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实用的电商财税200问
- 春戈财税编著
- 565字
- 2024-07-10 17:30:15
16.店铺主体从丈夫的公司变为妻子的公司有用吗?
最近,主体变更在商业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许多电商卖家开始担忧历史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有个电商卖家就提出了一个疑问:“将店铺的主体从其丈夫名下的公司变更为妻子名下的公司,这样是否可以规避涉税风险?”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理解以下三个关键要点。
首先,主体变更是电商平台的规定,并非税务局的规定。例如,在淘宝、天猫可以直接进行主体变更,而京东和拼多多平台则有内部的变更规则,唯品会目前尚未开放此功能。这些平台规则背后的基本逻辑是新旧主体必须具有相同的控制人或经营实体。然而,税务局并不承认这些规则,除非涉及的是完全不相关人的买卖关系。
其次,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无限期地追究税收责任,通常情况下会审查3—5年的记录。除了对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外,税务机关还会关注最后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试图通过主体变更来逃税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夫妻股东通常是无法有效区隔风险的利益共同体。在只有夫妻二人作为股东的公司中,由于共同财产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例中将此类夫妻公司视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将公司主体从丈夫名下变更为妻子名下,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实际控制人,无法彻底规避风险,这种做法实际上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