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急诊科死亡患者的处置

第1节 急诊科死亡患者的特点

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活的生命现象,是生命的必然规律。法医学上,死亡是指人体代谢终止,生命活动终结。在一百年前或战争年代,死亡的主要形式是由传染病或意外事件引起迅速死亡。在现今和平年代,人类死亡多由慢性病和器官衰竭逐渐发展而致,猝死(由于创伤、心搏骤停或其他突发事件)仅占很少部分。2008年我国各死亡原因中,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占据了绝大部分,损伤和中毒等突发情况仅占5%~8%。

1.生命的终末期 生命的终末期如图8-1所示,有4种常见的死亡轨迹,其中猝死仅占15%,其他3种类型更为常见。相对于猝死导致的生命快速终止,后3者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存在一段较长的生命终末期,该时期内患者器官功能状态逐步下降,时间或长或短,有的可能还有波动。癌症患者死亡前功能状态多会显著下降,提示进入了终末期,该时间一般6个月以内,临床医师多可提前预测到死亡。某些慢性疾病如心力衰竭、肾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病程特点是缓慢进展伴继续加重,死亡多来自间歇性恶化期,该类患者死亡长期预测比较困难。另有部分慢性疾病患者病程中无明显的急性恶化期,生活能力持续处于低位并进行性衰退,整个病程可长达数年,此类患者多伴有痴呆、瘫痪,一般长期卧床。

图8-1 4种常见的死亡轨迹

二、最终死亡过程

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如猝死),患者度过各自或长或短的生命终末期后,将进入死亡过程。死因千差万别,死亡过程也各有不同,不过其基本规律类似,典型的死亡过程分为3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

1.濒死期 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最初患者多有痛苦貌、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各种反射减弱,直至消失。进而发展到昏迷、抽搐等。需要指出的是,该阶段的长短和表现因人而异,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

2.临床死亡期 处于濒死状态的人,救治不及或无效,就会发展到该阶段,表现为心搏、呼吸停止,各种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况下,临床医师根据这三大体征来诊断死亡,故称为临床死亡期。处于临床死亡的人,从外表上看,机体的生命活动已经停止,但是机体组织内微弱的代谢活动仍在进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4~5分钟或稍长时间内,给予积极的抢救治疗,患者仍有存活的机会。

3.生物学死亡期 指整个机体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入不能恢复的状态,表现为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发展到该阶段的患者借助现代医学技术已不能再复活,任何抢救措施均无意义。

三、急诊患者死亡特点

一个人从进入生命终末期,直至最终死亡,是动态变化的过程。该过程各阶段的患者都可能会被送至急诊科,急诊医师会接诊到慢性病、终末期,甚至已经心跳呼吸停止的患者,不但要争分夺秒抢救生命,还要进行临终关怀性的姑息治疗,并面对各种特殊情况,如无家属陪同签字、患者身份不明、家属对突然失去亲人难以接受等。因此,与医院其他科室相比,急诊科对生命垂危或死亡患者的处理,有其明显不同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死亡的发生不可预知 除了慢性疾病突然加重,导致迅速死亡,还有源于意外事件的猝死,这些情况让家属措手不及。由于缺乏突然失去亲人的心理准备,家属可能对急诊抢救效果抱有过高的期待,易引发纠纷。

2.急诊医师对患者及其家人不了解 一名生命垂危患者突然摆在面前,急诊医师不但对患者本人的既往病史、生活习惯、主要致病因素等不熟悉,关于患者家属对抢救的态度也不了解。这就需要在短时间内和患者及家属建立信任,并获取尽可能多的有用信息,这对医师的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抢救方案须根据有限的信息迅速作出 可能患者既往的病历资料并未随其一同带来,有时甚至了解病情的家属都不在场,患者本人也许因病情危重无法交流,或无法进行离开急诊室的影像学检查。在最悲观的情况下,急诊医师仅能获取症状、查体方面的信息,可能还有能迅速出结果的实验室检查。

急诊医师面对缺乏了解的垂死患者,在未得到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求放弃抢救的情况下,都要根据有限的信息进行积极抢救。随着抢救的继续,当认识到患者生还无望,治疗并无意义时,要及时和患者家属沟通,准确地把患者情况向其说明,引导家属对患者死亡的理解和尊重,放弃并结束无意义的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