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双手捧着她的私人日记,贪婪地读着她留下的文字,想从日记里记载的那些人物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看一看里面有没有描述他们当初在格林尼治小镇的咖啡馆里谈天说地的场景,试图找到曾经属于他们两人的某个片段。每翻过一页,他都会感到心中一阵悸动。关于爱情的记忆原本已经像雪地里行人的脚印渐行渐远、慢慢逝去,但如今这情感再次扑面而来,强烈得让他喘不过气。
夜幕降临,他依然没有停止阅读。独自坐在自己那间单间公寓的餐桌前面,他完全忘记了吃晚餐,也完全没有留意到时间飞逝、夜色已深。在他的家里面没有任何多余的物件,不过所有的必需品倒也一应俱全。当早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房间的时候,他终于合上了日记本,双手放在膝盖上,深深地喘息,竭力忍住夺眶而出的热泪。
她在日记本里讲述了自己的生平却完全没有提到他,哪怕是那些一笔带过的角色,也完全没有一点他的影子。他曾经为她做出了那样的选择,但她却只字不提。他忍不住想,这也许是他当年那么冷漠造成的后果,而时间并没有抚平她心中的怨恨。
他走到水池的边上,透过那块钉在墙上的裂了缝的镜子,凝视着自己,却无法认出这个依然沉浸在往昔故事当中的男人的脸。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汉娜才会将他从自己的记忆中完全抹去吧。回忆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他一边暗自思量,一边用冰水拍打着自己的脸。某些人喜欢沉浸在回忆里,因为回忆就好像一条牵住他们的绳索,让他们得以远离死亡;而另外一些人却宁愿将回忆抹去,以便让自己的余生豁然开朗。
他为自己准备着早餐。他冲了一杯咖啡,然后打开了炉子,鸡蛋和培根在铁锅里噼啪作响。她会不会在哪里留下了一些暗示和线索,让他能够明白为什么在日记里完全看不到他的丝毫痕迹呢?否则,她何必留下这本日记?她可以把它烧掉或者随身带走啊。
他把餐盘放进了水池里,然后重新坐回餐桌旁。
“天哪,汉娜,你怎么能这样抹去我们之间的一切往事呢?!”他一边抱怨一边用手搓着双颊,以便把睡意赶跑。
又盯着挂钟看了一阵子,他站起来打开了衣柜,开始收拾行李。在往行李袋里塞了三件衬衣、几件内衣、一件羊毛外套和一件套头毛衣之后,他把所有的积蓄用信封装起来,放进了大衣的口袋里,然后从挂衣钩上取下了帽子和装着手枪的皮套。他查看了一下手枪的子弹是否已经上膛,然后把它塞到了行李袋的底部。接着,他跪在火炉前,将炉子里的火炭熄灭,起身检查窗户是否锁好,然后关上灯,打开了家门。
冬末清晨的太阳挂在天边。他的面前是一条穿过大街的笔直小路。到达路口后,还需要再走六英里才能到达耶稣受难纪念碑,在那里等候长途汽车。他在寒风中蹒跚前行,没有时间拖拖拉拉了。按说他应该尽量避免被狼群发现踪迹,但他心里倒是一度很希望那些狼能够嗅到他的气味——如果它们跟上来的话,他就能朝着它们疯狂射击一阵,打光枪里所有的子弹。不过,没过多久,他又开始后悔起来,觉得自己不应该把心中的怒火发泄在它们身上。这些狼早已跟他形成了默契。每当他外出狩猎的时候,它们就会远远地跟在他的后面。一旦他捕杀到了猎物,这群狼就乖乖地等着他把肉割下来后才上前享用他留给它们的骨架。当他外出砍柴的时候,它们就伫立在丘陵上远远地望着他,一直到他点头表示自己即将回家并示意自己身上的枪装满了子弹,它们才会离去。这群狼似乎已经明白了规则,没有哪一只曾经试图靠近他。而托马斯·布雷德利也从来没有觉得有必要朝它们开火。
他在中午赶到了耶稣受难纪念碑,他的住所早已在天际线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地如此平坦辽阔,一望无际。
长途汽车从远处驶来。他隔得太远,还听不到马达的轰鸣声,却看得见轮胎扬起的一团团尘雾。一想到伴随了他一生的回忆有可能会在真相和现实面前彻底幻灭,他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一个念头:这一趟远行也许将是他三十年来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汤姆[1]抬起手向司机示意停车。当车门打开的时候,他露出了笑容,其实是在心底嘲笑着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他才意识到自己空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外表,其实内心深处却藏着一个敏感脆弱的小男人,尤其是在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
“唉,这都是什么女人啊!”当司机把他买车票剩下的零钱退给他时,他突然喊出声来。
搭这趟车花了他二十美元。这第一段行程中的风景最为优美,简直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旅行。他告诉自己,除非死在路上,否则只要还剩下一口气,他都会一直找下去,不找到她绝不罢休。
这一刻,汤姆·布雷德利期盼已久。如果他能够勇于面对自己,其实早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了。一天之前,有一名年轻的警察——汤姆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曾经培训过无数这样的年轻人——敲开了他的房门,把一封他的朋友克莱顿法官亲手写的信递给他。在那一刻,他才幡然醒悟,原来曾经逐渐逝去的往事其实从来就没有真正地离开过。
汤姆·布雷德利走到汽车的尾部找了个位子坐下,然后眯了眯双眼,大声笑了起来。这远远不是终点,恰恰相反,这正是一场伟大冒险的起点。
注释
[1]译者注:托马斯昵称。(若无特别说明,下文注释均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