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职业技能培训

1.2.1 培训期限

(1)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2)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3)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4)二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5)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