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数学几何式的宇宙论与辩证法的系统化
苏格拉底的后继者柏拉图克服了苏格拉底偏向人生、轻视自然界深入研究的片面性,在自然哲学家开拓的道路上,又继承了毕达哥拉斯的数学传统,进行了对于宇宙自然的数学几何方式的研究。更重要的是在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等人对辩证法的初步揭示上,将辩证法系统化了,从而为亚里士多德以及日后的黑格尔对辩证法的深入探索奠定了基础。
一、数学几何式的宇宙论
苏格拉底只对社会人生伦理道德问题进行哲学的思考,不研究自然哲学。柏拉图克服了这种偏颇,全面地研究了宇宙和人生。他认为,哲学要能成为一门具有最大普遍性的学问,就必须研究宇宙自然。不过,柏拉图深受毕达哥拉斯学派影响,特别迷恋数学的自明性,因此他的宇宙观是数学式的。他以数的比例关系、数的和谐,以及三角形、圆、正多面体、球体等几何图形解释宇宙。最后物质消失了,只剩下了数字和几何图形。柏拉图成了列宁所批判的那种物理学唯心主义的先驱。
柏拉图自然哲学的代表性著作是他的著名对话《蒂迈欧篇》。他在这篇对话中借一个毕达哥拉斯派的天文学家蒂迈欧之口表述了自己的数学几何的宇宙观。《蒂迈欧篇》是亚里士多德引用最多的柏拉图作品,曾被西塞罗译成拉丁文。这是中世纪惟一为人所知的柏拉图对话。《蒂迈欧篇》在欧洲流传很久,影响很大。但是正如法国学者马丁(T. H. Martin)所说,它是柏拉图对话中“引用得最多,理解得最差的”一篇。人们对它有着不同的评价,争议很多。著名哲学史家罗素,科学史家丹皮尔和萨尔顿等对它的科学价值都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但是,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物理学和数学的日益结合,微观的波粒二象性理论、结晶学、同位素理论、立体化学等的发展,科学家、哲学家中出现了重新评价柏拉图和《蒂迈欧篇》的见解。当代著名的哲学史家、科学家A. L.怀特海、K.波普尔、W.海森堡、P.弗里德兰德、W. K. C.古希利等都在柏拉图的这篇对话里看到了和现代物理学、天文学一脉相通的思想。他们推崇柏拉图的自然哲学理论,甚至把柏拉图视为量子论的先驱。这当然不免过于夸大了。
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提出的数学几何的宇宙论可概括地表述如下。作为动力因的创造主(加上“必然性”或“迷误的原因”)以理型69(ἰδέα/idea)使混沌无序的物质和空间结合起来,组成四种(或五种)具有几何结构的元素粒子,在时间里创生出日、月、地球、恒星、行星等天体,又在地球上创造了生物和人。
这个宇宙论或宇宙生成论以元素的几何结构学说为特征,涉及物质的宇宙、理型、创造主,以及时间、空间诸范畴。
(一)创造者和必然性
创造者,希腊文音译德米乌尔各斯或德谟革,意为制造者或能工巧匠,有时柏拉图称之为父亲,有时又称之为神。但这个“神”既不是希腊神话中人格化的神,也不是犹太教基督教的上帝。他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其中包括人格化的诸神)的创造者,是这个宇宙系统的动力因。但他创造这个世界时不是无中生有的,而是以永恒的客观存在的物质为原材料;物质原本是处于杂乱无章的运动中的一团混沌,创造者只是发现了它,把它加以组织、安排得有了秩序。他是善的,没有妒忌之心,希望他的创造物像他自己一样,只有善没有恶。他看到有秩序比无秩序好,故在创造宇宙时,便把秩序带给了它;他看到有理性比无理性好,又把理性放在了宇宙的灵魂里,把灵魂放在了宇宙的躯体里,使宇宙变成了一个有灵魂有理性的生命体。因此,创造主就是宇宙秩序的原因,善的原因,理性的原因。
作为宇宙创生的动力因,与创造主并列的,还有一个“必然性”的原因。宇宙实际上是必然性对创造主工作的又阻挠又合作的共同产物。创造主按自己的意志竭力把宇宙创造得完美,但实际情况是宇宙和人类存在着生灭、消长、疾病、衰老等等许多缺点,这是必然性的作用。必然性对理性的创造力起限制的作用,使后者的意志目的不能完全实现。所以必然性又称“迷误的原因”。但是必然性在宇宙创生中毕竟是第二位的原因,只偶然起作用。因为二者的关系是:理性统治必然性,说服它让大部分事物向好的方向变化;必然性是客观的原因,通过原始质料的状况、空间的条件等因素表现出来。承认必然性是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和智者派不同之处。
(二)理型论
根据理型论,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提出,创造者在创造我们这个世界时是以理型世界为原型创造的。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理型世界是自身同一的,不生不灭的;既不接受别的东西进到它里面来,也不进入别的东西里面去;感觉认识不了它,只有理性能够把握它。事物世界则是产生出来的,永远变化的,能进入某处或从某处消失,是感受的对象。事物只是和理型同名,和理型相似,是它的影像。
《蒂迈欧篇》是柏拉图的晚年著作,他在这篇对话中一方面基本上坚持了早年的这种理型论,即认为理型世界和物质世界是两个对立的世界,但另一方面,他对理型论的看法又已有修正或正在修正。他论证说,创造者所创造的这个世界或宇宙系统既然是一个有理性有灵魂的生物,它所模仿的原型也必然是一个有理性的有生命的东西;既然宇宙是一个有生命的整体,并包含有生命的部分,那么与此对应,宇宙的原型也应该是一个有理性的有生命的整体,包含其他一切理性的生物作为自己的部分。这就是说,理型也应该是有生命的,能变动的。这和前期的理型论是不同的;根据后者,理型世界是没有生灭变化的。
关于宇宙原型的性质,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虽有上述的修改,但在叙述自己的宇宙理论时依据的主要还是早期那个理型论:宇宙的原型是至善无缺的。凡物莫不有理,善有善理、人有人理、物有物理……众理之理(the idea of ideas)便是“善本身”(good-in-it-self),或曰“至善”(highest good),至善便是上帝(god)。因此,柏拉图指出:“这个给予认识的对象以真理并给予认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型。”70于是这个the idea of ideas便是一个客观的精神实体,它作为原型创生万物。这个最早的客观唯心论成了上帝创造万物的最好的理论说明。
(三)宇宙或物质世界
柏拉图想象,物质原本是永恒地运动着的一团混沌,没有产生没有灭亡,没有秩序没有尺度。但它是宇宙产生的基础。创造主(或动力)发现了它,按照理型把它加以整理,使它变得有了秩序,就这样创造了一个和谐统一的宇宙,创造了感觉世界的万物。鉴于感觉世界应该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于是创造主首先用原始混沌的物质创造了容易看得见的火和容易摸得着的土。但是这两种元素彼此无法联系;为了使它们能够发生联系结合起来,就需要某种中介。如果世界是一个平面,只要一个中介就够了,但我们这个世界是立体的,需要两个中介。因此创造主同时又用原始混沌的物质创造了气和水。气和水作为中介与火和土成同一比例的结合。因为理性的创造主在创造这个世界时按相同的比例使用了火、气、水、土,即,火对气的比例等于气对水和水对土的比例,倒过来也一样。这是一种连续的自然的几何比例,是最完美的比例。这样联结起来的统一体——宇宙整体内部是和谐的,没有任何东西分解或破坏它。由于宇宙是四元素这样按最完美的比例构成的,又由于创造者在创造宇宙时已经把这四种元素全数囊括在这个世界里了,再没有留下一点在外边来影响这个世界的完整和美满,不能再有另一个世界,再有任何冷或热的力量从外边来袭击它,所以这个世界被创造出来后便是唯一的,不病不老,能永恒地存在下去。不过,宇宙的永恒只是一个摹本。它的永恒和创造主、理型的永恒不同;创造主、理型是超时间的,而宇宙是创造出来的,它有开始,它的永恒只表现为没有终结。
此外,柏拉图说这个世界或宇宙系统形状像一个球,其中心到球面上各点的距离相等(球是希腊人认为的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它是一个生物的躯体,但它没有五官,因为它不需要听、看、饮食、呼吸;它没有四肢,因为它不需要作改变空间的位移运动,它是在同一地点作同一的运动——圆的运动(圆也是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它的生命就表现为这样一个内部自足的运动。这是理性创造的最完美的运动,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柏拉图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并没有停留在元素的阶段,他继续向更深的层次发掘,向微观的方向发展,就像现代自然科学探求基本粒子一样。自然物质的元素——或气或水或火,是希腊人熟知的,伊奥尼亚的自然哲学早提出过,恩培多克勒提出水、气、火、土为自然四元素。柏拉图在德谟克里特原子论启发下,认为四元素还不是自然界最小的物质单位。柏拉图深受毕达哥拉斯学说影响,提出自然物质的最小单位是两种三角形。第一种是正方形之半,即等腰三角形,第二种是等边三角形之半。它们是两种完善的三角形。四元素是有形的物体,是立体的,由面组成。土元素是6面的正立方体,以第一种直角三角形为“原子”;火元素是4面体,气元素是8面体,水元素是20面体,它们都以第二种直角三角形为“原子”。还有一种12面体,不是由上述两种三角形组成的,柏拉图没有把它和四元素联系起来,说它是创造主用以装饰宇宙的。组成元素的多面体和三角形都是非常微小的,只有聚集到一定的数量构成可感物体时才能为肉眼所看见。
柏拉图的元素几何结构理论是依靠当时数学的最新成果建立起来的。阿卡德莫学园中有一批对数学造诣很深的青年学者。泰阿泰德据称是立体几何的创始人,他是8面体和20面体的发现者;他证明正多面体只有这五种,不能更多。柏拉图利用当时希腊人在几何学上的这一最新成果说明四元素的生成:创造主以火、气、水、土的理型为原型,把混沌的原初物质和空间结合起来,创造出这四种元素。
接着柏拉图以这同一几何结构理论说明四元素的相互转化。他说,四元素中土元素是唯一以正方形之半,即等腰直角三角形组成的,与其他三种元素没有共通之处,所以最不活泼,不能互相转化。除此而外,火、气、水这三种元素由于都是由等边三角形之半的那种直角三角形组成的,所以都可以互相转化;这种三角形组成的多面体的分解和重新组合,一种元素遂转化为另一种元素。20面体的水分解,可以组合为一个4面体的火和两个8面体的气,两个4面体的火可以分解组成一个8面体的气,两个半8面体的气可以分解再组合成一个20面体的水。元素之间的这种相互转化,他说是由于元素之间存在着大小和形状的不同而造成的。而这种不同又是永远存在的,所以元素问的分解组合互相转化也是永远存在的。这是必然性的工作。
如上所述,创造主用不断转化的四元素创造了宇宙整体,一个永恒运动着的生命体,一个原地旋转的球。这之后,创造主又按数的原则划分宇宙,创造天体及其轨道。他先把宇宙划分为两大圈,一个是运动方式相同的圈,一个是运动方式各异的圈,两个圈交叉着,同的圈统治异的圈,和谐地联系着。同的圈包括地球和恒星。异的圈再分成七个不等的圈,分别形成太阳、月亮、五大行星及其运行轨道。行星和恒星都是完美的球形,地球是最先创造出来的。行星围绕地球作圆周运转,最靠近地球的圈是月亮及其轨道,月亮外边的圈是太阳及其轨道,再外边依次是金星的和水星的;金星、水星的运动速度和太阳的相等,但力量相反,所以它们能有规则地相互制约。月亮、火星、木星、土星运动速度彼此不同,也和前三者不同,但都是成比例的。
柏拉图说,创造主先创造了灵魂,后创造躯体,把理性放在灵魂里,把灵魂放在躯体里。于是宇宙成为一个有理性的活的东西,有灵魂有身体。创造主把灵魂放在宇宙的中心,使它贯透并包围整个宇宙。于是灵魂充斥全宇宙,无所不在,它就是整个宇宙自我推动作圆的转动的原因。
柏拉图说,灵魂是创造主用不可分的不变的东西和可分的可变的东西合成的第三种存在形式。不可分者为同,变化可分者为异。创造主把同和异结合为一个整体——宇宙灵魂,又把它按数的比例划分为部分,个别的部分是个别的灵魂,它们都既包含同也包含异,各自推动自己的躯体在自己的圈里作圆的运动,彼此和谐。这是理性作用的体现。理性就是灵魂中的同和异、数(比例)、秩序、和谐等等。
柏拉图所描绘的这一宇宙自然的图景是主观臆造的,不但不能正确解释宇宙的生成与演化,而且是矛盾百出的。我们能从中得出一些什么教益呢?第一,是关于宇宙的秩序的提出,认为宇宙并非混沌一片,它们有其内在的秩序。秩序可以解释为“规律性”。这正是哲学与科学所追求的,后世的哲学家与科学家的答案也未必是完全正确的。第二,关于物质元素的结构的分析,几何图形的组合,当然没有什么现实的根据。但物质结构的提出是有开拓作用的,现代化学的分子结构式,便有几何图形的味道。第三,宇宙动因的思索,灵魂的提法虽然有神秘的色彩,但柏拉图似乎考虑到宇宙的动因,包含在宇宙之中,而不是在宇宙之外,指挥宇宙运行,宇宙自我推动作圆周运动。第四,宇宙各个部分,虽有同有异,但按比例组合,从而构成一个和谐统一体,这里初步提出了宇宙整体性的设想。这些方面,都有某些合理因素。
(四)时间
古代希腊的哲学家们早就意识到时间和空间的存在,但是没有人对它们做出说明。关于时间、空间范畴的提出,对哲学与科学的理论体系的建立是特别重要的。迄今无论是在哲学界或科学界都没有关于时空问题的圆满的说明。柏拉图在《蒂迈欧篇》里第一次试图说明时间是什么,空间是什么。尽管说得还不够正确,但基本的思路还是有可取之处。
柏拉图关于时间的理论是和宇宙的产生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两者有着特殊的关系。创造主、理型、原初物质、空间是永恒的,超时间的。而时间像宇宙一样都是产生出来的,是创造主的创造物。创造主同时创造了宇宙和时间两者,它们是一对孪生子。柏拉图认为:
(1)时间是宇宙永恒运动的尺度。他说,创造主创造了宇宙,创造了太阳、月亮、地球和金、木、水、火、土五个行星。他是以理型为原型创造它们的,他要使自己的这个创造物尽量像原型那样完美。但是理型是永恒的,超时间的,而被创造出来的东西是有开始的,是不能像理型那样永恒的,虽然可以没有终结。因此,为了让自己创造的宇宙,作为摹本,具有一个永恒运动的影像,创造主在创造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时间。如果撇开创造主之类神话,宇宙与时间同时产生,可以理解为宇宙的永恒运动即时间,那么,也有其合理之处。但自柏拉图而言,现实宇宙是理型世界的摹本,宇宙时间的永恒,只能是相对的永恒,只能说像是永恒,不同于原型的绝对永恒。这种讲法,当然是没有什么客观根据的。
(2)时间以天体的运动为度量。柏拉图说,创造主在创造宇宙的同时创造了时间。他又说,创造主为了时间的产生,创造了地球、太阳、月亮和五大行星。它们的运行都有周而复始现象,这种周期性的圆运动是最容易计算的。天体在时间中运动,两相对照,于是时间也有了数。天球(或恒星、天)和地球都绕轴作圆的旋转,旋转一周,完成一个白天黑夜的交替,这是一天。月球绕地球运行,一个周期是一个月。太阳绕地球运行一个周期是一年。以地球自转一周为“一”,月亮和太阳的一周期是它的一定倍数。时间也如此,以一日为单元,月和年是一日的倍数。日、月、年是时间的部分,它们之间存在数的关系与和谐,体现理性。关于其他行星的周期,柏拉图说,由于情况复杂,数的关系不容易说得清楚,但他肯定地说,它们也是时间,也都符合数的关系,分有理性。时间是抽象的看不见的,天体的运行是看得见的,从具体的东西认识抽象的东西,符合人类的认识规律。柏拉图这些说法是合乎常识的。他提出日月星辰的运转有一定的数量关系,这是对的。所谓体现理性,可理解为宇宙天球有其自身运转的规律性。
时间是运动的尺度,运动又是时间的尺度。柏拉图把时间和运动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把时间等同于特定的运动形态,即天体的位置移动,则是不确切的。因为时间可以视为运动的抽象的表达,是一种普遍的运动形式。而特定运动形态只能是时间的特殊形态。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柏拉图的思路是贴近这个结论的。我们知道,现有的天体是宇宙演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说特定的这个宇宙是产生出来的,是合理的(当然,应该也有它的灭亡)。但物质的运动是永恒的,在现存的宇宙秩序产生之前,原始混沌的物质也有运动,也是在时间里的。这就是柏拉图和科学的结论之间尚存在的一段距离。后来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里就主张:和运动一样,时间也是永恒的,一向存在,将来也永远存在。亚里士多德比柏拉图前进了一步。
(五)空间
柏拉图在《蒂迈欧篇》里同样努力地探讨了空间是什么的问题。像对其他诸多自然哲学问题一样,他表示对自己的话不是很有把握,希望听者不要深究。事实上他的答案在不同的场合说法是不完全吻合的,前后也不是一贯的。确实,时空问题是难于究诘的。科学家的时空观点多半是一些方便的说法,让时空观念去符合他的体系的构思。哲学家的时空观多半是思辨的,常常与现实不相洽。
(1)照柏拉图看来,空间和时间不同,时间是和宇宙同时被创造主创造出来的,而空间是从来就有的,超时间的。它和理型、创造主、原始物质一样,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在宇宙创生之前,物质处于原始混沌状态,在空间中作着似乎无休止的无序的涡动;其动力来源是空间的必然的震动;空间处于主动地位,物质处于被动地位。但在创造主的理性尚未干预之前,空间的震动带给物质的是丑陋状态。这种运动的最高成果不超过出现元素的依稀可辨的痕迹。
在这个阶段,只有空间和物质的关系,它们两者是并立的,虽然这个在那个之中,但它们是可以分开的两个东西。这种空间与物质分离的观点,空间装载物质的观点,到牛顿也没有改变。这种想当然的看法,多少世纪后仍然禁锢着人们的头脑。
(2)理性的创造主觉察到了元素的痕迹,在他以理型为原型创造这个宇宙时,空间为之提供了场所,接受了这个产物。在这个场合,柏拉图把创造主或理型比喻作父亲,把空间比喻作母亲。空间像一个蜡块,原本没有形状没有痕迹,创造主把理念印在空间上,使之有了形状。这就是具有几何图形的元素和由它们组成的具有几何图形的宇宙。
在这个阶段,空间不仅和物质有关系,成为接受一切的容器,也和理性、理型有了关系,共同合作创造了这个世界。不过,在创造活动中空间是一个被动的因素,听命于理性。
元素产生了,宇宙产生了。它们都出现于空间之中。柏拉图说,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天上或地上,不在天上不在地上的东西便是无。凡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空间之中。关于宇宙产生之后,空间和物质的关系,在柏拉图心目中,显然是和宇宙产生之前不同的。简言之,有下列几层意思:
①空间和物质是不可分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产生不外是无定的物质和空间的结合,结果出现了四种(或五种)具有不同几何结构的元素,并由此构成可见世界的万物。土是正6面体,火是正4面体,气是正8面体,水是正20面体。离开这种几何结构便没有元素,或者说,随着不同的空间几何结构出现不同的物质。
②空间比元素更实在。柏拉图说,四种元素的名称其实叫它们什么都可以,因为它们是不断地互相转化的,没有一个是常住不变的。水凝聚起来便是土,稀散开来便是气,气凝聚起来成为云雾,又变为水,气燃烧起来便是火,等等。因此,水、土、火、气都不过是性质或状态,而空间则是比它们更为基本的东西,它们在空间中生成,从其中消失,而空间自己却是固定地存在着的,是变中的不变者。不仅如此,柏拉图还认为空间有部分,说空间的某个部分燃烧时便是火,潮湿时便是水。因此,空间似乎具有个体性。此外,空间和理型的关系有似质料和形式的关系。他说,空间接受了火的理型便成为火,接受了水的理型便成为水。
空间虽如上述具有物质性个体性,但柏拉图并没有说它是可见的。相反,他说空间为一种冒牌的理性所把握,也就是说,无论如何空间还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是感觉世界中的非感觉因素。
③可见的宇宙万物是火、气、水、土等元素构成的,元素是正多面体结构,正多面体又是由两种最完美的三角形组成的。深究到最后,物质不见了,只剩下了空间的几何图形。
亚里士多德理解柏拉图是把空间等同于物质71。这个理解是符合柏拉图的主要倾向的。柏拉图对空间进一步的说明,思想是异常混乱的,确实不必认真对待。但是,他修正了空间与物质相分离的观点,认为二者不可分割,因而接近了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的观点,这点是可取的。
柏拉图的数学几何式的宇宙论,虽说缺乏足够的客观根据,虚构幻想的成分多于现实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力图从总体联系的角度把握宇宙自然全景,某些天才的设想也猜出了某些宇宙的奥秘,给后人以极有价值的启示,这些对人类科学认识的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二、辩证法的系统化
柏拉图偏爱数学几何,以致将整个宇宙建筑在几何图形的拼凑上。他虽然认为几何这类科学在某种程度上能认识到实在,但它仍然和科学技术一类实用学科一样,“它们也只是梦似地看见实在,只要它们还在原封不动地使用它们所用的假设而不能给予任何说明,它们就还不能清醒地看见实在”72。从这种没有任何说明的假设出发的认识,不可能取得真知确识,因而也就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科学。
柏拉图认为我们的认识有四个层次不同的部分,与它们相应的有四种灵魂状态:“相当于最高一部分的是理性,相当于第二部分的是理智,相当于第三部分的是信念,相当于最后一部分的是想像。”73柏拉图认为一门门实用学科,包括几何、技术之类的东西,严格讲,并非真正的知识,因为只有理性才能给予我们真知识,而这些实用学科,应该给予一个另外的名称,“表明它比意见明确些又比知识模糊些的名称”74。于是他考虑“理智”一词概括这些学科。柏拉图所宣称的理智,到康德黑格尔时代称之为“知性”而与理性相区别。“知性”(Vorstellung/understanding)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是比理性低一级的认识能力,这种见解完全是承袭了柏拉图的。知性分析是在实证科学中行之有效的不可或缺的思维与研究方法,但绝不是智慧领悟所从出的方法。
确定的真正的知识,惟有哲学的智慧与领悟才能把握。它集中表现为“辩证法”。柏拉图认为“辩证法是惟一的这种研究方法,能够不用假设而一直上升为第一原理本身,以便在那里找到可靠根据的”75。柏拉图把信念与想象概括为“意见”,它面对感觉世界的生成与变化,因而不能达到确定的真理;而那些属于实用科技、包括几何一类学科,则是理智的产物,它们从没有任何说明的假设出发,也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只有理性,这种最高层次的灵魂状态,它本身自足、无须外求,以它为灵魂的辩证法所得出的结论,才是可靠的、真实的、圆满的。它的要义在于,无须假设,而能自身确证其为第一原理。这个第一原理是辩证法的灵魂、本质,它彻底摆脱了知性思维无穷地向外追索,因而找不到根据的可悲的处境,从自身的生存与演化的内在矛盾中,找到了确证其身的根据。这样就结束了恶的无限性的困扰,达到了变化与运动的永恒的本体论性质的结论。柏拉图当然没有表述得如此明白,但这是他的思路的必然的展开。以后,斯宾诺莎提出自因说,莱布尼茨和黑格尔提出的自己运动的观点,以及马克思哲学坚持的事物内部搏动的否定性,莫不以此为理论渊源。柏拉图在专门分析各种运动形态时,强调“我们必须说能够推动自己的运动要比其他的运动高出万倍”,“这样看来,我们就得说自己运动的东西乃是一切运动的源泉,乃是一切静止和运动的东西中间最初出现的东西,因而,乃是一切变化的最先的和最有力的原则了”。76柏拉图把这样一种以自己运动作为一切变化的源泉,即以事物的内在否定性作为辩证运动的核心的“辩证法”,摆在一切科学之上,作为一切科学的基石与顶峰,不是没有道理的。柏拉图的上述看法,目的在否定外部世界的不确定性,强调理型世界的永恒性、自足性、圆满性。如果我们从唯物的立场出发,认为必须从事物自身的发展、运动来找原因,那么,这个看法就是非常深刻的。
这个自身确证的自己运动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这就是柏拉图所要回答的问题。他考察了从芝诺到普罗泰哥拉斯的所谓“辩证法”,指出那些东西只是一种形式的哲学思维,只能使辩证法变成使表象、概念混乱,并表明其为虚无的艺术,严格讲,处于形式的抽象推理阶段,其结论是假言的,内容是空洞的,形式是外在的,因而其结果是消极的虚无的。因此,这些人只是初步展现了知性逻辑的巧思,辩证思维是异常稀薄的。柏拉图并未完全沉沦于其中。
柏拉图认真地汲取了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的天才远见,结合了毕达哥拉斯的数学论证的精巧构思,追踪苏格拉底规定概念的正确定义的方法,从事辩证分析,追求那普遍性的东西、真实的东西,即所谓“共相”。他认为,凡个别的东西、多数的东西,都不是真实的东西,我们必须从个别的东西,即殊相之中去考察共相;必须从杂多之中找唯一。因为殊相、杂多从属于感觉对象,而感觉对象混杂、虚无、多变,因而是不真的。因此,只有扬弃感觉对象的虚幻性,才能把握普遍共相的真实性。黑格尔说:“柏拉图辩证法的目的在于扰乱并消解人们的有限的表象,以便在人们意识中引起对认识真实存在的科学要求。”77由此看来,柏拉图首先抓住的矛盾是感觉世界与理型世界的对立,亦即虚幻与真实的对立。从自己运动的辩证原理的确立,到矛盾对立的揭示,这个系统化了的辩证法便略具雏形了。我们可以简述其要点于下:
(1)柏拉图进行辩证分析的第一步在于:“揭示特殊的东西的有限性及其中所包含的否定性,并指出特殊的东西事实上并不是它本身那样,而必然要过渡到它的反面,它是有局限性的,有一个否定它的东西,而这东西对于它是本质的。”78这是黑格尔对柏拉图辩证思想加工过了的复述,显然柏拉图自己没有达到这样明晰的地步。这就是说,感觉事物的特殊有限性,它的肯定性的存在必然要转化消逝,因而它内在地包含了否定其自身的因素。对特殊事物的虚幻性的扬弃,便转化到它的反面,即真实的它的理型的出现。简言之,柏拉图是要否定感觉世界,确立理型世界的真实性。看来,柏拉图首先注意到的是矛盾、对立,这里讲的便是真与假的对立,此外他还分析了:有与无、一与多、有限与无限等对立倾向。当然,这只是进入辩证法王国的第一步,如止于这一步,与知性思维论者并无原则区别,这也是他们可以办得到的。如若以此为终极,不断地否定、不断地区分、不断地震荡,其结果是陷入无休止的无穷尽的没有结果的虚无之中。这不是辩证法,而是知性思维的消极性的表现。
(2)辩证法必须继续前进。这就是说,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能停留在否定方面,而必须承认相互否定的方面的联系、结合、统一。柏拉图指出:是否承认联系“是有无辩证法天赋的最主要的试金石。因为能在联系中看事物的就是一个辩证法者,不然就不是一个辩证法者”79。因此,柏拉图反对将对立讲成是外在对峙,认为“在辩论上,总是这样喜欢兜正与反的圈子;这不是真正的辩驳,显然是初次接触‘存在’问题的小孩子”,于是,他归结道:想把一切分开,另一方面也是不合理的,其实是最不学无术、最违反爱智的精神。可见柏拉图不赞成“正”与“反”无穷地反复,并认为是缺乏哲学意识的无知的表现。他认为,正反双方必须联系结合,一切事物彼此相通。因此,专找矛盾是幼稚无效的,最不合哲学精神的,莫过于否定各类型间所有的相通之处。柏拉图已具有辩证过程性的萌芽:正反的联系、相通、结合就是正反对立复归于统一的过程。承认辩证过程性,才不是空疏的而是实在的,才是哲学智慧的闪光点。辩证精神指示我们,不能停留在“否定”之中,而应复归于“肯定”;不能止于“分”而要求趋于“合”;不能消解为“虚无”而必须达到“真实”。
(3)联系、相通、结合、统一,才是辩证发展过程的归宿。它们意味着矛盾的消解、对立的扬弃。居然有人指责,这是所谓“矛盾融合论”、“阶级调和论”,这是十足的无知妄谈。其实,矛盾的消解、对立的扬弃,意味着转化,即旧事物消亡、新事物产生。这个新事物一旦产生,同时产生其自身的否定性因素,酝酿着新的对立与矛盾,它们相互斗争,趋向新的转化。因此,结合、统一,既是旧事物的完成与终结,又是新事物、新矛盾的起点,在一个更高层次上,开始其辩证前进运动。这些精彩的辩证思维活动,在柏拉图那里只具有胚胎形式,但成熟的完备的辩证法是它次第展开的必然后果。于是,黑格尔指出,“柏拉图的辩证法从任何观点看来都还不能认作完备的”,但仍然透露了这样一种卓越的观点:“世界的本质在本质上就是这种自身回复者回复到自身的运动。”80这种辩证圆圈运动的深刻思想,其实到黑格尔时代才充分展开而臻于完善。
柏拉图从自己运动出发,从事物的内在因素找发展的动因,并把握了矛盾、对立的要素,归结到结合、统一以揭示真实性的观点,一般讲,是合理的,而且使辩证法得到了较深入的系统理解,其理论的深度大大超过了赫拉克利特。但由于其理型论的唯心倾向,往往掩盖了他的辩证法的光辉。譬如,他由上述辩证法的观点推论,提出知识无须外求,学习即回忆。这种讲法,不但没有理论根据,而且也是悖于常识的。
柏拉图在《美诺篇》(Meno)中,讨论了知识即回忆问题。他认为,我们表面上是在学习,其实只是回忆。“一般讲来,没有东西可以真正说是从学习得来的,学习宁可说只是对于我们已知的、已具有的知识的一种回忆;——这种回忆只是当我们的意识处于困惑状况时才被刺激起来的(以意识的困惑为原因)。”81一般情况认为所谓学习是指外界对象,通过感觉反映到思维意识之中,抓住其本质特征,形成关于该事物的观念,因而对外物有所了解、有所认识。正如以后洛克的朴素的说法,人心有如一块白板,接受外界的各种刺激。柏拉图却认为,在学习过程中,没有任何异己的东西增加进去,而只是它自己的本质得到实现。至于外界对象,柏拉图如何看待呢,只是一些捉摸不定、生灭交替、纷繁杂沓的“假相”,它并不能给人以真知,只起一种刺激作用。人们对假相感到困惑,从而激发了自己的意识,在自身之中挖掘到了真知。这种虚妄不实的理论竟然长期影响着哲人的思考,康德的观点有某些柏拉图的影子,虽然他对物自体的肯定,表明了他有某种唯物倾向。
黑格尔是赞赏柏拉图的回忆说的,只是还嫌他唯心得不够彻底。他批评说:“回忆是一个笨拙的名词。这里面包含有在别的时间内已经获得的观念重新提出的意见。”82诚然,回忆一般讲是属于心理学的范畴,有很大的外在经验性,而少有哲学思辨的味道,因此,不对黑格尔的口味。于是,他从德文Erinnerung(回忆),引申出一种关于回忆更深刻的说法。德文“回忆”一词有向内反省之意。黑格尔指出:回忆有内在化、深入自身的意义。因而它具有深刻的思想性。于是他发表了一通议论:“对共相的认识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回忆、一种深入自身,那在外在方式下最初呈现给我们的东西,一定是杂多的,我们把这些杂多的材料加以内在化,因而形成普遍概念,这样我们就深入自身,把潜伏在我们内部的东西提到意识前面。”83黑格尔认为柏拉图论回忆属于经验范围,没有哲学思辨情趣。黑格尔的发挥显然不是柏拉图的原意。柏拉图的理型与黑格尔的共相,从客观唯心论看,都是一种“精神实体”,在这方面,他们是一致的。但单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柏拉图既然认为相应于最高层次的“理性的灵魂”本身自足、无须外求,于是在认识上又向主观唯心过渡,即万物皆备于我,有关万物的真知皆备于我。我们只要把这些潜藏于吾心的真实的东西显示出来而已。而黑格尔讲的“深入自身”,提出了外在的杂多材料经过内在心灵的分析,获得普遍概念。这种讲法有符合科学认识的合理之处。但是,他又认为,所谓“普遍概念”乃是将潜伏在我们内部的东西提出化为意识形态的东西。这又暴露了天赋观念、先天范畴的唯心糟粕。黑格尔比柏拉图深刻之处,并不在于以哲学思辨的语言代替朴素自然的语言,而在于在唯心的框架之中隐含了某种现实合理的内容。
古希腊辩证法,由毕达哥拉斯开始启动,赫拉克利特则抓住核心做出了要言不烦的阐发,到柏拉图在理智分析的前提下做出了系统的论证,奠定了辩证法的基础。“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柏拉图”历史地表明了辩证法自身的辩证发展。但古希腊的辩证法尚未最终完成。它想成为科学认识的灵魂,就不能停留在直观、顿悟、理智、思辨的领域,而必须在科学领域内扎根。亚里士多德初步完成了古希腊辩证法的飞跃,把它植根于科学、特别是生物科学的基础之上,他用生长发育的观点来论述辩证法,不但扫清了笼罩在辩证法上的知性僵化的樊篱、直观顿悟的神秘气氛,而且以现实明快的风格,从宇宙人生的客观发展中,展示事物自身固有的辩证规律性,这样,主体的辩证思维就有了牢靠的科学、物质根基了。当然,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只是一种原始的科学形态,在历史的继续前进中,它必然为思辨的辩证法所扬弃。思辨辩证法作为中介,必然向现代辩证法的科学形态前进。这个形态,马克思与恩格斯肇其端,奠定了基础,提出了框架,这一伟大的创举有待当代人来完成。我们的系列研究,便是这一巨大理论工程的铺垫性的准备工作。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无愧于先哲们的种种教诲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