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
十月的天气尚未完全变凉,但太阳也不如六月的大,只是化作一块黯淡的煤,将整个江北市都笼罩在一片氤氲的热气里。
高恒专门从头到脚换了一身才赶到警局。
还是失算了,换得了衣服,却换不了这一身的尘埃和疲惫——汗涔涔的头发,根根分明,不知被汗水打湿又干透了多少次,发梢上挂着结晶的盐粒;短粗厚实的手指,举得动钢筋扛得动水泥,掌心里不是肉,反倒是一层黄色的茧;习惯性佝偻的身形,因为长期举扛重物,他的斜方肌比一般人发达很多,看起来永远都是弓腰驼背,带着一种怯懦卑微之感。
他已经是一个靠体力吃饭的农民工了。若要谈点区别,大概是眼睛。这是一双洞察世事的眼,不同于普通民工的胆小畏缩,或是被生活磨砺之后的黯然绝望,它冷酷而沧桑。只是高恒一直低着头,蓬乱的头发宛如蒿草,很难被人发现。
李智一出门就看到了高恒。他换了一件黑色的T恤,亚麻色的休闲裤,脚底蹬着一双黑色的皮鞋,皮肤黝黑,是那种被太阳均匀曝晒过融化了的巧克力色。这样不伦不类的打扮让他在人群里很扎眼,但可以看得出他拼尽全力想让自己看起来体面——毕竟是回到自己老东家门口,怎么也得衣锦还乡。只可惜,刻意的装扮只是更显窘迫。
李智看了一眼这位自己曾经最尊重的师父,张大嘴,缓了缓情绪,才喊:“高队!”
高恒猛地回头。
“别这么叫我了。”二人来到树下的石桌旁坐下,高恒给李智散烟。刚买的软中华,八十多一盒。他平时自己抽的是五块钱一盒的散烟,只有求人办事的时候才会买中华。
李智摇摇头,没有接烟。高恒没有坚持,拿起烟就要往嘴里送,临时反应过来,烟从鼻尖飘过,狠狠地嗅了一口,然后放回盒中,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是肇东那个老东西审?”
肇东,老东西,审。
肇东是高恒曾经在警队的死对头,二人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因为高恒一直看不惯肇东那个拜高踩低的德性。整天不想着破案,只想着邀功升职。不过那个时候高恒春风得意,一直压着肇东,在绝对的能力和成绩面前,他那点斤两根本过不了眼。但是,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李智苦笑一下,在心里酝酿了说辞:“是的,马朝刚进来就被带到审讯室了,由肇队亲自审问,现在已经审了三个多小时了。高队您放心,我知道他和您的关系,我会盯着的,不让他吃太多的苦——”
李智不自觉地用视线描摹高恒的轮廓。
高恒,他的师父,带了他三年的好师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年纪不小,尤其对于一个工地上靠体力吃饭的农民工来说,风吹日晒,更是比一般人苍老。
更何况是高恒——这个男人自从女儿死后他的灵魂也跟着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留在躯壳里,支撑着这具名为高恒的尸首勉强活下去。后来,他认了故人的孩子马朝做干亲,把他当作亲生孩子一样抚养,缺失的那半灵魂才勉强找了出来。
现在马朝又出了这样的事……李智很担心高恒能不能撑下去。
这个年逾五十的老人经受不住任何打击。
高恒的眼睛闪了闪,瞳孔中的火焰消失了,浑浊、苍老的翳覆了上来,“我知道这有些违规,你给我说一下案子的进展吧,我保证不会外泄——”他说着就站起来作揖,滑稽得像一只卖艺的猴子。李智眼前一片模糊,泪水已经冲向眼眶,又被他活活憋了回去,立刻摁住他的肩膀。
这是他的高队,他的师父啊。十年前他刚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江北市公安局,是他带的他。他带他出警,带他办案,带他游走在市井烟火里,给他传授办案的经验。尤其是当他得知当年名震全国的“黑色矿场”案件是他侦破的,他更是成了他的偶像和目标。可是,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褪下了警察的荣誉,变成了一个苍老、落魄的农民工。
“师父,您别这样——”
三个小时前。
局里,李智正在处理公文,肇东突然走了过来,“待会儿跟我一起审犯人。”
“哦,好。”李智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应了一声。他和肇东并不熟,因为他曾经是高恒的手下,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而高恒又和肇东有过节,连带着也没人待见李智,连聚餐都懒得喊他,这次居然主动邀请他参加审讯。
“犯人是老熟人,马朝。”一个带着鲍鱼与茅台、豪车与名表的职业微笑。李智知道,他只是在向老对手的徒弟宣告如今自己的胜利。
肇东与高恒斗了二十年。从二十三岁进入局里开始,他们同齐进队,同齐加薪,同齐在一个师父手底下干活。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是好兄弟,出生入死。虽然年龄相仿,但性格跟追求却让二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肇东圆滑,长袖善舞,善于处理人际交往,对某些潜规则信手拈来;高恒固执,嫉恶如仇,最恨偷奸耍滑、走后门和攀关系。
二人总的来说就是互相看不顺眼。高恒的性子本不适宜混职场和官场,但偏偏他又有一腔热血,工作起来不眠不休,接连破了好几个大案。尤其是2001年的“黑色矿场”事件让他一炮而红,从此以后步步高升。
但是,那件事的出现,彻底摧垮了这个男人。他在官运最顺遂的时候辞职离开,在社会上游荡了很多年,到现在,居然沦落为工地上的建筑工。而肇东则完全相反,他官运亨通,现在成了局里的三把手。
肇东虽然不是嫉恶如仇的人,但绝对是一个记仇的人。
他记得李智是高恒最喜欢的徒弟,记得马朝是高恒的养子。上天未免太厚待他了,从来没有一件案子让他这么痛快过。
审讯室里黑压压一片,不透光,不透气,头顶亮着一盏炽热的大灯,烤得人头皮发麻。这是为了给嫌疑人心理压力,让他们交代案件真相。
二十五岁的马朝坐在下方,双手被拷在桌子上,大灯照得他白渗渗。也不知是杀人的心理压力太大还是怎么的,他整个人瘦成了笔直的线,双颊凹下,眼睛突兀,像一条将死的鱼。
“名字,年龄。”肇东冷冷的发问。
都是一些平常的个人信息,马朝一一回答。李智在一旁噼里啪啦敲着键盘,时不时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和马朝虽然不熟,但也见过几次面,都是在高恒的家中。
“为什么杀人?”声音懒洋洋的,拉开审讯的序幕。
“因为他该死。”灯下,马朝阴测测地抬起头,冷色的光调打在他的轮廓上,印出一个骷髅光影,“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了!他三番四次地乱涨房租,不经过我的允许随意进出我的房子,克扣我的水电费,还偷拿我家的东西!”
审讯台上的李智有些发懵。
仅仅、仅仅是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闹到了杀人的地步?虽然说从警这么多年,不管多么匪夷所思的案件都见过,但是,一个自己亲眼看着长大的男孩,一个曾经把“正义”和“光明”挂在嘴边的男孩,突然成了杀人犯,他一时难以接受。
“你为什么不搬走?”肇东打了个呵欠,把肚子颠起来搁在桌上,继续问。
“因为我一口气交了一年的房租,搬走他不会退钱。”马朝的嘴唇抿成了一根直线,表情愤怒,“我跟他理论,他还直接把痰呸在了我的脸上,指着我的鼻子骂我穷鬼、买不起房子,活该被人欺负!”
接下来的半小时是马朝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控诉自己如何被刘守信欺负,以及他如何忍无可忍,与刘守信发生冲突,将他摁倒在床上,将他活活掐死。床板上收集到了数枚指纹,马朝胳膊上的抓痕都是他激情杀人的铁证。
这几乎是一个没有任何悬念的案子。
肇东问了两句就呵欠连天,突然电话响起,似乎有急事要处理。他挥了挥手,把审讯的事情交给李智,走出了大门。
审讯室只剩下李智和马朝二人。
李智走了过去,给马朝倒了杯水。马朝早已说的口干舌燥,一口气将水喝光。
“小马,现在审讯室里没有别人,你别怕,老实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柔和的语气,仿佛二人不是警局的审讯室,只是在街上偶遇到的故友。
马朝抬头,看了一眼李智,眼中湿漉漉一片,似受了天大的委屈,“李哥。”
“我了解你,你不是会犯下这种案子的人。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时间静默了十几秒,马朝又低下了头,“是我做的。”
“马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