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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测谎,纯属于逼上梁山。
10年前,距离高考倒计时还有105天。
公式、试卷、垃圾桶里残留的方便汤汁,并没有给青春带来很好的回忆。厚重的镜片阉割掉了我的视网膜。我基本放弃了学习,放飞了自我。
于是我擅自把课桌从教室后门搬到走廊。
对于我的迁徙,班主任在两个星期之后才发现,她得出一个结论:叛逆期来得不是时候。
在一个炎热的夏日,我凭借身材单薄的优势,偷偷钻出学校后门。
学校后面是一座废弃的公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公园外面有一排平房,是批发市场用来储存货物的仓库。
我坐在凉亭里逃课放空。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脚步声。
我回头一看,是个50多岁的男人,粉刺脸加秃顶。
“小妹妹我带你去玩呀!”
软糯的口音,爆起我一身鸡皮疙瘩。
他笑嘻嘻地向我靠近。
凉亭周围的杂草比较高,我终于注意到他的下身:军绿色的裤子已经往下褪到了脚踝,裤子堆里露出一双红色高跟鞋的鞋尖!
红,是那种特别炫目刺眼的血红;尖,是那种非常锐利戳人的尖。
我吓得大叫一声,他显得更加兴奋了,继续向我靠近,嘴里说着:“小妹妹,一起玩呀。”
“救命呀!”
我下意识呼救。喊声撕裂、高昂、尖锐、遥远,连我自己都觉得很陌生。
他被吓了下一跳,赶紧提上裤子。逃跑的时候,左右手各拎一双鞋,左手是红色的高跟鞋,右手是黑色帆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