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三名黑衣人面面相觑。
尽管他们都戴着面罩,看不到表情,却依旧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难以置信和震撼。
“为……为什么?”
一人咽了口口水,大为不解,叶黎为了保下他们,竟然把宋荣给打伤了。
他为什么要帮咱们?
“这家伙是个好人嘛?”
另一人看向赵忍冬,好家伙,虎啸震杀拳小成,真够吓人的,这厮绝对是武道天才。
赵忍冬茫然地摇了摇头,她或许对叶黎不够了解,但她很清楚,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好人,说他是天生的坏种都太抬举他了。
至于为什么要帮他们?
“我想,他大概仅仅是不愿意让宋荣进来搜家吧,会觉得落了面子?”
赵忍冬猜测,只有这么一种理由可以解释,嗯,没错。
宋荣在一众白役的搀扶下灰溜溜撤了,叶黎关门上栓,转身朝里走去。
当他推门而入,屋内的三人当即如临大敌,摆出对敌的姿态。
他们原本以为叶黎最起码会说些什么,不曾想叶黎直接无视了他们,径直走过去端起盆子,去到后院打了一盆水。
他洗了手,洗了脸,毛巾沾着清水擦干净脑袋和脖子上的血渍,撕一块布条包扎好后脑勺的伤口。
他默默做着这一切,不急不慢,旁若无人。
赵忍冬和另外两名黑衣人频繁用眼神交流,一度怀疑自己三人是不是透明的。
清洗干净,叶黎又去到自己的房间,换了一身干净的常服。
这下子整个人都精神清爽多了。
随后他又来到大堂,这才看了三人一眼,淡淡道:
“我现在要出去吃饭,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已经走了。”
算是表明了他的一种态度,三人同时松一口气,赵忍冬连连点头。
“咕噜~”
尴尬的是,听到叶黎说要去吃饭,赵忍冬的肚子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还好,还好,戴着面罩,他不知道我是谁。
赵忍冬安慰自己,这一身夜行衣给了她十足的安全感。
叶黎只是淡淡看了她一眼,什么话也没说,转身离去。
……
天色已黑了下来,街道两旁的商铺都挂上了灯笼。
“十斤卤牛肉,一只烧鹅,再来一份凉拌折耳根。”
叶黎走进一家酒楼,娴熟地找了个最佳的位置坐下来。
这家酒楼叫永福酒楼,并不是高阳县城最好的,却是离叶黎家最近的。
记忆中,前身经常来这家酒楼吃饭,并且赊了不少账。
“好嘞,黎爷您稍等!”
小二笑脸相迎,特意过来再将桌椅擦了一遍,然后给他端上来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并问叶黎今天要喝什么酒?
他点的这些肉食,恐怕三五个普通人都吃不完,但对于武者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尤其是气血期的武者,正需要大量肉食来长肌肉补气血。
所谓穷文富武,习武本身就很花费钱财,惊人的食量只是其中一方面。
捕快们若不是平时搜刮民脂敲诈勒索,其实也很难维持习武的开支。
不多时,牛肉和烧鹅端上来了,摆一大桌,其他桌的客人看了啧啧称奇,心想胃口真好。
叶黎吃着,想起了自己家中饿肚子的三个黑衣人。
那名女子,无疑是赵捕头的女儿赵忍冬了,她还以为自己面罩加夜行衣隐藏得很好。
至于另外两名男子,他也大概猜到身份了,应是来自熊背山。
因为他当时端盆打水的时候听到赵忍冬小声说她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直接翻跃城墙出去,不用经过四个城门,也不会被发现。
两名男子急于出城,那显然不是城里的人。
而,气血中期的武者,除了城里的四房捕快外,也就只有熊背山的那窝山贼了。
说起熊背山的那窝山贼,也挺有来头的。
熊背山地势险要,恶水环山,易守难攻,据说几十年前那里便是山贼响马的老窝。
最近十来年,熊背山出了个非常正派的大当家,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只抢富人商贾,不仅不抢穷人,甚至有时候还会救济一下农田受灾的村民。
而这位大当家也十分有实力,乃是一名内劲武者。
这些年里,县衙前后对熊背山发动过四次剿匪行动,可惜都未尽其功,难以将其尽数除灭,后来遇上魔修作乱,更没有心思去管了,也就任之由之。
三年前,针对投诚魔修一事,县衙的捕快们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态度。
其中,赞同的,以总捕头魏龙为首,联合另外几名捕头将县令架空,禁足家中,代表整个县衙向魔修投诚。
当时,有一位捕头竭力反对,姓郑,他有上百名好兄弟都死在了魔修手里,因此他说什么也不愿向魔修投诚,坚决要与魔修斗争到底。
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无奈之下,他丢下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带着十几名捕快离开了县衙。
没过多久,便听说郑捕头去投靠了熊背山的山贼,如今,那伙山贼势力挺大。
这些八卦,县衙的捕快们基本上都听说过。
其实呢,也就三年前的事,只要不是像叶黎这种刚成为捕快不久的新人,都知道那位刚正不阿的郑捕头。
这次杀户官烧户籍档案,应该就是熊背山的那伙人干的,目的就是要破坏县衙捕快们抓捕童男童女。
“捕快作恶,山贼却在做好事,真是滑稽。”
叶黎悟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倒反天罡的世道,身为一名捕快,你要是不干坏事那才他娘的不正常哩。
想到此,为了拨乱反正,早日铲除魔修和魔爪,他觉得他也应该多吃一些。
于是他又叫了一只烧鹅。
不到半个时辰,他便像饕餮一般扫干净了桌上的食物,他剔了剔牙,起身就准备走。
“黎爷,这次还是记账?”
掌柜的立于柜台里,脸上堆满奉承的笑意,一只手翻开账本,一只手举着狼毫笔,正准备记上这笔账。
叶黎这才想起来吃饭要给钱,哎呀,真是把自己代入到前身的角色了,习惯吃白食。
咱可是正派人士啊,哪能干这种地痞流氓干的事?
他走到柜台前,抬了抬下巴:“算一下,我在你这儿一共赊了多少银子?”
边说,边伸手去掏腰包。
掌柜的瞪大了眼睛,哎呦喂,今儿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黎爷竟然准备要结账?
五十多岁的老掌柜激动得差点就热泪盈眶,赶紧拿出算盘,翻着账本一笔一笔算起来。
他的手都在抖,不过算得极快,不敢让黎爷等久了。
“黎爷,一共是四百八十五两银子,今天这顿啊没算在里面,就当是我请黎爷的!”
老掌柜的还挺会做人,抱着算盘笑呵呵报出一个数字。
“呵呵,记账,不用你请,把今天这顿也记上。”
叶黎用手指敲了敲柜台,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不动声色将掏出来的钱包又塞了回去。
“黎爷,这是何意……”
老掌柜的懵了,您今儿不结账?
“先记着,我还能差你一个子儿不成?”
一只脚已迈出门槛的叶黎回头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随后潇洒离去,同时嘴里还嘟囔他娘的什么玩意儿这么能吃,怎么不吃死你!
“这……黎爷还是那个黎爷啊,我竟然幻想他觉醒了一丝人性,我真蠢啊!”
老掌柜的悔恨地给了自己一巴掌,提笔在账本上把今天这顿饭给记上。
其实不是叶黎不想结账,讲道理,是他兜里根本没这么多钱。
四百八十多两,天知道前身那个杀千刀的吃了些什么山珍海味。
并且这么账是前身赊下的,让他来还,岂不是当了冤大头?
当然,老掌柜的开门做生意也不容易,有一大家子要养活,两个儿子又没有出息,以后有钱了他还是会还上的,现阶段只有先欠着。
“嗝~”
走在大街上,叶黎打了个饱嗝,月亮已从山坳里升起,这座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老城披上了一层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