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案例实录

李某想开一家木材加工厂,预计需要资金20万元。李某多年做生意只积攒下来10万元,于是他打算向邻居张某借10万元。张某支持李某创业,同意借钱。李某给张某写了借条,明确了借款金额和利息,约定借款期限为五年,双方确定后签字。一年后,张某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张某想要李某支付第一年的利息,但遭到了李某的拒绝。李某称利息不能分期支付,要五年后一起支付。那么,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呢?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根据该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且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根据该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可以就利息的支付期限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限为五年,李某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年的利息与本金一起偿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温馨提示

为了避免纠纷,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之初应该明确利息支付的期限及方式,并清晰地标注在借条上。如果双方未明确利息的支付时间,应按照法律规定按期支付。

自测小题

选择题:张某借给马某一笔钱,借款合同约定,马某应当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支付利息。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支付的时间,所以马某经常拖欠利息。请问,下列关于该案的利息支付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6]

A.张某可以和马某补充约定利息支付时间

B.马某不必支付利息

C.如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且双方未达成补充约定的,马某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