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语言大战中存活

如何使用语言的讨论中的绝大多数——无疑也是最热闹的——都围绕着语言使用中的错误展开。那个字母应不应该大写?应该用哪个介词,to还是from?逗号应该放在哪,引号里面还是外面?不论是在文明时代还是荒蛮时代,我们都被鼓励着去思考这些问题。

这些争论被称为“语言大战”——它们也确实像战争。喧哗的声音!暴怒的人群!一方是纠错大军。他们的堡垒不是沙袋,而是各种各样的二手书:福勒(Fowler)的《牛津现代英语用法词典》(Modem English Usage),《格温的语法》(Gwynne's Gramma)以及斯特伦克(Strunk)和怀特(White)合写的《风格的要素》(Elements of Style)。这里有“神枪手”林恩·特鲁斯(Lynne Truss),他的狙击枪装满了撇号作子弹,瞄准了标点错误的杂货店广告;还有“疯狗”西蒙·赫弗(Simon Heffer),准备用“十分之一”这个词展开一场威慑行动,并削弱敌方十分之一的军力。

同样防守严备的另一方,是描写主义非正规军。这是一支奇怪的队伍,嬉皮风的教师和学院里严谨的语言学家们并肩作战,其中有许多穿着开襟羊毛衫的人。有人刚刚引燃火信,朝敌方堡垒扔了一个分裂不定式(split infinitive)炸弹。现在,他们正吐着舌头,比着胜利的“V”并大笑。我可以从中辨认出杰弗里·普勒姆(Geoffrey Pullum),他看起来脾气暴躁,试图用“语料库”这个秘密武器进行修补。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写作是否有正确的方式。词语的意思和拼写、标点符号的应用、句子的格式,是否有,或者应不应该有规则可言?如果有,或者应该有,那么这个规则由谁来定?就像乔治·奥威尔(Ggeorge Orwell)的小说《1984》中说的那样,这场战争已经持续了太久,众人都记忆深刻。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在《风格感觉》(The Sense of Style)的引言中写道:“自从有了出版社,对语言衰落的抱怨就开始了。”他引用了卡克斯顿(Caxton)在1478年的抱怨:“毫无疑问,语言的使用和我出生时大不相同了。”

交战双方——他们都有自己的宣传机构——都意欲讽刺对方。描述主义者将纠错大军视为自命不凡的外行,只知沉迷于学生时代遗留的一系列语言禁忌,本质上却并不清楚语言是如何运作的。同时,规范主义者将描述主义者视为自作聪明的人,他们待在象牙塔里,无所不为,尽管声称对语言进行研究,却积极地滥用和破坏语言。

理性地说,描述主义者是对的。英语并不是凭空编造的。和羽毛球或洗衣机不同,英语不是一个发明物,有说明书可供参考。它不是固定不变的,是一整套实践与表达的集合,并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进化。一百年前,“wicked”的意思是“邪恶的”;如今在很多语境下,它却代表着“卓越的”。这不是由任何人决定的,它只是——用语言学的术语来说——自己流行了起来。如今,“gay”意味着“同性恋”,“decimate”意味着“彻底摧毁”。如果这些含义都是自发流行的,那么反对者给《每日电讯报》(Daily Telegraph)写再多的投诉信也没有用。

一种语言有规则吗?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是有的。如果没有规则,语言也无法发挥作用。但语言没有裁判。就像身体在重力作用下加速,或者胚胎在子宫中慢慢成形,语言的规则也是如此。语言规则是语言系统本身的一个特性,而语言系统是由语言的日常使用者决定的。

你或许认为自己不懂语法,是因为你在学校里没有学过什么是动名词,没有学过变位和变格的区别。但事实上,你说的每一个句子都是有语法结构的。如果没有,别人不可能明白你在说什么。你会用到动词的词形变化,我会用到,他也会用到,我们都会用到变位——就像我们都会咀嚼食物。甚至在思考之前,我们已经说出了动名词。在课本中学到的语法并不是提供给语言使用者的说明书,它只是用来描述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的。

以上就是我写这本书的起点。我不站在语言战争中的任何一边,而是与中间抱成一团的群众站在一起,蜷缩在其间的真空地带里。我想提供一种实用的方法。

我想承认的是,知道问号放在哪或者如何正确拼写,的确很重要——关心这个问题的校对员、助理编辑和学校老师并不是在浪费时间。在后面的章节中,有很多关于正确(或者更准确地来说,标准)用法的内容。当然,也包括那些关于标准用法的、无意义的谣言。

同时,我也想使语言大战趋向平衡。运用语言是社会活动——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语言很重要。然而,准确来说,使用语言是一种随着时间变化的社会活动。了解你的听众比了解语言规则和禁忌更加重要。正确性是语言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也不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因此,好的写作绝不仅仅是如何写一个限定性从句。如何将声音落实到纸面上,如何写一个读者容易理解的句子,如何加入音乐性,使句子更悦耳,如何使习语和形象变得生动,如何在纸上排列句子……这些都是好的写作者应该关心的问题。

我们国家中的每一个人,几乎每天都需要用笔写字,或者用手打字。我们会写备忘录、邮件、报告、陈述、简历、博客、推特,也会写一些抗议书、祝贺或申请信。如何书写,写了什么,这些都将塑造我们的工作和人际关系。表达清晰是至关重要的礼节,而写得好能给读者带来愉悦的体验。在写作时,你不仅仅在提出观点或传达信息,你还在培养人际关系。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应该停下来想一下,为什么规范主义者和自傲的学究——那些会因为别人用“less”不用“fewer”而中风的人——会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他们如此在乎这些问题。奇怪的是,这些问题告诉我们有关语言的事情比他们珍惜的语言规则要多得多。

人们为“正确性”辩解的理由分为四种:

1.诉诸传统。他们会引用之前的权威语法手册,或者引用知名作者在这方面的言论。

2.诉诸逻辑。他们认为,正确的时态顺序,或者与主语相呼应的修饰语,对于句子的明晰非常重要。

3.诉诸效率。他们认为,不标准的用法会使语言变得模糊,降低语言的准确性。如果“巨大”也能表示“大”,或者“邪恶的”能表示“卓越的”,就会造成语义混乱。

4.诉诸美学。他们认为某些结构是丑陋的、粗制滥造的,甚至是“荒蛮的”。

乍看起来,这些观点都言之有理。

那些所谓的语言“权威”通常不仅是谨慎的语言使用者,还是观察者。但即使杰出作家的语言也只能代表他们所处时代语言的常规用法。而且,不论是语言“权威”还是杰出作家,都不会直接地告诉我们该如何去写作。作家有他们自己的目的;语言权威有自己的立场,而且他们经常参考之前的权威。我们该听谁的?哪个作家?哪个权威?当他们有冲突时,我们该怎么办?

用逻辑或类推确实能让你的部分写作连贯起来——这样做也经常会提高句子的清晰度,但情况并不总是这样的。英语并不是按照逻辑系统来设计的,或者说,它根本就不是设计出来的。数百年来,成千上万的英语使用者拼凑出了“英语”这种语言,并不断地进化以完成它的任务。一部古老的儿童电视剧《天龙特攻队》(The A-Team)中有一个很典型的场景:主人公们被坏人锁在了屋子里。在木屋里仔细搜寻之后,主人公们会发现一些废品,他们开动脑筋,变废为宝,用临时制成的工具逃生。用不了多久,一辆三轮坦克会破门而出。它由木板和油漆桶搭成,外侧装有马达,以网球和老土豆为弹药,还有直冲着敌方的后悬挂式抛石机。英语就像这三轮坦克,再怎么痴心妄想,它也不会变成玛莎拉蒂。

在婴儿时期,我们的小脑袋十分渴望语言,到处吸收词汇;不仅如此,我们的大脑很快就会弄清楚语法规则,并开始把两个词连接起来。我们的大脑如此高效,使理论家很长时间以来都相信,人类大脑中一定有内在的“语言器官”。四个月左右时,婴儿可以识别从句;十个月时,他们就摸清了介词的用法;一岁时,他们熟知名词和形容词的区别;而三岁时,孩子们已掌握了所有的英语语法。这令人震惊——就像通过观看大量的国际象棋比赛就能推导出规则,或在A1000路和北环路交会处站半个小时,就可以摸清公路法规和内燃机的工作机制。

语言在群体中进化,因此也束缚了群体。例如,在“herb”(草药)这个单词中,美国人不发送气音h。这是因为,在他们的祖先乘着“五月花号”着陆时,标准的读法是“erb”(这个发音来自法语,法语中的h不发音)。有一时期,英国人倾向于按照单词的拼写方式发音,就像艾迪·伊扎德(Eddie Izzard)说的那样,“我们发h这个音——是因为单词里有h。”然而,这个规则总是适用吗?不是的,因为根本就没什么规则可言。不管是“herbs”还是“erbs”,我们用来切割它们的工具,在发音上来说,都是“nife”。(knife有k,但这个k不发音。)

像“herb”与“erb”的区别,有时被称为“示播列”(shibboleth):同一个单词或发音在不同语言群体之间有所不同。“shibboleth”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习惯用法。大约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如果你想要区分以法莲人和基列人,就可以让他们说“shibboleth”这个单词。这是个希伯来语单词,意思和谷物有关。以法莲语中没有sh的发音,所以当你听到有人说“sibboleth”时,你就找对人了。你大可直接用驴腮骨或类似的东西杀死他。

当我们说到“语言”时,每个人都知道,我们不是在讨论一种语言——世界上有大概7000种语言。然而,人们却较少注意到,当我们说起“英语”时,我们也不是在说一种语言:英语里充满了庞杂、意义交叠的方言、口音、术语和俚语——有些是口语,有些是书面语——它们拥有独特的词汇和语法特征,有不同的语调和语域。汽车保险条例中的法律术语是英语;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的《发条橙》(A Clockwork Orange)中受俄语影响的纳查奇语是英语;你喋喋不休的短信和推特中用到的缩略词也是英语。它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词汇和语法大部分相同,通常也能相互理解。对于一个使用标准英语的人来说,要花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发条橙》,但不是所有人都要那么久。

另一方面,语言并不只是一系列用法的集合。广义上来说,语言也是关于用法的一系列观点。事实上,很多人都相信,说话和写作确实有正误之分。观点和身份密切相关,有时这种关系十分明显——比如在骄傲的学究所写的、谴责标准英语的衰落的书中;有时却不明显——比如一种方言的使用群体或许会质疑外来者。但归根结底,前面的例子只是后面例子的一个时髦变形。

还有第三种方法,即采用一种实用的、修辞的方式。我们可以为真空地带的军队组建一次圣诞节大反抗。怎么做?对待蠢人要有耐心。上帝知道世上有很多蠢人,所以无论如何你都要忍受他们。如果你不能愉快地容忍他们,那受损的就是你的快乐,而不是那些蠢人。

如果有人认为,分裂不定式不是英语的用法,那么从技术上来说,他们大错特错。但是你并不需要致力于证明他们错了,你的兴趣在于让他们加入你的队伍。迁就他们。如果你的写作就是针对这样的一群人,或者他们有可能成为你的听众,那么你应该保持优雅,在内心微笑,并放弃使用分裂不定式。

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我们拥有,也有资格拥有一整套自己的风格偏好。每次说话或写作的时候,你都在试图与观众建立联系,而这一联系的建立需要你使用观众的语言。这本书主要关注标准英语,而标准英语的一个社会学特点就在于,它的很多使用者将语言的正确性看得非常重要。因此,你必须知道观众想要什么。这一点我会反复强调。

所以,我们在战场上前行时,应该搞清楚炮弹坑在哪。宁肯得知位置之后,谨慎地迈入其中,也好过在黑暗中跌入,弄断脖子。

此外,熟知标准英语的规则可以带给写作者至关重要的东西:自信。当坐下来写作时,很多人会感到担忧,甚至恐惧。我该怎样填满这张空白页?我该怎样表达我的意思?如果我标点用错了怎么办?这样结尾会不会很傻?即使是最流利的演讲者也会怯场,使得落在纸上的内容并不是他们想要表达的。

对于糟糕的写作来说,恐惧的责任比谁都大。更多情况下,是恐惧,而不是自负,使语言听起来僵硬、自大。恐惧让人们紧紧抓住那些依稀记得的语法规则。

因此,从某些方面来说,写作是一场骗局。我并不是说作家都忙于欺骗读者,我的意思是,在最好的、最流畅的写作中,作者不仅感到自信,还能将这自信注入文字当中。他们掌控全局,制订计划——这意味着使读者感到可靠。读者相信,作家知道他或她想表达什么,知道如何准确地表达。

我不是说有且只有一种好的写作。尽管本书包含许多建议和看法,但并不旨在列出一串规则或者说明。我不想假装有什么神奇魔法。我想做的,就是陪伴你走过阅读和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说明怎样做得更好,怎样更自信一点。

在本书中,我会谈到一个句子的基本组成单位,如何将句子组合成段落、组合成你的想法和观点。我会谈到为什么一个句子是错的,以及如何改正;我会谈到具体的写作类型,语法的惯常用法,以及常见的错误和不规范用法;我会谈到纸上写作和网络写作的区别;我还会谈到一些使句子更生动、更直接的技巧。

同时,我也会注重大局。我们大部分的写作都是为了说服别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因此,我想探讨说服力是如何产生的。是什么让别人阅读你的问题并采纳你的观点?你要怎样吸引并保持他们的注意力?你怎样退后一步,从读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的写作?这方面的知识体系古已有之——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首次建立的修辞学规则,到现代神经系统科学家的实验室。

好,现在走出弹坑,让我们看看上面是什么。

一、二、三,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