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的需要理论研究
- 袁富民
- 4666字
- 2024-07-10 18:15:53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需要理论的重要性早已受到国外马克思研究者的重视。可以说在讨论马克思理论的各个方面都涉及了需要理论,尤其在关于人的本质、社会历史理论等方面的著作中。奥尔曼在《异化:马克思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概念》中认为“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需要’总是与作为手段的‘力量’联系在一起,通过需要人们能够意识到力量存在”。奥尔曼认为马克思对人进行了二元划分:一方面是作为自然人的需要与力量,另一方面是作为类的需要与力量。可以判断出来,奥尔曼认为马克思存在一个人本主义的规范性人的概念。马尔库什认为马克思通过劳动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进而可以推论出四个重要的结论。“人的每一个行为在其自身中已经预设了存在着一个需要,它决定着这个正在进行的活动。”接着,马尔库什讨论了需要与能力、需要与劳动的关系、需要的历史性与社会性等方面。利奥波德(Leopold)也有类似观点,认为需要在人的本质与人的发展之间起到联结的作用。“我不是实质性的考虑青年马克思人的本质思想,而是重点转向人的发展的条件,尤其是马克思讨论的需要概念作为间接方式。”利奥波德认为只有超越了人的动物属性的需要才是实现人的发展的需要,也只有这样才是符合人的本质的需要。奇蒂认为早期马克思是从人的本质活动普遍性出发,论证人的需要是人的根本动力。接着对比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下的劳动与交换行为,自我需要作为一种与他人割裂开来的需要统治了人,人不再是自由的存在而是在人的创造物的统治下。这种需要是一种异化的需要。
马尔库塞在马克思的基础上提出了真实需要与虚假需要的理论。他认为“我们可以把真实的需要和虚假的需要加以区别。为了特定的社会利益而从外部强加在个人身上的那些需要,使艰辛、侵略、痛苦和非正义永恒化的需要,是‘虚假的’需要;而真实的需要符合这样的标准:最充分地利用人类现有的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使个人和所有个人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借助真实需要与虚假需要这对概念,马尔库塞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更为晚近的鲍德里亚提出的“基本需要”与“欲望需要”这对核心概念,从而对消费社会进行了批判。最新兴起的生态马克思主义都是基于对马克思需要概念与消费概念的分析,构建其理论体系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威廉·莱易斯洞悉了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困境,找出了替代方案——“较易于生存的社会”。他认为“较易于生存的社会,是把工业发达的各个国家的社会政策综合在一起的社会,其目标就是降低商品作为满足需要因素的重要地位和按人口平均计算需要的能源及物质降到最低限度”。
上述著作对需要的讨论仅仅是根据其问题的需要,并没有对马克思的需要理论本身进行专门论述。而对需要理论的专门论述中不得不提的就是赫勒(Heller)与弗雷泽(Fraser)。赫勒(Heller)的《马克思的需要理论》(The Theory of Need in Marx)可以说是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研究的第一本也是非常重要的专著。国内外学术界已经有人专门研究赫勒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的理解。赫勒对马克思需要理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赫勒认为马克思的需要理论不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是一个历史哲学范畴、人类学价值范畴,所以并非没有对需要进行经济系统框架内界定。为此,赫勒专门考察了马克思基于需要理论的如下三个观点:①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不是其劳动而是其劳动力;②详细的剩余价值理论,以及作为其现象的利润、利息以及地租理论;③使用价值的重要性的发现。
第二,赫勒敏锐地发现了马克思试图基于人的“需要丰富性”这个概念进行的纯粹哲学建构。马克思一直想为纯粹哲学建构寻找经验基础,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会使用人的本质这一概念。接着赫勒详细论述了马克思如何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需要。这共分为四个方面: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质与量的关系、贫困化、利益。
第三,赫勒发展了马克思的激进需要思想。赫勒认为激进需要是资本主义需要结构的内在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激进需要,资本主义将丧失功能。因此,激进需要不可能从资本主义中清除掉。它们不是未来社会的胚芽,而是资本主义形式的组成部分。激进需要不能超越资本主义,而是其满足方式。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向未来社会过渡不是一个自然的因果过程,也就是对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驳斥,赫勒认为马克思思想中存在的两种矛盾理论。一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一种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发达的商品生产的矛盾。接着赫勒具体讨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四对特殊矛盾:自由与必然、必然与偶然、目的论与因果论、富裕与贫困。在讨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候,赫勒认为“转变的必然并非由自然因果律决定,而是由激进需要决定”。
在传统的普遍需要与特殊需要的讨论中,强调需要的普遍性受到相对主义,历史主义甚至文化霸权主义的攻击,特殊需要则受到来自本质主义以及虚无主义的诘难。弗雷泽正是在这样的问题背景下,重点考察了黑格尔与马克思的需要概念。弗雷泽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利用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讨论需要问题。“关于高级需要的讨论再次确证了前面几章马克思在资本主义体系内对需要的形式理解。当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自然需要’,把自己当作商品提供到市场上时,人的需要的环节出现了。这些能够得到实现以‘自我需要’这种异化的方式或者成为自我增殖的环节。当一定的人类活动设定了对资本主义体系的威胁,这样人的需要采取激进需要的形式。通过分析这些形式能够揭示这些现象的内在联系。”
弗雷泽重点与赫勒展开了争论,基本上对赫勒理解的概念都进行了批判。他认为赫勒的需要阐释缺乏对形式的关注。对自然需要这个概念,赫勒认为人的自然需要与动物的自然需要具有本质的不同,弗雷泽则认为赫勒理解错误。因为人与动物的确共同具有一些自然生物属性的需要。第二,赫勒只看到了自然需要在不同社会之间的不同性,而没有看到社会内部也会存在自然需要的不同。对于必然需要概念,赫勒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的必然需要概念与自然需要概念具有相同的意思,在《资本论》中则意思不同。赫勒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必然需要就是个人降低到自然个体的需要,这样必然需要也就等同于自然需要。弗雷泽认为必然需要已经包含着社会历史发展的因素,根据马克思经常列举的饥饿例子,弗雷泽批判了赫勒的观点。他认为必然需要是自然需要的形式,而这个形式取决于真正财富的发展水平。
在《资本论》中,弗雷泽认为马克思并没有使用必然需要(Nothwendige Bedürfnisese)这个概念,赫勒所谓的必然需要(Nothwendiger Lebensmittel)概念仅仅是翻译的问题。弗雷泽认为Nothwendiger Lebensmittel应该翻译为必然的存在工具。存在工具与自然需要相连接,必然的存在工具则是与劳动力价值相联系。自然需要可以通过多种劳动工具获得满足,而劳动力的价值则等同于必然的劳动工具。对于奢侈需要,赫勒认为取决于人数的多少,没有特殊产品占据奢侈品的质的规定性。弗雷泽认为奢侈品则是在不同社会条件下而不同,仅仅是排除在工人阶级之外的产品。针对社会需要概念与真正社会需要概念,赫勒认识到了马克思尝试做出这一划分,但是她把真正的社会需要与必然需要等同起来。在对赫勒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弗雷泽也考察了莱博维奇(Michael Lebowitz)的观点。莱博维奇认为马克思关于工人对消费品的需要有三个层次:生理需要、必需品以及社会需要。生理需要主要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必需品则是指由人的生活习惯与习俗决定,包含社会历史因素;社会需要则是指工人作为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所决定的。莱博维奇还根据“社会需要(SN)与必需需要(NN)之间的差距是工人贫困程度的度量,是工人被剥削和贫困程度的尺度”,提出了“贫困化程度”概念。弗雷泽认为赫勒与莱博维奇各执一端,既不同意赫勒把必然需要与真正社会需要等同起来,也不同意莱博维奇把社会需要作为超越必然需要的界定。他认为社会需要是指在一定经济结构体系中的“有效购买力需要”,真正的社会需要作为潜在的需要是在其他的经济条件下实现的需要。
针对马克思需要概念的两种误解,即认为马克思用普遍需要优越于特殊需要以及马克思二者的混淆使用,弗雷泽通过对需要的辩证理解,发现了普遍需要与特殊需要之间的内在关系。弗雷泽着重论证了人的需要超越自然需要的必然性而达到真正的自由王国以及技术在这个过程所发挥的作用。弗雷泽认为马克思用自我的需要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冲突指示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结构。在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变成了相互之间为了满足自我需要的工具。人的需要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到满足。弗雷泽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需要”概念应该包含三层意思:自我实现、创造性劳动以及从必然中获得自由。自我实现是一种他人不再是人实现自我的工具,不再是一种受制于外在的强迫,而是相互承认为人的必要中介。自我实现是为了人,不再是为了物,也不是为了特殊的目的。
人类的自我实现正是通过他们的创造性劳动。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劳动才是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超越了自我的需要,克服外在的必然性,达到自由的王国。“马克思对不同社会需要形式的强调,意味着他并没有假设一个普遍需要概念。相反,他考察了自然需要的形式,假设和推断了这些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辩证的方法主要是针对索珀(Kate Soper)与阿奇博尔特(W.P Archibald)对马克思的解读。索珀认为马克思一方面强调需要的社会历史性,一方面强调人的需要全面发展的绝对性,造成了内在的紧张关系。阿奇博尔特认为马克思区分了需要与想要,认为需要是连接了人的自然物质特性,是人的本质体现,想要则是人的意识想象,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弗雷泽认为“分析需要形式能够掌握合理理解马克思需要概念的关键。马克思把需要理解为辩证的运动过程,通过人在这个世界上的自我劳动。”
最后,针对马克思的激进需要概念,弗雷泽既不同意赫勒的观点也不同意莱博维奇的意见,提出了第三种解读方案。马克思的激进需要概念首先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来的。赫勒认为激进需要只能在生产者联合体中实现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弗雷泽借此认为这种理解将把争取更高工资的策略视为无效,因为争取更高工资的运动依然是在资本主义的框架内进行斗争。弗雷泽甚至还认为赫勒理解的激进需要载体并非工人阶级,即使工人阶级能够推翻社会秩序。与此同时,弗雷泽认为莱博维奇抓住了马克思对工资斗争的有限性与积极作用的双重确定。莱博维奇认为工人阶级是激进需要的拥有者,因为工人具有控制自己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使用。弗雷泽认为这两种理论是各执一端,把工人作为生产者与消费者分离出来。马克思理解的激进需要是把生产与消费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的。
马克思当时思考的背景依然是找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沟通桥梁。“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朴素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激进需要既需要精神理论又需要物质基础,“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德国理论的彻底性从而其实践能力的明证就是:德国理论是从坚决积极废除宗教出发的。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因此,弗雷泽认为激进需要是理论趋于实现自身,实践趋于理论的双向过程。激进需要仅仅是人的需要的一种形式。“激进需要是人的需要的存在形式,是高度的阶级意识的显现。”弗雷泽解读的最大特点即为对需要理解借用了辩证法,不是对需要进行形而上学式的解读,避免了各种需要之间的关系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