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伴随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国家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成就不断涌现,发展中的困难也呈现出新形态。同时,国际格局正在经历深刻调整。如何应对发展中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党中央立足“全面深化改革”意在通过制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强化国家治理能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稳妥应对发展中的新问题提供根本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然而,有效的国家治理是建立在充分认识国情、尊重和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既不能忽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变化,也不能因新变化而丧失对原则底线的坚守。传承与创新,是新时代赋予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深化对当前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及当前社会发展规律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深刻影响。

于光远先生曾提出,要“最充分地适应我们的时代”[2],特别是“最充分地适应进入新世纪后我们的时代”。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的源泉。本来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但未必都能领会;即便能够领会,也未必会在现实中遵循。因为,面对时代变迁、社会转型,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有的留恋旧时代,力图阻挠新事物的成长发展;有的随大流适应新时代;有的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最充分地适应时代,对现实世界起促进作用”。对此,于光远先生明确指出:“时代呼唤最后这种人。”[3]可以说,时代不仅要求人们最充分地适应我们的时代,同时也要求国家政策方针最充分地适应我们的时代,从而满足时代需要、解决时代问题、引领时代前行。

就中国来说,改革开放开启了由传统模式社会主义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型,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发展目标,承担着转型重任。那么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地认识了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举措是否都适应时代转型的要求?该创新的地方是否实现创新?该坚守的地方是否仍在坚守?

因此,重新认识我们的时代,认识这个时代最基本的范畴和特征,以及这些范畴、特征对我国的影响,就显得尤为必要。国家治理也只有充分地适应时代特质的内在要求,其有效性才能得到根本保障。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找准国家治理的着力点,才能提高国家治理的有效性。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就为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理论工具。从当前看,国家治理中的官员治理、国企治理、资本治理问题较为突出,其中部分原因正是治理理念、治理路径未能充分适应时代的内在要求,因而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