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巷205号在西坞路与运河巷的交叉路口南65米处。西坞路是一条步行街,长2600米,呈东西走向。运河巷长690米,呈南北走向。在西坞大街2350米处运河巷交叉而过。
运河巷南侧住居民12户,东西两侧各住居民6户。在运河巷与西坞路的交叉点右侧,向南数第三家就是运河巷205号。
运河巷205号院门向西,主房间是五间老式青砖小瓦房,坐南朝北。紧贴着院子的北边,是主人的住房。对面是两间平顶房,紧贴院子的南边,一间是厨房,一间是卫生间。
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在3·8米处有一具女尸趴倒在地面的血泊里。经过辨认死者叫赵玉惠,女,17岁,是赵启辉的女儿。
赵玉惠身上被刺7刀当场死亡。在距离赵玉惠尸体2·7米处,有一条狼狗口吐白沫也倒在地上。在距离狼狗头部0·45米处有一块沾有白沫的卤牛肉,狼狗倒伏的地方没有血迹。
另外一名死者是赵启辉的岳母徐素兰,73岁。徐素兰睡在床上被刺了13刀。
五个房间被凶手彻底翻了一遍,到处都扔的东西。在最东边房间一个角落里的一只保险柜也被凶手找了出来。
保险柜上有多处撬压痕迹。在保险柜门锁处和顶部发现三枚带布纱印痕的指纹和掌印。保险柜被凶手拖到院子里没有撬开就扔在那里。
在东厢房的地面上,发现三根已经点燃了的火柴棍,一本叫‘死刑犯’的杂志。据赵启辉反映,此处没有什么贵重物品,在搬家的时候东西都被带走了,保险柜也是空的,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
在徐素兰居住房间的一个抽屉里,有一百多块钱被凶手抢走了。放在柜子上的一个熊猫聚宝盆,里面存放的硬币也被凶手拿走了。可以说凶手是把受害人家里翻了一个底朝天。
厨房的电饭煲里还热着米饭。菜板上放着一些蔬菜。徐素兰年老体衰最近几天一直卧床不起,外孙女赵玉惠是专门来照顾外婆的。
在法医和技术员都在紧张地忙着勘查现场的时候,仲安华紧锁着眉头走出205号院子。他站在那里呆呆地站了好大一会,才向小巷子的南边走去。
他正在思考犯罪嫌疑人是从什么方向进入现场的?如果是从巷子的南边进入现场,很难有人看见。如果是从北边进入现场的,必须经过西坞大街。
在光天化日之下,突然有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出现在现场附近一定很显眼,必然有人会看见犯罪嫌疑人。
仲安华沿着运河巷向南走到古黄河边,看见一位老者正在聚精会神地在河边钓鱼。是一个熟人,老者叫苗金科,是电机厂的退休工人。
仲安华问:“苗师傅在这儿钓鱼呀?”
苗金科慌慌张张地盯着仲安华看了一会才说:“原来是仲干事呀?今天怎么有空子到河边来转转?”
仲安华严肃地问:“苗师傅你在干什么?”
苗金科很拘谨地回答:“我在钓鱼呀!”
仲安华伸手就去拿网兜子,苗金科连忙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仲安华拿起网兜子看了一下里面一条鱼也没有。
仲安华指着网兜子戏谑地说:“你就是这样钓鱼的?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苗玉科非常紧张地说:“仲干事,你是公安局的人,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刚才旁边赵家有人被杀了,你这样说话会引起别人猜疑的。”
仲安华说:“你的这些小伎俩就不要在我面前耍弄了,我在这个派出所做了几年户籍民警,西坞大街就是我的责任区。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你在这里钓鱼只是一个幌子,你是在给别人看场子对吧?”
苗玉科吓得浑身发抖,弯下身子就准备跪下来求饶。仲安华一把将苗玉科拽了起来,严厉地说:“苗师傅,你不要害怕,今天我不是来抓赌的,我是来查案子的。只要你能够老实地把今天上午所看见的事情说清楚,我就会放过你。
这巷子最南边的这家是丁建勇吧?以前他多次聚众赌博被派出所处理过,现在还重操旧业开起了赌场。你在这儿是替他把风的吧?苗师傅我说得不错吧?”
苗玉科不住地点头,连忙求饶说:“仲干事要了解什么东西我都说,就是不要把今天的事情告诉我儿子,我那么大年纪了丢不起这个人。”
仲安华说:“你把今天上午这里发生的事情说清楚?”
苗玉科回答:“最近丁建勇的赌场连续被派出所查了几次,他就怀疑有人到派出所告密。于是丁建勇就请我帮助他在外面望风,给我五块钱一天。
主要任务就是看一下周围有什么动静,如果发现有生人或者是派出所民警来了就大喊一声上鱼了。在房间里打牌的人听到叫声就会把钱和赌具给藏起来,派出所的人来了查不到赌博的证据就不好进行处罚。
我退休闲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做,丁建勇找我帮他在外边望风,我就答应了。今天上午打牌的人是八点半之前到的,以后就没有什么人出来,后来听到赵家出事了,这些打麻将的人就都从河边逃跑了。
因为丁建勇还没有让我走,我才没有离开。大概快到11点的时候,有一个退休老干部在河边散步,走这儿经过,其他没有别的人从这里走出来。我讲的都是实话,我知道你们在查杀人案子,我不能说一句假话。”
仲安华说:“你要对刚才说的话负责任,找你谈话的事情不许对外人说。赶快走吧。”苗玉科拿起渔具灰溜溜地走了。
仲安华回到运河巷,就看见在205号的斜对面站着一位老太太在那里东张西望的。
仲安华走上前去问:“江大妈,你在这里干什么?”
江大妈朝仲安华仔细地看了一下,才小心地说:“你是仲干事吧?以前你在派出所的时候经常过来,你调走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你,大概快有十年了吧?”
仲安华微微地点点头,继续问:“江大妈你一直站在这里等人吗?你老人家看见什么能和我说说吗?”
江大妈回答:“是的,我站在这里等孙子放学回来。我每天都这样,养成习惯了。到时候就要到门口看看,不然不放心。年纪大了就是爱瞎操心。”
仲安华问:“今天你是什么时候到门口的?”
万大妈回答:“今天我是在11点左右到门口的,当时巷子里很安静,没有人走动。我站在那儿只有五六分钟的时间,就看见斜对面的大门打开了。匆匆忙忙地走出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岁数在三十岁左右。
那两个人走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闻到一股怪怪的气味。现在想起来那就是一种血腥味,我感到有一些后怕。但是当时我没有在意,仍然站在这里等孙子。
又过去好大一会,就看见一个老干部模样的老头子从河边过来,走到赵家门前停顿了一下就推门走了进去。很快就看见他慌慌张张地朝街上跑去。不一会他又回来了,后面还跟着许多人。这才知道赵家出事了,孙子还没有回来我就只能继续在这里等了。”
说话间一个小男孩从很远的地方就扑了过来,抱着奶奶摇晃着说:“奶奶我回来了。”
万大妈高兴地对仲安华说:“仲干事,这就是我的大孙子,这是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好!”小男孩甜甜地叫了一声,仲安华摸了一下小家伙的头,很开心地笑了。
仲安华和万大妈打了一个招呼就离开了。仲安华来到西坞大街上,他朝东边望了一下就走了过去。走了一会,仲安华在一家叫金武的牛肉铺门前停下来。
仲安华朝铺子里面喊了一声:“请问金老板在吗?”
很快就从铺子里面走出一位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他笑呵呵地对仲安华说:“请问先生您找我有事情吗?”
中年人仔细地看了仲安华几眼,突然上前拉着仲安华的手激动地说:“这不是仲干事吗?你可是稀客,快到小店里坐坐。”
仲安华笑着说:“不要客气了,我是有事情找你帮忙的。”
金武谦虚地说:“我能帮上你什么忙?”
仲安华说:“上午有没有两个穿黑西装的男青年,在你的铺子里买过牛肉?请你把经过情况详细地说一遍。”
金武马上回答说:“不错,上午10点钟左右来了两个穿黑西装的青年人。一高一矮,高个子差不多有1·75米,年龄在25岁左右,梳着大包头,整理得油光发亮的。矮的那一个只有1·65米的样子,年龄30出头,是小平头。
两个人看起来长相挺凶的,斗鸡眼,眉毛很长。两个人长相很像,可能是兄弟。
他们拿起一块鸡蛋大小的牛肉就要付钱,我说:‘兄弟你们买这么一点点是不是太少了,还不够装一盘子的。如果你们是想尝尝我家的卤牛肉,我切一块给你们尝尝就行了,不要花钱的。’
那个矮个子恶狠狠地说:‘你这做生意卖东西的,我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你哪来那么多的废话。’那两个人把钱朝柜台上一扔就走了。”
钟安华忙问:“他们朝什么方向去了,你注意了吗?”
金武说:“他们两人朝什么方向走我没有在意,后来陆明杰到我们店里说他看见那两个人往西边走了。陆明杰的家就在这西边不远的地方,我过去把他喊过来,你当面问一下就清楚了。”
仲安华说:“那就谢谢你了!”
金武头也不回,一溜烟地跑了出去。过了有七八分钟的时间,金武带着一个瘦猴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这两个人站在一起显得那么滑稽可笑。陆明杰直接就和仲安华打招呼。
陆明杰说:“仲干事你在派出所工作的时候经常到我们这儿来,你调走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你。
你要了解的情况我已经听金武说了,情况是这样的:上午10点多钟,我出门去买东西,刚走到西坞大街上,就看见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路边的一堆建筑垃圾旁边。
因为现在天气还很冷,穿得像这样单薄的人很少见,我就多看了几眼。正好看见那个高个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打开后把里面的东西撒在一块牛肉上,我猜这两个人肯定是药狗的。我当时没有敢吭声。”
仲安华问:“你看得那么仔细,就不怕被对方发现?”
陆明杰回答:“我距离那两个人有40多米远,而且我是躲在墙角偷偷地看过去的,对方不可能发现我。接着我还看见高个子随手就把小瓶子给扔了,于是我就到金武牛肉铺子里说了这件事情。”
仲安华说:“你能带我去把小瓶子找回来吗?”
陆明杰马上回答:“没有问题,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这里是路边一家居民在翻建房子,到处堆的都是建筑垃圾。仲安华和陆明杰在里面翻找了二十几分钟,仲安华找到一个小瓶子。
仲安华指着小瓶子问陆明杰:“你看到的是这个小瓶子吗?”
陆明杰非常肯定地说:“不错,就是这个小瓶子。那两个家伙不要看他穿的人模狗样的,其实就是一个土鳖子,就是一个贼。”
突然陆明杰挠挠头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事情,陆明杰非常谨慎地对仲安华说:“还有一件事情,不知道说出来对你们破案有没有用。”
仲安华笑着回答:“那你就说说看?”
陆明杰小心地说:“这话说出去是要得罪人的,你们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那两个穿黑西装的家伙从这里继续向西走大概有100米,迎面就撞到一个人,这个人在机关工作。
他在这儿租了一间房子,有时候会过来住,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那个男的叫俞沫仁,三十几岁。穿黑西服的家伙走到俞沫仁跟前停留了一下,好像是在问路。”
仲安华连忙说:“谢谢你反映的情况,放心我们会为你保密的。”
仲安华与陆明杰握手告别以后,顺着西坞大街向西走去。
在西坞大街的最西边有一个烟酒小卖部,仲安华走了进去。这时有一位中年妇女背对着仲安华在橱柜上整理货物。
仲安华问:“请问老板娘,你有空吗?我是公安局的,想跟你了解一些情况。”
中年妇女转过头来,盯着仲安华看了一下,突然就惊呼起来:“哎呀!这不是仲干事吗?我是你蒋大嫂呀,不认识了。”
仲安华连忙说:“蒋大嫂,刚才没有注意,看走眼了没有认出来。”
蒋大嫂大大咧咧地说:“你们都是大忙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什么事情你就快说吧,不要磨磨唧唧的。”
仲安华问:“上午你有没有看见两个穿黑西装的男青年走这儿经过?在这前后还发生了什么事情?”
蒋大嫂回答说:“就是这件事情啊!在上午11点钟左右的时候,有两个穿黑西装的男青年到小店里买了一包香烟。然后他们就朝西边走了,走的很快一转眼就不见了。”
仲安华问:“这两个人的长相看清楚了吗?你还注意到别的什么?”
蒋大嫂回答说:“尽管那两个人穿着西装,但是我一眼就看出来他们是黄鼠狼钻磨道假充大尾巴狼。其实就是一个打工的还要穿得人模狗样的。”
仲安华问:“你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的?”
蒋大嫂说:“这是什么天气,光穿着西装能不冷吗?这就是城里人说的潇洒冻人?那两个家伙皮肤粗糙,被太阳晒得像黑炭一样,还想装文明人。”
仲安华说:“蒋大嫂你现在说话怎么还这么损呀?废话就不要再说了,在这前后有没有其他人走小店门前经过?”
蒋大嫂收敛了笑容,认真地回答说:“在这两个人过来之前大概有几分钟的时间,有一个青年人从运河巷过来买了一包香烟。
那个年轻人来过几次面熟。好像是在城里打工的,经常会过来打麻将。我估计这个青年人应该和那两个穿西装的人碰对面。”
仲安华问:“那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能说出来吗?”
蒋大嫂说:“那个青年叫什么名字我说不出来,你可以到运河巷里问丁建勇,都是在他家打牌的,他应该知道。”
到这个时候,仲安华才把穿黑西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和逃离现场的路径调查清楚。
仲安华迅速返回1·3案件现场,在这个时候现场勘查刚好结束。现场调查、现场访问仍然在继续进行之中。
1月3日晚上11时30分,在公安局刑警队会议室里正在召开1·3案件分析会,会议由曾毅主持。
法医王斌首先发言:“通过现场检验,我认为犯罪分子作案的动机十分明确,就是要立即把两名受害人弄死。犯罪分子心狠手辣,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受害人竟然连续捅了十几刀。给人的感觉就是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之间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必须将受害人立即处死,才能解心头大恨。
受害人是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被杀害的,因此在尸表检验过程中,除了十几处刀伤以外,其他部位没有任何损伤。
受害人赵玉惠身上被犯罪分子刺了7刀,创口长1·6厘米,创口一边光滑整齐,另一边创口有许多粘附物,不整齐,疑似单面刃刀具所形成。7处伤口表面形态基本一致,只是刺入受害人体内的深度有所差异。
赵玉惠是被犯罪分子直接刺中心脏当场死亡。
受害人徐素兰,女,73岁,她是在床上被犯罪分子连续捅了13刀,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徐素兰的创口呈三菱形,边缘整齐,应该是三角刮刀所形成。
两名受害人基本上是在同一时间遇害,杀害受害人的最少有两名犯罪分子。
受害人遇害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受害人赵玉惠正在厨房准备午饭,听到有人敲门的声音,就去开门,犯罪分子将赵玉惠推到院子里连捅7刀致其当场死亡。
另一名犯罪分子将带毒的狗肉扔到狼狗身边,狼狗很快倒地死亡。这名犯罪分子闯入徐素兰的房间里,对躺在床上的徐素兰连续捅了13刀。
因此,两名受害人遇害的时候没有任何抵抗和挣扎的迹象。
提取受害人胃溶液化验,没有发现有毒物成分,排除受害人生前中毒的可能。
初步判断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在最后一餐3小时左右。根据受害人的生活习惯,每天早上8时吃早餐推算,受害人遇害的时间应该在11时左右。
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的一系列动作来看,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的家庭环境比较熟悉,携带了刀具和其他犯罪物品,进门就杀人。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是带着仇恨实施犯罪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件。”
技术员陈凯说:“在我们勘查现场前,受害人家属和群众已经进入现场,地面上没有提取到什么有价值的痕迹。
犯罪嫌疑人在室内有较大的翻动,基本上是翻箱倒柜。奇怪的是在这些被移动的物体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有犯罪前科的老手。
在保险柜上发现三枚指纹和掌印都是带纹路的,犯罪嫌疑人是戴手套作案,这些提取的物品无法进行比对。
保险柜重62公斤,柜体上布满了撬压和打击的痕迹,保险柜没有被打开。犯罪嫌疑人在逃离现场的时候将保险柜丢在院子里,这说明犯罪嫌疑人没有交通工具。
在存放保险柜房间里的地面上提取一本《死刑犯》杂志,请受害人亲属辨认,这本杂志不是他们家的东西。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将这本杂志随手丢在现场。
我们立即联系文化管理部门,请专家帮助我们分析杂志的出处。专家们在看到提取的杂志以后作出鉴定:《死刑犯》杂志印刷粗糙,里面还发现许多错别字,印刷所使用的油墨是劣质不合格产品。书刊号也是伪造的,因此确定这是一本非法出版物。
专家们还说:‘在我省历次清查活动中,没有发现这种出版物,这种东西应该是从周边地区,通过人员流动而带入的。销售这些东西一般都是地摊上的个体经营户。他们主要是在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场所出售。而且他们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要找到这些摊贩有一定的难度。’
从现场遗留物来分析,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从外地流窜过来的犯罪分子。”
技术员邹玉虎接着说:“我们在收藏保险柜的房间地面上还提取到三根烧剩下来的火柴杆。受害人不抽烟,这三根火柴杆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在撬保险柜时留下的。但是,在现场却没有发现烟蒂。犯罪嫌疑人是作案的老手,在犯罪现场他们会尽量减少,在犯罪过程中使用过的东西丢在现场。
我们请火柴厂的师傅看了一下现场提取的火柴杆,他们说这种火柴不是本地生产的,在当地很少有人使用这种火柴。我认为犯罪嫌疑人是流窜作案的惯犯。”
仲安华说:“根据现场调查和目击证人的陈述,现在可以确认两名穿黑西装的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
他们的具体特征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身高1·75米左右,年龄25岁,皮肤黝黑粗糙,大包头,喜欢打扮。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身高1·65米左右,年龄30岁,皮肤黝黑粗糙,小平头。
两名犯罪嫌疑人长得很像,可能是兄弟。
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的线路来分析,犯罪嫌疑人是由东向西进入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短暂停留的场所应该在城区的东边。
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是从运河巷向北,走到西大街上再向西大约3600米,在203国道上拦截车辆后,继续向北方潜逃。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应该在10时30分到11时10分,犯罪嫌疑人进出犯罪现场都被居民看见了。
走访当地居民,一致反映上午9时到10时是街道内人员流动最少的时间点。犯罪嫌疑人选择了最佳的作案时间,这样作案的时候就可以尽量减少被人发现。
犯罪嫌疑人了解受害人家庭的基本情况,与受害人可能有一定的联系。犯罪嫌疑人进门就杀人,作案手段凶狠,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惯犯或者是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
犯罪嫌疑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并不害怕被认出来,也不用担心因为与受害人有某种联系而把自己暴露出来。这反映出犯罪嫌疑人不是本地人,居住的地方与案件发生地距离很远。
现场群众的议论和特勤提供的信息都认为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件。
但是让人搞不懂的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是为了报复,为什么会选择对两名女性家庭成员下手。把祖孙两人杀害了,能够达到什么目的?
岳母和女儿的被害不可能对赵启辉在生意上产生什么巨大的影响。反而会更集聚相互之间的仇恨,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悖常理的。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就是抢劫钱财,杀人只是他们为了达到犯罪目的而采取的行动。
犯罪嫌疑人急需用钱,否则犯罪分子是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都在撬保险柜。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时候连一个小孩用的聚宝盆也不放过,几块硬币都要拿走就证明了这一点。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并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的。由于受害人已经搬家,家庭主要成员和钱财都随之转移。可以说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基本上是空手而归。
这正好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家庭近期变化的情况并不清楚。犯罪嫌疑人虽然知道受害人家里很有钱,与受害人可能有过某种接触,但是那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受害人搬迁以后只有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岳母在看房子,根本就没有什么钱财,这才导致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
这是犯罪嫌疑人在目标选择的时侯出现了重大偏差,这并不影响犯罪嫌疑人抢劫犯罪的构成。犯罪嫌疑人是外地流窜的犯罪分子,作案后不可能长期在本地停留。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逃离本地区。”
侦查员张成雪说:“我们负责现场走访和调查。西坞大街以南的运河巷,我称它为运河南巷。运河南巷一共有12户居民。在小巷子的东西两边各有6户。受害人赵启辉的家205号在路的东边第三户。
在这12户当中有5户是本地居民,其余的都是私房出租户。案件发生的时候,只有203、206、210、212住户家里有人。206号就是在门前等孙子的万大妈,她的情况仲指导员已经说过了我就不再重复了。
210号是机关工作人员叫俞沫仁租赁的。上午俞沫仁在房间里与一个女孩子厮混到10时左右才离开。
在调查中有居民反映俞沫仁在西坞大街上与两名穿黑西装的人相遇,并且有对话。对俞沫仁进行询问遭到拒绝,俞沫仁仗着自己是县里某位领导人的女婿,不回答任何问题,态度十分恶劣。建议对俞沫仁依法进行传唤。
2012号住的是本地居民叫丁建勇,上午有4人在他家打麻将。分别是季望虚、李民友、姜闵亮、马海涛。马海涛在10时50分左右外出买了一包香烟,回来后继续打麻将,其余3人一直没有离开过赌场。
有居民反映马海涛在西坞大街上与两名穿黑西装的男子相遇。马海涛在市区打工,案件发生后就离开赌场不知去向,还在继续寻找中。
205号住户是赵启辉家,周围的居民反映205号住户人缘很好,与邻居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纠纷。赵启辉在搬家前,205号还经常有人来往。搬家以后除了赵启辉夫妇定期会来看望老太太以外,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人到门上来。
受害人家庭关系和睦,排除因为内部因素引发自残的可能。老太太生活非常节俭,身上没有大量现金,犯罪嫌疑人直接针对老太太实施抢劫杀人也是不可能的。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针对的目标是赵启辉,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件。”
侦查员杨可说:“我和派出所的同志负责面上的排查工作。西坞居委会现有常住人口23746人,暂住人口15323人。居住在这里的老居民有很大一部分已经搬迁了,户口还挂在这里,便于老房子出租。
这一地区治安状况比较复杂,流动人口犯罪比例很高,辖区内各类重点人口137人。这里私房出租户很多,没有招待所和旅社。
在城里打工的,陪小孩在县中读书的家长大部分都居住在这里。短暂停留以及到地区医院看病的人大部分都住在东边营中居委会。
经过发动群众,排查出上午9时到11时在西坞大街、运河巷附近活动的有15人,具体名单已经上报指挥部。
其中看见两名穿黑西装的5人,他们都不认识穿黑西装的人。我认为1·3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外地流窜过来的犯罪分子。”
刑警队长沈军说:“我带人负责调查赵启辉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赵启辉是耀兴综合公司总经理,这个公司什么都做,卖煤炭、倒钢材、贩粮食,甚至还销售五金机电。
赵启辉的营销范围很广,结交的人员很复杂。要全部理清他的关系网,有相当大的难度。
赵启辉个性很强,脾气也不太好,还喜欢张扬,街上人都知道他的家里很有钱,引起了一些不怀好意人的觊觎。
赵启辉在生意场上不择手段得罪了一些人。
现在已经查明的有郯城的朱江涛,临城的秦利民,本县湖滨乡的姜步康,赵启辉和这些人都因为生意上的纠纷引发冲突。
赵启辉胆子大,在生意场上什么事情都能做。最近,又因为收保护费的事情与地方恶势力周山猛引发争端。综上所述,引发报复杀人的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
再结合现场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进门就动手杀人的,表现出强烈的复仇欲望。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抢劫钱财,可以先将受害人控制住,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就行了。在抢劫过程中还可以逼问受害人钱财藏匿的地方,打开保险柜的密码。犯罪嫌疑人直接将受害人杀害了,找不到钱财收藏的地方,打不开保险柜,只能空手而归。
犯罪嫌疑人了解赵启辉家庭基本情况,在作案前做了精心的准备。
如果是为了钱财,为什么不带能够撬开保险柜的工具?
这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犯罪的真正目的是行凶报复,通过杀害赵启辉的家人来发泄心中的仇恨。
对下一步的工作我的想法是:要进一步理清赵启辉复杂的社会关系,找出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关键点和关键人。
对群众反映的两个穿黑西装的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要跟踪调查,力争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对目前已经暴露出来的人和事要逐一查清做好排除工作。
对公共复杂场所要继续做好清理工作,争取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特勤工作要进一步跟进,为及时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的动向提供信息支持。
技术部门要做好现场物证源头查找工作,为准确的确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要通过模拟画像把犯罪嫌疑人的相貌制作出来,发布通缉令进行公开追捕。”
讨论结束以后,曾毅发言。
曾毅说:“刚才同志们把工作情况交流了一下,各自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大家说得都很好,我相信,有我们全体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会尽快的侦破此案。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振奋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力争在短时间内侦破此案。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两名受害人,犯罪现场惨不忍睹。
案件发生在距离公安局不到3000米的地方,这是犯罪嫌疑人对法律的公开挑衅。我们必须集中精力,不惜一切代价要在短时间内侦破此案。
目前,大家对案件的总体认识是一致的。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来看。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进行了精心的准备,购买毒鼠强,携带杀人刀具等,并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都是戴手套作案。
犯罪嫌疑人选择了最佳作案时间。这些情况都说明这是一起事先有预谋的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毫不加掩饰,大摇大摆地进入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手段狠辣不计后果。这应该是流窜犯罪的惯犯,现场提取的物证得到印证,这是大家对案件的相同认识。
对犯罪嫌疑人犯罪目的是什么,还存在不同的看法。
主要是一部分同志认为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件,另一部分同志认为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件。
大家都各自阐述了自己对案件性质认定的依据和理由。我觉得有必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这样在侦破案件工作中,才能够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我认为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件。
抢劫杀人案件和报复杀人案件的最根本不同点是:抢劫杀人的犯罪目的是用暴力手段抢夺他人财物。报复杀人的犯罪目的是通过对他人的侵害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抢劫杀人侵犯的犯罪客体可能是任何人,包括特定的犯罪客体和不特定的犯罪客体。而报复杀人侵害的犯罪客体只能是特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侵害的是不特定犯罪客体,那么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抢劫杀人犯罪和报复杀人犯罪在侵犯特定客体方面是相交的。在对犯罪客体的认知程度上有很大的区别。
报复杀人必须是对犯罪客体熟悉,并且存在着深仇大恨。抢劫杀人则不然,他可能对犯罪客体只是一般的表面上的了解,并不是真正熟悉。
1·3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抢劫杀人犯罪过程中,并没有得偿所愿地抢劫到大量的财物,就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客体的情况知之甚少。特别是近期才搬家,家庭主要成员以及重要财物都随之转移,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几乎是空手而归。
犯罪嫌疑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虽然有所了解,相互之间并不认识,就是曾经有过短暂的接触也不会被受害人认出来。
犯罪嫌疑人自信地认为,在案件发生的地方不可能有人认识他们。这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地方,与案件发生的地方有相当大的距离,这就更加增添了我们排查的难度。
因此全体参战的民警都要把认识统一到这方面来:1·3案件的犯罪性质是抢劫杀人。
二、要澄清疑点,攻克难点,突破重点。
1、当前侦查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围绕两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方面要对已经凸显出来的矛盾,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人和事都必须迅速调查清楚,做好排除工作,为侦破此案扫清障碍。
比如:现在群众普遍反映的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信息;特勤反映的赵启辉与恶势力交恶的信息;以及与赵启辉家庭有利益冲突的人和事都要一一澄清。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坚决打掉,绝不心慈手软。
另一方面,要沿着犯罪嫌疑人行走的路径,理清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挖出犯罪嫌疑人短暂停留的藏身之所,寻找犯罪嫌疑人是从何处流窜到我县,以达到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这项工作由侦查部门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2、攻克的难点是要通过现场遗留的物证,查到犯罪嫌疑人是从什么地方流窜过来的。
火柴的使用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火柴杆追踪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有相当大的难度,或者说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调查出版物的出处相对来说难度要小一些。如果我们能够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在什么地方购买那本杂志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犯罪嫌疑人新的踪迹。
这对我们确定犯罪嫌疑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项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3、突破重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直接找到犯罪嫌疑人在淮阴短暂停留的居住地,是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关键环节。是侦查工作能否继续向前推进的重点,必须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
有的同志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乘车来淮,迅速作案马上逃跑,根本就没有停留的时间,叫我们去查什么?
我认为这种可能是不存在的。请大家注意,在目击证人陈述中有几个人都提到,在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个年纪轻的,留着大包头,打扮得油头滑脑的。
大家想想看,如果是长途奔袭直接作案,犯罪嫌疑人还能有时间打扮自己吗?答案是肯定不可能的。
犯罪嫌疑人来到淮阴,在作案前必然有一个短暂停留的地方,我们要确信这一点。因此我们要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的重点地区是营中居委会。
有人会说:‘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在营中居委会短暂停留,而是居住在市区怎么办?’
我认为流窜犯罪分子在选择临时居住地的时候,都会选择距离现场比较近的地方停留。这样犯罪嫌疑人就能够随时作案,缩短行走的距离,减少暴露的空间。
在现在这个寒冷季节里,穿黑西装在街道上出现,想要别人不注意都很难。因为,我们这儿根本就没有人会这样穿衣服。
人们像看大马猴似的看着那两个家伙,都会在头脑中留下一定的记忆。犯罪嫌疑人应该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不可能到市区居住。
黑色西装是我们排查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抓手。现在穿黑西装的大多数是活跃在职场上的人,这是他们的职业装。
其他也有人喜欢穿黑色西装,但是在这个季节里,外出一般都要穿外套,否则很难御寒。
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就是一个怪胎,就穿着这样的衣服进出犯罪现场,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只要我们的工作深入下去,就一定会有更多的群众向我们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今天晚上把城区四个派出所的所长和治安股长都请来了,就是要你们参加这次统一行动。
你们的任务就是要对城区进行拉网式的大清查。
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私房出租户、旅社、招待所、浴室、车站、码头等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地方要彻底清理一遍。
要签订治安责任状,真正的把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不留任何死角。我相信只要我们工作到位,很快就会出成果的,城区的清查工作由治安股和派出所负责。
现在大家回去做好安排,凌晨4时开始统一清查。行动中大家要确保自身安全,尽量避免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