框架,那么它就变成了该研究领域的范式(paradigm)。

“范式”的概念是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首先提出的。按照他的阐述,科学的发展会经历这样的过程。最初,研究界存在很多相互竞争的流派,学科成员对该学科应研究哪些现象,遵循什么样的标准或研究方法没有共识。其后,在研究者中间会出现可仿效的研究成果,并在应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法上取得一致。这时就有了共同的范式。库恩认为,一门成熟的科学是由单一范式支配的,一个学科从前科学阶段发展到科学阶段的标志,就是确立了统一的范式。出现专门的刊物、学会和成为学校课程,都是在这一阶段。有了占主导地位的范式,这门科学就成为“常规科学”。在“常规科学”阶段,研究者的任务就是将范式应用于实际问题,以解释各种现象。当然,有些问题是范式不能解释的,如果这种“反常”的问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原有范式就会受到质疑,“科学危机”就发生了。这时,就会有人用新的研究途径取代旧范式。一旦新的途径得到学界认可,新范式就形成了。库恩认为,通过革命由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过渡是成熟科学通常的进步模式,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研究就是经由这样的方式而不断发展。34

库恩对科学发展的这种概括,主要针对的是自然科学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可能很少有单一范式居主导地位的情况。如果应用“范式”的概念,大概只能按照比较宽泛的标准,指得到较多人认可的研究模式。如果存在不同的“范式”,在“范式”之间就会存在争论。就国际关系学科而言,按照“大争论”(great debates)叙述的学科史,就涉及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实证主义与后实证主义、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等争论。这些争论就是所谓的“范式之争”。

(1)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

在20世纪50年代末之前,国际关系学界的主要研究途径是所谓的“传统主义”(traditionalism)。这种研究途径具有较浓厚的道德哲学色彩,其基本特征是运用思辨式语言和诠释方法进行文献研究,注重演绎推理,倾向于通过历史回溯和案例分析获得经验主义的知识积累,很少或基本不使用定量方法。35英国学派的一些学者是坚持这一研究途径的代表人物,例如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

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伴随着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兴起,传统主义途径受到了挑战。在国际关系学界,行为主义的代表人物有卡尔·多伊奇(Karl W. Deutsch)、戴维·辛格(J. David Singer)和詹姆斯·罗西瑙(James Rosenau)等。这些学者谋求使国际关系研究更科学,方式是通过借鉴来自自然科学的更严格、更复杂的途径,以期建立一种累积的知识体系,所用方法包括数据收集、定量分析、数学模型等,并开始使用计算机。

行为主义作为一种研究途径,所强调的基本原则是科学主义。这与实证主义是一致的,即在分析经验事实基础上概括出来的假设或理论,必须能用普遍适用的方法加以检验或证实。行为主义者相信可能存在一种有关国际关系的累积的科学,可以使国际关系研究的复杂性、精确性和简洁性不断得到推进,并且使其预测力和解释力不断增强。

行为主义兴起之后,曾经风行一时,但很快受到了传统主义的反击。传统主义者怀疑有关未来的预测和把可能性分析用于人类事务的做法。对于定量研究,他们认为是“通过煞费苦心的统计分析来证明对有常识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论点”。赫德利·布尔认为,如果我们严格按照实证的标准行事,那国际关系研究就没什么意义可言了。36

传统主义与行为主义之间的分歧,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构成了国际关系学科在方法论领域的主要争论。尽管在美国学界,定量研究似乎是主流,但在欧洲学界,传统主义方法则一直享有重要地位。在争论中,双方都逐渐意识到谁都不可能垄断这个领域的知识。伴随着这场争论的止息,有人称国际关系研究进入了“后行为”时代(“post-behavioral” era)。37

(2)实证主义与后实证主义。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在方法上与行为主义是一致的,包括经验观察、科学实证、知识积累等要素。作为一种“范式”,实证主义有四个基本假定:(1)科学是一个整体,无论自然科学领域还是非自然科学领域,都应适用相同的方法;(2)对事实的研究与价值判断须区分开,在理论之间,事实是中性的;(3)社会领域像自然界一样也有规律性,运用寻找自然规律的大体相同的方法,就能够“发现”这些规律;(4)确定陈述是真的方式,依赖于对事实的检验。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现了经验主义的认识论。38

在国际关系学界,实证主义一直享有重要地位。按照史密斯(Steve Smith)在20世纪90年代的讲法,国际关系学科在过去的40年中一直处于实证主义的支配之下。39特别是在美国学界,存在着一种较普遍的观点,即只有科学实证方法是方法,如果使用其他非实证方法,诸如运用“描述—历史”方法(descriptive-historical approach),则是方法论意识薄弱的表现,甚至可以说是没有方法。40

然而,在国际关系学界,也一直存在着对实证方法持批评立场的途径,这就是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之后,有几种新颖激进的理论得到迅速发展就体现了这类思潮的影响。这些理论包括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批判理论(critical theory)、女性主义理论(feminist theory)、规范理论(normative theory)、历史社会学(historical sociology)等。41这些理论在方法论上的主要特点是反对经验观察与事实验证,否认社会世界的客观性,强调国际关系中观念与话语的作用,不承认人的认识和理论可以与价值和社会影响相分离,强调结构与行为体的相互建构,并且强调权力的非物质性和真理的相对性等。42不过,这些理论虽然有共同点,但在观点上却存在很大差异,实际上是具有不同解释视角的后实证主义。正如史密斯所说,它们联合起来,是基于它们共同拒绝的东西而不是它们共同接受的东西。43

后实证主义对实证主义发起的挑战,尽管也可称为“范式之争”,但这种争论是不对称的,因为这些激进的理论在建构主义兴起之前,一直处于边缘地位,而且,由于这些理论侧重于批判而很少建立自己对于世界的系统阐释,因此与主流理论(诸如现实主义与自由制度主义)还形不成真正对等的讨论。不过,这些体现后实证主义途径的理论对人的行为的意义的强调,对观念在国际互动中作用的强调,还是有重要价值的。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的大发展,正是在这些理论思潮的基础上,取得了更具影响力的学科地位。

(3)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理性主义,简而言之,就是正式或非正式地把理性选择(rational choice)模型应用于国际关系问题,诸如基于微观经济学理论或博弈论进行研究。44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理性选择强调的是行为体怎样试图使其利益最大化,以及如何选择最有效的手段来实现这些利益。按照经济学的假定,所有行为在本质上都是理性的,人们在采取行动之前会计算可能的代价和收益。基于这一假定,人们可以建立一种有关人类行为的模型。例如,在研究国际危机时,人们可以根据行为体的收益设计各种博弈模型。实际上,在国际关系研究中通过分析行为体的目标寻求(goal-seeking)行为来解释其对外政策的任何一种实证方法,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别。

运用理性选择模型进行国际关系分析,前提假定是行为体必须具有共同的知识,即对于国际环境有共识,对于获益矩阵、战略选择点、不同类型的可能性等有一致理解。在这些既定条件下,研究者可以根据行为体的偏好、可能性和选择范围,推导出理性选择的结果。45不过,就国际关系学界的研究情况而言,不同学派对这种“既定东西”的认知可能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无政府状态下,现实主义认为行为体的理性选择是加强权力与安全,因而倾向于冲突;而自由制度主义则认为相互依赖和共同利益会导致行为体倾向于合作并建立国际制度。面对这种差异,人们不可避免地会对理性选择的前提条件提出疑问:行为体进行选择的环境到底是不是既定的客观存在?如果不是,那么它是怎样产生的?正是基于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建构主义向理性主义发起了挑战。

建构主义针对理性主义以为既定的客观事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区分了具有物质属性的自然事实和人们的社会活动所建构的社会事实,认为社会事实的形成乃是人的行为的结果,它们并不是既定的,而是取决于人们的观念。这种观念不是指个人观念,而是指“集体意向”,即共有的观念(或称“文化”)。从这样的观点出发,建构主义力图说明行为体共同具有的理解与期望怎样建构了国际关系的事实。

建构主义在解释国际关系时,认为行为体在意识上相互影响的“主体间”结构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这种结构使得物质世界具有了意义。这种主体间结构有着不同的表现,诸如规范、认同、知识、文化等。这些观念性要素决定行为体的利益,而利益又激发了行为。46为了诠释行为体与环境的相互影响,建构主义不希望采取假设—验证的方法,因为建构主义要诠释的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建构关系。关于建构主义的更多内容,本书第二章有专门的讨论。

以上所介绍的“争论”,主要涉及的是研究途径的分歧。联系前面讨论的国际关系事实的属性可以想到,这些“范式”之所以存在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指涉的是事实的不同方面:行为主义、实证主义、理性主义主要研究和解释的是国际关系事实的可以观察的外在现象与规律,而传统主义、后实证主义和建构主义则主要研究和解释的是国际关系事实的不可以观察的内在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范式之争”并没有多少对错的意义,因为国际关系事实的这两个方面都需要进行研究与解释。

讨论事实、理论与途径这些涉及方法论的基本问题,有助于我们思考什么是国际关系研究以及应怎样进行国际关系研究。从专业学习的角度讲,要掌握研究方法,最终还要靠实践,即要能写出合乎学术规范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