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七零年。
近些年东汉桓帝刘志与一群宦官诛灭梁翼等后戚势力,朝廷政局迎来洗牌,此后宦官逐渐掌权,压制了外戚和士族。
这些宦官一时权倾朝野,当时民间有四句话形容:“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雨堕。”
这些人大权在握,搜掠天下。互相攀比,追求奢华。
他们的亲朋和奴仆肆虐地方,苛刻压榨,百姓不堪压迫要么屈辱而死,要么逃奔山林。
四方叛乱频繁,王朝末世迹象已现。
刚刚五岁的张安,正坐在田埂上看着父亲和哥哥种粟。
只见父亲张大叶用木锄头松土挖坑,哥哥张成在后面播种填埋。俩人弯腰驼背,面朝黄土的辛勤劳作着。
这五十亩田地是颍川郡长社县大户唐氏的,这唐氏据说是已故中常侍,汝阳侯,车骑将军唐衡的亲眷。
这些年唐衡权倾朝野,他这些亲眷也是不可一世,整个长社县除了钟氏等几家大士族以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自耕农了。
张安他们这一家五口都是唐氏的佃户,平时除了耕种这五十亩地以外,还要去唐氏做各种劳役,每年的收成也是大部分上交,留下来的口粮并不够几人饱腹,跟农奴也没有什么区别。
来到这东汉五年,史书中的一些话成了现实,在这里百姓饥寒交迫,衣不遮体,豪门大户鱼肉乡里无恶不作。这让来自后世来的张安十分不适。
张安光是坐在那里就又冷又饿,感觉马上就要昏倒了。他听着肚子咕咕直叫,想到父亲和哥哥已经在地里忙活好一阵子,想来比他更甚。
他忍不住对父兄二人喊道:“阿翁,兄长。来喝点水歇息会吧!”
张大叶和张成听了喊话后软软的站起身走了过来。
“安儿啊,这天看着要下雨了,要早点把活干完。”张大叶接过张安递来的水瓢,边喝边说着。
张安看着身材干瘦,皮肤黝黑又驼背的父亲内心发酸,他连忙安慰道:“阿翁,你放心,来得及。”
“是啊,阿翁我们一早就来地里了,整个村子都没几户比我们快。”哥哥张成今年已经十岁,样子也是黑瘦,个头有张大叶胸口那么高了。
“好,那我们歇会,先前你们抓的鱼我让你阿母今天烧了,晚上回去我们吃鱼。”张大叶带着两小走向大树旁坐下。
张成张安听了吃鱼,立马齐齐吞起了口水。
“阿安真是聪明,想到了去河里面找鱼吃呢。”张成刚一坐下就说起了起来。张大叶听了点点头,很是高兴。
“阿父,你听说了吗?外面都说钟氏的钟繇有贵相,很是不凡。”张成接着说起了近期的大事。
“是啊,钟氏的麒麟子我也听说过,了不得呢!”张大叶边说边摸着胡须叹道。
张安听到钟繇的名字心中一震,这可是大名人,曹魏的重臣将来配享曹操太庙。他的两个儿子钟毓和钟会也是名留青史,才干非凡。
虽然这个年代士族之间互相吹捧,路数都大同小异,你至孝我聪颖,不为州郡之守就是国家不用人才。但钟繇是名副其实的。
“这个钟繇是怎么回事跟我说说?”张安顺着哥哥的话问了起来。
张大叶感叹道:“这钟氏代代都出高官名士,听说那边佃户的条件比我们这里可好多啦。现在又出了贵人,将来更了不起。”
“阿翁,既然钟氏出了贵人那必然是要发达了。那我们能去那边过好日子吗?”张安知道这时唐氏的靠山唐衡已经死了,那在这长社县钟氏才是最强的,而钟氏虽然也是地方豪强,但比唐氏这些强盗可要温和的多。
如今的张安每天只能喝一碗小米汤和一点野菜,整日都饿的发昏。他感觉自己随时会死,他迫切的想要改变!
“是啊,阿翁。去那边能吃饱饭吧”张成听后眼睛一亮,也期待的问道。
张大叶听了两个孩子的话,皱起了眉头望着远方沉默不语。
“听说那钟繇马上就要入朝当官了,哪天唐氏的马车都主动给钟氏让路呢!”张成看父亲沉默不语,说起了之前的见闻。
张大叶点了点头“成儿说的不错,现在钟氏兴唐氏衰,唐氏又是黑坏的,我回去就找张公!”
张安见父亲已经意动,心中大喜。但他也知道这事风险很大,这唐氏在长社县那就是土皇帝,对他们这些佃户生杀予夺。
如果这钟氏不想在此时得罪唐氏,必然不会接纳他们。这样投靠不成反而得罪了唐氏那真是凶多吉少了!
想到这里,张安来到这个世界以来思考的问题在火花间有了一个答案,他紧紧的握了握拳头,坚定了内心的想法。
张安大声道:“阿翁,孩儿近日得遇异人,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术名“造纸术”十分不凡,可献于钟氏换取他们的保护。”
父兄二人听了张安的话大吃一惊,这种传说中的事情被五岁的小儿子说了出来,让人一时难以接受。
“阿安,你何时见得异人,能带我也去拜见吗?”张成大为羡慕,拉着张安说着不停,只恨不能立马见到异人。
“兄长,那人教了我一些东西就走了,我问他叫什么他不说,我问他什么时候能再见,他说有缘自会相见。我也不知道现在去哪里找他。”张安答道。
张成听后很是可惜,拉着张安说下次异人来一定要带自己也去见面。
“阿安,那个异人长什么样子,你们何时何地见到?”张大叶问道,他也很不放心,生怕孩子遇见了恶人。
张安当下安抚道:“阿翁,那人说与我甚是投缘,所以教了我些东西,说日后有缘自会相见,我并不成吃亏你不用担心。”
“阿安,你遇到异人这事以后不可再说。阿成,你也不能说与其他人知道,安儿还小可别被外人害了啊!”张大叶担忧的道。
他从没盼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多大成就,只希望他们能平安幸福。他郑重的看着二子直到他们都认真点头才放下心来。
(各位读者大大,这段话是笔者写到三十多万字时回来写的,这是我第一次写书,前面写的不太好、故事性很差,因为刚开始写时内心没有底,也没有写作经验,请大家多多包涵。后面真的有在进步,很多书友都说越写越好了。个人感觉从五十多章起开始渐渐入门了。如果感觉前面比较乏味可以适当看快点,本人很喜欢写作,每一章都很用心在写,这本书也一定会写完,哪怕是为爱发电也会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