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
“属相”“星座”这些东东
报载,某地不少准妈妈正早早地为未来的小宝宝安排“属相”和“星座”了。个别准妈妈还面对媒体理直气壮地谈论何“属相”香、何“属相”赞、何“星座”灵、何“星座”好,诸如此类。听上去,此佳丽不像是没文化的主。
听沪上的早新闻报道,某地一幼儿园的不少家长纷纷为自己的孩子改名,原因无非是原来的名字不吉利。改名和重命名的依据?你还能指望谁,当然是算命先生喽。照此推论,起个“总统”、“首相”不就得了,还吆五喝六地竞选什么?想要改变“囊中羞涩”,换个“总裁”、“老板”不就行了?运动员也不用起早贪黑、流汗冒泡了,起个“冠军”、“金牌”不就完事了?读书的孩子们呢?对呀,你真聪明,“第一”、“满分”、“状元”任选!这,算个什么事啊?!
只是图个吉利、讨个口彩、弄个心安,何必较真?这倒是实在话。问题是,无论平民百姓还是精英名流,为此大呼小叫、要死寻活的大有人在,且大有靡然成风之势!
“属相”和“星座”到底是啥玩意,值得当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趋之若鹜呢?
查查这两个“宝物”的出处吧。
“属相”,俗称“十二生肖”,发祥地无疑是华夏大地。
——“十二生肖”发音“涩泥桑肖”。
据记载,我国古代的中原地区,最初使用的是“干支纪年法”,即用十个天干符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个地支符号“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合来纪年。尽管人们不能确定十二生肖的确切来历,但因为它的通俗、方便又具有趣味性,所以一直沿用至今,成为古人留给我们的一种仍有实用价值的宝贵遗产。
“十二生肖”的产生,有着天文学的背景。“十二生肖”的选用与排列,是根据自然界常见的十二种动物每天的活动时间确定的。
我国最晚从汉代开始,便采用十二地支记录一天的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夜晚十一点到凌晨一点是子时,此时“老鼠”最为活跃。凌晨一点到三点,是丑时,“牛”正在反刍。三点到五点,是寅时,此时“老虎”到处游荡觅食,最为凶猛。五点到七点,为卯时,这时太阳尚未升起,月亮还挂在天上,玉“兔”捣药正忙。上午七点到九点,为辰时,这正是神“龙”行雨的好时光。九点到十一点,为巳时,“蛇”开始活跃起来。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阳气正盛,为午时,正是天“马”行空的时候。下午一点到三点,是未时,“羊”在这时吃草,会长得更壮。下午三点到五点,为申时,这时“猴”子活跃起来。五点到七点,为酉时,夜幕降临,“鸡”开始归窝。晚上七点到九点,为戌时,“狗”开始守夜。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为亥时,此时万籁俱寂,“猪”正在酣睡。
“星座”呢?最早出自西方是没有疑义的。
西方的星相学认为,天体,尤其是行星和星座,都以某种因果性或非偶然性的方式预示人间万物的变化。其理论的基础存在于公元前三百年到公元后三百年大约六百年间的古希腊哲学中。这种哲学,将星相学和古美索不达米亚人的天体“预兆”结合了起来。西方星相学家相信,某些天体的运动变化及其组合,与地上的火、气、水、土四种元素的发生和消亡过程有特定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复杂性,正反映了变化多端的人类世界的复杂性。
也许我太愚笨,我从上述文字中实在看不出“属相”和“星座”与人类的凶吉有何瓜葛。它们的来历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属相”和“星座”并不是与人类同时诞生的,早更谈不上,都只是人类进化到一定程度后臆想出来的东西。它们本与人类毫无利害关系,是自以为聪明的人类强加上去的。而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异,除了叫法不一样,剩下的无非就是一个由东方的中国人总结出来的,一个是西方人推断成形的。
想想也是,先有人,再有“属相”、“星座”,怎么反过来由后来者决定先行者的命运呢?
“属”什么,“座”什么,“姓”什么,“名”什么,都只是人类加注给自己的一种字符、一个记号而已。唯一不同的是,“名”乃至“姓”,如果感觉不适,自己后天可以重新来过,甚至多几次也无妨。但“属相”、“星座”就没有这般幸运了,你一出生就“开闸”定论了,再无更改的可能了。
依我这个凡夫俗子来看,人类还真不能把“属相”、“星座”生搬硬套,让自己和所谓的“属相”、“星座”划上等号。否则的话,就纯粹是自己给自己难看、添堵,好没面子的。
属“龙”属“虎”的,言谈举止财大气粗些,还好理解,他不想做人,就让他成龙作虎去吧。属“猪”属“鼠”的,就自认任人宰割、当菜为贼的命,你不干,你爸妈更不干了。尤其搞笑、无厘头、不可理喻的是,竟把自然界不同物种间的依存关系和人类的交友、攀亲联上了线,让不少早已情投意合的才子佳人成了所谓的“命里相克相冲”最终分道扬镳的牺牲品,令人唏嘘不已。像“星座”中有一个叫“处女”座的,女孩子碰上倒还算好彩头,男生摊上总感觉不是个味。况且,别的不说,就拿一个家庭吧,几乎都很难做到全体成员人人同一“属相”、个个同一“星座”的。说不定,你的某位至亲对应的一款“属相”或“星座”恰好是你特别讨厌、闹心的。依照笃信“属相”、沉湎“星座”之道者的思维和逻辑,这样的情形下,你平时与家人的同处共生,是不是就可视为“动物世界”的“动物聚会”?时不时遵循“丛林法则”随时随地进行相互残杀?你不认同、不乐意?那你还“坚如磐石”、“矢志不渝”地捣鼓它、推崇它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