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产品的分类

根据文创产品表现形式分类

1.以装饰性、纪念性为主的视觉产品

这类产品的设计多利用文化载体中的图样、纹样进行图案、品牌标志等创意设计,以平面的形式呈现或将创意图案嫁接于现有产品之上,改变其表面图案及色彩效果。这类产品主要包括宣传海报、明信片、信封、纸袋、笔记本、钥匙扣、冰箱贴、马克杯、包装、产品涂装等。这类产品的商业优势在于产品的成本较低,产品生产周期短,便于实现。此类文创产品设计多应用于文旅纪念品、企业文创产品及伴手礼等,主要设计领域包括视觉设计、产品设计等。

海豹“斑斑”抱枕(文旅纪念品)

2.以IP玩偶、手办等立体形象为主的文创产品及其系列衍生品

该类产品的设计以文化元素为基础完成创意形象设计,是文创设计从二维向三维转化的表现形式。根据IP的推广度和知名度可以实现衍生品及周边产品的设计。此类文创产品设计多应用于潮玩盲盒、影视与动漫周边、城市文旅、博物文创、科普文创、企业及校园文创等,设计领域包括影视、动画、雕塑、视觉设计、产品设计。

海豹“斑斑”IP玩偶

3.以文化性、功能性、形态创意、结构创新为主的文创产品

此类文创产品包括家居日用品、办公文具、小家电、玩具、电子产品、化妆品、旅行用品等。这类文创产品的特点是将文化融入产品的外观、功能及使用方式中。此类文创产品设计既可以应用于文化宣传定制的功能性产品,也可以是产品设计的一股清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润物细无声的文化传播使者。设计领域包括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视觉设计。

4.以数字化为基础的文创产品

此类产品的设计模式、销售模式、展示模式、数字文化产权保护等都在不断发展。

1)以三维扫描和3D打印技术为主的文创设计与定制化服务。如今,3D数字化技术逐渐被应用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制造方式的改变影响了设计思维,具有独特装饰性的有机形态让人们耳目一新。这类产品在制作过程中突破传统加工工艺,使设计师的作品能够更好地被呈现。在这个过程中,借助三维扫描技术获取精准模型数据,可以辅助文创产品造型设计;借助3D快速成型技术制作模型,可验证其可靠性,并可以制作产品模具;通过3D打印技术将复杂的造型元素融入文创产品中,增加其艺术创意性、科技感。例如,中国国家博物馆文创衍生品,故宫博物院文创衍生品,及高校创意设计实践课程中的基于3D数字化文化创意灯具。

3D打印的“繁生”文化创意灯具

辽博藏品“玉猪龙”创意丝巾

2)通过数字化网络平台(如小程序、H5页面等),进行文创产品的展示和线上销售。数据库和数字平台的搭建,能够“培育”文化创新创意,连接文创产业各个环节,从而让文创产品的开发、传播更为顺畅。例如,敦煌研究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深入合作,推出“数字供养人”项目,促使大众通过多元化渠道参与敦煌文物的数字化保护。如下图所示,通过小程序,用户可以用辽博藏品元素设计、定制、生产丝巾和明信片等博物馆纪念品。

3)以虚拟现实、全息投影等技术手段动态展示历史与文化。挖掘文化的精神内核,从源头上进行数据挖掘及处理,凝练、归纳出文化传递和展示方式,以影像资料、动画等多媒体为载体,生动形象地展现历史情景。虚拟现实、全息投影、三维立体建模等技术可提供沉浸式体验,帮助实现数字化文创体验设计。现阶段的虚拟现实与文化的结合多应用于博物馆及科普类体验馆,如“Online Culture——辽宁省博物馆数字文创体验服务平台设计”就是基于此设计理念完成的课程虚拟课题设计研究。

Online Culture——辽宁省博物馆数字文创体验服务平台设计

4)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文创。数字文创业务已纳入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数字文化产权登记流转体系中。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旨在推动和强化行业规范治理,引导数字文创、数字版权、数字艺术、虚拟世界与现实交互版权产业等相关领域合理有序发展。相关优质数字文创产品在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上存证,并在获得相关“数字登记证明”后,依照法规通过“数字文化产权登记托管流转专区”进入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超级节点等平台进行转让流通。如三星堆元宇宙典藏主题系列,其中包含万象、燎祭、幻城系列典藏卡,通过随机盲盒方式,限时限量发售。该系列藏品是基于科证区块链技术协议发行的数字藏品,由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三星堆博物馆联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