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合规的概念

根据《美国组织量刑指南》(即《美国量刑委员会指南手册》中第八章“组织量刑”,以下简称《美国组织量刑指南》)的定义,合规计划是指为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而设计的计划;《美国联邦商业组织起诉原则》 (Principles of Federal Prose-cution of Business Organizations)将合规计划解释为:企业建立的用以防止和发现不当行为,并确保企业按照适用的刑事和民事法律、法规和规则运营的合规计划。并且,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规计划的存在和实施,可以使企业及其管理者免除犯罪指控或获得减轻处罚。3 也即,在企业发生犯罪的场合,有效的合规计划作为一种积极的抗辩事由,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刑事风险或者减轻公司的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刑事合规并非立法术语,而是一种理论概括,是在语义表述上将先前的“企业合规”与“刑事责任”相结合而形成的新概念,是基于旨在规避道德或一般法律风险的企业合规概念发展而来的,是对与刑事责任追究风险相关联的企业合规制度的总称,是对新的着力体现预防导向的刑事规制体系与运行机制的一种抽象表达。

对于刑事合规的内涵,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把握。基于国家立场,刑事合规是刑事立法规定的旨在引导和推动企业主动预防犯罪的制度设置,体现的是制度化推进犯罪预防活动与形成政府—企业合作预防格局的刑事政策思想;基于企业立场,刑事合规是企业遵从刑法规范中的合规指引建立的预防、发现与妥当应对犯罪的系统性对策措施与保障体系。在实践层面,刑事合规不仅是企业组织实施的旨在消除或者减少内部犯罪滋生或促成因素的持续性行动计划,而且是伴随着企业及其管理者因防控内部犯罪不力而承担刑事责任风险的强力型犯罪预防计划;在理论层面,刑事合规所代表的是一种既区别于先前的企业合规也区别于传统刑法的跨学科认知体系与政府—企业在制度框架下合作推进的新型犯罪预防形式。

纵观自20世纪90年代兴起随后在全球蓬勃发展的刑事合规运动,以美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法国等国为代表的刑事合规制度,在制度设置及运行机制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并呈现出各自的鲜明特色。从总体上考察这些代表性国家刑事合规制度,不仅有助于深刻把握刑事合规的基本属性,而且利于把握全球刑事合规的基本态势与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