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泥腿子拳

傅易打的这套拳架子,可以说是大离皇朝流传最广的武技了。

因为这是大离军营最基础的拳法套路——三十二路长拳。

此武技乃是数千年前,大离战神吴起所创,虽然基础,但最适应大众的体质,故而流传甚广。

但此武技,不过是打熬身体的基础武技,一向为各大宗门所轻视。

有人甚至讥讽此拳,称之为泥腿子拳。

此武技,宗门世家的子弟,一般是不会碰的。

不仅进境缓慢,而且也不能练出真气。

就算修习,到了锻体境第三重后,还需要换武技。

不然练不出真气,就无法蕴养脏腑,难以再进一步了。

而这套三十二路长拳的拳谱,是傅易花了二十文钱,在镇上唯一的一家武馆里入手的。

在傅易魂穿之前,原主就已经练了这套三十二路长拳一年有余了,只是毫无进益而已。

“这也许就是资质奇差吧?”傅易搜寻着脑海里的记忆,把前后信息串在了一起,不由地感慨道:“毫无进益,还能坚持一年,也确实是意志如铁,又臭又硬啊。”

傅易在一套拳架子打完,就感觉到全身各大关节处升起一股细微的酥麻暖意,并且快速消散。

在他的记忆里,原主练时,绝没有这种状况的。

傅易的眼睛不由一亮。“有效果。”

他铆足力气又连续打了两遍,直到气喘吁吁,细汗出了一身,才停了下来。

此时,天已破晓。远远近近的狗吠声也开始传来,汤铺就要开门了。

傅易长舒了一口气,瞄了一眼属性面板,发现三趟拳架子打下来,能量值竟然增加了10点,到了812点。

他之前魂穿过来那一个月800的能量值就没动过。

现在才过去了一天而已,就增长了12点。

果然是命盘一变,命就改了。

早上汤铺还是很忙碌的,傅易不敢耽搁了,匆忙回去擦了一遍身子,就再次来到了铺子门外。

此时,老板秦重已经抱着酒坛子,坐在了铺子外面的棚子里,半眯着眼睛,也不知是睡着还是醒着。

老陈已经站在了烤烧饼的炉子前开始升火了。

小蔡从后院牵了一头牛过来,栓在了棚子旁边的废弃的石碓上。

镇上早起的小孩们,已经围了过来,大多饿得面黄肌瘦的,瞪着一双乌黑忽闪的眼睛看着那头牛。

他们都等着看汤铺前每天上演的杀牛大戏。

傅易刚站到门口那,老蔡就提溜着一把大铁锤,从傅易的身侧走了过去。

老蔡将大铁锤藏在身后,尽量避开那头老黄牛的目光。

杀牛也是一个技术活。这是傅易魂穿此世界的第一个早晨的领悟。

老蔡先拖着大铁锤,绕到了老黄牛的身后,然后从老黄牛的目光死角处,开始向前移动。

在这个过程中,绝不能让老黄牛看到大铁锤。

老黄牛一旦发狂,无论是牛蹄子踢中你,还是牛角戳中人,都有要命的风险。

老蔡往前挪了几步,忽然脚步顿住,鞋底子在泥地上挪了挪,站稳了身体。

然后双手攥紧大铁锤,猛地抡起,两脚被抡起的打铁锤带得一跳,只听砰地一声大响,大铁锤已经砸在了老黄牛的头上。

围观的孩子们,都被惊得倒抽一口凉气。

老黄牛的身体晃了晃,便倒了下去,扬起一片尘土,牛嘴里不住地往外吐白沫子。

老蔡扔掉大铁锤,抄起一把尖刀就插进了牛脖颈处,一刀就割开了扭脖子下侧的动脉血管。

小蔡几乎同时,端起一口大黑锅,跳了过去,半跪着将锅口对着牛头,接住了滋出来的牛血。

大黄牛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等牛血流得差不得了,小蔡抱着小半锅的牛血,进了铺子。

这牛血凝固了,要掺着牛杂一起卖的。

老蔡用热水烫了烫之前的尖刀,就开始剥牛皮了。

老黄牛的牛皮也是件颇值钱的物件。

老蔡手中的尖刀像跳舞一般,有着某种特殊的韵律。

傅易一时看的痴了。

整张牛皮被完整地剥了下来,没有一点损伤。

老蔡将牛皮挂在铺子外面晾着,老板秦重走过去看了看,咂着嘴,一脸的赞叹之色:“好手艺。这皮子剥得,一点毛病没有。”

傅易看着老板的表情,瞬间明白,这世道,想吃肉,就得有能耐。

老蔡处理完牛皮,砍掉了牛头,割掉了牛尾。

然后把清理内脏的活儿,就交给了傅易。

傅易也没说什么,他现在毫无议价权,别人交给他什么活儿,他就得干什么活儿。

傅易拿着剔骨刀走了过去,剌开了鼓鼓的牛肚子,五脏六腑顿时流了一地。

傅易先将胃囊和屎包子割了下来,装进了柳编里,抱到了铺子侧面的垃圾堆旁。

傅易将屎包子剌开,将牛粪弄进了垃圾堆里,这屎包子就是牛瘪。

然后将胃囊割开,把还没消化完的草料弄干净,这胃囊弄干净了就是牛肚。

傅易将柳编内的牛瘪和牛肚,拿到后院井旁,用井水将它们彻底冲洗干净。

这整个过程,是颇耗费时间的。

而在这个时候,老蔡已经开始熬高汤和卤牛肉了,小蔡就跟着老蔡打下手。

等着太阳刚冒头的时候,牛肉的香味已经在整个小镇上弥漫起来了。

起早赶路的客们,也会先喝碗香喷喷的牛肉汤,暖暖胃,再冒着风寒上路。

忙完了早上这波客流,一直到黄昏之前都不会太忙。

傅易在这段时间,除了招呼一些稀稀落落的散客外,就是剔肉了。

牛骨是用来熬高汤的,再加上一些牛油和各种香料,一锅高汤,熬得是又浓又鲜。

而牛腿是烤了单卖的,一般得是出得起价钱的客才会点的。

而还有一些骨头,傅易就负责把肉剔下来,剔干净。

这个活儿,通常他能干一天。

只要不是太过分,干得慢点,老板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这段时间,铺子里也没什么客的。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昨天傅易扶进客房的那个醉汉,才晃悠悠地出了房门。

他站在二楼的楼梯口,脑袋一阵眩晕。

他一出房门,傅易就注意到他了,毕竟是交换过气息的人。

傅易心头一跳,只见那醉汉,面色奇差,眼窝更是青得吓人,整个人看上去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醉汉扶着楼梯,萎靡地下到了一楼大堂,叫了一碗牛肉汤和三张烧饼。

那醉汉刚吃了几片牛肉,只感觉味同爵蜡,往下咽时直剌嗓子。

醉汉咬了口烤得酥脆的烧饼,又吐了出来。

“妈的。怎么回事?气提不上来,胃口还这么差。怕不是撞邪了吧。”

“这铺子有古怪,看来是不能再呆了。”

那醉汉结了账,便匆匆离开了。

老板秦重把收的银子,锁进了抽屉里,瞄了那醉汉的背影一眼,觉得那醉汉脚步虚浮是宿醉太久所致。

便往喉咙里送了一口酒,喃喃道:“喝醉是最伤身的。微醺才能长得极乐啊。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江湖莽汉们就是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