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联网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及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贷款

由于2015年中国网贷平台风险频发,国家开始加强监管,2016年正式出台《网络借贷管理暂行办法》,将网络借贷纳入法制监管范畴,以推进该行业更好发展。此后,国家相继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等办法和文件,互联网平台个人信贷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目前尚未有全国性互联网平台借贷不良率数据,部分机构公布了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不良情况,可以提供近似参考:例如网商银行在2021年末的不良贷款率为1.53%,较2020年同期的1.52%略有上升,且再创新高。此前数据显示,网商银行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36%、1.23%、1.3%和1.3%,整体呈上升态势。微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20%,相比之下,其2019年、2020年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4%和1.20%。可以发现,正规网贷平台的不良贷款率大致保持较为稳定水平,且整体水平与银行业个贷不良率相差不大。

应该注意的是,在整顿互联网贷款和现金贷过程中,有较多的原网贷用户转移到了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包括个税贷、企业贷、信用卡等,以及风控相对不够严格的农商行和农信社贷款,而这一部分用户往往有较大资金缺口,增加了银行机构的不良发生风险。此外,一些网贷用户往往在多个网贷平台和银行个贷、信用卡等业务之间周转,网贷平台整治导致贷款收缩或停顿可能引发银行贷款和信用卡贷款无法周转,进而产生不良贷款。以上两种渠道均增加了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发生率,可能提升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还信贷总额为842.85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0.98%。上述渠道发生的风险转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用卡违约风险的压力。

小额贷款公司同样经历了强监管时期,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一般由实体企业发起设立,而其派驻的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往往直接来自实体企业或外聘少部分金融机构人员,缺乏系统的金融系统管理经验,对于贷款业务的基本逻辑、经营策略等均不够熟悉,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在客户准入标准、客户资质要求、贷款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要求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都比较大。如《2020年重庆小贷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重庆全市共有小贷公司贷款余额1 780.8亿元,整体不良贷款率为9.43%,较年初增长了2.13个百分点。宁夏2020年9月末小贷公司逾期贷款余额25.4亿元,逾期率53%,不良贷款余额16.9亿元,不良率36%。可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远高于银行业和互联网平台。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规模扩张过程中也出现了两极分化,头部的招联、兴业、马上、蚂蚁四家消金公司的资产规模,加起来超过4 000亿元,已经占据了行业一半规模。与此同时行业出现了风险上升、规模收缩、利润放缓、定价下降的趋势。由于各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具体不良率数据较少有披露,仅有少数历史数据可作为参考。例如中邮消金不良率连续三年超过2.3%,2019年—2021年间不良率分别为3.33%、2.83%、2.31%。又例如湖北消金,2019年至2021年末,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良率分别为2.21%、2.32%、2.35%,连续三年上升。更为宏观和具有参考性的行业不良率数据有待进一步披露,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