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沉闷的少年

我虽然是个女孩,但从记事起就特别希望自己是个男孩(好像还真有点蛛丝马迹证明我出生时确是个男孩——经常噩梦到:自己一边在地上滚一个年级大的拄着拐杖的精神病追着我打;看到过一篇文章大概写的是:创伤后为了活命把男的变成女的……)。我名叫张壹慧(由于名字笔画太多,还没读幼儿园的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把名字改成“张.”),是个从记事起就“走一步退三步”(小时候姑姑经常这样开玩笑——并不是故意嘲笑)的自卑、沉闷少年(实在接受不了“少女”这个称呼)。说是自卑、沉闷,可我从来也不信这个邪——经常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只是不和别的小朋友结伴玩耍,自卑但不封闭。

在进入幼儿园学习之前,我和妈妈跟爸爸在部队里住过段时间,爸爸是飞行员,我小时候倒从来没觉得“飞行员”这个职业有什么特别不一样的,不过飞行员的制服很酷,开着飞机在天上飞很酷,因此经常戴爸爸的制服帽子,偶尔也穿穿“能搭在地上”的制服(实在太不合身了就偶尔穿,虽然自己不是飞行员只是崇拜才穿,但也不能没底线地有损飞行员的信仰。说得通俗一点:“搭在地上的衣服”不能反映我对“飞行员”这个职业崇拜的“真实性”。)说是崇拜,也就只能是“崇拜”,因为我的病(后文会提到:我考驾照但不买车),古文: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月亮的阴晴圆缺人是无法决定的,要接受,接受的过程中就能发现“阴”有“阴”的美(因为“接受”是需要动脑子理解事物的,只有真的理解到事物的本质才能真正的“接受”)——比如:没阳光的“淡”使得温度下降,人们的情绪也可以从“燥热”的烦躁中解脱出来……这个世界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不仅仅是哪个角落里的花没被发现)。所以“缺憾”有时是“更美的”。

在部队里我一样沉闷地自己玩耍,可我喜欢在草地上捉蚂蚱,然后放到水里,最后解肢。有一天一个人告诉我:到草地的必经的高墙上有狼,让我不要过去。自此之后我非但还是每天都去而且每次自己经过那堵墙的时候都深吸一口气,然后飞快地跑过去,最后回头高兴地望望那堵墙,庆祝“这次”没被狼吃掉。“不迫害蚂蚱”还是等到后来我自己意识到:虽然“每次把蚂蚱放到水里解肢”很爽,但是辛辛苦苦抓到的蚂蚱玩一会儿就没得玩了。于是就换了个思路:不伤害蚂蚱,和蚂蚱做朋友。从此就再也没在部队草地上捉蚂蚱了。可能人都是一样的——天生都是欺软怕硬,但是人是可以选择的(选择不欺软怕硬)——那就需要突破思维瓶颈,转过头思考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以这件事为例:一面是迫害蚂蚱的恶魔,转一面就是“能与蚂蚱共活于天地间的自然之道)。“和蚂蚱共活”是我的不二选择(我唯一的“只选择”)。

沉闷如我却还有一件趣事。那时的我还不认识时钟,但我善于观察,因为经常等爸爸下班。爸爸下班是五点,我知道时钟是看时间的,知道短针和长针都是在转动,所以每天爸爸回家我都注意一下短针和长针的位置(但我不认识几点),有一天长针走过了好久,爸爸还没回家,我跟“在洗衣服”的妈妈说:妈妈,我去接爸爸了。妈妈答应后,我就去爸爸办公室,可是没人了,就坐在台阶上等,这时一个当兵的叔叔过来问我:小朋友,你为什么坐在这里?我说:我在等爸爸。叔叔问我:家里还有人吗?我说:还有妈妈。于是叔叔带我回家,刚走几步我就又回到台阶上坐着,于是叔叔陪我一起等爸爸,没过一会,一辆面包车开到面前停下,爸爸下车,还拿来了我的自行车。原来我一直说自己想骑自行车,爸爸就回外公外婆家帮我拿了自行车。这就是我,沉闷但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