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共和国有这样一个特别习俗,办理离婚手续要求夫妻双方必须穿着结婚时的婚纱礼服进行离婚仪式。
这种仪式象征着对过去关系的尊重和成全。
高中时期的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
我想,如果能好好说再见的话,那两个人一定不会后悔当初走到一起。
那时的我无知,所以,无所畏惧,对未来的一切充满希望与期待。
直到,《在加纳共和国离婚》的歌词:
“你还爱我吗,你还爱我吗
你懂我会不争气想回到你身旁
你不用对我说什么
我哭不是因为我觉得舍不得
只是觉得努力了那么久
最后却还是败给不适合。”
很多人问“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为什么呢?
可能之前的十八年没有教会我怎样喜欢别人吧。我并不相信会有人喜欢我到永久,所以我把喜欢都留给了自己。毕竟,我,永远不会离开。
可能害怕吧,害怕说再见。看不到想要的结果,就不敢开始。
人啊,真是越活越胆小。
可是那又怎样?
我要自由,要自信,要热烈,要光芒万丈。
或许有一天,我也会不顾一切,飞奔向一个人。
如果有的话,那我就牵起他的手,勇敢地在加纳共和国结婚。
因为,我还是觉得这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当然,没有也没关系啦,妈妈说了,绝对不逼我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