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方法是由原理发现出来的,它只趋向于科学,何谓方法

因此,凭借关于共相及其原因(它们即是我们借以认识事物的the διότι,即为什么的第一原理)的知识,我们首先获得的是它们的定义(事物的定义不是别的,无非是对我们简单概念的一种解释)。例如,一个人对于位置有了真正的概念,他就不会对下面这个定义无知:位置就是为某件事物充分占据或充满的空间。所以,一个正确认识运动的人,他不会不知道运动就是失掉一个位置,而获得另外一个位置。其次,我们对它们有一种产生或描写。例如,一条线段是由一个点的运动造成的,而面是由一条线的运动造成的,以及一个运动是由另外一个运动造成的等。此外,我们还研究是什么运动产生出如此这般的结果。例如,是什么运动造成一条直线,什么运动造成一个圆形,什么运动推,什么运动拉,以及它们用什么方式推,用什么方式拉;什么运动使一件事物被看到或被听到,有时以这种方式看到或听到,有时又以另外一种方式看到或听到。这种研究方法是组合的。因为,首先,我们要考察一个受到推动的物体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当我们只考虑它的运动并不考虑其中任何一件别的事物时,我们即刻便可以看出这种运动造成了一条线或这条线的长度;其次,我们要考察具有一定长度的物体的运动产生出什么样的结果,我们就发现它产生了面。这样下去,一直到我们看出简单运动的结果究竟是些什么。然后,我们以同样的方式,来观察从这些运动的加、乘、减、除中得出些什么,以及它们产生出什么样的结果,产生出什么样的图形和什么样的特性。由这样一些思考,就将产生出哲学中被称作几何学的那个部分。71、72

考察过简单运动产生出什么事物之后,我们还要进而考察一个运动的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上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因为在一个物体的所有各个部分里都可以有运动,但整个物体却仍然处于同一个位置上。所以,我们首先要研究究竟是什么运动在整体里引起这样的运动,也就是说,当一个物体侵扰了另一个静止的或运动的物体时,被侵扰的物体将以什么方式、什么速度运动;其次,要研究这第二个物体将在第三个物体中产生什么样的运动,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哲学中讨论运动的部分,就是从这种思考中得出来的。

在第三步,我们必须着手研究任何一个物体的各个部分的运动所造成的那样一些结果。例如,怎样可能这些事物还是同样的事物,但看起来却不同,而被改变了。这时,我们要探究的东西是感觉性质,诸如光、颜色、透明、不透明、声音、气味、滋味、热、冷之类的东西。因为在认识感觉自身的原因之前,我们是不可能认识这些东西的。所以,考察视、听、嗅、尝和触的原因,属于第三步。而上面所列举的所有的性质和变化,则应当归入第四步。以上两种考察包含了哲学中被称作物理学的那个部分。这四个部分包含着自然哲学里一切可以用真正的推证来说明的东西。因为如果要给特殊的自然现象指定出原因,例如,天体及其各个部分的运动与影响究竟是什么,其理由一定或者是从上述的几个科学部分里得来的,或者就根本提不出任何理由,一切都听任不确定的猜测。

在物理学之后,我们将进而考察道德哲学。在道德哲学中,我们将要考察心灵的运动,这就是:欲望、厌恶、爱、仁慈、希望、恐惧、愤怒、竞争、嫉妒等;它们都有些什么样的原因,以及它们又是什么东西的原因。其所以要在物理学之后考察这些东西,乃是因为它们的原因存在于在感觉与想象之中,而感觉与想象力乃是物理学默思的对象。还有,其所以要按照上述次序研究这一切事物,乃是因为要了解物理学,只有先认识物体最小的部分里存在有什么样的运动才行;要了解物体各个部分里的这样一种运动,就要先行认识使另一个物体运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为要了解使另一个物体运动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就要先行认识简单运动会产生出什么样的结果。而且,还因为事物对感觉的一切现象都是由复合运动决定的,并且正是复合运动使它们具有如这般的质和量,而每一种复合运动又都有一定程度的速度和某种确定的方式。所以,首先我们只是单纯地发现运动的各种方式(几何学就在于此);其次,我们要发现那些明显的、被产生的运动的各种方式;最后,去发现内部的、不可见的运动的各种方式(这是自然哲学家们要研究的)。因此,研究自然哲学的人如果不从几何学开始,就是徒劳无益。自然哲学的著作家们或争论者如果对几何学无知,那就只能让读者和听众白费时间。73