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作进展

一、“去产能”工作深入推进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秩序逐步改善,行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

钢铁行业。2018 年我国粗钢产量 9.28 亿吨,同比增长 6.6%,产量再创新高;粗钢表观消费量8.7亿吨,同比增长14.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产自给率超过98%[1];行业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利润 4704亿元,同比增长39.3%,其中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2863亿元,同比增长41.1%,利润率达到6.93%[2]。钢铁行业取得如此好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超额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3000万吨年度目标任务,并提前两年完成钢铁去产能的全面工作,化解1.5 亿吨上限目标,并通过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卫星红外监测技术及电量异常排查等手段,严厉查处了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另一方面,保持对“地条钢”零容忍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有色行业。1 月,工信部出台《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电解铝行业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实现供需动态平衡;12月,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氧化铝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引导氧化铝产能合理配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建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要求,工信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后,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有效压减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