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的特征与本质

考点003 法的特征

1.法的概念。

(1)狭义的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2)广义的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

(3)判决书属于法吗?不属于;有法律效力吗?有。

2.规范性和普遍性。

(1)规范性:不特定+多数人+反复用。

(2)普遍性:普遍遵守+人人平等。

(3)无法区分法律和道德。

3.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1)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道德、宗教、政策。

(3)能够区分法律和道德。

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权利。

(2)能够区分法律和道德。

5.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1)只有法律有国家强制力。

(2)道德只有内在强制力+社会强制力。

(3)能够区分法律和道德。

考点004 法的本质

1.法的浅层本质:阶级意志性

(1)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被统治阶级的意志不能直接上升为法。

(2)法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而非统治阶级意志的简单相加。

(3)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通过立法程序才能上升为国家意志。

2.法的深层本质:物质制约性

(1)法的决定因素:经济

(2)法的影响因素:政治、文化、环境等

【安口诀】一个决定,若干影响。

3.片面强调阶级意志性:“唯意志论”;片面强调物质制约性:“宿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