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食人花骨

……

城西,王家。

这个时代,还没有路灯之类的,晚上还有着“宵禁”的制度,像王家这种大户人家,不但早早闭门,甚至还有仆人值夜,以防鸡鸣狗盗之辈。

但王家却是个例外。

月光下,王家两道高高的大门,并没有关闭,而是往内打开。

像是在迎接什么人。

远处,缓缓走来一人。

这人举止僵硬,面无表情,似乎是认得路一般,径直来到王家,走了进去。

在这人进去后,旁边,一个黑影也跟着翻身上墙,将身躯隐藏在黑暗中,跟上前去。

正是李二。

奇怪的是,进门后,若大的屋子里,居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见不到!

富丽堂皇的屋子里,卧榻之上,雍容华贵的王老板正侧卧着,吸着烟枪,火光一明一暗。

在他身边,站着一个侍女,正是昨天,给杨雄送食盒的丫鬟。

那人缓缓往前,犹如提线木偶般,缓缓穿过前院,进入内屋。

侍女见状,提醒王老板:“主人,又来了一个孝敬的人。”

“挖了吧。”

“是!”

得到王老板的命令,侍女从旁边,拿过一个木盘。

盘子上,尽是干涸的血迹,还未靠近,就血腥味扑鼻而来。

那人却是毫无所觉,停在侍女面前。

侍女抓起一把尖刀,过去,将那人的衣服解开,一刀下去。

很快,胸膛切开,心被挖了出来。

奇异的是,即便如此,那人也依旧面无表情,仿佛感受不到任何疼痛般,只是直愣愣的看着前方。

王老板吸了一口福寿膏,吐出烟雾,问:“都到齐了么?”

“回主人,一共到了十一人,还差一人。”

“差一人?”

“差谁?”

“就是昨天下午,过来吃流水席,没抢到菜,后面单独给他送了食物的那小子。”

“原来是他。”

王老板仰起头,吐了口烟:“再等等吧,估计那小子,还没把福寿虫吃下去呢,也可能还未毒发,毕竟那小子的灵魂,目前看来,应该是这批‘贡品’里,最强大的一个。如果一直没来孝敬的话,明天入夜,你去他家看看。”

“是。”

“下去吧,这皮囊,赏你了。”

听到王老板的话,侍女面露喜色,连忙点头:“多谢主人!”

当即伸手,便将那尸体,扛在肩头,带了出去。

等到侍女离开,王老板这才挣扎着身躯,爬了起来,整理一下衣服,端着那个盛放着人心的木盘,往里屋走去。

而前院,侍女放下尸体后,伸手抓住她自己的脑门,用力就那么一撕。

头盖骨里,伸出一条类似花骨朵一样的花枝来。

那花骨朵嗅到尸体的味道,迅速绽放,里面竟是一张长满了锋利牙齿的嘴!

很快,就传来一阵“呼哧、呼哧”的声音。

“侍女”重新掩上,将地上的衣物,收拾丢掉。

殊不知,这一切,尽数落入了潜伏屋梁上的李二眼中。

……

“取油?”

此时,天色大亮。

李二已从王宅返回,将自己见到的东西,尽数汇报给了杨雄。

听李二这么一说,杨雄也是惊住:“这大布商、大富豪王老板,合着,也是个邪祟啊。大隐隐于市,居然连巡夜司的人都没察觉,真是牛逼了去。”

靠着每年的“流水席”,暗中筛选合适的人,哪怕是死了,也都以为是吃东西撑死的,没人会怀疑到王老板的身上。

而他为了伪装,筛选的条件,也是极其苛刻,不但需要灵魂强大,还需要身世孤寡,家中并无他人,这样才好“毁尸灭迹”。

怪不得会选上自己呢。

而且,听那个侍女,和王老板的对话,显然并不打算放过他。

要是他今天,还没“主动”前去王家的话,那侍女,就会找过来。

正好。

杨雄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正愁找不到邪祟剥皮呢。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侍女,和王老板,应该都是邪祟,解决的话,又可以得两个煞皮。

完美。

……

今日无事,饮酒吃肉。

见杨雄准时捧场,凤姐满脸笑容:“杨掌柜的,你这天天来喝酒,可别误了自己的生意呀。美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误什么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

杨雄笑着,随口回了一句:“除了酒外,再给我上一盘卤猪耳朵,半斤熟牛肉。”

手里有钱,也就不吃茴香豆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凤姐美眸闪动,略作沉吟,眼神里,露出钦慕之意:“这诗,以前怎从未听过?细品之下,却又如此惊艳。将随性、洒脱,和美酒,完美阐述了出来。这诗,难道是杨掌柜自己作的?真没想到,杨掌柜居然有如此才气。”

“咳、咳,没有,没有,书上看到的,觉得好听,不自觉就记下来了。”

杨雄忽然想起来,这个世界,虽然大体走向,和自己前身的世界类似,但多多少少,诸如朝代更替、历史名人这些,还是有些出入的。

自己没仔细研究对应的历史,也不知道有没有李白,更别提李白的成名诗了。

“是么?”

凤姐明显不信:“你可别骗我,我也自小读书,似这等诗句,绝不可能籍籍无名的。”

自小读书?

这个时代,能读书的女人,那都不是普通人家,非富即贵,又怎会来这个地方,抛头露面,开一个小小的酒肆?

看来,这凤姐的身份,不一般呐。

当然,相比之下,他对今晚,要来找他的那个“女人”,更感兴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