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 照护责任的分担不均
如果患病的是配偶,则另一半通常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照护责任。若患病的是父母、长辈,则女性、没工作、没家务事、住得近的家庭成员,往往“理所当然”地成为主要的照护者,但他不见得有照护的意愿,勉强的结果将破坏家人关系,且影响照护质量。
有的家庭中,子女能分工合作,共同分担责任,有些负责照护、有些负责陪同患者就医、有些提供经济支持等,但有许多家庭仍出现照护工作分配不均、照护者觉得不公平的状况。例如嫁出门的女儿说要照护公婆,无力照护父母;未婚的儿子忙于事业没时间;媳妇说要照护小孩且和公婆不亲……
大部分家庭都会有照护父母意愿较高的子女,但其他子女若没有分担的共识,长期一个人承担的结果将导致主要照护者身心俱疲、手足关系破裂。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把照护责任与父母财产的分配相提并论是常见的现象,这两件事摆不平,常伤及手足情感。失智父母因缺乏判断力,财产可能被某子女操控,演变成手足对簿公堂的不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