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欲与哀矜

1

“对小说作者来说,如何开始常常比如何结尾更难把握。”在《刚果日记》的某处注脚中,格雷厄姆·格林说道,他那时正深入黑非洲的中心,试图为一部意念中的小说寻找自己对之尚且还一无所知的人物,“……如果一篇小说开头开错了,也许后来就根本写不下去了。我记得我至少有三部书没有写完,至少其中一部是因为开头开得不好。所以在跳进水里去以前,我总是踌躇再三。”

小说家踌躇于开始,而小说读者则更多踌躇于重读。面对无穷无尽的作品,小说读者有时候会像一个疲于奔命的旅行家,对他们而言,最大的困难在于重返某处,在于何时有机会和勇气第二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我有时怀念那些活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的度假客,他们像候鸟一样,一年一度地来到同一个风景胜地,来到同一座酒店,享受同一位侍者的服务,外面的光阴流转,这里却一如既往,令孩童厌倦,却令成年人感受到一丝微小的幸福。列维—施特劳斯,一位憎恶旅行的人类学家,他在马托格洛索西部的高原上面行走,一连好几个礼拜萦绕在他脑际的,却不是眼前那些一生都不会有机会第二次见到的景物,而是一段肖邦的曲调,钢琴练习曲第三号,一段似乎已被艺术史遗弃的、肖邦最枯燥乏味的次要作品,它已被记忆篡改,却又在此刻的荒野上将他缠绕。他旋即感受到某种创造的冲动。

2

因为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创造,很大程度上并非起于旷野,而是起于废墟,起于那些拼命逃避废墟的人在某个时刻不由自主的、回顾式的爱。

格林自然擅长于逃避,他的第二本自传就名为《逃避之路》。他从英伦三岛逃至世界各地,从长篇小说逃至短篇小说,又从小说逃至电影剧本和剧评,他从婚姻和爱中逃避,从教会中逃避,某些时刻,他从生活逃向梦,甚至,打算从生逃向死。他在自传前言中引用奥登,“人类需要逃避,就像他们需要食物和酣睡一样”。但我想,他一定也读过奥登的另外一节诗句:

但愿我,虽然跟他们一样

由爱若斯和尘土构成,

被同样的消极

和绝望围困,能呈上

一炷肯定的火焰。

(奥登《1939年9月1日》)

因为他又说,“写作是一种治疗方式;有时我在想,所有那些不写作、不作曲或者不绘画的人们是如何能够设法逃避癫狂、忧郁和恐慌的,这些情绪都是人生固有的”。于是,所有种种他企图逃离之物,竟然在写作中不断得以回返,成为离心力的那个深沉的中心。这些越是逃离就越是强有力呈现出来的来自中心处的火焰,才是格林真正令人动容之处。

3

爱若斯,古希腊的爱欲之神,丰盈与贫乏所生的孩子,柏拉图《会饮篇》里的主角,却也是众多杰出的现代作家最为心爱的主题。或者说,写作本身,在其最好的意义上,一直就是一种爱欲的行为,是感受丰盈和贫乏的过程。在写作中,一个人感觉自己身体被掏空,同时又感觉正在被什么新事物所充盈;一个人感觉自己不断地被某种外力引领着向上攀升,同时又似乎随时都在感受坠落般的失重;一个人同时感觉到语言的威力与无力。如同爱欲的感受让地狱、炼狱和天堂同时进入但丁的心灵,作为一种共时性的强力图景,而《神曲》的写作,只是日后一点点将它们辨析并呈现的征程。

格林当然也有类似的共时性经验。他指认《布莱顿棒糖》(1938)是关于一个人如何走向地狱的,《权力与荣耀》(1940)讲述一个人升向天堂,而《问题的核心》(1948)则呈现一个人在炼狱中的道路。这三部小说构成了格林最具盛名的天主教小说的整体图景,它们关乎爱欲的丧失、获得与挣扎。在一个好的作家心里,这些丧失、获得与挣扎总是同时存在的,不管他此刻身处哪一个阶段,至少,他总会设想它们是同时存在的。

更何况,这种爱欲体验在格林那里,是始终和宗教体验结合在一起的。他笔下的诸多主人公,均怀着对天国的强烈不信任以及对永世惩罚同等程度的恐惧在世间行走,换句话说,也就是在炼狱中行走。《问题的核心》中,那位殖民地副专员斯考比受命去接收一队遭遇海难的旅客,一些人已经救过来,另一些人,包括一个小女孩还活着却即将死去。斯考比走在星光下,又想起之前刚刚自杀的一位年轻同事,他想,“在这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上想要得到幸福,这是多么荒谬的想法啊”,“指给我看一个幸福的人,我就会指给你看自私、邪恶,或者是懵然无知”。

走到招待所外边,他又停住了脚步。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底细,室内的灯光会给人一种平和、宁静的印象,正像在这样一个万里无云的夜晚,天上的星辰也给人一种遥远、安全和自由的感觉一样。但是,他不禁自己问自己说:一个人会不会也对这些星球感到悲悯,如果他知道了真相,如果他走到了人们称之为问题的核心的时候?

4

相对于自私和邪恶,格林更憎厌懵然无知。在《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里,那位弃绝一切的奎里面对某种天真的指谓惊叫道:“上帝保佑,可千万别叫我们和天真打交道了。老奸巨猾的人起码还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天真者看似可爱,实则可耻,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造成伤害,却既不用受到法律惩罚,也没有所谓良知或地狱审判之煎熬,你甚至都没有借口去恨他们。“天真的人就是天真,你无力苛责天真,天真永远无罪,你只能设法控制它,或者除掉它。天真无知是一种精神失常。”格林只写过一个这样的天真无知者,那就是《文静的美国人》里面的美国人派尔,他被书本蛊惑,怀着美好信念来到越南参与培植所谓“第三势力”,造成大量平民的伤亡却无动于衷,那个颓废自私的英国老记者福勒对此不堪忍受,在目睹又一个无辜婴孩死于派尔提供的炸弹之后,终于下决心设法除掉了他。怀疑的经验暂时消灭了信仰的天真,却也不觉得有什么胜利的喜悦,只觉得惨然。

格林喜欢引用罗伯特·勃朗宁《布娄格拉姆主教》中的诗句,

我们不信上帝所换来的

只是信仰多元化的怀疑生涯

另外还有一段,格林愿意拿来作为其全部创作的题词:

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一端,

诚实的盗贼,软心肠的杀人犯,

迷信、偏执的无神论者……

在事物危险的一端,也就是习见与概念濒临崩溃的地方,蕴藏着现代小说的核心。

5

从亨利·詹姆斯那里,格林理解到限制视点的重要。这种重要,不仅是小说叙事技术上的,更关乎认知的伦理。当小说书写者将叙事有意识地从某一个人物的视点转向另一个人物视点之际,他也将同时意识到自己此刻只是众多人物中的一员;当小说书写者把自己努力藏在固定机位的摄像机背后观看全景,他一定也会意识到,此刻这个场景里的所有人也都在注意着这台摄像机。在这其中,有一种上帝退位之后的平等和随之而来的多中心并存。现代小说诞生于中世纪神学的废墟,现代小说书写者不能忍受上帝的绝对权威,因为在上帝眼里,世人都是面目相似的、注定只得被摆布和被怜悯的虫豸。但凡哪里有企图篡夺上帝之权柄的小说家,哪里就会生产出一群虫豸般的小说人物,他们,不,是它们,和实际存在的人类生活毫无关系。

因为意识到视点的局限,意识到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掌握有关另外一个人的全部细节,小说人物才得以摆脱生活表象和时代象征的束缚,从小说中自行生长成形。格林曾引用亨利·詹姆斯的一段话:“一位有足够才智的年轻女子要写一部有关王室卫队的小说的话,只需从卫队某个军营的食堂窗前走过,向里张望一下就行了。”唯有意识到我们共同经验的那一小块生活交集对于小说并无权威,个人生活的全部可能性才得以在小说中自由释放。

指给我看一个自以为知晓他人生活的小说家,我就会指给你看自私、邪恶,或者是懵然无知。

6

“一个人会不会也对这些星球感到悲悯,如果他知道了真相,如果他走到了人们称之为问题的核心的时候?”

换成中国的文字,那就是:“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格林的主人公,几乎都是早早就“知道了真相”、已“得其情”的人,用唐诺的话说,格林的小说是“没有傻瓜的小说”。很多初写小说的人,会装傻,会把真相和实情作为一部小说的终点,作为一个百般遮掩最后才舍得抛出的旨在博取惊叹和掌声的包袱,格林并不屑于此。他像每一个优异的写作者所做的那样,每每从他人视为终点的地方起步,目睹真相实情之后的悲悯和哀矜并不是他企图在曲终时分要达到的奏雅效果,而只是一个又一个要继续活下去的人试图拖拽前行的重担。

“我曾经以为,小说必得在什么地方结束才成,但现在我开始相信,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写实主义一直有毛病,因为现在看来,生活中没有什么东西会结束。”他借《恋情的终结》中的男主人公、小说家莫里斯之口说道。这样的认识,遂使得《恋情的终结》成为一部在小说叙事上极为疯狂以至于抵达某种骇人的严峻高度的小说,而不仅仅是一部所谓的讲述偷情的杰作。在女主人公萨拉患肺炎死去之后,萨拉的丈夫亨利旋即给他的情敌莫里斯打电话告知,并邀请他过去喝一杯,两个本应势同水火的男人,被相似的痛苦所覆盖,从而得以彼此慰藉,这自然会让我们想到《包法利夫人》结尾处,包法利医生在艾玛死后遇见罗道耳弗时的场景。但与《包法利夫人》不同的是,《恋情的终结》的故事从此处又向前滑行了六十余页,相当于全书几乎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这部分篇幅里,我们看到莫里斯和亨利喝酒谈话,商量是火葬还是按照准天主教徒可以施行的土葬,莫里斯参加葬礼,莫里斯遇见萨拉的母亲,莫里斯应邀来到亨利家中居住,莫里斯翻看萨拉的儿时读物,莫里斯和神父交谈……生活一直在可怕和令人颤栗地继续,小说并没有因为主人公的死亡而如释重负地结束。

“我是睁着眼睛走进这一场恋爱的,我知道它终有一天会结束。”莫里斯对我们说。

“你不用这么害怕。爱不会终结,不会因为我们彼此不见面。”萨拉对莫里斯说。

无论是地狱、天堂还是炼狱,格林小说中的人物都是睁着眼睛清醒地迈入其中的,这是他们唯一自感骄傲的地方。

7

关于爱,格林擅长书写的,是某种隐秘的爱。作为一个对神学教义满腹怀疑的天主教徒,格林觉得自己是和乌纳穆诺描写的这样一些人站在一起的,“在这些人身上,因为他们绝望,所以他们否认;于是上帝在他们心中显现,用他们对上帝的否定来确认上帝的存在”。他笔下的男性主人公,都是胸中深藏冰屑的、悲凉彻骨的怀疑论者,他们常常否定爱,不相信上帝,但在某个时刻,因为他们对自我足够的诚实,爱和上帝却都不可阻挡地在他们心中显现。因此,爱之隐秘,在格林这里,就不单单是男女偷情的隐秘(虽然它常常是以这样世俗的面目示人),而更多指向的,是某种深处的自我发现,某种启示的突然降临。当然,这种启示和发现,转瞬即逝,是凿木取火般的瞬间,而长存的仍是黑暗。

隐秘的爱,让人在感受欢乐的同时又感受不幸和痛苦,让人在体会到被剥夺一空的时刻又体会到安宁。在《恋情的终结》的扉页上,格林引用严峻狂热的法国天主教作家莱昂·布洛依(他也是博尔赫斯深爱的作家)的话作为题辞:“人的心里有着尚不存在的地方,痛苦会进入这些地方,以使它们能够存在。”

这些因为痛苦而存在的隐秘之地,是属人的深渊,却也是属神的。它诱惑着格林笔下步履仓皇的主人公们纵身其中。老科恩在歌中唱道:“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8

我还想谈谈充盈在格林长篇小说中的、奇妙的均衡感。很多的长篇小说,就拿与格林同族且同样讲求叙事和戏剧性的麦克尤恩的作品来说吧,每每前半部缓慢而迷人,后半部分却忽然飞流直下,变得匆促急迫,以至于草草收场。似乎,在一阵开场白式的迂回之后,作家迫不及待地要奔向某个设想好的结尾,你能感觉到他要把底牌翻给你看的急切,像一个心不在焉要赶时间去下一个赌场的赌徒。

格林就几乎不会如此。这一方面,或者源于他每天固定字数的写作习惯。“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五百个字……一旦完成了定额,哪怕刚刚写到某个场景的一半,我也会停下笔来……晚上上床,无论多么晚,也要把上午写的东西读一遍。”《恋情的终结》中小说家莫里斯自述的写作习惯,格林在两年后接受《巴黎评论》的访谈时,又几乎原封不动地重说了一遍。这些按照定额从他笔下缓缓流出的文字,遂保有了节奏和气息上的匀称一致。再者,格林的长篇小说无论厚薄,基本都会分成多部,每部再分成多章,进而每章中再分小节,这种层层分割,也有效地保证了小说整体的均衡。

但这些依旧还是皮相,我觉得更为要紧之处可能还在于,如果讲小说都需要有内核的话,在格林的长篇小说中,就从来不是只有一个内核,而是有很多个内核,它们自行碰撞,生长,结合,然后像变形金刚合体那样最终构成一个更大的内核。

他的人物,遂在各自的小宇宙里,从容不迫地交谈着,他们就在他们所在的世界里痛苦或欢乐,对一切专职承载主题或意义的面容苍白的文学人物报之以嗤笑。

9

也许我们最后还应该谈谈幸福。

格林并不反对幸福,他反对的是基于无知的幸福以及对幸福的执著。已婚的斯考比感受到幸福顶点的时刻,仅仅是他准备敲开年轻的孀妇海伦门扉的那一刻,“黑暗中,只身一人,既没有爱,也没有怜悯”。

因为爱旋即意味着失控,而怜悯意味着责任。这两者,都是人类所不堪忍受的。上帝或许便是这种不堪忍受之后的人类发明,祂帮助人类承担了爱和怜悯,也承担了失控和责任,同时也顺带掌控了幸福的权柄,作为交换,祂要求人类给出的,是信。耶稣对多疑的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格林像多马一样,并没有弃绝信仰,他只是怀疑和嫉妒这种为了幸福而轻率达成交易的、蒙目的信徒,就像《权力与荣耀》里的威士忌神父怀疑和嫉妒那些在告解后迅速自觉已经清白无罪的教徒,但反过来,他同样也难以遏制地爱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并怜悯他们。“比较起来,不恨比不爱要容易得多。”

“爱是深植于人内部的,虽然对有些人来说像盲肠一样没有用。”在《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中,无神论者柯林医生对那位自以为无法再爱的奎里说。

在福音书应许的幸福和此世艰难而主动的爱和怜悯之间,格林选择后者,这也会是大多数旨在书写人类生活的好小说家的选择。幸福不该是悬在终点处的奖赏,它只是道路中偶然乍现的光亮。构成一种健全人性的,不是幸福,而是爱欲与哀矜的持久能力。在敲开海伦的门并愉快地闲聊许久之后,斯考比“离开了这里,心里感到非常、非常幸福,但是他却没有把这个夜晚当作幸福记在心里,正像他没有把在黑暗中只身走在雨地里当作幸福留在记忆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