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教育与教学实践探究
- 谢曼娜
- 1212字
- 2024-05-23 16:00:06
前言
21世纪的中国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根本的治国方略,对于法学界来说,历史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要求,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知识经济的到来与社会信息化共同发展的趋势,科学技术与法治观念相互渗透与融合的趋势,东西方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趋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趋势,特别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使我国法学教育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大好的机遇。然而,在利益价值多元且追求和谐的世界中,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能否立足于本土资源而又有效地回避域外的种种教训?这是法学教育应该首要思考的问题。我们要深入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倾向于培养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的法律工作者的观念也开始固化。因此,我国法学教育的重点在于传授知识,而非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教育方法上注重书本和课堂理论教学,而忽视对学生实际工作技能的训练。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抑制,他们更注重继承前人的知识和学习方式,而忽略了创造求新、批判地思考法律问题以形成自己的观点,也缺乏认识法律和理解法律的思维能力,更缺乏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随着法学专业的不断扩招,教育投入力度跟不上,加之传统法学教育方式严重不适应变化了的客观现实,法学教育教学质量等存在许多问题,法学教育改革迫在眉睫。
目前,法学研究的范式逐步转向法教义学,法学教育也正在进行一次体系的革新。理想的法学教育,应当在促进法律教学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推动法教义学知识本土化的同时,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适用能力。近年来,随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引入,法学教育的创新发展在法律教学实践中日益受到关注。因此,强化法学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是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之路和永恒主题,而全面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和法科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贯彻素质教育,确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中心地位,完善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加强法学教育中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法科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
学术成于新知,学理臻于共识,文化存于比较,哲思在于超越。本书通过回顾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进程,学习和借鉴国外部分国家有益的法治教学模式,从而得出结论,以期从中获得更多启示,并将其运用到我国法学教育与教学的实践中去,不断提高我国的法学教学水平。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本书难免会有纰漏之处,期待本书能成为一本有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教学实践、贴近法科学生的有温度的法律教学辅导读物,还望广大读者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谢曼娜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