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云坐在山上,从空间里掏出一个马扎,淡然的坐在身旁的树下,又拿出早上准备的干馍,看着眼前青葱茂密的山林一时又有些恍惚,倒也不是爬山累着了,只是对眼前的情况还是有些茫然。
就三天前,自己还只不过是个在底层苦苦挣扎生存的可怜人罢了,四岁父母双亡,可笑的是父母都是孤儿,三十年后他们的女儿又走上了同样的归途,秦云已经在短短三十多的生命里做过服务员,当过厨子,裁缝,美甲师,前台,外卖,销售,几乎每个行业干个几年就转行从新开始,秦云也不清楚,只不过是自己从来不知道生命和生活的含义。
如今魂穿到了一个倒霉的女人身上,女人也叫秦云,生活在这个另类的女尊言国之中的距离京城八百多里的江城偏远小村里,无父无母,无儿无女,甚至年满十六的她都没有一门亲事,秦云继承了这个身体的记忆,只是十岁以前的记忆却是一片空白,只知道这个女人从十岁开始便住在这个村子里的一个刮风就得抖三抖的茅草屋,没有人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她的亲人在哪里,能活到今天全靠村里的救济和去镇里找零工维持生计。
在秦云看来,幸运又不幸,不幸的是与前世重蹈覆辙。没有人际关系这是最幸运不过的事情了,末世生存的那些年,活着就是最难的事情,自己也在多年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客观来说又自私又冷漠又残忍又抠门的一个人,感情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明明曾经的自己,小时候也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孩,却被压抑了那么久。话又说过来,这个身体有几个亲人,自己还真没办法伪装。
因为没有什么亲人,也没什么留恋,在慢慢苏醒,适应了身体以后利用原主的记忆又查看了这个倒霉女人残破不堪摇摇欲坠的破茅草屋,除了两三斤的糙面和一些破家具竟然什么也没有了。
“穷的比我裤兜都干净”
秦云最终还是忍不住唠叨了一声。
在彻底适应了身体,第二天秦云把那些糙面都烙了饼,又给原身立了个无碑的衣冠冢。
“遇到我这个穷批算你倒霉,但凡遇上别人,起码也给你风光大办,下辈子,投胎到个有钱人家。”
取了户籍和路引秦云就顺着记忆中京城的方向赶去,这里没什么好留恋,而且时间长了难免被别人看出自己有什么破绽,前世的磨炼已经让自己相当谨慎,不会轻易的露出马脚,阔天空任鸟飞,出了这村谁认谁。
虽说原主常年也奔波在打工路上,可村里还是有几个经常接济她的,看了看手里不多的干粮,秦云还是远远的朝她们几家拱了拱手。
有缘自会相报,只是这时不能报。
许久未见的蓝天,郁郁葱葱的有些看不到头的参天绿树和有些萎靡的蝉声都已经是许久未见的盛景。
“哎,好累”
这身子虚弱又矮小,秦云打定主意,趁赶路的这几天好好锻炼一下,原主的身体也大概只有165左右,最多不过一百斤,可秦云以前却是个178,140的健壮女孩。
秦云只不过走了半日,这身子实在发虚这才被迫在这里歇息半刻,所以说内心一直疯狂吐槽是个弱鸡,夜半一定注意,在这一路上要多加锻炼,最好看看路上有什么挣钱的好点子。
去了京城,应该选个什么生计呢?
秦云有些惆怅,工农士商,虽说如此,不过有钱永远都是硬道理,况且自己也没有土地,就自都带两个字,还得想半天的水平也就不打算入仕,因此还是经商吧,自己好歹是个现代人,身上也有些技能的,秦云前世之前也是个身经百行的“精英”,而且这些都是一些刻在脑子里的手艺,可成!
在思考一下午确定好开个成衣铺主意后,秦云就开始盘算着入京后的资金问题,租铺子,备货料,都是要钱。
不如?
看了看身后的大青山,山精感觉到有人惦记他都有些哆嗦,这是不是哪里有灾民,怎么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这一山的宝,还是赶紧先藏一藏,有一种没穿底裤的萧瑟。
自己还是点了点头,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在这座山上待一段时间吧,我感觉我最擅长的不就是寻宝吗,这原汁原味的大山,里面的宝藏何其之多。
转眼三个多月过去,秦云在山里最深的林中已经收获颇丰,并且还收获了一个穿越者必备的系统,只不过秦云看了半天就扔在了脑后,没什么大用,只能签个到,有个零零碎碎没用的东西,所有的页面都没有开放,都是要花钱开放的,唯一具有性价比的,只有一个一平方的空间,免费的。
“呀,又是人参,十天之内一朵灵芝,一颗人参,甚至有一颗夜交藤,这要是在以前,彩票机打都得中五百万的成分啊,这不就是妥妥的天选之子吗。”
倒是让秦云采了小千斤各式各样的蘑菇,想着以后可以炒菜,可以炖汤,也可以吃火锅,这要是有条件以后开个菌汤火锅店就更好了。
也采摘了不少的草药和果子,正是收获的季节,每天除了来来回回的爬山练功外,偶尔也试试做个陷阱能捕些野味,刚过夏的动物们正是皮毛溜光水滑,肉质肥美的时候,秦云的身手不凡,每天进补现在也比刚来时健壮了不少,隐约感觉自己长高了几厘米。
秦云来时,已经是七月底,如今深林中夜晚有些寒意,不得不抓紧时间上路了。
还是赶路要紧,这要是等天气冷了可是不好赶路。
紧赶慢赶也终于又在一个月后才到了距离京城三百多里的云城,连日的赶路以及夜间有些寒冷的天气让因为徒步脚都磨起泡的秦云感到有些吃不消,打算好好在云城休养十来天在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