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庭保护

案例直击

1.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将电视机赠与邻居?

小明今年11岁,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只留他与姥姥“相依为命”。一天,隔壁老王来家里串门,见小明并没有写作业,而是在看电视,便对其进行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育,内容不外乎是要好好学习之类的。老王虽然“语重心长”地说着这些话,但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小明家那台50寸的液晶电视。不知道是老王的“三寸不烂之舌”太过厉害,还是小明真的听了进去,小明竟然将自家这台50寸的液晶电视机赠与老王。小明的姥姥知道后就向老王索要电视机,而老王却认为,这是她外孙子小明送的,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拒绝返还电视机。那么,小明是否可以将这台电视机赠与老王呢?

律师说法

小明是11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作出与其年龄和智力、精神相适应的行为,否则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认可。本案中,由于小明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所以他的法定代理人就是与其一起生活的姥姥,50寸的液晶电视属于贵重物品,小明向老王赠与贵重物品的行为必须经过姥姥的认可才有效,否则老王只能将电视退还给小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