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手的影子(译文纪实)
- (美)约翰·道格拉斯等
- 4397字
- 2023-08-09 15:52:19
第二章
我捧着案件卷宗走回了车里,往匡蒂科驶去。相比坐在没窗户的办公室,周围环绕着聊工作的谈话,当我在分析案件且想要集中精神的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几层楼上的图书馆顶层。这里有从大窗户洒进来的自然光,我还可以望向窗外绿波翻滚的弗吉尼亚乡村景色,这些景色在某种程度上对冲了我一直埋头研究的案件资料中的阴森之意。另外这里也没有电话和其他会导致分心的东西,因此只要愿意,我可以想专注多久就专注多久。
我独自坐在一张能坐下八到十个人的图书馆桌子前,把案件材料在面前铺了开来,以便自己可以连起不同的点,在脑海里构建起联系。
我选择从基本事实入手:在浸入具体的案件资料前,我想尽可能深入地理解这个人。出生日期:1950年4月13日,但有些身份证明上列出的生日是1950年2月9日;可能这是他防止别人彻底了解自己的方式,就好像他会使用非常多的化名一样。不管是哪个日期,他都三十岁了。出生地:亚拉巴马州莫比尔;毫不意外他是南方人,长大的过程中恰逢周围充斥着紧张的种族关系。发色:棕色。眼睛:蓝色。左小臂上有鹰的纹身,右小臂上则纹着死神。
最近一个可信的住址是在莫比尔,时间是1977年,按照记录他当时的职业是保安。父亲叫詹姆斯·克莱顿·沃恩,母亲的名字是海伦·劳。他之前属于美国纳粹党的得克萨斯州分部,也曾是加州普世神教会的信徒。
我继续读卷宗里保存的首份电传打印机打印资料,上面的时间是1980年10月2日。当时,详细通报(all-points bullentins,APBs)是由电传打印机发送的,美联社和合众国际社以前也用同样的一套系统把新闻发送给客户。那是个蹲伏在桌上、巨大方正的暗色金属盒子。印了消息的纸张从顶端的一大卷纸里流出来,一则消息结束后,你需要把它扯下来。当某个特别重要的信息送达时,机器里有个铃铛就会响起来,提醒负责它的人“赶紧撕赶紧看!”。铃声的次数暗示了消息的重要程度。你逐渐会习惯对铃声产生反应。和今天的激光打印机不同的是,电传打印机在打印的时候整个走廊都可以听见“咔哒咔哒咔哒”的声响。不太紧急的信息和报告是通过电信服务发送的,其实就是当天打好当天寄出的特快邮件。从电传打印机打印资料上列出的其他信息中我读到:“据称沃恩在马里兰州的上马尔伯勒把名字改成了约瑟夫·保罗·富兰克林,并宣称他改名的目的是为了能去罗得西亚(1)杀黑人。”但没有证据表明他曾去过非洲。
浏览资料时,第一条震惊到我的信息位于“生理特征”这一栏下。除了他会戴假发伪装自己外(这个信息我们已经基本从目击者报告中拼凑出来了),他的右眼几乎全盲,原因是儿时的一场意外。因为存在不同的描述,搞不清楚是因为自行车事故造成的,还是因为和弟弟戈登玩BB弹玩具枪导致的。那他专业级的射击水平是不是对这种感知缺陷的补偿?我总是被频繁问到,每个暴力罪犯的背景中是不是都有那么一个决定了他未来选择的事件。是不是正是这起不幸事故成为了富兰克林踏上犯罪生涯的契机?不太可能,尽管这也许影响到了他犯罪的方式。
档案里列出了富兰克林早期的罪行,有些是他尚未成年时犯下的:行为不当,还有几起是非法持有武器,但司法系统似乎不想费劲起诉他。第一桩看上去和正调查的案子特别相关的罪行发生在他改名后几个月。1976年9月8日,他因前一天袭击和殴打了一对跨种族情侣被捕,案发时这对情侣刚在华盛顿肯塔基中心参加了一场音乐会。富兰克林在中心附近开始驾车跟踪他们,一直跟到了约十英里外的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随后他把这对情侣堵在了一条死路上,摇下车窗向他们喷洒梅斯牌胡椒喷雾。情侣中的男性,亚伦·基斯·迈尔斯,记下了富兰克林的车牌号并报了警。蒙哥马利县的警长据此逮住了富兰克林。11月的庭审日他没有出现,因此被罚没了保释金,还收到了一张逮捕令。据我所知,这似乎是富兰克林针对非裔美国人或者跨种族情侣的第一次暴力犯罪,哪怕对他一无所知,我依然会预测他涉及种族的暴力行为会继续升级。从这里开始,卷宗里列出了最近的一起事件,地点在肯塔基州北部,时间是在我接到戴夫·科尔电话的两周多以前。
1980年9月25日,一个周四的凌晨两点十分,和辛辛那提仅隔着一条俄亥俄河的肯塔基州佛罗伦萨(也被认为是辛辛那提都市圈的一部分)警方接到报警,事关一宗抢劫案,案发地点在18号州内公路(State Route)和75号州际公路(Interstate)交汇处的博伦服务区。据服务区员工描述,罪犯逃离时乘坐的汽车是一辆挂着印第安纳州车牌、1975年款银红色克莱斯勒。
警方在佛罗伦萨苏格兰旅店(Sottish Inn)的街对面寻获了这辆车,几辆警方巡逻车随即包围了旅店。车主是住在137号房间的一名男性,十九岁的印第安纳州迪尔斯伯勒人加里·R.科克。丹尼斯·柯林斯警官敲开了房门,以涉嫌抢劫逮捕了科克。
隔壁的138号房间里,名叫约瑟夫·保罗·富兰克林的人对半夜里的这一阵噪音和骚动很不高兴。他打电话到旅店前台投诉,甚至还威胁说要是噪音不停的话就要退房走人。然后他的行为还变本加厉了。富兰克林直接把电话打到了佛罗伦萨警察局,投诉他们的这次出警,还补充说停车场上的克莱斯勒挡了他自己的车。不久之后,看到那辆克莱斯勒还没挪走,他再次打电话到警察局投诉。他前后大概打了五次电话,导致后来警察局长亲自接电话解释说他们是在调查一起抢劫案,此事和他无关。
就在柯林斯警官准备离开的时候,旅店员工告诉他住在科克隔壁房间的男性一直在抱怨自己的车被挡住了,还想知道警方什么时候会走。
“我前去(和富兰克林)聊了聊,他说自己之所以抱怨是因为科克把他的车停在了自己的科迈罗后面。”柯林斯事后告诉一名合众国际社记者。
之后柯林斯走回去看了看那辆科迈罗,然后看见前座上有一把左轮手枪。他上报车牌号进行电脑检查,得知了一个重大消息:这辆车和盐湖城一起有两人遇害的凶杀案中的涉事车辆相符,而且警方正在搜寻的嫌疑人——一名南方口音的苗条白人——也对上了柯林斯刚交谈过的、住在138号房的那个人。一队警察回到富兰克林的房间逮捕了他。他没有反抗。他们还收缴了两把步枪和另外一把手枪。
和我在将来的其他案子里看到的一样,杀手无意间导致自己被捕并非没有先例,有时候他们不过是向官方(就其他事)投诉,但也让自己进入了官方的视线。富兰克林因为对噪音的投诉而导致自己被捕就和丹尼斯·尼尔森的情况类似。后者是一名苏格兰的恋尸癖连环杀手,被称为“马斯韦尔山杀手”(Muswell Hill Murder)。富兰克林被捕几年后,1983年1月末,英国退伍老兵、厨师和守夜人,同时当过很短时间初级巡警的尼尔森勒死了多个受害者中的最后一名,那是位被骗进他伦敦公寓的年轻男性。在此之前,在他位于伦敦北部梅尔罗斯大街上的公寓里,他把受害者们的尸体埋到地板下,后来再把尸体挖出来烧掉。最后三名受害者,是在他搬到了伦敦时尚街区肯辛顿的克兰利花园后,被杀害及肢解的。他先在厨房灶上的一口锅里炖煮了受害者的头、手和脚部,移除了能够辨认身份的生理特征,然后把残骸塞进了厕所马桶。
2月4日,尼尔森代表自己和其他租户给房东写了张条子,投诉下水道堵塞和回水问题。四天后,在房东的要求下,戴诺罗德紧急管道疏通公司派人前去处理问题。在打开了建筑旁边的一处下水道后,水管工迈克尔·卡特兰发现是一堆肉团和小块的骨头堵住了水管。卡特兰的主管当时也过来看了一下,第二天早上在回公司的路上,这两名有所怀疑的水管工联系了伦敦警察厅。当探长比特·杰和两名同事前去尼尔森的公寓询问情况时,他们立刻就闻到了腐烂肉体的味道。不久之后尼尔森承认了除克兰利花园三起人命之外的“十二三起”谋杀。审判后,他被判犯下多起谋杀罪,刑期是终身监禁,至少要服刑二十五年。他死于2018年5月12日,死亡原因是腹部手术的并发症。
如今,两起案件之间的共同点在于罪犯都因为投诉而遭到了逮捕;要是他们都够聪明的话,应该会尽可能地低调。这两人的区别在于,尼尔森被侦探问到为什么会犯下这些谋杀案的时候,他回答道:“我希望你告诉我答案。”宣称(谋杀)只是自己“崇尚死亡的艺术性和死亡本身”。而富兰克林这边渐渐清楚的是,他对于自己为什么这么做没有丝毫疑虑。
富兰克林被从苏格兰旅店的房间带到了佛罗伦萨警察局,在这里他受到了重案组警探杰西·贝克的审问。尽管驾照上的名字是约瑟夫·保罗·富兰克林,但警方记录显示他拥有大量写着其他名字的身份证明。
当阅读这次审问的笔录时,我看见的是一个非常善谈的嫌疑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相当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甚至在贝克不断警告他,哪怕什么都不说,也比撒谎好得多之后,他还在不停地说。这就带来了连他自己都无法回答的问题,或者直接就自相矛盾了。最后,他不得不承认那辆车根本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贝克告诉他这车被登记为被盗车辆,富兰克林所说的一切都对不上。
三十岁的富兰克林每隔几周就从一个地方开车到另一个地方去,甚至间隔几天就换地方。除了“开车闲逛”,他说不出自己在各个地方干了什么;除了几个他连工作内容都记不住的零工外,也没法解释自己靠什么谋生,更解释不了他怎么搞到钱买下了这辆车,或者为什么这辆车会和盐湖城的谋杀案扯上关系。他否认自己在过去的五六年里去过盐湖城,这迫使贝克对他说:“好吧,要是你以前在犹他州待过,而且我也能证明你确实待过,哪怕你没有偷过任何人的一分一毫,但你也肯定是对我撒谎了,对吧?一旦我发现你撒了谎,那我就再不会相信你了,你知道吧,你说的一切我都不信了。”
不久之后,富兰克林承认自己最近可能开车经过了(盐湖城),然后又回想起自己似乎在那里待了几天。他无法解释为什么他车里找到的武器“碰巧”是谋杀案里用到的同款枪支,以及为什么他的车被指认和盐湖城谋杀案有关。但他似乎尤其担心,警方的真实目的是调查他是不是和未成年少女发生过性关系,他声称那些姑娘比她们真实年纪看起来要成熟。
富兰克林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每天晚上睡在哪儿,他给出的答案基本都是“就这儿和那儿呗”。
“大部分人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但他们知道自己去过哪儿,”贝克恼怒地指出,“你似乎两个都知道。”而富兰克林给出的位于肯塔基州埃尔斯米尔的家庭住址也被证明是伪造的。
警探对他进行了彻底而专业的审问,提醒嫌疑人自己会用各种方式去证明他是不是说了实话。贝克强调自己和其他好几个地方的警方都有联系,能很快验证或者驳斥富兰克林交代的内容。他还说佛罗伦萨警方正在申请针对富兰克林那辆汽车的搜查令。
在某个时候,贝克离开了审讯室,把富兰克林留给了吉姆·莱利警官。之后不久,有人敲门,莱利开了门,另一名警官来通知说已经拿到搜查令了。刚好那时候,贝克也回来了,也在和莱利说话,此时他们听到一阵噪音,转头就看见富兰克林爬出了窗户。他们追了过去,但他已经跑掉了。受过训练的警犬跟着他的味道追了几个街区,之后也跟丢了。
警探们回溯了他在这个区域待过的所有地方,对每个地方都进行了搜查,但约瑟夫·保罗·富兰克林消失了。
(1) Rhodesia,位于非洲南部的前英国殖民地,名称源自英国殖民者塞西·约翰·罗兹(Cecil John Rhodes)。1965年独立后成立了罗得西亚共和国,1980年更名为津巴布韦共和国,沿用至今。——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