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中秋,天色瓦蓝瓦蓝的,偶有一两朵棉花云也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得又高又远。12栋门前高高大大的老榆树,墨绿的树叶已像待熟的早桃,淡淡的透着鹅黄。树下台阶上有一大一小两个人,静止的状态像一页唐诗插画。蹲着的是个孩子,白衬衣的肩上两条背带连着一条蓝白格子的束腿裤,脖子上红纱巾系成的蝴蝶结格外醒目。他手里握着的应该是支白粉笔,在水泥地上画着什么。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儿微屈着身子在认真地欣赏他的作品。
我从教室回来,远远的就认出来,小的是晶晶,一个四岁的男孩儿,大的是我的同学胖虎。
听到脚步声,晶晶抬起头,看着我,似乎发现了什么,他突然放下手中的粉笔,拉着胖虎的裤子说:“胖叔叔,你看,这个叔叔就像我爸爸。”
“哦,真的吗?”我和胖虎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笑了。我这才看清,地上画的是个大头像。
我蹲到他的对面问他:“告诉叔叔,我哪里像你爸爸?”
晶晶仰起被纱巾映红的小脸儿,乌溜溜的大眼睛认真地端详着我,像一个画师在审视他的模特。几秒钟后,小画师歪着头一本正经地说:“瞧您这脑袋瓜儿,方方的,头发短短的,鼻子直直的,个子高高的,就是没有胡子,衣服也和爸爸一样,扣子上还有五角星。”他脆生生的BJ口音慢条斯理,一边说还一边用两只小手比划着,做着各种模仿动作。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下自己的上衣,的确,一件草绿色的仿军装是那时候男青年的标配,几乎人人都有。不过,我俩还是被小画师的观察力和表达能力惊到了,一段精彩的肖像描写,也是一幅白描的人像。我在他的小脸儿上轻轻地捏了一把:“嗯,好小子,是我们文学系的儿子!”然后抱起他抡了半圈,“走,像爸爸的叔叔带你去吃雪糕。”
“有福了,拣个儿子!”胖虎在我后背上捶了一拳,“交给你了。”这句话算是交接。
小晶晶是我们上届安忆师姐的孩子,这个暑假开学后,我们刚搬到12栋,就共同认识了这个天上掉下的宝贝。下半年,不知道家里遇到了什么难处,安忆姐选择把他带到了学校。好在大四课程不多,学校也默许。于是,这个四岁的孩子就跟着妈妈一起上了大学。
12栋是个混寝,一层一共12个寝室,大门在中间,朝南开,走廊在北面,门厅两侧各有6个房间,左面是男寝,右面是女寝。安忆住右侧第一间,胖虎住左侧第一间,我在第二间,都算是近邻。
跟妈妈在一起的孩子是幸福的,有孩子在的宿舍也是快乐的。晶晶这孩子也是超级可爱,一入住就成了12栋的大众情人。他拿谁都不当外人儿,谁抱都行,谁带都走。
他脑袋圆圆的,脑门高高的,头发又黄又稀,配上白白嫩嫩的小脸儿,就是个大号的精粉馒头。他和妈妈一样,说一口纯正的BJ话。那时,我们对BJ话的印象主要来自侯宝林的相声,感觉是字音准、语调慢、儿化音多、爱拉长声,虽然带着天然的谐趣和幽默,但成人说总感觉不太自在,而孩子说却是恰到好处。因此,晶晶的BJ话就成了12栋最美的语言,他在哪里说话哪里就是一片笑声。同时,晶晶也是个万事通,他知道的事儿实在太多,无论哪个自命不凡的大学生,和他侃起大山、摆起龙门来都得留神,稍不注意就得甘拜下风。于是,认输的叔叔大爷只好摸着他的脑袋,学着他的腔调说:“阿哟,您这脑袋瓜装的东西太多了,小心甭撑破了。”
安忆他们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届大学生,与我们第三届比,最大的特征是他们的年龄明显偏大。我们入学时都恭敬地叫着师兄、师姐,却偏有人不认同。一位南方口音的老学长问我:“十几了?”我答:“十七。”他就板起脸,假装严肃地说:“你该叫我们叔叔、阿姨的,咱们不是一辈人,你看,我们有一半人的年龄都是你的二倍以上。
的确,他们中的很多人是下乡知青、兵团战士,是上班的工人或回乡的农民,应届生凤毛麟角。他们中也有一些人已经成家,有了孩子,有的师姐上学时还怀着身孕。因此一人上学后,不得不各自忍受家庭的艰难和骨肉分离的苦痛。安忆就是一个BJ知青,据说入学前在中苏边境附近的一个国营农场下乡,因为那里的BJ知青最多,所以BJ话也就成了那里的官话。还听说他丈夫是当地人,是农场一个能干的拖拉机手。
我和晶晶走到不远的生活区,一边吃雪糕一边说着话。
“想爸爸了?”
“嗯。”晶晶认真地点点头。
“那咱还回家和爸爸在一起呗。”
“不,我还想妈妈!”晶晶举到嘴边的雪糕停了下来,一汪清水似的黑眼睛看着更加透明了。
我感觉不对,赶紧转移话题:“爸爸开的拖拉机叫什么啦?有多大?”
“东方红75,比那个房子还要大。特别有劲儿!”孩子兴奋起来,用手指着食堂边的热水房,爸爸说,“它一天耕的地比一百头牛还要多。”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雪糕化出的雪水把我甩成了花脸猫。
第一次认识安忆师姐是在入学后的学习交流会上,她给我们讲如何做好课外阅读,其读书之多、涉猎之广、体会之深着实令人叹服。
第二次认识她则有些意外。那是大一的下学期,辅导员突然通知下午开全系学生大会,开场后才知道是有三个同学因违反学校纪律要做公开检查。三个人都是上两届的老学长,其中两人是超假未归,一个40岁左右的师兄超假的原因竟然还涉及超生。安忆也是检查人之一,她请了一周假,一个月后才返校,原因大约是孩子因病未愈。尽管学校对特殊情况的大龄学生比较理解,但是,未续假毕竟属于违纪。有意思的是,检讨时没有人在意她错在哪里,引发新生热议的反倒是她的检讨书。哦,写的太美了,像一首散文诗!像冰心、肖红的作品!回到寝室,大家还在说,这是我过去和未来听过的最美的一个检讨。
自此以后,安忆在报刊、征文、板报上发表散文或散文诗我们都会争相阅读,甚尔有同学会抄写留存。
12栋后面有一块空地,我与胖虎加一些球友简单平整了一下,划上线,再找体育系老师借了一副闲置的球架和球网,做成一个排球场,这样,不用去大操场就可以打球了。
每天晚饭后,这里就成了12栋的娱乐中心,住在这里的三个年级分别组队,不分男女,急急忙忙吃完饭就赶紧来抢场地,来晚的只好先当观众,在下面等接班儿,谁输谁下。
场地对着女寝一侧,每到这个时间,走廊里的窗户都会全部打开,对着球场的四扇窗前总是站满了看热闹的同学。
晶晶总会出现在一扇窗里,或者站在窗台上,或者被哪个男女同学抱在怀里。他每天的打扮都出自同寝的某个女同学,头上总是裹着用丝巾或手帕叠成的各式各样的小帽子,脖子上始终系着围巾,天热时是纱巾,天凉时是毛线围脖,颜色始终是鲜艳的红色。从球场一侧回望过去,每扇窗前的三五个人被套在一个个木框里,有孩子的一扇恰似一张摆拍的全家福。场边的同学不时会走过去逗晶晶玩,场上输的一队一下场也会赶过去抱晶晶。
我和胖虎这个队在这个场地上是最强的,常常能站班儿不下。连场的间隙,我们总要不时地望向那扇窗,看看那个红纱巾还在不在木框里,甚至会羡慕输球的一方。好在我们有个规则,连场不过二,不管输赢,不能连打三场。所以,每次下场,我们都会争着去抱晶晶玩,而自从晶晶看我像方头爸爸以后,我的人缘也就格外好起来,不管先来后到,只要我过去,他都会张开小手扑到我的怀抱。
安忆很少出现在那扇窗里,也许她要利用这个时间忙很多事,与其他同学相比,除了学习之外,她要做的事显然还有很多。
天越来越短了。那是入冬前一个温暖的傍晚,我们只打了两局天就快黑了,从洗漱房出来时,12栋已经笼罩在暮色里,只有门前那棵大榆树的枝条间还透着最后一抹晚霞的红晕。同学们大多去教室上自习了,偶有三两间寝室还闪着昏黄的灯光。
我还没走近台阶,就听到孩子的哭声,这才记起今天没看到晶晶,紧走几步,刚进中厅就看见一个师姐抱着晶晶出来。孩子满脸通红,一边哭一边喊着爸爸,肩膀一上一下的抽动着。
师姐用手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看见我迎面过来,马上停住脚,扳过晶晶的头说:“看,爸爸来了!”
晶晶这才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哽咽着说:“他是假爸爸。”一边说着,一边还是张开小手向我伸过来。
我接过孩子,对师姐说:“我带他出去吧。”
“等一下。”她转身跑回寝室。
晶晶的哭声小了,只剩下抽抽嗒嗒。我这才听见隔壁的房间里还有一个啜泣的女声。
师姐出来了,给晶晶披上一件衣服,把一顶鸭舌帽扣在他头上,再把一条红围巾搭到我俩的肩上。我们对看了一眼,没说什么。我知道,在她们眼里,我们依然是差一辈的小孩子,大人的事无须过问,于是,抱上晶晶出去了。
我和晶晶在操场边的小树林里慢慢地走着,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郊外的校园,操场边的灯光透过斑驳的树影,随着脚步晃来晃去,像一群蹦蹦跳跳的小松鼠。我不会系蝴蝶结,只把围巾一前一后搭在他的脖子上,没话找话的说:“晶晶的围巾真漂亮,怎么都是红色的呀?”
“是爸爸买的,他最喜欢红色了,给我买了那么多,他总是怕我咳嗽。”晶晶说。
“怎么,今天又想爸爸了?”
“嗯,我要找爸爸!我想爸爸!”晶晶下意识地又抬起小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刚刚关闭的哭声又要打开。
我赶紧接话:“晶晶不急,等到天上下雪的时候,爸爸就会开着东方红来接晶晶回家了。”
晶晶忽然用两手支住我的肩头,面对着我,正告似地对我说:“不,叔叔哄人,爸爸说东方红75不能跑这样远的路。”
我知道又折了一阵,只好转守为攻:“刚才是你惹妈妈生气了吧?”
“不是,是妈妈自己看信,看着看着就哭了。”
“哦,为什么?”
“不知道,妈妈看信会哭,写信也会哭。我要找爸爸,妈妈就凶我。”
孩子觉得委屈,我也似乎感到了什么,鼻子酸酸的,于是,绕过一个篮球架向回走。我不需要再问什么,或许意识到涉及隐私,或许是怕触摸旁人的伤痛。看信和写信同属于交流,我和晶晶一样,都不知道交流的内容,而不一样的是,他知道了也不会理解,而我是不知道也可以感受。
寒去春来,12栋后稀稀落落的小䓍已漫过脚面,傍晚的球场恢复了往日的喧嚣。开学没多久,上届就要出去毕业实习了。一个春风拂面的傍晚,我们两个队打了最后一场球。结束时,我和他们的二传手老马一起到窗前去看晶晶,他是晶晶最喜欢的马大大。
我把晶晶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地抚摸着,轻声问老马:“实习了,晶晶也去吗?”
“当然要去,他也是我们班的大学生啊!”他爽快地笑着,在晶晶的头顶上拍了一下。
“这么小的大学生,出去实习很不方便吧?”
“没事儿,办法总比困难多。”他乐观地说着,“我们这些人吃过的苦比你们吃过的饭都多,这就不算事儿。”他回头看着晶晶,把他在怀里颠了一下。然后,又羡慕地看着我,接着说:“还是你们好啊,顺顺当当,无忧无虑,什么事都是从头开始。”
“你们也快熬出头了,分配回城,家人团聚,什么都解决了。”我貌似成熟地安慰他。
“没那么简单啊,老弟。”老马开朗的脸上明显透出一丝忧郁,“我还好,一直单着,回去了,就是家里能不能多放一张床的问题,他们还有好多麻烦呢。”他说着,把晶晶的纱巾往紧里拉了一下。晶晶忽闪着黑悠悠的大眼睛,不解地看看马大大,又看看我。
我知道老马说的他们是谁,追问了一句:“一起进城不就解决了吗?”
他的嘴角向两侧拉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有家有崽儿的哪那么容易?回一个,另一个咋办?工作呢?喝西北风不成吧?唉,你就没的选!”他无奈地端了下肩膀,然后把晶晶递到我的手上,放大一档音量说,“要走喽,亲热亲热吧,我去洗洗。”
说着,他从窗台上跳了进去。我抱着晶晶,怔怔地站在窗外。天色暗下来,飘起了毛毛细雨。
实习的走了,我们打球的次数明显少了,场上没有了最强的对手,打起来也就没有了棋逢对手、酣畅淋漓的快感,和下两届只能打教练球,虽然多了些居高临下的自豪,但总感觉像在食堂买到一盘忘记放盐的水菜。其实,也许我们说不出来,但大家心里隐隐的都感觉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也许是那四扇窗里的笑语,还有那个木框中的全家福。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那个火辣辣的中午。我考完大三的最后一科,走出教室时,看到电影院门口停着两台大客车,车身周围活动着很多背着包、提着行李的人。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上届同学毕业离校的日子,尽管我特别不愿面对送别的场面,每遇离别总想逃避,但脚步已身不由己地转了过去。
很多同学都来送行,每个人的心里都怅然若失。有师兄师姐的日子真好,一直有被呵护、被宠着的幸福感,无忧无虑,而当自己成为师兄师姐时,感受更多的只有或多或少的责任和半真半假的成熟。
我和熟悉的师兄们逐一握着手,拍着肩,和师姐们半真半假地开着玩笑。正当我在人群中有意无意地寻找时,又一伙人远远的走了过来。他们的行李看上去比其他同学要多,来的也比较晚。走在中间的是球友老马,他两手各拎着一个提包,背上背着一个孩子,脸上的汗水已经遮住了眼睛。旁边的女同学也是肩背手提,两个男同学的行李更多,显然是多拿了一两个人的物品。
我跑两步迎过去,正要接老马的行李,背上的晶晶早看到了我,喊了一声“叔叔!”就用一只手勾住老马的脖子,另一只手远远地向我伸了过来。
我接过晶晶,抱着,看着,笑着。他长高了一点,也重了一些。今天,他的脖子上没系纱巾,或者是天热的缘故吧。5岁了,一年前他跟着妈妈走进这个校园;一年后,他像所有的大学生一样,向所有爱他,所有不舍的人摆着手。一个孩子,一段特殊的经历,带给我们的是一份特殊的快乐和特别的美好。
我紧紧地攥着他的小手,笑着问他:“回家看爸爸了,高兴吧?”
晶晶瞬间收回笑容,小嘴先是撅了一下,然后趴在我耳边小声说:“叔叔,您又猜错了,我要先去姥姥家。”
我多少有些尴尬,恍然想起那天和老马的对话,扭头去找老马,看他正在一件一件地往行李箱里放东西。放好小件的安忆师姐从车上下来,笑着对我说:“谢谢你了老弟!有机会到BJ一定和我联系。”我热情地回应着,但感觉她的笑多少有点儿勉强,眼睛只直视我一瞬间就赶紧侧过脸,对晶晶说:“和叔叔再见吧。”
晶晶用两只胳膊搂住我的脖子,乖乖地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再回转头看着妈妈,小手并没有松开。
我想,他应该知道什么叫离别,但他不会知道最长的离别会是多久,不知道最难的离别会有多少伤痛。我忽然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孩子,于是想说:去姥姥家真好!晶晶不急,等到下雪的时候,爸爸会开东方红去接你。
话没出口,自己已经意识到还是那句最傻最傻的话,还是要被孩子拆穿。于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知道,晶晶会正告我:叔叔又哄人,爸爸说了,东方红75不能在城市的马路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