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逻辑学
科学被亚里士多德分为理论的、应用的和生产的。68每类科学的直接目的是认识,最终目的则是知识、行为和制作有用的或漂亮的物体。如果逻辑学也要这样分类,它就要包括在理论科学中。但是,只有数学、物理学和神学或形而上学才是理论科学,69而这些学科都不包括逻辑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逻辑学实际上并不是独立存在的科学70,而是某种基本修养,不仅每个人在研究任何一门科学之前要陶冶这种修养,而且只有这种修养才能使人知道什么样的命题需要证明,这些命题需要什么样的证明71。后来在类似的意义上,人们把“工具”(即科学的工具)(organon)一词用于逻辑学说72,并最终用于亚里士多德逻辑著作的汇集73。
亚里士多德不知道“逻辑”这个名称。它最多只能追溯到西塞罗时期。即使那时,“logica”一词的意思与其说是逻辑的,不如说是论辩的。亚历山大是在逻辑的意义上使用λογική的第一位著作家。亚里士多德本人在逻辑领域中,或至少在推理的研究中是以“分析”著称的,这主要指把推理分析为一些三段论的格74。但是我们似乎可以进一步说,这还指把三段论分析为命题,以及把命题分析为词项。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论著分为三大部分:(1)《前分析篇》。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旨在揭示他认为对所有推理都是共同的结构——三段论,并且展现其各种各样的形式,而不考虑有关论题的性质。这完全可以叫作形式逻辑或一致性逻辑。(2)《后分析篇》。在这部著作中,他进一步讨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推理不仅是自身一致的,而且完全是科学,那么推理必须具备什么特点。这显然是一种不是对单纯一致性感兴趣而是对真感兴趣的逻辑。(3)《论辩篇》和《辨谬篇》。其中,他研究了一些推理方式,它们在三段论上是正确的,却不能满足科学思维的一些条件。《范畴篇》和《解释篇》大略说来分别研究了词项和命题,可以看成是绪论。
亚里士多德非常清楚地认识到逻辑学同其它那些与逻辑学有时相同有时混淆的研究——语法、心理学、形而上学——之间的区别,虽然他没有明确地讨论这个问题。在他看来,逻辑学不研究词而研究以词作符号的思维;逻辑学研究思维,不研究思维的自然历史,而研究思维在获得真的过程中的成功或失败;逻辑学不研究构成事物实质的思维,而研究理解事物实质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