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府索隐:中国古代文学新考
- 周广璜 刘丽丽编
- 2521字
- 2025-02-23 04:14:25
四
严武第一次镇蜀的时候就曾经劝说过杜甫出仕,《寄题杜二锦江野亭》就是表达这个意思的一首诗,其中“莫依善题鹦鹉赋,何须不著鵔鸃冠”两句值得讨论。主张严武没有产生过杀杜想法的论者,认为唐人所言严武欲杀杜甫之说由此演绎而来。洪迈《容斋续笔》就有这样的观点,“好事者但以武诗有‘莫依善题鹦鹉赋,何须不著鵔鸃冠’之句,故用证前说(按:指‘睚眦’至欲杀事件),引黄祖杀祢衡为喻”117。不知道洪迈这么说的依据是什么?这一派论者大约是为了论证严武不可能产生杀杜甫念头,说这两句诗正好表现了严武对杜甫的关怀。例如《杜诗镜铨》云:“今按‘莫依善题鹦鹉赋’,虑其恃才傲物,爱而规之也。‘何须不著鵔鸃冠’,劝之出而仕也。二语正见严杜交情之厚。”118两位先生也认为“严武之作本是对杜甫极为友善关心的诗作”。如果洪迈那样的说法是有依据的,那么可以将两种说法归纳为:表现愤怒论者认为“莫依”、“何须”两句是表现严武对杜甫的恨,而不以为忤论者则认为那两句诗正好表现了严武对杜甫的爱。同样的两句诗,竟然有着如此截然相反的理解。我的意见是,这两种说法都未免失之偏颇。我们可以设想,严武在写那首诗之前很可能是口头动员、劝说过杜甫出仕的,但被杜甫谢绝了,于是他就作了这首诗更为郑重其事地劝导杜甫—当然杜甫也郑重其事地写了一首答复的诗,即《奉酬严公寄题野亭之作》,仍然是谢绝的态度。在整个过程中,严武当然表现了对老朋友杜甫的关照和关心之情。但是非得要将“莫依”、“何须”两句都说成是关爱之语,也未必妥当。口头劝说、动员没有被杜甫接受,严武在情绪上有点别扭应是情理之中(动员、劝说遭谢绝应该不至于产生嫉恨),没有必要非把严武描绘成一团和气、苦口婆心的好好先生。严武固然不会笨到把自己比喻为黄祖,但是他引用祢衡故事提醒杜甫应是事实,“善题鹦鹉赋”当不会另有出典。
拙作将杜甫跟严武与跟高适的态度作了比较,目的是想说明,以严武的性格和为人,杜甫跟他之间的友谊不能排除有不和谐成分,即严武不可能像高适那样深刻了解杜甫,并且宽容杜甫。两位先生不同意拙作的说法,认为“杜甫对年高且官高的高适所以显得亲密与不拘谨,那是因为这些诗作于杜甫上元元年不在官场,也非时任彭、蜀州刺史的高适的下属或所辖子民,因此关系就轻松、不拘谨。而上引杜、严间所涉礼数的诗句,都是严武要么是杜甫的父母官,要么是顶头上级时作。在这一处境下,对注重礼法的杜甫来说,他对严武的拘谨与显得‘礼数相隔’,实在没有什么太不正常的,不能作为两人‘睚眦’的佐证,更不必将此夸张到杜甫具有伴严如伴虎隐衷的地步”。这一番论述有这样一些问题:一、杜甫在担任左拾遗时,严武是给事中,同属门下省,严武是正五品上,杜甫是从八品上,官阶有高下。在成都幕府期间,严武是成都尹、剑南节度使,杜甫是他属下的参谋。这些都是事实。上下级之间生活之中讲点礼数本是情理中事,但是三番五次地写到诗歌里去,是不太正常的。二、说杜甫注重礼法,恐怕不完全符合实际。《旧唐书》本传说杜甫:“结庐枕江,纵酒啸咏,与田唆野老相狎荡,无拘检。严武过之,有时不冠,其傲诞如此。”119从杜甫自述的性格志向、诗歌揭露批判现实问题的深邃大胆、诗歌语言的吞吐开合等方面,我们都无法想象杜甫是那么一个见了上级就只有点头哈腰之份的恂如小职员。三、杜甫写那些诗的时候虽然既不是高适的下级,也不是他的子民,但是,杜甫是常常有求于他的,他一家的生活曾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都需要这位“厚禄故人”的接济。杜甫就是在有求于高适的时候,说话也相当随便。有一回杜甫托人给高适送了这么一首求援的诗:“百年已过半,秋至转饥寒。为问彭州牧,何时救急难?”(《因崔五侍御寄高彭州》)可见杜甫是一个相当放得开的人,假如严武是个随和宽厚的人,杜甫绝不至于谨小慎微。更何况杜甫年龄比严武大那么多,而且还是他父亲的朋友。我认为,杜甫与严武之间的友谊更多的是“世旧”,而杜甫与高适之间则纯粹是“投契”;“世旧”出于习惯,“投契”发自内心;“世旧”需要的是维护,“投契”讲究的是坦诚;“世旧”容易隔阂,“投契”方便沟通。
针对拙作提出的杜甫为严武作的悼亡诗不如为高适、苏源明、郑虔、房琯等人作的悼亡诗深情的说法,两位先生提出了这么一个反对的论据:杜甫的《八哀诗》“乃哀悼王思礼、李光弼、张九龄、严武等八人之作。这些人或以功勋卓著,或以交情深厚,或以文章气节为诗人所敬重。严武入其中,可见他的功勋、交情在杜甫心中的地位。当然,论者所认定的杜甫对他们的感情高过于严武的房琯、高适却不在其中,我们也没有理由因此怀疑杜甫对两人的深情”。对于两位先生的类比法我有一点不同意见:悼亡诗是都作过的,具有可比性;是否入选《八哀诗》,杜甫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他的自序说“伤时盗贼未息,兴起王公、李公,叹旧怀贤,终于张相国”,只是一时感慨,跟感情深浅没有关系,因此不具有可比性。
拙作说到杜甫在严武生前写作了一系列深情悼念高适、苏源明、郑虔、房琯的诗歌时,有一句话:“对亡友的特别怀念,有时候不妨理解为对活着的朋友的失望。”两位先生认为这个说法从逻辑上讲“也是成问题的”,还说:“通过对友人哀痛的悼念与特别的怀念,来寄寓对活着友人的失望,不能说绝无可能,但这也是极为罕见的,可能毕竟不等于事实,为什么非要认定这一极为罕见的可能呢?这从概率、逻辑上讲都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正如上文所说,这种论据都属于迹象论据,即可能性论据,是拙作提出的众多可能中的一个可能,众多的可能都指向一个方向,这就是逻辑推论。可能当然不是事实,是事实就不需要论证了。
两位先生有这样的说法:“睚眦”事件“关系到杜甫的思想与人格的问题”。这个问题他们没有展开说明,也许两位先生是担心说杜严间有过“睚眦”事件会损害杜甫的亲和形象。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杜甫原本就不是一味温柔敦厚、随波逐流、喜怒不形于色的好好先生,他是一个有锋芒、有思想、有情感、有抗争意识、有批判精神的诗人,杜甫的这些特点相信正是喜爱他的人们所欣赏、钦佩的。实事求是地指出杜甫生活中的波澜,不但无损于杜甫的诗人形象,反而可以丰富他的形象,增加他的形象的层次性,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他的思想感情和诗歌作品的理解。
(原载《文史哲》200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