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弗兰妮(1)

星期六的早晨晴空万里,却还是得穿大衣的天气;一个礼拜以来都是穿一件外套就够了,人人盼着周末也能这么暖和——这个周末耶鲁有比赛。车站里有二十来个年轻人,都是来接女朋友的,十点五十二分那班火车。顶着严寒等在露天站台上的不超过六七个,其余的站在有暖气的候车室里聊天,三三两两扎成堆,脱了帽子,个个吞云吐雾。这群年轻小伙一开口都是清一色大学生知识分子的腔调,不管轮到哪个说话,没一个不拔尖了嗓子,一通慷慨陈词,就好像是在一劳永逸地解决某个极端有争议的问题,正是这个问题让大学外面的那个世界一筹莫展,已经瞎忙活了几个世纪。

等在露天站台上的六七个男孩里就有赖恩·康特尔,他穿一件带有羊毛衬里的博柏利防雨大衣。说康特尔是这群人中的一员,感觉又不太像。他背对着基督教科学会的免费取阅读物架,没戴手套,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有十几分钟他都故意站在其他男孩的谈话圈之外。他的脖子上随意地围着一条褐紫色的羊绒围巾,几乎挡不了什么寒气。突然,康特尔的右手从外套口袋里抽了出来,开始漫不经心地整理围巾,但是才弄了一半又改变了主意。他用同一只手伸进外套,从夹克内袋里取出一封信,随即读了起来,嘴巴微微张着。

信写在——用打字机打在——淡蓝色的信纸上。看上去已几经折腾,有点旧,像是被人从信封里掏出又塞进,读过好几遍了。

我想是星期二吧

最最亲爱的赖恩:

不知你是否能看明白这封信,今晚寝室里吵得不行,我几乎没法集中思想。所以如果我拼错单词,请行行好别太在意。顺便说一句,我已经接受了你的建议,最近常常会查词典,所以如果没了我的风格就都怪你。管他呢,反正我刚收到你的美妙来信,我爱死你了,我疯了,我等不及到周末了。住不进克洛福特楼太没劲了,但其实我也不在乎到底住哪里,只要暖和,没虫子,而且又能常常见到你就行了,我是说,每分钟都能见到你。我最近已经——我是说,我快发疯了。我太喜欢你的信了,尤其是关于艾略特的那部分。我觉得自己除了萨福之外越来越看不上任何别的诗人。我读萨福读得发疯,求你别笑话我。我甚至可能期末论文就写她了,如果我毕业时想拿荣誉的话,而且得他们指定给我的那个白痴导师点头同意。“温柔的阿杜尼丝正在死去,西塞瑞,我们该怎么办?捶胸吧,姑娘们,撕裂你们的衣裙吧。”棒极了吧?萨福自己就是那么干的。你爱我吗?你那封可怕的信里一次都没提你爱我。我真烦你有时候一副超级男人、缄默不语(没写错吧?)的样子,真是无药可救了。我不是真的恨你,但是我天生讨厌强悍沉默的男人。不是说你不强悍,但是你知道我的意思。房间里太吵了,我几乎没法集中思想。管他呢,反正我爱你,要是我能在这个疯人院里找到一张邮票我就寄特快,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看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你到底知不知道这十一个月以来我一共才和你跳了两次舞?在凡戈达那次你太一本正经了不能算。下次见面我可能会不自然得要命。顺便说一句,要是这玩意儿也有个正式的接待仪式我就杀了你。星期六见,我的小花!!

爱你

弗兰妮

××××××××

××××××××

又及:爸爸在医院拍的X光片子拿到了,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肿瘤还在变大,所幸不是恶性的。昨晚我跟妈妈通了电话。顺便说一句,她向你问好,所以你不用担心星期五那晚的事了。我觉得他们甚至都没有听到我们进门。

又又及:我给你写信的时候总是显得这么没水平,这么傻乎乎的。为什么呢?我允许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让我们努力过一个特棒的周末吧。我是说如果可能,这回咱们说什么也别拼命分析这分析那了,尤其别分析我了。我爱你。

弗兰西丝(她的花押)

赖恩这一遍读得格外仔细,读到快一半的时候,他被雷·索莱森打断了——对赖恩而言这是被侵犯、被侵略——长相剽悍的索莱森问赖恩知不知道里尔克这个混蛋到底想说什么。赖恩和索莱森都选了现代欧洲文学课(课程代码251,只面向大四学生和研究生),这次的作业是读里尔克的《杜伊诺哀歌(之四)》,星期一要交差。赖恩和索莱森不是很熟,但是他对索莱森的脸和腔调有种隐隐的没得商量的反感。赖恩收起信,回答说他也不知道,但是他觉得大部分都读懂了。“你很走运,”索莱森道,“你是个幸运儿。”他的声音无精打采,好像他走过来跟赖恩说话完全是因为无聊或者焦躁,从没想过是为了任何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上帝,可真冷。”他说道,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赖恩注意到索莱森驼绒大衣的翻领上有一个已经褪色的口红印,可仍然很扎眼。看上去口红印像是已经留在上面几个星期了,也许是几个月,但是赖恩跟索莱森没有熟到提口红印的程度,当然他也根本不在乎。更何况火车已经快到了。两个男孩都微微向左转过身去,面向正在开来的火车。几乎是在他们转身的一刹那,候车室的门砰的一声打开了,在里面取暖的男孩们开始走出来迎接火车,其中大多数都让人感觉仿佛每只手里至少拿着三支点燃的烟。

赖恩自己也在火车进站的时候点了一支烟。随后,他努力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这些表情可能会轻易地暴露,甚至可以说是美妙地暴露他对所接之人的真实情感。像赖恩这样接站的人太多了,也许只应该给他们发一张见习接站证。

弗兰妮是最先下车的几个女孩之一,她的车厢离得挺远,在站台的最北端。赖恩一眼就认出了她。不管他的脸上做着什么样的表情,他那只伸向半空的手臂还是说明了一切。弗兰妮看到了他的手,看到了他,便使劲地挥舞起自己的手臂。她穿着一件短毛浣熊皮大衣。赖恩快步向她走去,脸上依然不动声色,他压抑着激动之情,自顾自地理论着自己是整个站台上唯一真正认得弗兰妮这件大衣的人。他记得那次在一辆借来的车里,亲了弗兰妮大约半小时之后,又亲了她的大衣翻领,仿佛那也是大衣主人令人神往的有机延伸部分。

“赖恩!”弗兰妮开心地跟他打招呼——她不是个会抹掉自己表情的人。她伸手拥抱他,吻他。这是一个车站站台之吻——开始很自然,但是接下来就有些畏手畏脚,多少带点碰碰额头的意思。“你收到我的信了吗?”她问道,然后几乎是不换气地又道,“你看上去冻坏了,小可怜。你干吗不在里面等呢?你收到我的信了吗?”

“哪封信?”赖恩说,一边拎起她的手提箱。箱子是藏青色的,带白色皮镶边,跟其他刚刚被拎下火车的箱子一个模样。

“你没收到吗?我是星期三寄的。哦,天哪!我甚至把它拿到邮电——”

“哦,你是说那封信。收到了。你就这一个箱子?什么书?”

弗兰妮低头看向自己的左手,她正拿着一本豆绿色布面的小书。“这个?哦,没什么。”她答道。她打开手提包把书塞了进去,跟着赖恩沿着长长的站台往出租车等候处走去。弗兰妮挽着赖恩的手臂,基本上都是她在说话。先是关于她包里的一条裙子,必须要熨烫一下。她说她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熨斗,看起来像是玩过家家用的,可是忘了带过来。她说整个车上她认识的女孩不超过三个——玛莎·法拉、蒂比·提贝特,还有一个叫艾林娜什么的,忘了姓的那个,是她很多年前在寄宿学校的时候认识的,在埃克塞特,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地方。车上其他人,弗兰妮说,看上去都是那种史密斯学院的女孩,除了有两个绝对是瓦萨学院出来的样子,还有一个绝对是本宁顿艺术学院或者萨拉·劳伦斯学院[1]的。那个本宁顿—萨拉·劳伦斯样的看起来就像一路上都躲在火车厕所里搞雕塑或者美术创作,要么就是她的裙子下面穿了一条紧身裤。赖恩走得有点快,他说自己很抱歉没能让她住进克洛福特楼——当然要住那里本来就是痴心妄想——但是他帮她弄到的那个住处非常不错,很舒服。房间不大,但是干净,等等。你会喜欢的,赖恩说,弗兰妮眼前马上浮现出一幢带白色护墙板的房子。三个互不相识的女孩住在一个房间里。谁最先到就把那个“高低不平”的单人床占为己有,另两个就得挤一个“床垫一流”的双人床。“好呀。”她带着刻意的热情答道。弗兰妮觉得有时候面对男性普遍的笨拙,还要掩饰自己的不耐烦,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尤其是赖恩的笨拙。她回忆起在纽约时一个下雨的晚上,从剧院出来,赖恩硬是让一个西装革履、面目可憎的男人把出租车抢走了,这种过分的街边谦让简直到了可疑的程度。倒不是说她有多么在意——上帝,做男人然后还要在下雨天打到出租车真是可怕——但是她记得赖恩回头跟她打招呼时的眼神真的很吓人,充满了敌意。这会儿弗兰妮又为自己想起这些事情感到有些莫名其妙的内疚,于是她佯装亲密地轻轻抓紧赖恩的手臂。两人进了一辆出租车。带白皮镶边的藏青色手提箱被司机放在前排座位上。

“先把你的包和东西放到你的住处——就先扔在房间里——然后我们去吃中饭,”赖恩说,“我饿坏了。”他靠向前把地址递给司机。

“哦,见到你真好!”车子启动后弗兰妮说,“我想你。”话音刚落她就意识到这话根本不是真心的。她再次感到内疚,于是拉起赖恩的手,紧紧地,温柔地,跟他的手指交叉在一起。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两人来到市中心一家名为“稀客来”的饭店,选了一张相对安静的桌子坐了下来。这家饭店颇受本地学生中专心学习的一拨人的青睐——耶鲁或者哈佛的学生们通常会漫不经心地把他们的女朋友带到这里,而不是“默里”或者“克鲁尼”饭店。据说这一带的饭店中只有“稀客来”的牛排不是“那么厚”——拇指和食指之间约一英寸的厚度。“稀客来”是吃蜗牛的地方。在“稀客来”,大学生和女朋友通常会各点一份色拉,或者很多时候两人谁都不点色拉,因为色拉酱里有大蒜。弗兰妮和赖恩都在喝马提尼酒。酒大约是十到十五分钟之前上的,赖恩尝了一口,然后往椅背上一靠,很快把房间扫视了一圈,明显有些沾沾自喜,因为他正在一个品位无可挑剔的地方和一位相貌无可挑剔的女孩约会——这个女孩不仅容貌极其出众,而且更重要的是,她好看得一点儿都不落俗套,不是那种羊绒毛衣和法兰绒短裙的千篇一律的好看。赖恩瞬间的心理暴露没有逃过弗兰妮的眼睛,她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沾沾自喜。但是出于某种古老而顽固的心理模式,弗兰妮选择为自己的这种洞察力感到内疚,作为惩罚,她强迫自己格外投入地倾听赖恩接下来的长篇大论。

如果一个人独霸话语权超过一刻钟,并且相信自己已经进入一个只要开口就不会出错的状态,那么他说话的样子就会和现在的赖恩一模一样。“我的意思是,说白了,”他说,“他唯一缺少的东西其实就是睾丸气。你明白吗?”赖恩向他的倾听者弗兰妮靠过去,极其夸张地耷拉着肩膀,两个前臂分别放在他的马提尼酒杯的两侧。

“缺少什么?”弗兰妮说。她说话前不由自主地清了清嗓子,因为她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说话了。

赖恩犹豫了一下。“阳刚之气。”他说。

“你刚才说的我听到了。”

“不管怎么样吧,可以说,这就是这篇文章的母题——我本想尽力委婉地说明的,”赖恩说,紧抓自己刚才的话题不放,“我是说,上帝啊。我是真的以为这篇文章会像他妈的扔出去的铅球一样,可是文章拿到手,我一看,一个他妈的斗大的‘A’,我发誓我差点晕过去。”

弗兰妮又清了清喉咙。显然她判自己做一个纯粹听众的徒刑已经服满了。“为什么?”她问道。

赖恩看上去似乎略微有点儿被打断的意思。“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觉得这篇文章的下场会像一只铅球?”

“我刚跟你说了。我刚刚说完。这个布鲁曼是个大大的福楼拜迷。至少我这么觉得。”

“哦。”弗兰妮答道。她微笑了一下,啜了一口她的马提尼。“这酒真棒,”她说,眼睛看着玻璃杯,“它不是二十比一的浓度,太好了。我不喜欢一杯都是杜松子酒。”

赖恩点点头。“反正我想那篇鬼文章就在我房间里。如果我们这个周末有机会,我就读给你听一下。”

“棒极了。我很想听。”

赖恩又点了点头。“我是说我也没说什么惊世骇俗之类的东西。”他换了个坐姿,“但是——我不知道——我想我对于作者为什么近乎神经质地执着于字眼推敲的强调还是有点道理的。我是说从我们今天所知的一切角度来看。不光是精神分析那一套废话,但是当然也有一定联系。你知道我的意思。我可不是弗洛伊德的门徒,但是有些东西你不能光给它们贴个弗洛伊德的标签就算完了。我是说在一定程度上我觉得我完全是正确的,我指出所有那些真正厉害的家伙——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莎士比亚,看在上帝的分上——他们没一个是咬文嚼字的。他们就是在写。知道我的意思吗?”赖恩多少带些期待地看着弗兰妮。他觉得弗兰妮一直都是格外认真地在听他说话。

“你的橄榄,你还吃不吃了?”

赖恩很快地扫了一眼自己的马提尼酒杯,然后又看看弗兰妮。“不吃了,”他冷冷地说,“你要吃吗?”

“如果你不吃的话——”弗兰妮说道。她从赖恩的表情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更糟糕的是,她突然不想吃橄榄了,而且奇怪自己干吗会提出要这颗橄榄。然而赖恩把他的马提尼递过来的时候,她只能接受橄榄,然后假装津津有味地吃下去。桌上放着赖恩的一包烟,弗兰妮抽出一支来,赖恩帮她点上,自己也点了一支。

谈话被橄榄打断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沉默。赖恩再次开口了,但只是因为他不是那种能憋住一句俏皮话的人。“这个布鲁曼觉得我应该找个地方发表这篇文章,”他突然说,“可是,我也不知道。”然后他好像突然累坏了一样——或者说像是被榨干了一样,既然整个世界都在贪婪地攫取他的智慧果实——他开始用手掌心揉自己一边的脸颊,下意识地不太文雅地从一只眼睛里抹去一粒眼屎。“我是说,关于福楼拜这些家伙的评论文章,实在太他妈多了。”他若有所思地停下来,看起来有一丝忧郁。“事实上,我觉得并没有什么真正有见地的——”

“你说话的样子就像一个代课的。是真的。”

“你说什么?”赖恩故作镇静地问。

“你说话完全就像一个代课的。我很抱歉,但这是事实。你真是这样的。”

“是吗?那么请问一个代课的是怎么说话的?”

弗兰妮意识到赖恩火了,而且也知道他火到了什么程度,但此时她的心里,自责和恶毒的成分各占一半,她感到自己想说实话。“我不知道你们这边代课的是怎么说话的,但在我们那地方,教授不在的时候,或者精神出问题或者去看牙医的时候,就会有一个代课的过来。通常是个研究生之类的。总之,如果是堂——比方说,俄罗斯文学课吧,他就会走进来,衬衣纽扣个个扣紧,还打条领带,然后就会把屠格涅夫骂上半个小时。接着,等到他说完了,也就是等他把屠格涅夫糟蹋尽了,他就开始讲司汤达或者他在硕士论文里写的其他什么作家。我上的那个大学的英文系大约有十个这样的代课的,他们跑来跑去,净糟蹋东西。他们聪明到什么程度,他们几乎不开口——请原谅我的自相矛盾。我是说你要是跟他们起了什么争执,他们唯一做的就是露出那副笑眯眯的表情——”

“你今天吃错药了吧——你知道吗?你他妈到底怎么了?”

弗兰妮飞快地弹了弹烟灰,然后把桌上的烟灰缸朝自己这边挪了一寸。“对不起。我糟透了,”她说道,“一个礼拜以来我都感觉充满了破坏力。太糟糕了。我真可怕。”

“你那封信可他妈没这么有破坏力。”

弗兰妮郑重地点点头。她的眼睛看着落在桌布上的一小方温暖的阳光,有一张扑克牌的大小。“我写的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她说。

赖恩正想开口接话,一个收拾空酒杯的侍应生突然出现在桌旁。“再来一杯吗?”赖恩问弗兰妮。

没有回答。弗兰妮正聚精会神地盯着那一小方太阳光,仿佛她正考虑着要不要躺进去。

“弗兰妮,”赖恩耐心地叫了一声,是叫给侍应生听的,“再来一杯马提尼,要不要?”

弗兰妮抬起头来。“对不起。”她看着侍应生手中的空酒杯,“不要。要。我不知道。”

赖恩干笑了一声,眼睛看着侍应生。“要还是不要?”他问。

“要,劳驾了。”弗兰妮似乎警觉到了什么。

侍应生这才离开。赖恩目送他出去后回头看着弗兰妮。她正在侍应生新换的烟灰缸里弹烟灰,嘴巴没有完全合上。赖恩看了她一会儿,心里越来越烦躁。很有可能他是讨厌而且害怕在自己认真交往的女朋友身上看到任何疏远的痕迹。不管怎样,他肯定担心这个吃错药的弗兰妮也许整个周末都会这样闹别扭。他突然向前靠过去,把手臂放在桌上,一副要把这件事摆平的样子,上帝可以做证。但是弗兰妮比他先开口。“我今天不行,”她说,“我今天真是没救了。”她发现自己看着赖恩,好像他是个陌生人,或者是地铁车厢里一幅宣传某油毡牌子的张贴广告。她再次隐隐地感到不忠和内疚,这一整天似乎注定要这样了,她条件反射地伸手握住赖恩的手。但她几乎即刻又抽回了手,从烟灰缸里捡起她的烟。“我马上就会好的,”她说,“我保证。”她对赖恩微微一笑——可以说是真诚地一笑——这一刻如果赖恩也能回报以一笑的话,接下来发生的事也许至少不会糟糕得那么彻底,但是赖恩正忙着摆出他的招牌式疏远姿态,他选择了保持严肃。弗兰妮吸了一口烟。“要不是现在说这个太迟了,”她说道,“要不是我傻瓜似的决定拿个优秀学生奖,我想我早就不读英语专业了。”她弹了弹烟灰。“我受够了这些老学究和自以为是的毁人精,我简直要喊救命。”她看着赖恩。“对不起。我不说了。我向你保证……我要是真有种,今年就根本不会去大学报到。我不知道。我是说这真是场最不可思议的闹剧。”

“妙,真是妙啊。”

弗兰妮觉得自己被赖恩讽刺也是活该。“对不起。”她说。

“别再说对不起了——行吗?我想你大概从没意识到你实在太以偏概全了。如果所有英文系的人都是这样的毁人精的话,那么整个就会完全不同——”

弗兰妮打断了他,但几乎听不见她说了什么。她的眼睛越过赖恩炭黑色的法兰绒大衣的肩头,望向饭店大厅的某处。

“怎么了?”赖恩问道。

“我是说我知道了。你是对的。我就是不对劲就是了。别管我。”

但是一旦赖恩跟谁起了争执就非得占上风,否则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我是说,妈的,”他说道,“生活中各行各业里都有没用的人。我是说这是基本道理。我们先别谈该死的代课的了。”他看着弗兰妮。“你在听我说话吗,还是又怎么了?”

“是的。”

“你们学校的英文系有两个全美国最棒的家伙。一个曼留斯。一个艾斯波斯特。天哪,我真希望这两人能在我们这儿。至少他们算是诗人,看在上帝的分上。”

“他们不是诗人,”弗兰妮说,“这是糟糕的部分原因。我是说他们不是真正的诗人。他们不过是写诗的人,然后可以到处发表出版诗集罢了,但他们不是诗人。”她停下来,意识到了什么,把烟灭了。她的脸色好像越来越差,有好几分钟了。突然,甚至她的口红都显得淡了几分,就像刚用餐巾纸抹了一下。“我们别说了。”她说,几乎有些坐立不安,她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捻碎了。“我实在不行了。我会把整个周末毁了的。也许我凳子下面有个暗门,那我就可以消失了。”

侍应生动作很快地给他们每人又上了一杯马提尼。赖恩的手指搭在眼镜边上——他的手指细而长,总在人眼前晃动。“你没有毁掉任何东西,”他平静地说道,“我很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是说一个人非得要么是个该死的波希米亚人,要么他妈是个死人,才成得了真正的诗人吗?你要什么——一个波浪头的混蛋吗?”

“不是。我们就不能别说了吗?求你了。我感觉糟糕透了,而且我现在——”

“我很乐意不谈这个了——我求之不得。但是你得告诉我一个真正的诗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会很感激。我是说真的。”

弗兰妮的额角隐隐闪着汗珠。也许只是因为房间太暖和,或者她的胃不舒服,或者马提尼的后劲太大;无论如何,赖恩好像没注意到弗兰妮在出汗。

“我不知道一个真正的诗人是什么样的。我希望你别再说了,赖恩。我是认真的。我感觉很怪,很不正常,而且我不能——”

“好吧,好吧——没问题。放松,”赖恩说,“我只是想——”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弗兰妮说,“如果你是个诗人,你会创作出美的东西。我是说你写完之后人们期待你能留下一点美的东西。你提到的那些人连一丁点美的东西都没有留下。也许这些稍微强点的人所做的不过就是走进你脑袋里,然后在那里留下一点什么,但是不能仅仅因为他们这么做了,仅仅因为他们知道怎么留下一点东西,就说他们留下的一定是诗,看在老天的分上。也许不过就是一些五光十色的句粪——请原谅我的表达方式。比如曼留斯和艾斯波斯特那些可怜虫。”

赖恩点了一支烟,半晌,他开口道:“我以为你喜欢曼留斯。事实上,大约一个月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他很可爱,而且你——”

“我是喜欢他。我烦透了光是喜欢人。我向上帝祈祷但愿我能遇上一个让我尊敬的人……不好意思我离开一会儿。”弗兰妮突然站了起来,手里握着她的提包,脸色苍白。

赖恩也欠身起来,把椅子往后推了一点,他的嘴巴微张着。“怎么了?”他问道,“你没事吧?出什么事了?怎么了?”

“我马上就回来。”

弗兰妮没问方向就出去了,就像她以前来过“稀客来”,所以知道该怎么走似的。

赖恩一个人坐下来,他一面抽烟一面留意慢慢地喝他的马提尼,他不想在弗兰妮回来前把酒都喝光。半小时前他还因为身得其所,因为身边的女孩是他想要的,或者说有他想要的长相而沾沾自喜,但是现在这种良好感觉显然已经彻底消失了。弗兰妮那件短毛浣熊皮大衣斜搭在她的空椅子上——在车站时这件大衣在他心里激起了独特的亲昵感,让他激动不已——现在他看着同一件衣服,心里别扭到了极点。丝绸衬里上的褶皱不知怎么搞的也让他很不舒服。他不再看大衣了,开始盯着面前马提尼酒杯的柄脚。他看上去很不安,仿佛有人在密谋对他不利的事。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周末绝对是他妈的开始得够特别的。这时他一抬头,刚巧看到大厅的另一端有一个他认识的人——一个同班同学,跟他的女朋友在一起。赖恩略微坐直了身子,稍作调整之后,他脸上原本耿耿于怀的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女友去了厕所的男人的正常表情,也就是暂时无所事事,只能抽抽烟,做出一副无聊的表情——最好还是那种很帅的无聊表情。

“稀客来”的女盥洗室几乎跟饭店大厅一样大,从某种特殊意义上来说,盥洗室感觉比大厅更宽敞些。弗兰妮进去的时候,里面没有保洁人员,也没有别的客人。她站了一会儿——仿佛那是一个幽会的时刻——就在瓷砖地面的正中间。她的脑门上有豆大的汗珠,嘴巴无力地张着,脸色比在大厅时更苍白了。

突然,她快步走进了最远、最不起眼的一个小间,一共有七八个这样的小间——还算走运的是,这个小间不需要投币就能使用——她关上门,费了一番劲才把门销插上。也不管自己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她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把两个膝盖紧紧地并在一起,仿佛想让自己整个地缩拢、变小。然后她两只手垂直地放在眼睛上,用手掌根部重重地按下去,好像要让视觉神经瘫痪,以便把所有的影像都淹没在一片空洞般的黑色中。她伸长的手指尽管颤抖着,或者说恰恰因为颤抖着,有种奇怪的优雅和美。她保持这种紧张的几乎是胎儿的姿势过了不知多久——然后终于崩溃了。她哭了整整五分钟。她毫无顾忌地放声痛哭,任悲伤和困惑尽情地流淌。她的嗓子因抽搐而发出异声,就像小孩子歇斯底里大发作时一口气卡在半闭的会厌里上不来的那种声音。然而当她最终要停下来的时候,她却说停就停了,根本听不到那种通常伴随号啕之后的痛苦的、刀割似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