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一战成名天下知

王总,是我的高尔夫球友。这是一个人品高尚的人。之所以和我还不是朋友,是因为我们除了打过几场球外,很少有机会接触。我说他是一个人品高尚的人,理由是有一次我主持扶贫捐赠,给他随口提了一句,他马上捐了五百元。钱多钱少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这份心意。我前面已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钱人很多,但心甘情愿拿出钱来帮助素不相识的穷人,就是一种精神境界高的表现。我认为就是高尚。因为王总的钱并不是捡到的,哪怕就是一分钱,也是他自己的合法收入。所以捐几百元,也不是小事。本质上,他捐五百元与封总捐八千元是一样的,都是一份帮助贫困孩子们的心意。你想,如果全国有钱人都这样捐,估计是上万亿的钱。这么多钱,什么贫脱不了?我也是这样捐的,因此我觉得,我和王总应该成为好朋友。

介绍了王总的人品,下一步就要谈谈我们的交往。我说过,我成年以后没有交过朋友。但王总是个特例。虽然我们现在还称不上是朋友,但就我俩的人品来看,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我估计应该会成为好朋友。我们是在高尔夫球练习场相识的,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天我正在练球,看到一个帅哥也在练球,身强力壮,大概不到四十岁吧。我观摩他打了几个球,感觉水平和我差不多,于是就提议打一场,他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第一场球我输了。我们是这样约定的,谁输了,谁请客打球。所以下一场就应该我请他打球。打球过程中我了解到,他已经打了五年了,水平一直上不去,大概也就九十多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已经打了十几年了,水平也一直上不去。我说这话并不是吹牛,高尔夫球在二十多年前刚刚落地贵州,我就来打了我的第一场球。如果仅从时间上讲,我肯定是此地高尔夫球元老之一。当然,打了那一场球后,我有好多年没有打第二场。直到我老婆摔伤,我经常都要来贵阳医院看望照顾她,于是开始继续前缘。也多是打一下练习场,遇到王总,是第二次下场。大概第四场球吧,我赢了王总。王总感到非常沮丧,因为他已经打了好几年了,觉得输给我简直是不可思议。我安慰他,说我虽然打球时间比较短,但每天都坚持练习挥杆的,进步当然比较快,勤能补拙嘛。总之,我俩都喜欢与对方打球,这是最重要的。后来,他输给我一支球杆,名叫“黑武士”,日本产的,相当不错,我现在也还在用。必须承认,日本的产品很耐造,比如丰田车,就号称世界第一耐用。高尔夫球杆也是如此,比我原来的球杆强几倍。王总不大喝酒,我也不喜欢,所以我们交往几年,除了打球,连饭都没有在一起吃过一顿。后来,因为老婆对我打球很有意见,我就没再下场。算来我与王总已经有两年没见面了。但我知道我们的缘分没有尽,我应该还要和他打球,早晚而已。我有他的微信,有时看到他在各处挥杆,雄风常在,看来进步不小,所以我也抓紧练习,准备给他一个惊喜。至少不能把赢的球杆输回去吧。哈哈哈。王总,已经成了我坚持打高尔夫球的一个重要理由。

我所说的一战成名,当然不只是指高尔夫球。要把球打到全国第一,恐怕有困难,主要是老婆不支持。如果她支持的话,那就有可能。毕竟天赋就在那儿摆着。这就象我想去火星一样,我老婆估计也不支持,所以暂时去不了。但我想想总还是可以的。做好准备,等待机会。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可能让我一战成名,那就是写作。这个老婆是支持的。我一不写作,就象热锅上的蚂蚁。本书稿我已经投了,大概要两、三个月后才有消息。当然,这是好的估计。不好的估计就是啥消息也没有,那就是说杂志社不用。这也不要紧,我就在网上发布。我娃儿都生出来了,还不让人见?这还有王法吗?那我几千个小时的辛勤劳动岂不是付之东流,这肯定不行。我这个孩子又不是超生的,不怕任何人看见。而且我觉得它长得漂亮,很想让最多的人看见。作品只是写给自己看,我没动力。我现在就想去网上发布了。但想了想,还是先等等杂志社的消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编辑审稿也要时间,不急。我也做过编辑,好作品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我的书稿是请兄弟小静发给杂志社的,我一见到他就问有无消息,他都有点王顾左右而言它了。

今天早上读《荒原狼》,这也是诺奖获奖作品,德国的。语言有点啰嗦,但也还能读下去,准备晚上继续。

中午去游泳,顺便去欣赏一下油菜花。此处的油菜花田面积不大,气势不足,可喜的是种植整齐划一,又有观景台,便于观赏。最好的是花田旁边是大片的厚厚的人工草坪,适合躺在上面观花望云,这是个惊喜。我当然就躺了上去,相当舒服,就象躺在厚厚的绵絮上一样。我看了一会儿花,又看了一会儿天,天上阴云层层,偶尔有点阳光影子,让人感到一丝暖意。手机里播放着《春光美》,有一会儿,我似乎睡着了。然后就起来,到花田里走走,我已经很久没这样亲近油菜花了。记得还是多年前,那时老家那边有大量的油菜花田,多的地方连片种植了上万亩。看那种巨型花田,才真是一种高级享受。连绵起伏的田野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油菜花,铺满大地,如黄金地毯,那金黄夺目的色彩,简直把天都映黄了。据说罗平也有如此美丽的油菜花田,有机会要去看看。有风吹来,花田浪涌,此时应吟诗助兴:“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大概可以用来形容此种场景。想了一下,觉得杀气太重,应该改一改:“待到春来二月八,我花开时百花发。冲天香阵透天宇,满地尽绽黄金花。”希望黄将军不要生气,我把他霸气十足的反诗给改了一下,毕竟菊花的气势和香气,都是远远赶不上油菜花的。黄将军虽然杀人如麻,甚至曾用人肉当军粮,相当残忍,但确实是一位很有水平的诗人。这样有水平的人,统治者不用,他当然要自用。他这一自用,就天下大乱。如果他看到我曾看过的油菜花田巨阵,应该可以写出更豪气的诗篇。黄将军当了几天皇帝,后来被李克用打垮。李克用有个养子叫李存孝,这是个厉害人物,战力十足。黄巢就是死在他们手里。“王不过项,将不过李。”项是项羽,李就是李存孝。此人是被五马分尸,也叫车裂,据说五马不但分不了他,反而被他拉得东倒西歪,你说厉害不厉害?最后是把他的关节筋骨先敲碎,他没法用劲,才把他分了。项羽举鼎,存孝抗拉,都是千古绝唱。也是历史的巧合,两位力王都被四分五裂。

游泳回来,感觉很冷,赶紧去挥杆把自己搞热乎。这个很重要,长期冬泳的人,寒气容易堆积在体内,不及时排出会生病。挥杆也不能一直挥,累得很,毕竟不再年轻。太勉强的话,怕闪了腰。坐在椅子上休息时,忽然想起一首诗来:“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这首诗,我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今天天气阴郁,进而细雨菲菲,心随境移,有点伤感。古话说:“学得文武术,售与帝王家。”自思一生所学,却找不到用武之地,相当悲哀。于是又联想起两句诗:“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聪明绝顶如诸葛亮,尚且难逃命运的安排,眼瞪七星灯,抱恨五丈原,而况我辈凡夫俗子。于是仰头望天,黑云渐近,淫雨漂浮,古诗又浮上心头:“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自许诗成风雨惊,落得如今孤零零。罢了罢了,今天到此为止。小爱同学,古琴音乐!发点思古幽情,睡觉。然而,这种心情之下是难以入眠的。于是决定想得更广大一些。我想,此时此刻,地球正在太空中孤独巡航,如果它也是一个具有意识的智慧生物,那该是多么孤独啊!一个球体生命在如此可怕的广阔深空中游荡,仅仅靠一点看不见的引力围着太阳转,已经转了几十亿年,它这是为了什么?!偶尔与一颗彗星相遇,都要以百万年计,才可能发生一次。一想到这些,我的心情就好了很多。据说“心小了,事就大了;心大了,事就小了。”与地球的孤独比起来,人类的这点孤独算什么?与整个人类的孤独比起来,我这点孤独又算什么?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一想,我可以高枕无忧了。现在我的心大得可以装下整个地球。如果还是睡不着,我就再想大一些,于是就想到太阳系外面去了。浩瀚的银河用它深邃的大眼睛看着我,它对我说,孩子,睡吧睡吧,我用星星点亮你的梦。于是,我就睡着了,如初生的婴儿。虽然窗外在下着雨,但我知道星星就在黑云后面,它们一直都在,这让我内心很安稳。我坠入黑田梦里。我的灵魂如此强大,犹如宇宙之王,在我入梦之时,它飞出了银河系,在众多星星的蔟拥中,飞进了无数星云。我知道,它将永远与星云共舞。真是美丽得天花乱坠!黄永玉欣赏了“万荷堂”后,说他十万狂花入梦寐,我是想象着星云飞舞,灵入星海,看天女散花。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去研究天文学,应该也是一把好手。因为喜欢啊!所有的天体看上去,都是那么安静那么美,很适合我的性格。朱自清说他爱群居也爱独处,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我只喜欢独处,有点象《荒原狼》里的“荒原狼”。爱群居当然很好,可以避免孤独。但“荒原狼”不行,就算他走在人群里,就算人潮人海,他还是孤独。他看上去和大家相处融洽,但他确实是孤独的。至于他为什么会这样?我不知道,因为这本书我还没看完。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读此书读到这里,你知道,我也知道,此书你是喜欢的。此书至此,即将正式结束。你如果不喜欢,肯定就读不到最后这一段。按照我写作的惯例,到这里应该收个尾。但这个尾怎么收?我得思考一下。吕后曾劝说张良,你不要绝食修道了,人都快饿死了。人一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何必自苦如此?我觉得,人一生大约活三万天,七十二万个小时,看起来不多,但真要一小时一小时地度过,其实漫长得很。为此,聪明人必须为自己找一、两个有趣又耗费时间和精力的爱好,帮助自己度过这些时间。对于天生孤独的人,这一点尤其重要。即所谓自己度(渡)自己。相信我,我已经亲自活过了近两万天,这是我的切身体会。

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梦想,希望长大后成为一个作家。这个梦想是这样产生的,有一天,表叔问我:“玉儿,你长大后想当什么?”我说:“我想当警察。”表叔:“警察要给局长倒夜壶。”这个我不干。所以我又说:“那我当警察局长!”但局长又得给厅长倒夜壶,我也不干。如此类推,最后我的回答是:“我想当总统!”在小孩子的想法里,总统就不用再给任何人倒夜壶。也就是说,我想做的其实不是总统,而是不倒夜壶。这一点我是做到了,终我一生,除了给外婆、母亲和老婆倒过夜壶外,我没有给其他人倒过。这算一种成功的人生。当然,我也没有当总统。这件事情,说明小时候的梦想很重要。也说明我从小就是一个有志气的笨蛋。反过来看,如果我一开始就肯倒夜壶,坚持几十年下来,以我的聪明才智,不说总统,厅长应该可以当一个。这也算一种成功的人生。写到这里,我觉得这个话题有点无聊,于是我的思想转向未来。如你所见,我用三个月写了一本二十万字的书,以此类推,如果我愿意,我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可以写出八十本书,共计一千六百万字。我觉得这个比倒不倒夜壶问题重要得多。假如我真的写出了这些书,显然,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二次成功。第一次成功是不倒夜壶,第二次成功是当了作家。也就是说,我儿时的梦想成真,大概要到我七十四岁之时。

其实,这是正式开始写书之时的梦想。随着此书的写作进程,我的梦想又多了一个。那就是移民外星计划。实际上这是本书的核心述求,我之所以想出名,正是想把这个愿望传递给尽可能多的人。这个梦想的始作蛹者不是我,是马斯克,但我肯定是极为支持者。我希望地球上绝大多数人都成为支持者,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显露出我们人类的聪明和高贵。此时此刻,我想到一个结尾的好办法,那就是用全球所有的语言文字,在本书的最后写下:“登陆火星!登陆火星!!登陆火星!!!”重要的事再说三遍:“登陆火星!登陆火星!!登陆火星!!!”

一个尚未成名的著名作家:宋渊敬上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