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采茶音乐文化研究
- 范晓君
- 1469字
- 2024-11-02 19:03:41
第一节 “采茶”家族
冯光钰在《采茶戏音乐的生发、传播与变异》一文中提出了“采茶文化区”的概念,他以采茶戏为考察对象,指出存在一个以江西为轴心,粤东北、鄂东南、闽西、皖南、湘东连成一片的“采茶文化区”。[1]经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考察,笔者认为中国“采茶文化区”是确实存在的。它的范围应主要包括江西全境、广东东北部、广西南部、福建西部、台湾南部、湖南东部、湖北东部、安徽南部、江苏南部、浙江南部,贵州北部、云南中部,这也是本书研究所涵盖的区域。此外,四川东部、陕西南部等一些地区也曾流行“采茶”。
“采茶”这一民间艺术,包括采茶歌、采茶灯、采茶舞和采茶戏。笔者在拙作《广东“采茶”音乐文化研究》中[2],对流行在广东各地的采茶歌、采茶灯、采茶舞、采茶戏的产生极其各自的特征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采茶”已形成一个“采茶”家族。[3]因本书研究的范围扩大[包括中国南方十数省(区)],因此,有必要对这个家族的成员作进一步说明。
采茶歌是“采茶”家族的核心,在采茶灯、采茶舞、采茶戏中均有采茶歌。本书的采茶歌是指早期在采茶劳动中所形成的歌曲,是一种原生态形式,属于传统民歌范畴。如清代在江西、广东、广西等地广泛流行的《十二月采茶歌》,当代还在流行的如湖北宜昌夷陵区的一套采茶歌。(详见第四章鄂采茶的相关部分)
有学者不赞成将采茶灯和采茶舞分开,因为“灯”和“舞”不可分割。笔者认为虽然二者实际融为一体,但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采茶”艺术。采茶灯主要侧重考察“灯艺”及其表演,元宵节是采茶灯产生和发展的“温床”。从中国传统上看,元宵节就是灯节。在这个节日里,民间艺人各显才能,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灯,有动物形状的灯,如各种鱼虾类或兽类灯;也有各种生活用具类(如车、船)的灯,采茶灯即生活用具类灯的代表。传统采茶灯表演时,表演者手执竹篾制作的茶篮,内置燃烧的烛火,周围有罩防风,在元宵节时踏歌行进,其代表如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所描述的广东“采茶”。采茶灯在有些地方直接就叫“茶篮灯”。采茶灯主要在元宵时节表演,因而采茶灯是指伴随元宵节庆产生和发展,在元宵节上展示的灯艺及其所表演的歌舞,因此有时也称其为“采茶灯舞”。
传统的采茶舞与采茶灯是不可分开的,但后来采茶舞除仍然作为采茶灯的表演形式以外,在一些地方已不限于在元宵节上表演。如福建龙岩的采茶舞,现已成为广场表演性的舞蹈,虽然仍以茶篮作为道具,但并不燃烛火。采茶戏形成之后,因采茶舞被大量运用,载歌载舞亦成为传统采茶戏的典型特征。考虑到采茶舞可与灯分离表演,因而将其与采茶灯分列。故本书的采茶舞是指起源于采茶灯,其后不断发展,既可以与采茶灯结合进行表演,也可以作为独立的舞蹈表演,并运用于采茶戏,其表现内容和舞蹈动作与采茶劳动和茶叶生产环境相关的舞蹈。
“采茶”最完善的形式是采茶戏,而采茶戏直接来源于采茶歌和采茶灯舞。明清时期的乡村社会培育了产生戏剧的良好环境,“采茶”乘势而起,形成了对子戏(一旦一丑)、三脚戏(二旦一丑)的戏剧形式。但由于其内容及表演粗俗,难登大雅之堂,并不时遭到封建统治者的禁演,采茶戏一直在偏远乡村勉强生存;却也正因为其“俗”而受到乡村民众的追捧,使其得以艰难地守住了一小块阵地。民国时期,江西等地的采茶戏从半班向大班发展,并从乡村演到了城镇。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剧种定名“采茶戏”,县级以上专业剧团的建立,采茶戏才跻身于中国戏剧之林,但在剧种上仍常被认为是地方小戏。故本书的采茶戏是指明清时期起源于采茶歌、采茶灯舞,以乡村草台为主要演出场所,由早期的对子戏、三脚戏逐步发展起来的地方小剧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