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缺个老板娘
- 重生还有系统,校花倒追我
- 一孤鸿
- 2375字
- 2024-05-16 00:01:31
莫依一听这话,立刻知道眼前的人是来挖人的,搞了半天原来是同行。
但她并未着急拒绝,在这家奶茶店当了几年的奶茶师,工资总是被克扣不说,店老板还是个油腻男,时不时地想揩一下油,好在都没给他得逞,也正是因为这样,店老板一直找一些无聊的理由刁难自己。
要不是自家孩子等着上小学,她早就甩手不干了,现在有人向自己伸来橄榄枝,她肯定是要考虑一下的。
“你是哪家奶茶店的老板,据我所知,这边几公里内就我们一家奶茶店。”
“江景街那边的,不过我的店正在试业期,需要一个奶茶师镇场,不过你放心,虽然我的店是新开的,但是一名有功底的奶茶师的待遇自然不会差。”
听到试业期莫依就有点犹豫了,因为一家奶茶店的盛衰周期其实很短,有的开业几天就能活,有的半个月就能倒闭,对于一家新开的奶茶店,她实在是不敢赌。
但接下来李焕之的话,却让她有点心动。
“工资待遇我会按照你在这家奶茶店的工资基础上加百分之三十,入职三个月后若是你表现好,我会考虑分你百分之五的股份,享受分成。”
这样的待遇哪个奶茶师能不心动,但高回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更何况莫依是个单亲妈妈,还带着一个孩子,她可不敢赌。
“抱歉,容我考虑一下。”
话说到这个份上,李焕之也知道不可强求,从点餐台拿出一张纸写上电话号码就走出了店。
“考虑好打给我,不过得尽快,因为有功底的奶茶师并不只有你一个。”
……
梅霜饭店里,一个有着好看桃花眼的女生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何以笙箫默》,当看到因为赵默笙因为误会而愤然出国,七年里何以琛始终无法忘却赵默笙时的苦苦等待,她感到很是难过,为什么互相喜欢的人要因为误会而分开。
好在最后两人化解误会拨开云雾见明月,有情人终成眷侣,看到这里,孙嫣然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就在孙嫣然坐起身来准备去厨房做饭,刚好碰上了站着打量她许久的李焕之。
其实李焕之早在刚才就进门时候就看到了孙嫣然躺在自己床上,看到她看书看的这么认真李焕之也没好意思打扰。
只是孙嫣然一会儿笑,一会儿表情苦哈哈的,让李焕之很是不解。
这书有这么好看么,不就一恋爱文么?
此时孙嫣然大脑有些宕机,自己一个女生躺到男生的床上看书就算了,还被人家盯了这么久都没发现,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她也就觉得有些尴尬。
“我……刚才是小梅……”她还想着解释些什么。
不过李焕之却不以为意,摆了摆手:“没事,你睡在这里都没事,我爸妈呢?”
“叔叔阿姨他们这几天一直有事,所以下午都是我来给小梅做饭。”
“这样啊,那也不能老是麻烦你来做饭,今天我回来的早,就我做吧,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李焕之也能理解自己爹妈为啥不让自己做饭,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就是给自己爸爸妈妈做一顿饭,当时他兴致极高,冲进厨房抢过饭勺就开始炒菜。
结果因为豆角没炒熟,把一家四口吃的食物中毒。
本来这还没啥,最可怕的是他初二的时候,因为李奎山有个战友结婚,翁霜跟着一起帮忙,李焕之想着给小梅做顿饭吃,没成想做到一半有人叫他去网吧打游戏,煤气没关就出去了,差点没把整个饭店炸飞。
自那以后,李奎山和翁霜就再也不愿意让他进厨房了。
孙嫣然没多想答道:“好啊。”
李焕之走出房间就看到李小梅,也不知道她去哪里玩了,脸上和手上蹭的黑乎乎的。
“哥哥,看我的画!”
李小梅指了指一旁的墙壁,这一看,给李焕之看傻眼了,一整面白墙被涂得面目全非。
等老爹老妈回来,自己肯定少不了一顿毒打,因为他们可舍不得打李小梅,又不能朝孙嫣然出气,所以,只有找他这个监管不严的哥哥了。
就算这样,李焕之也没扫自己妹妹的兴,摸着她的脑袋说道:“画的不错,看这驴,栩栩如生啊。”
“哥哥,这是猪。”
“额……”李焕之有些尴尬,又指着一旁的另一坨说道:“你看你这只鸡画的也很不错啊,这尖嘴,这翅膀,配个篮球就更好了。”
李小梅情绪有些低落,垂着小脑袋说:“这是老鹰,不是鸡。”
“额……我去做饭……”
等李焕之进了厨房,孙嫣然也下了楼,也看到了一旁被涂得面目全非的墙壁。
“嫣然姐,看我的画。”
李小梅又指着墙上的画,一脸天真,想着得到夸赞。
孙嫣然蹲了下来,仔细观察了一下说道:“是小猪对吗?”
“对!”
听到自己的画终于被认了出来,她两只冲天辫都好像都在开心地左右摇摆,同时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牙齿。
“画的真好看,小梅真厉害。”
说完,孙嫣然还不忘记给她鼓掌。
看到自己的画得到了认可,小梅比吃了糖都高兴。
“但是好看归好看,不要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哦,姐姐带你去洗脸洗手好不好呀?”
“好!”
……
李焕之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孙嫣然一直在旁边看着。
毕竟是青梅竹马,李焕之小时候的事情她是一清二楚,知道他不咋会做饭。
但厨房里的李焕之却令她很是诧异,且不说刀工好的不得了,土豆丝切得比她都好,就连炒菜的姿势都熟练的很,好像街边熟练的炒粉大叔一样,翻锅有力果断。
真不敢相信眼前的人是那个四季豆都炒不熟的李焕之。
这就不得不追究起前世的他了,当时创业失败的李焕之连房租都交不起了,问朋友借了几千块钱买了个三轮车,支了口锅就在街头抄了半年的炒饭。
所以每次当有人问他做饭为啥这么好吃时,他都会笑着说道:“我干过半年的厨师。”
饭菜上桌,李小梅却早就累的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看着精力旺盛,其实玩一小会儿就累了。
李焕之轻轻地抱起自己的妹妹,像是捧着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一般小心翼翼慢慢地把她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后才放心下楼。
楼下的孙嫣然看着品相不错的青椒炒肉,夹起一块肉刚放进嘴中,脸上就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刚好李焕之也下了楼。
“焕之,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菜了啊?”
“嗯?我家开饭店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学了点皮毛。”
孙嫣然也没计较李焕之的话,只是咬着筷子,小声说道:“好好吃。”
“好吃多吃点,你要是想吃,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天天做给我吃……”
“对了,嫣然,跟你说个事。”
“嗯?”
“我开了家奶茶店,但是缺一个特别重要的东西。”
“喔?缺啥呀,我可以帮忙的。”
“缺个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