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德智慧解读

(一)道德智慧的含义

要界定道德智慧,首先需要准确理解智慧。因为对智慧的理解直接影响对道德智慧的认识。在现实生活和在理论研究中,人们往往从不同的视角认识智慧。在不同的视角中,智慧的含义是有区别的。从日常生活的视角看,智慧指的是人办事精明、足智多谋;从心理学视角、认识论视角看,智慧指人的聪明才智,智力发达;从哲学的视角看,智慧“是对‘道’的体悟,是一种通彻事理、了悟世情、洞达人生的精神境界”[1],而在印度佛教中,智慧是一种破除人生迷惑、对人生彻悟的能力;从实践论的视角看,“智慧是应用已知的去明智地指导人生事务之能力”[2];从伦理学特别是从传统伦理学视角看,智慧是道德规则之一,在古代希腊将智慧作为四主德之一(智慧、勇敢、节制、正义),中国传统道德将智慧作为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所以,“智慧是很重要的社会的外在道德规范和个人的内在道德品质”[3]。因此,在不同的学科中,智慧有不同的含义。正因为如此,智慧才有不同的表现,如“常识的智慧、艺术的智慧、宗教的智慧、伦理的智慧、科学的智慧和哲学的智慧等等”[4]

由上可知,智慧可以分为道德智慧与非道德智慧。道德智慧是进行道德活动的智慧,即认识和处理道德问题、道德现象的智慧。道德智慧是智慧的一种表现形态。

对于道德智慧的含义,学者的看法也并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道德智慧是一种知人、知己、知物的综合意识和能力;是人能恰当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之间关系的综合意识和能力”[5]。还有学者认为,道德智慧是大智慧,“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小聪明,更不是狡黠、奸猾。这种生命的大智慧对人生意义、价值、道路有通透的睿智、大彻大悟,洞悉人们相互关系及其规律,明察社会发展趋势,并能审时度势,恰当地选择自己的行为目的与手段,做其所当做”[6]。根据对智慧的理解,考虑到道德的特性,我们认为,道德智慧是人妥善地认识与处理各种道德关系(问题)及选择与实施道德行为的综合能力。“妥善”中的“妥”指的是适当、恰当、适度;“善”指的是符合道德。正如有的学者所言,道德智慧简单地讲就是“善于善”的能力。“‘善于善’后一个‘善’字属于道德的范畴,伦理的范畴,前一个‘善’字属于智力的范畴,智慧的范畴。作为一个整体,这就是道德智慧。”[7]

(二)道德智慧的形态

道德表现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相应地,道德智慧表现在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因此,道德智慧表现形态有三种,即生活道德智慧、人生道德智慧与生态道德智慧。

1.生活道德智慧

生活是道德智慧形成、发展和表现的主要领域。而生活道德智慧主要表现为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中。

“有一个为许多专家所接受的智慧观点是:智慧是对生活中新问题、新情境的一般适应能力。”[8]生活道德智慧主要表现为,能破解生活中的道德冲突、突破道德困境、在各种道德情境中灵活运用道德规范、合理进行交往、具有公共理性,等等。

在多样化社会,人们面临的道德冲突和道德困境越发明显。道德冲突和道德困境是道德主体道德选择时面临的一种矛盾状态和困难处境。具有道德智慧的人在面临道德冲突的困境时,能运用自己的道德智慧选择解决这种道德冲突困境的途径和方式,化解和突破道德冲突的困境,使道德难题迎刃而解。

道德智慧还表现为能在各种具体的道德情境中灵活地运用抽象的道德规范。任何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只是告诉了人们一种道德生活的原则与态度,一种解决道德问题的精神,它并没有直接告诉人们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可以照搬的道德行为方式。具有道德智慧的人,才能根据面临的具体的道德情境、道德问题灵活运用道德原则和规范,选择恰当的道德行为方式和解决道德问题的途径。

道德智慧还表现在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具有道德智慧的人,在交往中,具有理解、包容、诚信、平等、分享、移情、合作、尊重、利他、与人为善等的意识、能力和行为。

“‘公共理性’是指在公共领域里起作用的理性。”[9]公共理性追求的是公共善,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共同生活,它不仅是一种一般的理性能力,更是一种道德智慧。“它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处理公共领域的事务,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从公共整体利益出发,从有利于他人和社会出发,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处理方式,理解他人的意见和处理方式,体谅他人的观点和做法,并为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作出让步和妥协,从而使多元主体能够和谐相处。”[10]一个具有道德智慧的人也应该是一个具有公共理性的人。

2.人生道德智慧

道德智慧不仅表现在对外的关系中,也表现在对内的关系中。是人的生存道德智慧与生命道德智慧的有机统一,是安身立命、使自身成为道德存在并使自身道德获得良好发展的智慧。具体表现为:

自我道德认识。一个有智慧的人一定是一个能正确认识自我的人。同样,一个有道德智慧的人也一定是一个能正确认识道德自我的人。道德智慧是一种认识道德自我的能力。自我道德认识表现在:能认识到自己是一个道德存在,认识到道德是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方式,认识到自己的本性是道德生命;认识自己自然生命的有限性,并能提升自己道德生命的无限性、自己精神生命的无限性,实现对自身自然生命有限性的超越;能发现人生的真正意义,将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作为自己的追求。

自我道德实现。道德智慧不仅表现为能妥善、明智地处理各种外在的道德关系,而且表现为能妥善地、明智地实现道德自我。心理学家马斯洛谈到的人的自我实现的二十余种表现中,有许多就属于道德的自我实现,如无私地自我实现;对人对己都要以诚相待;负责任;真诚、和谐、诚实;有意识地寻求伦理和道德原则;善以待人,助人之正业,以此变得无私;等等。[11]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了的人就是道德高尚的人、利他的、献身的、社会性的人。自我实现不是忽视自己对社会的义务和贡献。

自我道德超越。在道德上,人是一种超越性存在,人是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中实现道德自我发展的。具有道德智慧的人能够认识到人的这种道德属性,不断实现从实然的道德自我向应然的道德自我、现实的道德自我向理想的道德自我的转变,成为一个处在不断发展中的、一个永远在路途中的道德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断完善的具有更高的自主、自立、自信、自觉、自爱、自律、自尊品格的人。

3.生态道德智慧

赫拉克利特指出:“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12]赫拉克利特的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道出了生态道德智慧的真谛。人存在于、发展于自然中,需要认识和处理与自然的关系,道德智慧就表现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需要和表现出来的智慧就是生态道德智慧。在中国,生态道德智慧的发展走过了曲折的历程。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表现出了中国人最初的生态道德智慧。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遭到破坏,生存环境恶化,我们的生态道德智慧出现退化。在今天的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又重新使我们认识到了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自觉地倡导生态文明,表现了现代中国人的生态道德智慧。与最初的生态道德智慧相比,这种生态道德智慧是一种更高级的、自觉的道德智慧。生态道德智慧表现为恰当地、明智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珍爱自然、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尊重自然之道,按照自然规律规范,调节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与自然和谐相处;感悟人生与自然的相关性,实现自然之理向人生意义的转化。

由上可知,道德智慧也就是人的为人、处世、做事、立身的智慧。

(三)道德智慧的特征

道德智慧是道德与智慧的有机结合,而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它包含着“智慧的道德”与“道德的智慧”两个相互制约、相互渗透、互为条件的方面。因此,它是社会内容(道德内容)与心理形式(道德形式)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它整合了心理学、人学、哲学、伦理学等学科关于智慧内涵的看法,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生活性

道德智慧与生活是密不可分的,甚至是一体的。道德智慧来源于生活,生成于生活,表现于生活,确证于生活,并且指导生活,引领生活,创造新的生活,引领幸福人生。它是生活智慧与生命智慧、人生智慧的统一。

2.整体性

“智慧不等于知识、经验或能力,也不等于纯理性的或感性的思维,更不等于智力或智商。它是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科学与人文等多方面素养的综合体现,是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多领域素养在人的思维与实践中的折射。”[13]道德智慧更体现了综合性、整体性。

第一,道德智慧是道德与智慧的统一。“道德智慧是以人更好生存为价值取向进行德性养成和完善的”[14],“是品德的一个部分,更确切说是品德的指导因素:‘智者,德之帅也’”[15]。而“德性也是理智或智慧以这种正确的善恶观念为根据作出选择的结果”[16]。道德与智慧是不可分离的,“一个人没有心灵的神圣固然什么都干得出来,但心灵的神圣还需要理性的开化、滋养和提升,而且仅有心灵的神圣未必导致神圣的结果。事实上,心灵的神圣不仅是通过理性和智慧的开化和滋养形成的,而且神圣的心灵的对象化主体建构,也是通过道德理性和道德智慧指导操作实现的。一个人具有心灵的神圣,他肯定从善致善,而且可以说是本性善良的人,甚至高尚的人,但却不可能达成从善致善的最佳效应和完美境界,成为真正完善的人。反倒会常常作出无畏的、不必要的牺牲甚至造成善的负面效果,或者成为莽撞的‘英雄’,或者成为迁腐的侏儒、异化了的呆子和‘愚人’。我国历史上,传统的道德教化和文化氛围便造就了这样一些有善心而不知如何为善的缺乏道德智能或道德智能低下的侏儒或‘愚人’。这是值得引以为戒的”[17]

第二,道德智慧是各种道德能力的有机统一。道德智慧作为一种综合的道德能力包含道德认识能力、道德判断能力、道德选择能力、道德直觉能力、道德移情能力、道德行为能力、道德创新能力等要素。但道德智慧不是各种道德能力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道德能力的有机整合和综合体现,是理性能力、价值能力与实践能力的统一。

第三,道德智慧是理性智慧和非理性智慧的统一。道德智慧内含着公共理性,或者说二者具有一致性,因为“公共理性是公众对公共伦理领域问题的理智思考方式”[18],从伦理学角度看,它是一种道德能力,它要求人们在处理公共领域的事务,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时,要善于从有利于他人和社会出发,选择合理地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行为方式。道德智慧还是一种包含着情感性、直觉性在内的非理性能力,情感、直觉、良心等非理性因素在道德智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四,道德智慧是心理形式与社会内容的统一。一般的智慧主要是一种心理形式。道德智慧与一般的智慧不同,它不仅包含心理形式,而且包含社会内容,道德性是其特质,具有明显的价值性,是一种价值智慧,是心理形式与社会内容的有机统一。

第五,道德智慧是能力与境界的统一。道德智慧不仅是各种能力,也是一种精神境界、道德境界,是人的道德能达到的一种境地。“拥有道德智慧的人,不管他所面对的社会道德现象和面临的具体道德情境如何错综复杂,变化莫测,不管面对什么诱惑和障碍的干扰,其道德思维的灵角能十分敏捷和敏锐地作出‘谁是谁非’的善恶判断,能超越感性现象、感性经验、感性自我和各种偶然因素而直逼道德必然以致抓住道德必然,从而作出行为方向和行为方式的达观和明智的价值选择,达到‘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智者或哲人的境界”[19],“显示出为人处事的明智和‘泰然行将去’的大家气象”[20]

3.实践性

“道德智慧就是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恰当行为能力。”[21]道德智慧既是理性智慧,更是实践智慧,是道德认识能力与道德行为能力的统一。作为道德认识能力,道德智慧是人对善恶是非的认识能力,表现为面对复杂的善恶是非问题的“不惑”和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发现各种世事和人事的善恶价值的能力,表现为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关系方面的大睿大智。作为道德实践能力的道德智慧是一种实践智慧,是人在道德生活实践中的智慧,表现为能根据道德认识恰当处理生活中的各种道德问题,实施道德行为。道德智慧作为一种实践智慧还表明,它是在道德实践中形成、表现、确证和发展的。

4.创造性

道德智慧既表现为对普遍的道德规范的遵守,更体现为主体根据具体的道德情境灵活地运用道德规范,创造性地解决道德问题,选择道德行为方式。创造性是道德智慧的最高表现和最高境界。因循守旧、中规中矩算不得道德智慧。

(四)道德智慧的结构

道德智慧是一个由不同的要素构成的复合性结构。主要有以下要素构成:

1.道德认识能力

道德认识能力是主体对道德现象进行认知、对道德知识进行理解,并由此获得道德新认识的能力。道德认识能力由感性的道德认识能力和理性的道德认识能力构成。

感性道德认识能力是主体对各种道德现象进行感知并获取感性经验的能力。它是对道德情境、道德关系、道德问题的外部联系的反应能力。

理性道德认识能力是主体对道德现象的本质进行认识的能力。它是反映道德现象的内在联系、内在本质的能力。由道德分析能力、道德综合能力、道德判断能力、道德推理能力、道德反思能力等构成。道德分析能力是将道德现象和道德知识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对其分别加以研究,从中找出认识对象的本质的道德认识能力;道德综合能力则是把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的道德现象和道德知识,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道德认识能力;道德判断能力是主体根据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及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对道德现象作出善恶价值评判的能力;道德推理能力是主体在道德判断的基础上,从一个或几个道德判断推出另一道德判断的能力,常用的道德推理有道德类比推理、道德归纳推理、道德演绎推理和道德归因推理,相应地,道德推理能力有道德类比推理能力、道德归纳推理能力、道德演绎推理能力和道德归因推理能力;道德反思能力是主体对已经完成的道德认识进行再认识的能力,具体而言是对已完成的道德的感性认识和各种道德理性认识的再认识的能力,是对道德认识的过程及其结果的认识能力,其涉及的内容是各种道德认识,而不是各种道德现象本身。

道德认识能力是道德智慧及各种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2.道德判断能力

道德判断能力是主体以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及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为标准对道德现象作出善恶价值评判的能力。如上所述,道德判断能力从逻辑上讲,应从属于道德认识能力。但是,由于道德判断能力在道德认识能力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人们往往又将其从道德认识能力中分离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道德能力来研究,本书也采用这种方法。对于道德判断能力,我们可以根据其发挥作用于行动之前、行动之中还是行动之后,将道德判断能力分为道德指令判断能力、道德规范判断能力和道德评价判断能力。道德指令判断往往是在具体的道德情境中作出的判断,是对具体的行动主体作出的包含要求、号召、劝告、命令等指令的判断,它表现为判断主体的期待。因此,道德指令判断能力是主体对自己或他人作出应该或不应该等指令的能力,包括在头脑中作出道德指令判断的能力和实际上作出(表达出)道德指令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行动前运用的能力。道德规范判断能力是主体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规范进行判断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行动过程中运用的,其主要的功能是根据已有的道德规范对自己和他人正在进行的行动进行判断,以使这些道德行为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纠正偏离道德规范的行为。道德评价判断能力是对道德行为表达出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对行为或事实作出善恶性质的断定的能力,这种道德判断能力往往是在道德行为发生之后运用的。

运用道德判断能力,人们可以实现以下目标:第一,反应—描述,即对道德现象作出反应,并运用语言、符号图式等将这种反应描述出来。第二,规范,即运用反映了社会道德要求的规范性道德判断约束自己和他人。第三,评价—导向,即通过善恶评判来褒善贬恶、扬善抑恶,实现对人们道德行为的引导,鼓励人们作出道德行为。

道德判断能力是道德选择及道德选择能力的形成和发展、道德行为发生的前提。科尔伯格认为,道德判断是道德行为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样,高水平的道德判断能力是成熟的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没有道德判断能力或道德判断能力的低下,会影响到人的道德选择及道德选择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因而会影响人的道德智慧的形成和发展。

3.道德选择能力

道德选择能力是主体以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为依据,以道德判断为基础,自由、自觉、自愿进行善恶取舍的能力。道德选择能力是在道德判断能力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从道德选择的内容维度看,道德选择能力由道德观念的选择能力和道德行为的选择能力构成。从道德选择的构成看,道德选择能力由道德价值判断能力、道德价值比较能力、道德价值排序能力、道德选择干扰排除能力、道德选择结果预测能力构成。道德价值判断能力是主体对道德现象善恶价值的判断能力。道德价值比较能力是指主体对道德现象的价值的大小进行比较的能力。道德价值排序能力是指在道德价值比较的基础上,将道德价值的大小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的能力。道德有不同的价值,同一价值有大有小,如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长久的价值与短暂的价值、主要价值与次要价值、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道德价值排序能力就是对这些价值及其大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序的能力。道德价值排序能力直接影响到人们道德选择的结果。在人们的道德选择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各种来自自身和外部因素的干扰,影响道德选择的进行。排除道德选择干扰的能力是指在道德选择过程中,主体有意识地消除影响道德选择的各种干扰因素,保证道德选择顺利进行并取得最好的选择结果的能力。人们在进行道德选择前往往会在头脑中预测这种选择会产生何种结果,结果好与坏、大与小等,然后根据可能产生的结果作出选择或放弃的决定。道德选择结果的预测能力是主体对自己的某种道德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的预测和猜想能力,这种道德能力直接影响到主体的道德选择。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状况,一些传统的道德式微,而新的道德尚未完全确立,各种道德观念相互交锋、碰撞,道德判断标准也呈现出多元,人们会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道德困境和道德冲突,如道德心理的冲突、道德行为的冲突,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头脑中的冲突,等等,造成道德主体道德决策和行动的困难。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道德主体具有较高的道德选择能力,在道德困境和道德冲突中作出具有较大道德价值的选择。道德选择能力是道德观念到道德行为的桥梁。因此,培养学生的道德选择能力在当代社会是十分重要的。

4.道德直觉能力

道德直觉能力是在以往经验知识积累基础上,迅捷、直接、整体地把握道德对象及其本质的能力。道德直觉能力与其他道德能力相比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它是一种省却逻辑思维过程,非逻辑地、直接地把握道德对象整体价值和意义的道德能力。第二,由于省却了许多思维的中间环节,因此,道德直觉能力是一种迅捷、瞬间把握道德对象及其本质的能力。第三,由于上述原因,道德直觉能力往往是一种在无意识中、在不经意间把握道德对象及其本质的能力。

尽管道德直觉能力是一种难以把握的道德能力,一种特殊的道德能力,但是在理论上、在逻辑上,我们仍可以对其结构进行分析。道德直觉能力由以下要素构成:道德图式激活能力、瞬间的道德移情能力、快速的道德判断能力、迅捷的道德选择能力、对道德现象的整体把握能力。道德图式激活能力是主体唤醒先存于自己头脑中的道德图式,使其瞬间发挥作用的道德能力。由于道德图式的存在,主体可以在省略许多思维环节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反应,产生道德直觉。所以对以前存在于头脑中的道德图式的激活就是产生道德直觉不可缺少的。情感可以激发道德直觉的产生,是道德直觉产生的推动力。瞬间的道德移情能力是主体在道德情境中瞬间产生与他人相近或相同情感的道德能力。快速的道德判断能力是主体不经思维中的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一系列复杂环节而直接作出道德判断的道德能力。迅捷的道德选择能力是主体在道德情境中,在上述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快速地作出善恶和行为方式选择的道德能力。对道德现象的整体把握能力是主体不经分析,直接地、综合地、全面地把握道德对象及其本质的道德能力。

5.道德移情能力

道德移情能力是在主体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认识交互作用下产生的、对他人的一种替代性情感反应能力,是在对他人所处的道德情境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与他人情感相同或相似的道德情感反应能力,是一种分享他人道德情感的能力。道德移情能力既涉及道德认识能力,又涉及道德情感能力,不仅是一种理性能力,更是一种非理性能力,是两种能力有机整合而形成的一种道德能力。

从道德移情的发生看,人的道德移情能力的纵向结构由以下要素构成:情绪情感感知能力、情境理解能力、情绪情感体验唤起能力、角色承担能力、情感共鸣能力等。情绪情感感知能力是识别他人各种不同的情绪、情感及其表达的意义的能力。情境理解能力是对引起他人特定情绪情感的情境,以及情绪情感和情境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能力。情绪情感体验唤起能力是主体唤醒自己过去生活中亲身感受过的情绪情感体验(如快乐、烦恼、愤怒、悲痛、沮丧、惊恐等)的能力。角色承担能力是主体站在他人的立场上看问题,考虑他人的态度、思想和情感的能力,简言之是一种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的能力。情感共鸣能力是主体在理解他人情绪情感的基础上,产生与其相一致的情感体验的能力。

道德移情能力与人的道德行为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道德移情能力是道德行为的推动因素,是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催化剂。人在道德情感能力的推动下,更容易作出道德的行为。一个道德移情能力低下的人,往往对他人的困难处境无动于衷,表现出道德冷漠,而不能伸出援手。因此,德育中培养学生的道德移情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6.道德行为能力

道德行为能力,又称为道德实践能力或道德践履能力,是道德主体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处理各种道德问题的能力,是将道德原则、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道德行为能力也是一种复合的结构,由道德行为方式选择能力、道德行为结果的预测能力、道德行为调控能力、排除内外干扰的能力、道德行为实施能力等要素构成。无论道德主体是否意识到,他在道德行动前都要选择行为方式,然后以该种行为方式从事道德行为,所以,道德行为方式选择是道德行为的前提,自然,道德行为方式选择能力也就成为道德行为能力的基础。道德行为方式选择能力是道德主体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道德判断的基础上对善的行为及如何实施善的行为的方式的抉择能力。道德行为结果的预测能力是指道德主体在道德行为前对道德行为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结果进行推测的能力,预测的结果直接影响到道德主体是否实施已选择的道德行为方式。道德行为调控能力是道德主体根据事先确定的道德行为目标,根据道德行为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程不断进行调节和控制,使其向着预定目标发展的能力。排除内外干扰的能力,又称为道德意志力,是道德主体在实施道德行为过程中自觉地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和障碍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保证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坚持不懈,始终如一。道德行为实施能力是道德主体将在头脑中选择的道德行为方式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道德行为实施能力是其他道德行为能力的综合表现,是道德智慧的表现,也是道德智慧的明证。以上几种道德行为能力紧密相连、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人的完整的道德行为能力。

7.道德创新能力

道德创新能力是主体的道德观念、道德生活(实践)与道德自我的改造与更新的能力。道德创新能力是道德智慧的最高表现,是一种综合性的道德能力。道德创新能力由以下要素构成:既有道德规范改造更新能力、创造性地运用已有道德规范的能力、创造新道德的能力、创新道德自我的能力、创造美好道德生活的能力。

既有道德规范改造更新能力是主体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造既有的道德,剔除其中陈旧、落后、与时代要求不相符的东西,提出新的要求,赋予既有道德以新的内涵,以使其焕发生机和活力的能力。创造性地运用已有道德规范的能力是主体在遵从道德规范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具体的道德情境和道德问题灵活地运用已有的抽象的道德规范,以解决面临的具体道德问题,取得善的结果的能力。它能使人的道德行为“从心所欲不逾矩”。创造新道德的能力是道德主体根据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提出原来未曾有的能有效地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关系的新道德的能力。创新道德自我的能力是一种不断自我否定、自我更新、自我超越、自我道德成长的能力。创造美好道德生活的能力是主体创造性地解决实际的道德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妥善处理各种道德关系,提高生活与生命的质量与价值,过有意义的、美好的、幸福的道德生活的能力。

以上各种道德能力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道德智慧就是各种道德能力相互渗透、有机融合而成的。我们可以在理论上将各种道德能力分门别类进行研究,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难将其分离开来。因此,我们在发展某种道德能力时必须关注其他能力的培养,渗透其他能力的培养,不能将其割裂起来单独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