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浅谈有生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养生主》

为善无近名:为善,行善也。即做善事,做好事的意思。名,名声,名望也。无近名,即不求名望,不求人尽皆知;

为善无近名,即但行善举,事了拂衣而去,不求名,莫问利;

举世是之,亦会举世非之。人红是非多,有人称赞自会有人贬斥。

欲求名利,当然可得一时之名利;然则名利场中多苟苟,其生也名利,其死也名利。

孔子、孟子二人,一生兜兜转转,诸侯尽皆不用,那又如何?

孔、孟之道传诸后世,孔、孟之名,圣人位焉。

孔子和孟子二人,是为了获得后世之名望,才去游历诸国么?是为了获得当世之名望,才去游历诸国么?是为了获得诸多门人弟子的追捧,才去游历诸国么?

生前宛若丧家之犬,死后青史留名者,又岂止孔、孟二人。

我见我之道,行我之道。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所谓名利,与我何干?

世人有笑雷锋做好事写日记者,比之慈善捐款大肆宣扬者,又如何?

什么是日记本?小学生都知道那是个人隐私之物,雷锋写日记不是为了人尽皆知。否则他偷偷告诉自己的好兄弟,帮忙宣传岂不效果更佳。

那是后人妄作,将其日记宣之于世。一则弘扬雷锋之善举,显名于后世;二则导人向善,以此为榜样。

当时破四旧,批孔批儒。国家需要一位现世的行善之英雄,以此为榜样。引导世人多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仁行善举”。

于是“学习雷锋好榜样”应世而出,雷锋是为了死后之名才行善的么?雷锋是怕世人,不知道他生前都做了哪些好事,才去写日记的么?

这得内心多么“脏”的人,才会谋划一生,去求个闻名于后世。

为恶无近刑:为恶,就是做坏事,行犯法之举。刑,刑罚,惩罚也。无近刑,没有近期的惩罚。

为什么做坏事,没有短时间内的惩罚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某人行恶,做坏事的时候,他的概念里并不认为此事是错的。或者说他知道这样不对,但总有一个理由,促使他可以去做这件“恶事”;

自欺欺人,师出有名。想做一件事,如果没有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是无法付诸行动的。

所以人啊,只做他知见之内“正确”的事情,举世非之而不可阻。

强盗,恶不恶?

即便是十恶不赦的大匪盗,人家也不是生下来就是盗贼,就必须要走占山为王的路子。他有他这样做的理由,有他的知见之“正观”;

贪官,恶不恶?

贪如和珅,也有他自己可以贪的理由,也有他的知见之“正观”;

校园霸凌,恶不恶?

霸凌者,也有他可以欺负人的理由,也有他的知见之“正观”;

杀人致死,恶不恶?

杀人者,也有他必欲致人死地的理由,也有他的知见之“正观”;

哪怕这个理由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荒诞不羁,无理取闹。最起码他自己,是坚信如此的。

而他们行“恶”多年,一直没事。慢慢的,就养成了这样的行事风格。

将侥幸当做真理,不出事则已,事发则刑罚加身不远矣。

缘督以为经:督,本意是察看,监督;引申为责罚之意。

以儒家意解,督即格物之格。

以现世法治之意解,督即应守之法。

缘督以为经,即是以督导者所应允之法,为己之经世致用之正见的意思。

所谓督导者,并不特指某人,不是统治者,也不是执行者。

道、德、仁、义、礼、法,更迭治世;

道治之时,督导者即道;

德治之时。督导者即德;

及至法治之时,督导者即法。

所行不出其右,行不犯法,法律自然不会系缚于我。

宪法之下,我身逍遥。

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这样不自由呢?

若敬法,法律即是举头三尺的神明;

若毁法,法律即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什么是自由?

所谓的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不能阻挠我之意志;

所谓的自由,是我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谁也不能强迫我之意志。

孔子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

在这个规矩之阵里面,在这个格子里,随心所欲,不出其督。

庄子说:

人在真正行善举的时候,不是为了名、利有所收获;

人在茫然行恶举的时候,也不是为了获得刑罚加身;

在应事、待人、接物的时候,以督导者的意志,为经世之正见的法则。

所行不出其右,不触其法则之非。

做到这一条,就可以保有此身;能保此身,就可以全得此生;能全此生,就可以赡养亲老;能养亲老,就可以尽终其年。

当然,横死之人不在此列。什么是横死?

人在家中坐,天降陨石而灭之。庄子此篇《养生主》讲的是如何养身,不论枉死。

能保此身,就可以全生,全生即得以寿终之意;

能全此生,就可以养亲,赡养亲老行尽孝之举;

能孝亲老,就可以尽年,得子女赡养己身之则;

则者,择也。

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自己做子女时,不行赡养亲老之举;儿女眼见前路有道,自当奉效。如此,又岂能奢求子女赡养自己。

养亲,养亲。上行孝以养父母,下示道以养子女。父为子纲,此之谓也。

所以庄子讲养生之道,保身、全生、养亲、尽年而已。

以上皆我之见,亦非我之见;

——末法时代后生文柒参上

——时甲辰年己巳月辛卯日

202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