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言

肯·福莱特

在小说家所需具备的诸多素质中,有三种是重中之重——小说家必须想象力丰富,必须有较高的读写水平,必须一条道走到黑。不过,你也许拥有以上三种素质,却仍旧写出了一本烂书。我知道的。我就写过好几本。

打从记事起,我就做过许多精心编织的白日梦,内容不外乎假如我遭遇海难、流落荒芜孤岛,或者成为百万富翁,抑或不得不上战场,我会做些什么。

当我还在襁褓中时,妈妈一天到晚给我讲故事。我不知道究竟是这些故事滋养了我的想象力,还是我只是遗传了她的本领。无论如何,步入校园后,我可以随口编出故事,就像踢球一样毫不费力。

在我自己的孩子年少时,我会给他们讲即兴创作的幻想故事。在公交车站,儿子会问我,为什么有些公交车是红色的,有些却是绿色的。(那时候,伦敦城的公交车全都是大红色的,乡村公交车则是绿色的。)我会说:“我们要上的那辆是蓝色公交车。它会在眨眼间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但它在你的一生中只来一次。如果我们赶上了蓝色公交车,我想去美国西部见见比利小子[1]。你想去哪儿呢?”

如果你也可以做到,那么你就是想象力丰富的人。但别太扬扬自得,要感谢你妈妈。

作家的读写水平也要高于平均水平。绝大多数人都发现,把想法转化为文字简直难如登天。他们能给朋友写封信,或者给同事发份备忘录,但要让他们写份四页纸的报告,或是给当地报纸写篇文章,他们便惴惴不安。

如果有人要我帮忙修一辆无法启动的车子,我也会紧张:我大概知道需要干什么,但我需要花一整天去做别人五分钟就能搞定的事。我并非成长于汽修之家,我成长于阅读之家。唯一能够让你妙笔生花的途径就是经年累月地阅读与书写。

我认识的大部分作家都热衷于艰深的拼写和语法问题。比方说,“each other”和“one another”[2]是否有语义上的区别?有些人说“each other”应当用在只涉及两个人的语境中,而“one another”则指涉三人或更多的人。文字编辑或许会纠正没有遵守这一规则的作家。但也有些权威人士坚称二者并无区别,人们在日常对话中也没必要对二者加以区分。

你是否觉得这就是个不足挂齿的小问题?若你这么想,那你大概率不会成为职业作家。文字就是我们的工具,微妙的区别无比重要,哪怕读者并不会注意到。当我头一次遭遇“each other”和“one another”的难题时,想到我很可能这辈子都误用了这两个词组,我真是有点惊慌失措。

作家们往往迷恋双关语、文字游戏、变体拼写、地域方言、洋泾浜英语的形式、新造词,以及同他们所使用的语言息息相关的一切。同样,画家们往往沉迷于光线是怎样落在物体表面并改变了事物的模样的。若你不热爱你所使用的语言,那么你永远不会成为作家。

最后,你必须一条道走到黑。大多数人动笔写一部长篇小说后永远都写不完它。

一开始,你会被写作过程中的新鲜感(原谅我用双关语[3])驱使,不断写下去——你的脑袋创造出了人物和情节啊。然而,当你已经写了五十甚至一百页,你会意识到,你还得再写六个月甚至一年才能写完。你想着所有你错过的电影,所有你同朋友在酒吧里度过的夜晚,所有你无法观看的电视节目,所有你无法完成的家务活——为了什么呢?为了一部很可能没有一个人想看一眼的长篇小说。在这一刻,大多数人都放弃了。然而,极少数人会说:“去他的吧,或许没人愿意看它,但我已经动笔了,我要写完它。”

任何拥有上述三种素质的人都可以写长篇小说。如果你想写出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那你需要更多的东西。你需要这本书。

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并不是超级畅销书。它以首版平装本[4]的形式在英国、美国和德国出版。在美国,你现在依然能买得到它。书名是“巨针”,而它仍在售卖的唯一原因是,人们将它与我的另一本书《针眼》搞混了。

若是你读过这本书,你能看到一个拥有我所提及的三种素质却完全不具备技巧的人会写出一本怎样的书。

我从《巨针》走到《针眼》的一路上是阿尔伯特·扎克曼陪伴的,他就是你手中这本书的作者。

起初我认为阿尔[5]是个假装无所不知的讨厌鬼。对于我的写作灵感、大纲和草稿,他总有负面评价要说。那时我已经在英国出过书,但在《巨针》之后,他再也无法将我的任何作品兜售给美国出版商,而他对此总是能找到一些该死的借口。

我给他发去一份大纲或草稿,得到的反馈则是一点说教。他的说教始终这样开始,“我没办法在美国卖掉这本书的版权,因为……”,紧随其后的是对美国出版业的评头论足,但事实上这是小小的一堂课,教的是一本畅销书需要具备什么:我需要读者能够快速认同的人物;书的背景应当设定在人们想去造访的社会环境中,而不是贫困潦倒的英格兰工人阶级聚集区;故事缺乏强烈的戏剧性疑问——一种能从头至尾吸引读者注意力的疑问。

但他又知道什么呢?他不过是个三流文学经纪人,写过几部长篇小说,那些小说还没我写的成功。但问题就在于,无论他有多么不入流,我反复思量之后总能发现,他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听取他的建议。“你故事里的人物没有过去。”他曾这样说过。我就是从那时开始给我的主要人物安排双亲、童年、青春期的痛苦回忆等。当我头一回尝试为我的长篇小说(就是后来的《圣殿春秋》)写大纲时,阿尔评价说:“你织就了一幅中世纪生活的壁毯,但我需要的是一系列环环相扣的通俗剧。”数年后,我给他的便是环环相扣的通俗剧,人们很爱这本书。

鲜少有人能够给出这种建议,即便有,也没有阿尔·扎克曼的建议那么好。我从来不曾完全独占他,但现在,他写了这本书,我就不得不同成千上万的作家分享他。跟你们说实话吧,我有点嫉妒。但是管他呢,我可不能自私啊。

所以他来了。享受他吧。向他学习。他是最棒的。祝你们写作好运。

注释

[1]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1859—1881),美国罪犯、枪手,西部传奇人物。十七岁开始杀人,终其一生都是亡命之徒,二十一岁时遭警察击杀。也有人认为他是除暴安良的西部英雄。

[2]二者都有“彼此”“互相”的意思。

[3]长篇小说的英文是novel,新鲜感的英文是novelty。

[4]在欧美地区,一本书的首版通常是精装本。

[5]阿尔伯特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