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欲洁何曾洁。
初冬的一场大雪就这样毫无预兆的降临在尸体上,想是上天固化的泪水。
几骑人马踏破了这片完美的白色。来人怜悯的看着死者,为首一人点头示意。
两个人下马,不一会儿回来了。
“将军,恐怕是山贼打劫,大人全死了,”他把怀里的襁褓举起,“倒是这孩子……”
为首者接了过来,叹了一口气:“难得、难得。也算缘分。”他抱着一息尚存的婴儿,一挥马鞭,“把他们葬了吧。快,到镇上去找大夫!”
明建文三年
物是人非事事休。
尤二近十年来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他的家。
这里早已是衰草枯杨,残垣断壁。他推开虚掩的大门,朽木立刻应声倒下,荡起一阵灰尘。他急忙退后,可雪白的衣裳还是弄脏了,几只受惊的乌鸦扑愣愣飞起。他踏着肮脏的青石板向内走去;到处都是灰,还有鸟粪,枯叶,前庭里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青苔已经爬满了柱子和那几个破凳子,野草长得异常茂密,蛛丝结满了木梁和墙角。他走到墙边,伸手摸了摸那一点点暗褐色的痕迹——是血迹!永远不会消失的血迹。
他继续向后面走去,穿过回廊是一个小巧的院落,东厢,那是他曾住过的地方。
那些雕花的门窗早已经不在了,可能有乞丐在这里避过风雨,地上全是稻草。墙上有一扇小窗,面向花园,昨日尚可扑蝶,今天已是蛙声一片了。难得的是屋里还有一张书桌,尽管也是班驳开裂了。
他从地上拾起一面残破的镜子,用雪白的衣袖拭去镜面上的积尘,一张秀丽的面孔立刻在镜中浮现出来:线条优美的轮廓,修长的双眉,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双唇,还有那双眼睛,一双能入画的眼睛。但他也立刻看到了自己那苍白得没有丝毫血色的皮肤,还有那一头青丝,已经过早地变成了白发。
他放下镜子,苦笑了——自己真奇怪,已经十年了,为什么还无法正眼看看那头白发。
长叹一声,他把镜子反扣在桌上,慢慢走了出去。
秋风起,卷起满院的黄叶。
而在屋顶上,一个黑色的影子注视着他走出大门,也随即隐没了。
……
燕王起兵已经一年了,到处兵荒马乱的。市井萧条,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少,开着的店铺也冷冷清清的。
尤二走在街上,寻思着该买点什么给菲菲。
百花糕吧?她一定喜欢吃……
明洪武十七年
“大少爷,吃点心了,是李记的百花糕哦!”
一个丫鬟手捧着托盘走进书斋。
吴霜放下手里的《千金方》,淡然一笑:“绿玉,今儿怎么得空儿跑我这儿来了,不去伺候老爷吗?”
“老爷这不是让我给您送点心来了吗?”
小丫头几乎是流着口水盯着他:太漂亮了,大少爷实在是太漂亮了,就像画里走出来的美人儿!完美的五官,修长的身材,还有翩翩的风度,虽然才十五岁,但显而易见,将来一定是个迷倒众生的美男子!
唉,都怪二少爷,非调派她到老爷身边做贴身丫鬟,否则她死也赖在大少爷房里!
吴霜看着她呆呆的样子,暗自好笑,他拿起一块糕点放进嘴里:李记的百花糕果然不同,甜香扑鼻,入口即化。
“好了,放这儿吧,谢谢你了。快回去吧,爹身边可要有人伺候呢。”
话音未落,书斋门啪的一声让人推开了。
“好香!哥,你躲在这儿吃什么呢?”
绿玉一下回过神儿:惨了!那个小瘟神又来了!她挤出一丝苦笑,福了福:“二少爷!”
南无风哼了一声,踏进屋里,看也不看她一眼,对直向吴霜走去:“哥,又有好吃的!”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快尝尝。”
吴霜看着弟弟,仍然是一张不变的笑脸。
其实他很高兴的:弟弟虽然小他两岁,却与他一样高了,长得很像父亲;古铜色的皮肤,棱角分明的俊脸,因为自小习武的关系,身体远比他健硕,将来一定可以继承父业。
他掏出手巾为弟弟擦去额头上的汗:“又和南宫将军练武了?”
南无风点点头,对哥哥一笑:“我赢了!”他拈起一块百花糕,突然转头横了还杵在一旁的绿玉一眼:“你还在这儿干嘛?”
“是、是,奴婢告退!”
二少爷就是这样,一和大少爷在一起就容不下其他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真讨厌!
吴霜见怪不怪,展开折扇不紧不慢地为他扇着凉风儿。
“你就不能对她柔和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