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皑皑,大雪覆盖了整个城市,从郑大志的办公室俯瞰阳春市,已经白成一张纸,那标志性的白塔此时已隐于白色之中。街上,人们都弓着身体在风雪中前行。今年冬天阳春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雪,郑大志的高层办公室里,温暖如春,室内室外,就是一幅阳春白雪的画卷。
法庭上,郑大志一席黑色西装端坐在原告代理人的席位上,他神意自若,自信满满。郑大志是个偏瘦的中等身材,一张标准的国字脸,高鼻梁,深眼窝,端端正正,整整齐齐,非常符合他的身份人设。
“我宣判,前海公司胜诉。”
随着法官的宣判,郑大志微微笑了笑并加多了空气的排出量。
郑大志走出法庭,大雪已经抹去了所有的痕迹。他走到停车场,刚要打开车门,一只黑色的小狗蹲在自己的轿车旁发出“嘤嘤嘤”的声音,它毛上结了厚厚的冰坨,正瑟瑟发抖。郑大志转头四处看看,没有人。看起来像是走丢了的,是个杂狗,已经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了。“嗡嗡嗡”手机发出低鸣声。
“祝贺你再夺一筹。”丁晴。
“消息真快。”郑大志。
“晚上的庆功宴已经为你摆好了。”丁晴。
“算了,我还是……”郑大志。
“推不了,老爷子也会去。”丁晴。
郑大志没说话,这时,脚下的小狗叫了几声。
“什么声音?”丁晴。
“一只小狗,捡的。”郑大志。
“别管什么阿猫阿狗的了,快回去换身衣服准备一下。”丁晴。
“嗯。”
郑大志挂了电话,上了车,启动引擎,开走。没走多远,郑大志看到后视镜里的小黑狗依然蹲在雪地里,郑大志想了想,停下了车。
郑大志是阳春市年轻一派里的律师新秀,很多经济纠纷的案子都会找他处理,他本是个中学历史老师,法律是自学的,当然,他的成功除了努力、运气,再就是丁晴的帮助了。
庆功宴上,推杯换盏,大家都称赞郑大志未来可期。可郑大志知道,有没有一个好的未来的前提是能不能解决一个痛苦的过去。他无心恋酒,找了个由头离开了。
从饭店出来,郑大志开着车在街头转,副驾驶的小狗已经被打理了一番,看着不再是白天那个脏兮兮的流浪狗了。街边闪烁的霓虹灯在郑大志的脸上不断变换着,这是一条酒吧街,大大小小的酒吧连成一片。郑大志打开车窗往外看,像是在寻找着什么,开过来开过去,什么也没发现。他停下车点了根烟,抽了几口,突然看到不远处一男一女急匆匆地从巷口走出来,二人都戴着鸭舌帽,神色紧张。郑大志把车开了过去。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身影靠坐在垃圾桶下,正在用打火机点着什么,男人有二十五六岁,个子很高但瘦得皮包着骨头,黑着眼圈白着嘴唇,正倚靠在墙角深呼吸。
看着巷子里男青年狰狞的面目,郑大志的嘴角微微抬起,像是在欣赏自己的作品,一股无名的快乐从丹田升起,郑大志愿长久地沉溺于此。这一刻,他想起了很多,他想起死去的儿子,背叛的老婆,自己的学生和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