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工的起源

分工虽然有这么多的好处,但是这诸多好处并不是源于人类的智慧,而是一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倾向逐渐发展起来的结果。尽管人类凭着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通过分工来实现普遍富裕,但人类最初的目标并不是这一效用。

现在,这种倾向是不是一种不能进一步分析的本然性能,或更确切地说是不是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必然结果,这并不属于我们的研究范围。但是,这种倾向是人类所共有且特有的,其余各个种类的动物似乎都不知道这种或其他任何一种协约。

两条猎犬共同追逐一只兔子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一条猎犬将兔子逐向另一条猎犬,或在另一条猎犬把兔子逐到它那一边时加以拦截。这一举动看上去好像也是一种协同动作,但这种协同只是它们的欲望对象相同时偶然产生的一致,只发生在某一特定时刻,并不是契约的结果。我从未见过两条狗公平审慎地交换骨头的情景,也从没见过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任何一种动物,以姿势或自然呼声向其他动物示意说:“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拿我的东西跟你交换。”

某一动物要想从人或其他动物那里取得某物,唯一的说服手段就是博取授予者的欢心。比如,想要取得食物的小犬向母犬百般献媚,想要获取食物的家狗向主人做出种种娇态等。我们人类有时也对同胞采取这种手段。一个想让同胞满足自己意愿的人,当他没有其他适当的方法时,就会以种种卑劣阿谀的手段来博得对方的欢心。不过,这种办法受时间所限,只能偶尔为之,不可能每次都搬过来用。在文明社会中,一个人不容易博得其他人的好感,就算尽其毕生之力也收效甚微,却随时有可能遇上获得多数人援助的情况。除人类之外,别的动物几乎一到壮年就全都能够在自然界独立,不需要其他动物的援助。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不可能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刺激别人的利己心而自愿替自己做事,他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目的。任何一个想与别人做买卖的人,都可以先这样提议:请把我想要的东西给我,这样你就能从我这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交易。我们所需的大部分帮助大多都是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屠夫、酿酒家或面包师供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于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别人利他心的话,而改说唤起别人利己心的话。就算我们自己有需要,也要说这样做对他们有利。

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愿意完全靠别人的施舍生活。就算是乞丐,也不能一味地依赖别人的恩惠。诚然,乞丐的生活资料来自有慈悲心的善人。但是,这种善举只是出于一种道义,它没有也不可能随时随地被提供给乞丐。乞丐和其他人一样,他们的大部分临时需要也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得到的。他拿出别人给他的金钱购买食物,他把别人给他的旧衣服换成更合身的旧衣服、食物或寄宿的地方,或是把旧衣服换成货币后再购买自己需要的衣服、食物或住所。这些都不是别人恩惠的结果。

正因为契约、交换和买卖实现了我们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所以当初才产生了分工这一倾向。比如,在狩猎和游牧民族中有一个擅长制造弓矢的人,他曾用自己制成的弓矢交换别人的家畜或兽肉,却发现与别人交换所得,比他亲自到野外捕猎得到的还要多。他为了自身利益打算,就把制造弓矢当成自己的主要业务,因此成了武器制造者。另一个擅长建造小茅屋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的人,则经常被人请去建造房屋,得到的酬劳是家畜、兽肉。后来,他终于发现一心一意地从事这一工作对自己有利,然后他就成了房屋建筑者。同理,第三个人做了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了鞣皮者或制革者(未开化时期,皮革是人类的主要衣料)。这样一来,人们就拿出自己生产而又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产物,以换得自己所需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人们从这一现象上得到了鼓励,开始从事一种特定的业务,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得到了磨炼,因而能够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

实际上,人类天赋才能的差异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大。成年人在其从事的不同职位上所表现出的各不相同的才能,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这种说法在多数情况下都适用。比如说哲学家和挑夫,这两类人通常性格差异非常明显,造成这种明显差异的是习惯、风俗与教育,而不是天性。他们的天性在七八岁以前极其相似,恐怕就连他们的双亲和朋友也看不出任何区别。大约从七八岁或年龄更大一些之后,他们就开始从事极不相同的职业,渐渐地,他们才能的差异开始变得明显并逐渐增大,最后,受虚荣心驱使的哲学家,简直不肯承认自己与挑夫有任何相似的地方。然而,如果没有这种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倾向,那么每一个人要想取得生活上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都必须亲自生产,这样一来,所有人的任务和工作都没有任何分别,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工作差异而产生巨大的才能差异了。

交换倾向的出现,使得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产生了极其显著的才能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有用的差异。与许多同种但不同属的动物来自天性的差异相比,人类在没有受过教育和习俗的熏陶以前来自自然资质上的差别要小得多。在天赋资质方面,猛犬与猎狗的差异、猎狗与长耳狗的差异、长耳狗与牧畜家犬的差异,都比哲学家与挑夫的差异要大得多。但是,这些同种不同属的动物并不能相互利用。对强力的猛犬来说,敏捷的猎狗、智巧的长耳狗、柔顺的牧畜家犬,都不能给它以辅助。这些不同的资质和才能,之所以不能结合成一个共同的资源,是因为动物们一直都各自独立、寻求自保,没有交换才能的能力和倾向,它们无法把种种不同的资质才能结合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因而也就不能增进同种之间的幸福和便利。可是对人类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人与人之间,哪怕是差异相当明显的才能也可以互相交换着使用。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一般倾向,使得人们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不同产物聚集成一个共同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根据需要,用自己的资源从这个共同的资源里换取别人生产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